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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没有梦的痛感

书籍名:《租来的人生》    作者:吴淡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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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订婚也开百桌啊?」

  依照习俗,订婚不是应该只请家属而已吗?

  「哪有,只有十桌。」张百刚说:「九桌是女方亲人,老董当然也会到。我好歹得把自己那一桌填满。」

  「你的亲人还填不满?」话一出口,李云僧就知道自己失言了。张百刚的父亲,在他少年时已过世,几年前他的母亲也因为中风不治,他还去参加过葬礼,帮过他一些忙。

  张百刚家确实没什么亲人,所以做事并不需要看长辈脸色。让李云僧讶异的是,张百刚多年来虽然换过不少女友,但在工作上却一直很有定性,也许是因为他把生活重心放在感情生活上吧,并不是那么力求工作表现,不过,张百刚的人缘很好,十分得人疼,公司也待他不薄,所以许多年过去了,都没有离开过同一个集团。

  「好,没问题。你的喜事,我不会缺席。」

  「我们订婚不收礼,不用包礼金。」张百刚笑道。

  「好,等你结婚,再送上大包的。」

  情场飘荡多年的张百刚愿意结婚,李云僧打从心里替他高兴,但对于张百刚聪明的选择,他内心也感慨颇深。他知道,从此张百刚会平步青云,更能进入所谓的「权力核心」,两人的工作运会大不相同。

  他哪里在乎李云僧的一点礼金?转眼间,他就要迎娶一座金山了。

  李云僧说话虽然厚道,但心里也是五味杂陈。谁知道一向对工作得过且过的张百刚,竟然在名义上成了他的顶头上司?

  新娘出身自本地最有钱的家族。新娘的伯父是他们的老董,而新娘的父亲在传统产业也是一方霸主,家里的土地多到难以估算的地步。新娘家只有一子一女,只要张百刚守得住婚姻,将来属于他的东西绝对少不了,必定胜过他自己克勤克俭赚十辈子。

  苏菲亚一决定订婚宴的确切地点,张百刚就第一个打电话给李云僧。

  张百刚做业务出身,看遍各种勾心斗角的行径。在江湖上浮沉多年,他知道,所有朋友中,李云僧最不会害他。

  有句男人间流行的话:「身为男人,在社会上打滚,若不能守身如玉,也要守口如瓶;若不能守口如瓶,也要懂得守望相助。」

  李云僧就是这种坚持着「三守」的人:张百刚有时会嘲笑李云僧,他这辈子酒色都不沾,活得有意思吗?他恐怕一辈子只有交过一个女朋友,就是他的老婆吧?

  守身如玉,守口如瓶,又能跟他守望相助。这样的朋友,能有几人?

  对于李云僧,张百刚心里还存着一丝亏欠。他知道,李云僧比他更有条件先升任副总。

  老董很能掌握人性的弱点。老板知道,替一个员工升职,未必要为他加多少薪水、福利,但员工就是吃这一套,头衔可以留住资深员工,使他们自觉有前途,就不会见异思迁。

  副总听来官很大,但事实上,每个部门都有一位副总,也还有不管事的资深副总,公司里各式各样的副总都有。出去谈事情,头衔响叮当,但是每个副总的权力范围都不一样,有的权力已被架空,也不会有未来,只能管自己的事情。

  此时,张百刚才刚下班,在苏菲亚的住处,享受老厨娘做的精致晚餐。

  一桌都是上好江浙菜。苏菲亚虽然从小在国外长大,但身边都有厨娘跟着,养成一副挑剔的中国胃。

  面前一碗排翅,整整齐齐,晶莹剔透,她每天晚餐必吃一碗。

  但大概是从小钱看多了,苏菲亚也不是个重视钱财的人。刚与他约会时,他带她到夜市吃臭豆腐和麻辣鸭血,她惊呼连连,快乐得像一只刚学飞的小鸟。

  她虽然有些娇纵,但个性坦白、直爽、简单、没戒心,从小在保护得像无尘室的环境里长大,让她不知道世界上有坏人。

  准岳父受的是日式教育,他的原则是:「儿子要训练,女儿要宠。」能宠多久是宠多久,并不指望她能够当一家栋梁。

  「我只有这个女儿,希望她一辈子有人疼。可不许你对她大小声,让她回家来告状。」准岳父是这么说的。

  他们甚至找人打探他的底细,掌握他的所有数据,知道他过去女友不断,女人缘极佳。

  准岳父自己在外头有小老婆、女友,也有私生子,并不在意张百刚是否情史清白无瑕。

  「男人最怕没有玩过,一玩头就昏了。但是,一定要把家顾好。」

  准岳父在他耳边讲起悄悄话:「顾家要有真心,外头逢场作戏,用假意就可以了。」

  岳父对张百刚相当信任。不久前,小老婆装潢房子,还是请张百刚全权负责的。张百刚善尽职责,连准岳父的小老婆也常打电话来给他,把他当成沟通桥梁。

  对于这些事,张百刚的口风很紧。

  最厉害的是,张百刚很早就先讨得准岳母欢心。他一表人才,说话又甜,做事又极体贴,送岳母上车时,一定会用手护在岳母的头上,像个训练有素的侍从官,所以准岳母对这个有礼貌的年轻人信任有加。岳父脾气不好,岳母则一心想要替女儿挑个好脾气的夫婿。

  再加上岳父的亲妹妹陈琳促成,张百刚几乎获得全票通过。

  「在公司这么久,我从来没看百刚发过脾气,也没看过他和谁过不去。女儿跟了他,我放心。」陈琳转述道,这也是岳母选择女婿的标准。据岳母说,苏菲亚的上个男人是美国人,简直像个吸大麻的嬉皮,说话听不懂,对长辈也毫无礼貌,一段恋情谈下来,只把苏菲亚弄得身上好几处刺青。跟那个嬉皮比起来,张百刚当然是一百分。

  岳母的家世也很显赫,是另一财团家的女儿,和夫家势均力敌。

  他们能够接受张百刚,教他心生感激。

  张百刚这辈子和这家公司似乎有不解之缘,大学一毕业就考进来,一切都是公司栽培,连研究所学历也是公司给他的。有两年时间,在陈琳的保荐下,他曾经被送到美国知名大学念MBA,公司负责一切开销。现在,他又即将成为老板弟弟的乘龙快婿。

  公司里被送出国深造的人并不多,至少尽忠职守的李云僧就没有。如果没有这位陈琳女士的推荐,张百刚不会得到这么好的机会。跟他拥有相同大学文凭的员工多如过江之鲫,张百刚本来的学历也不见得太出色。

  很多人都知道,是因为老板的弟媳,也就是苏菲亚的母亲很喜欢张百刚。不只如此,公司里上上下下的女人,听到张百刚的名字就会笑。

  他嘴甜,但句句话说来都诚恳,所以女人不会觉得他油嘴滑舌。「发生了什么事,怎么今天气色这么好?」「哇,这套衣服只有?穿才会这么出色。」随便一句话,就可以逗得年长女士开心得像个少女。

  苏菲亚一家子,似乎没有任何穷朋友。岳父十分重视涵养,只准儿女听古典音乐和歌剧。无奈的是,苏菲亚一被外放美国留学之后,就像鸟儿飞出了牢笼,长成了完全和父母期待不同的女儿。她是个老烟枪、偶尔会偷吸大麻这些事,她父母完全不晓得。表面上,她对父亲十分恭敬,但背地里并不以为然。

  张百刚看过一本书,书里统计大多数有钱人变有钱的原因。聪明?努力?有用!但只有小小作用。

  根据那本书的作者统计,有三种关系最有用:(1)父母─衔着金汤匙,可用资源无限,因为有钱人只跟有钱人交朋友。(2)姻亲─找到一个好对象,省三十年努力,男女皆然。(3)朋友─从小跟对人,那人有情有义又有能力,就会庇荫你一辈子。

  年轻的他本来不相信。

  年纪渐长,渐渐发现,一掷千金的世界,原来如此。

  「看,我新买的包包。刚从巴黎总店寄来的。」

  他一坐下来,苏菲亚就急着秀她的新货色,这几乎是每日用餐时的余兴节目。苏菲亚用的是她母亲的附卡,没有额度。

  那是一个小巧的皮包,血红色的,表皮有许多纹路,光可鉴人,陈琳阿姨也有类似的。本来张百刚什么都不懂,心想:有钱女士怎么都提塑料皮包?

  现在他知道了:「鳄鱼皮,订做柏金包,一百万,对不对?」

  「比你说的贵一点。」她咯咯笑着。

  这位千金小姐一个月曾经花掉千万元,从巴黎订购各式各样当季服饰及珠宝,眉头都不皱一下。她并不需要知道,不少薪水阶级一辈子能攒下来的钱,不过是数百万。

  这世界并不公平,张百刚很小就看尽世态炎凉。

  苏菲亚也不会知道,张百刚的父亲早逝,母亲带着他寄人篱下,大舅舅的皮包里短少了一百元,来问他妈妈:「有没有看到?」他的母亲就不分青红皂白,把他吊起来打个半死。

  根本不是他偷的,他哭得声嘶力竭都没有用。

  没有人相信他,大家都认为,这个顽皮的孩子,应该需要钱。

  甚至,连母亲打他的时候,都知道他没有偷钱,可是能怎么办呢?住在人家家里,不好意思维护自己的儿子。他天生活泼也很顽皮,找不到现行犯时,大家都会赖给他。

  那天晚上,母亲一边帮他敷伤口,一边掉眼泪,说:「将来,你一定要有出息。人穷,再亲的人都看不起你。」

  从那天开始,他不再顽皮,不再让母亲难做人。至少表面上从此循规蹈矩,习于让每个身边的人开心。

  穷,只能靠学历出头。张百刚不是绝顶聪明,但咬牙切齿、悬梁刺骨,就是要考上一所好学校。

  苏菲亚更不必知道,他的母亲从来舍不得买一件新衣服,就算买新衣给她,也舍不得穿。还好她不要儿子养她,否则,该如何是好?

  「喂,今天的味道不对,感觉很怪,是不是鱼翅馊掉了?」她吃了口排翅,转身对厨娘说。

  「小姐,我的做法跟以前一样呀。」老妈妈说。

  「我就是觉得味道怪怪的,很恶心,我不想吃了,?倒掉好了。」

  「别浪费,我帮?吃掉,好吗?」张百刚说。他真觉得可惜。

  「嗯,你这个人最好了。快吃吧,吃完,我们要开始happy hour!」她贴着他的耳朵说。

  「嗯。」

  她的房间,比他的住处还大,一张大床摆在中央,床上罩着一组雪白的纱帐。

  苏菲亚点起一根烟,雪茄。这也是她的习惯。

  雪茄算是客气了。

  苏菲亚是个烟枪,凡是可以吞云吐雾的东西,她都爱。他陪她到美国时,她和美国友人也吸过大麻和其它东西,只有张百刚一个人是清醒的,看着一群人像游魂一样。

  这一点,他的岳父母并不知道。他们不知道很多事,一直以为自己的女儿是个乖巧淑女。

  苏菲亚在父母面前,也都表现得进退得宜。

  张百刚从小就讨厌烟味。以前寄住的大舅家,是间满是烟味的房子。烟味会提醒他许多不愉快的回忆。

  他非常讨厌苏菲亚的味道。烟味、她使用的香水味,还有发自她身体的某种强烈体味,那种体味,显然传承自她的父亲。

  那是家族的标记吧,陈琳身上也有这种味道。

  这间房子,位于城市里最昂贵的地段。由于英文名字叫苏菲亚的陈文雅小姐品味甚高、嫌东嫌西,回国后看了许多房子,直到最近才找到中意的一栋。新居装潢又耗费许多时间,他父亲只好为她租了一间可以清楚看见一○一大楼的顶级酒店式公寓,让她暂住。占地宽敞,各种设备美仑美奂,一个月租金可以养活中产阶级一家四口大半年,又为她请了一个厨师、两个外佣。

  苏菲雅认识他的第一个晚上就邀他上床了。他奉命去接机,把她安置在这间房子里,那个晚上不只陪吃饭,还陪她上了床。

  时间快得让他没有思索的时间与空间。

  这种感觉很奇妙,虽然以前也并不是没有一夜情的经验。

  这不是他第一次被女人主动求爱,在爱情市场里,他的条件一向好。

  然而,对象是老板的侄女,毕竟让他有点忐忑不安。

  「放心,我不会跟任何人说。」她说。「你不必对我负责。我也不会为你负责啦。」

  说实在的,他还蛮欣赏这种直率的美式作风。

  唯一让人遗憾的是,她实在不是美女。也许上天是公平的,虽然让她锦衣玉食,但她也承袭了父母的外貌。虽然她不是他喜欢的那个类型──不够纤细,皮肤因为常做日光浴而黝黑,继承了父亲的壮硕骨架,也和母亲一样有着平板的五官。只有一头鬈发、丰满的胸部让她有些风情。

  穿着白色香奈儿套装的她,刚看到他时彬彬有礼;将外衣脱下之后,就是野性的豹纹内衣。那才是真正的她。

  狂野的一夜。汗水如泉,从他额头上潸潸流下。

  必须很费力才能讨好她。

  激情时刻,她的体味,混杂着檀香味道的香水味,窜进他的肺里,让他想起另一个女人的身体。

  热汗淋漓,她用被单裹着身子,在床上抽起了雪茄。烟是他帮她点着的,那种感觉真的有点怪。

  第一夜,因为好奇与新鲜,他确实是尽兴的。然而,两人已经在一起大半年了……面对他所憎恶的味道,以及并不是真的很感兴趣的女体,他很害怕自己已经不能再满足她的需索。

  她显然还是兴味盎然,从国外网站订购不少新奇用品。

  时间越久,一种感觉越来越明显:他觉得自己已经沦为一名男妓,被收容在亚马逊女王的后宫里,每夜看她高兴、受她召唤,虽然心中不悦,却还是得臣服于主人。

  「说你爱我。」她总在最忘情的时刻命令他。

  「我……爱……?。」

  「我不要,你说得……很勉强……再说一次……」她睁大了眼睛,表情有些狰狞。

  「我?爱??。」

  他知道自己在说谎。

  身体的感觉不会骗人。虽然他勉强自己去爱她,可是,好奇妙啊,他就是不能发自肺腑那么说。

  爱跟做爱是两回事。

  他身体健康,可以跟任何女人做爱,他也不是一个专情的人,但是他心里明白,到底爱还是不爱。

  当新鲜感褪去之后,爱或不爱,喜欢与不喜欢,那么明显。

  可是,他并不想放弃。

  已经走到这里了,不是吗?

  能走到这里并不容易,如果不再往前走,他害怕自己这辈子,就没办法从鸽子变成在高空盘旋的老鹰。

  他只能用小小的背叛,来逃离那种被迫说谎的感觉。

  「你知道我为什么想嫁给你吗?」

  上了一天的班,午夜时他已精疲力尽,每日睡到自然醒,下午才开始吃早餐的她仍然精力充沛。

  「为什么?」

  「你除了对我好,你对很多人都很好。我永远不必担心你会发脾气。还有,你在床上,很注意我的每一个反应……」

  他很想说,那是他的习惯,他在乎每个人的反应,包括公司里打扫厕所的阿嫂。或许是因为从小寄人篱下的关系,不讨好人,怎么活得下去?

  「哈哈……我永远记得第一天,我邀你上床的时候,你那种大吃一惊的矬样子。」

  她误以为他是纯情少男了。

  「所以,?想为我负责?」

  「讨厌!」她被他逗得好开心。

  「还有,你做完爱之后,会陪我聊天。」

  「这也是长处吗?」他故作惊讶。「那么,我一辈子在做完爱后都会陪?聊天。」

  没有马上睡着,是因为他想在做爱后离开。他总在盘算着,什么时候离开才不失礼。有时她会要他留下来,他总说,一个人睡习惯了,而且有时他必须半夜起床看看美国股市的状况,必定会打扰她的睡眠。

  「我明天要去挑订婚礼服。你觉得我应该请国内设计师设计,还是去订购Vera Wang的订制服?」

  「我没有意见。?穿什么都是我的新娘,都好看。」张百刚最让女人感动的地方在于,他可以把每一句话都说得很诚恳,即使是说谎。

  她的朋友们都出身富贵人家,每个人结婚时,身上的礼服都价值百万以上,「我可不能丢脸。」

  「不过,我想自己去挑礼服,你不许跟,我要给你一个惊喜。」

  「我很期待。不过,?要记得,我爱的是?的人,不是衣服。」

  说情话,他是一流的,极其诚恳,好像每个字都从内心深处涌出来。

  太好了。那么,他可以自由自在地活动一整天。

  「我回去了。」

  「留下来陪我睡嘛。」她说。

  「以后一辈子都陪?睡,好吗?」他温柔地哄着她。

  「我有一些公务要回去处理,事情总是多到做不完。」

  「好吧。」

  他等她睡去,呼吸十分均匀后就离开。

  静音状态的行动电话里,有一些简讯。

  有廖紫娟传来的,她说:「我想你。」

  她是个乖巧的女孩,总是静静等待着他。

  也有陈琳女士传来的。

  「请回复。」─简短三个字。

  「喂,是我。」

  「现在有空吗?」她的声音有些沙哑。

  「嗯。」

  「来见我。」

  那是另一栋他熟悉的豪宅。离婚多年的陈琳女士,一个人住在一座法国宫廷般的房子里,每个房间都有一盏豪华水晶灯。

  显然她为了等他,已经把佣人遣走,以避人耳目。午夜,她独自出来开门,瘦削的身子,裹在丝绸睡衣里。

  让他想起「风中残烛」这句话。

  这一两年来,才刚从乳癌关卡捡回一条命的陈琳,比他认识时老了许多。他认识她时,他二十五,她四十五,总是打扮得十分讲究的陈琳,当时看来比实际年龄年轻许多,身材也十分窈窕,他曾经非常迷恋她。但女人是不经老的,转眼十年过去了,这一两年,她忽然像隔了夜的汽球般皮皱肉松。

  看得出来,为了见他,在深夜里她还化了妆,装上了假睫毛。

  他握着她的手,在沙发上坐下来。

  她骨瘦如柴的手摸着他的脸。「真的要结婚了?真舍不得你啊。怎样,她还好吗?」

  她是苏菲亚唯一的姑姑。

  「对不起。」他低声说。

  「怎么说对不起呢?」她叹了口气说。「是我对不起你。对你们来说,我还算是介绍人,不是吗?」

  「你订婚,我也会去。」

  「这……」

  「我不去,反而奇怪了。」陈琳说。

  「我是怕?身体不好……」他体贴地说。

  「你也应该结婚了,只是我真没想到你会娶她。她是我们这家族下一代中,最不聪明、最任性、最不好看的,她配不上你。你恐怕也会吃点苦头。」

  女人评女人,都是尖锐的,即使是亲人。

  「我最近做梦的时候,常常想起我们在加州的那段时光……」

  「那段时间,我也很快乐。」他诚心诚意地说。

  怎么会不快乐?公司送他出国进修,学费全免,还付全额薪水,陈琳将她的豪华跑车借给他用,还让他住位于她在圣塔蒙妮卡的海滨豪宅里。

  他唯一的责任就是念毕业而已。

  他读书时,她仍在公司任职,只因为是家族企业,陈琳的自由度比一般主管高得多,她一高兴就到美国开会,每个月至少会待在他身边一两周。

  张百刚当然知道,陈琳将他送出国进修这个安排,是为了避人耳目。

  她怕有人说闲话。她爱面子,却又舍不得放弃他。两人在国外逍遥自在,完全不用管任何闲言闲语。

  陈琳和他一开始就知道,这是一段不会有结果的感情,两个人都心知肚明。

  陈琳结过两次婚,之前有三个小孩。他的年纪,和陈琳的大儿子差不多。

  那段日子多么快乐,暑假时,她带他去巴黎、威尼斯、罗马、布拉格。

  他也心甘情愿用各种方法讨好她,让她开心。

  她毕竟比他成熟。学成归国的那一天,她来接他,跟他说:「你回国的住处已经帮你找好了,我们必须分手。」

  「分手?我做错了什么?」

  明明知道,某一天可能会分手,但这一刻真正到来时,他好像一个被母亲抛弃的幼儿,眼前一黑,天旋地转。

  「你没做错什么。」她是个冷静的女人。

  他还曾怀疑,是不是她身旁有了更年轻的男人。

  「我们从来不适合,你知道的。我不能再耽误你了。去找一个跟你一样年轻的女人,组成一个正常家庭。」

  「可是我要?。」年轻的他并不说谎。

  「我很感谢你这么说,但是,现实世界中,我们毕竟是不适合的。」

  他失魂落魄了好一阵子。曾经愤世嫉俗,曾经想要报复,他觉得自己被利用了。她只爱他的肉体吗?

  后来,听说她已再嫁,嫁给一位与她年龄相当的丧偶富商,是她的老同学。

  很多人都说,他们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张百刚一直相信,如果不是年龄悬隔,他比那个老男人更可以给她幸福。后来,这段婚姻还是无疾而终了。听说,富商有了年轻新欢。

  她太爱面子。当时她的老父还在,所以自己也不能跟一个年轻男人共度一生。

  这段故事,他没有告诉过任何人。

  他是从那时开始,变成一个白天勤奋工作、晚上茫然穿梭夜店买醉的男人。身边的女人一个换过一个。

  「你曾经爱过我吗?」她说完,自己笑了:「你知道吗?动手术时,他们帮我打麻药的那一?那,我问自己,如果这辈子就这样结束了,我还有什么遗憾?……我想见你一面。」她说。

  她笑了。灯影下,她的鱼尾纹显得更深了。

  「我当然曾经爱过?。我一直很……感谢?。」

  「真的吗?还是只因为,你向来懂得说话让我好过?」说着,她自己又叹了口气:「看看我,年纪越大越多疑。」

  就算爱不见了,感谢还是在的,没有人对他这么好过。

  「百刚百刚,你啊,很聪明,是个好孩子。你只是没个性。」她又抚着他的头,像疼惜一个儿子。「你总是太想要让别人开心。你不是个男人,你是个孩子。」

  他想,她认识的是以前的他。现在的他,早已长大,不再是她的好孩子。

  「那么,?也告诉我,?爱过我吗?」

  「我发誓我曾经。」她眼中有泪光涌动。

  曾经,是一种可怕的感觉。眼前,她已经变成一个面容憔悴的老妇人。

  他看着她,仍充满熟悉的感动,可是,对于爱、还有激情,已经嗅不出什么残留的线索。有谁说爱是永恒的?

  他最愤怒的时候,曾对她怀恨。他很痛苦,觉得自己是一部从租车公司租来的车子。她对他很好、很爱惜,可是时间一到,就义无反顾、毫不留情地把他还了回去。

  爱,一定有过。但,或许也是租来的。

  租来的时间,租来的空间,租来的情人。

  「真是的,什么东西!」李云僧在心里叨念着。

  收到总公司发出来的股市报告,李云僧头好痛。

  这些股市分析报告,明天得发给分公司的重要客户,但报告里的推荐股中,竟有一家叫做「百乐」的公司。

  据李云僧的了解,这是一家根本没在真正做生意,只靠做假财报来「制造盈余」的公司。分析上说,该公司第一季转亏为盈,EPS足足有一元以上,建议低价买进。

  据李云僧所知,这家公司本业不但不赚钱,转投资公司至少有十家,位于东莞、苏州、天津等地,老板都用亲戚当分公司总经理,彼此以离谱的价格买进卖出货品,制造销货收入,不过,几乎没有一家是赚钱的。

  建议投资人买进,无异把钱丢进水里,什么时候会下市,根本不知道。

  可能只因负责人是董事长的多年球友,老董必须帮这个忙。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也许这只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情,它只不过是公司推荐的八大潜力股中的一家公司,只能祈祷投资人不要那么倒霉。

  他打电话给负责为分析报告把关的张百刚:「那个百乐─为什么可以飞上枝头,是怎么回事?」

  张百刚叹口气,小声说:「唉,应该就是你知道的那回事。」

  「一定要推荐吗?」

  「上头交代的,研究员也很无奈。」张百刚小声说。

  几个月前,也发生了类似情形。据他所知,有一家公司明明已经打算减资,却在消息还没公布的几个月前,做假帐宣布公司业绩大幅成长,又有大批增值土地即将出售、得到某大公司资金挹注等消息,让投资人上?。等大股东们已经脱手之后,才公布要减资百分之七十,股价狂跌。

  减资,让投资人承受公司的亏损,公司内部再增资,股东又取得更大的权益。

  不少忠实客户打电话到分行来大骂,说他们的研究报告有问题。

  谁叫你们要听、谁叫你们要买呢?虽然不能明说,但这就是公司的态度。这只是客观建议,并非强制命令,各人的选择还是由各人负责。

  许多股市名嘴都一样,帮某家有问题的公司抬轿,坑杀投资人前,自己已经先赚饱了一票。

  第二天,一定都夸说昨天推荐的股票大涨,至于昨天到底推荐了什么,他们全得了健忘症。

  「可是,如果总公司一味这么搞,下面的人服务再周到,也会渐渐失去客户的信任。」李云僧也叹口气说。

  李云僧年轻时,会在公开会议中为这些不实报告据理力争。

  到了现在,只能幽幽叹一口长气,屈服于现实。和大老板同一方向行走,等于为虎作伥,可是他又能怎样?

  「您在叹气?」

  不知不觉间,郭素素走进他的办公室。

  为了开诚布公,他从不关门,部属永远可以进来找他。

  「有什么事?」

  「有件事,想找您讨论。」她表情严肃,似乎遇上了困难。

  「请说。」

  「关于最近总公司要我们卖给客户的一种『连动债』……」她欲言又止:「我可以说实话吗?」

  「我们分公司分配到六千万的额度。在我的份上,有五百万元的责任销售额。但是,我昨晚很仔细地把说明书和转换计价方式推算了一遍,发现这个有保本名义的连动债很复杂。投资人只看到每年配息百分之十就购买了,却没有想到,如果依照它的规则,一年之后,在最坏的状况下,也可能只剩下百分之三十的本金。这一定会引起纠纷……」

  「?担心这样的亏损会失去原来的客户,对吧?这也是我的顾虑……」

  「我在这里八年了,靠的就是信用,有些钱,我不忍心赚。」郭素素说。

  她的这个问题,也让他陷入进退两难的地步。「这……」

  他翻了翻公文。公司颁布下来的命令是,如果业务员将责任配额都推销出去,奖金丰厚;如果没卖出去,前半年业绩奖金就会被打六折。

  李云僧把眉头皱得好深。

  「对不起,让您为难了。我知道,您也是人在江湖……」郭素素说。

  「对,我人微言轻,身不由己。」

  「总公司的命令,我无法改变。但是同事们既有的业绩奖金,我还可以想想办法……」

  他又叹了一口长气。

  「让您麻烦了。资深同仁都为这个案子伤透脑筋,我替大家来向您报告。」

  「我知道了。」

  本来还想问她:「?最近还好吗?」话未出口就想到,现在是上班时间,不能问私事。

  这些日子以来,有好几次,他有这样的冲动:想走到她的座位旁,假装谈公事,跟她说几句话,但都有一种声音阻止自己。

  那个拥抱之后,他的人生起了化学变化。

  此时,他不太敢正视郭素素的脸。

  她还记得那个晚上,离开墓园之后,车上的拥抱吗?对她可有任何意义?

  从那晚开始,他好像觉得自己做了错事一样,只敢偷偷在上班时看看她的动静,猜测她的心情。

  看到她时,他的心总会怦怦跳着。

  对一个成年男人而言,或许一个意外的吻不算什么,这个世界还是一样运转。

  可是,他的人生好像多了一个秘密似的。

  好像有一种单细胞生物,忽然间钻进他的脑袋里,慢慢、慢慢孳生并吸收了养分,快速增长,即将让他的世界变得不一样。

  他也很清楚,他对她的渴望是不可以的。

  这几天,只要稍一闲下来,他的脑里就进行着一场激烈的攻防战。

  这个晚上,张百刚的订婚宴,他竟又看到郭素素。

  她和几位比较资深的女同事负责当招待,接待女方亲友。一身奶黄色套装,显得格外有精神。

  「大嫂没有一起来吗?」张百刚问。

  「她要我跟你道喜,她今晚要送孩子去补习。」李云僧拍拍张百刚的肩膀:「恭喜啊,百刚,终于要定下来了。」

  「不过是订婚。」

  新娘穿着橘红色的鱼尾礼服,身材略显丰腴,笑得十分开心。

  张百刚说只有十桌,但现场却来了三十桌客人。

  有不少赫赫有名的人物,都是新娘家的至交。既然来了,不让人家致词也不好意思。

  「新娘子真不容易,看上的果然是青年才俊!」一位与老董相熟的水泥公司老板这么说:「她爸爸为她安排了许多和企业家第二代的相亲机会,她都看不上眼,原来眼光独具,偏偏喜欢……」

  还好他也知道,后头那个形容词恐怕不太好听,马上拐个弯:「……喜欢这个长春藤名校硕士,今天看起来,果然玉树临风、一表人才,真是郎才女貌……相信他一定不会辜负岳父的期望!」

  转弯转得漂亮,但仔细听来,还是有新郎高攀的意思。

  在场有不少人相视而笑。

  大多数人都不认识张百刚,也还搞不清楚新郎新娘名字,发言内容都在对他的岳父岳母歌功颂德。两老听得笑呵呵,好像这不是下一代的订婚典礼,而是他们的金婚纪念日。

  席间,不时有晚到的客人上台致词。烦了一整天,李云僧觉得头昏脑胀,借故上洗手间喘息一下。

  呼吸一点新鲜空气吧。洗手间旁有个侧门,通往一座小小空中花园,所有植栽都有光线往上打,气氛十足。

  他推门而出,望着脚下的街道深深吸了口气。

  忽然间,一个人和他撞了个满怀。

  她没有看见穿着深色西装的李云僧。

  女孩吓得哇哇大叫,以为自己撞到鬼。

  李云僧也被吓了一大跳,倒退一大步。

  两人都回过神来,才发现是熟面孔。

  「李协理……」女孩先叫出声来。「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在这里……」

  「?是…」他只觉得她面善,一时叫不出名字。

  「我是廖紫娟,谢谢你那天……送我回去,我没有在你车上乱讲话吧?」

  「喔……对不起,我记起来了,」李云僧说:「?没乱讲话,?只是乱吐而已。」

  一直到现在,他都觉得在自己车内,还隐隐闻得到那股酸腐味。

  她应该完全不记得发生什么事了吧?她抱住他的时候,他真是困窘,心想:现在的年轻女生都是那么开放的吗?

  「为了谢谢你送我回家,我送了一个可以养金鱼的?灯给你,你记得吗?」

  「噢……当然……」

  「鱼还活着吗?」

  「嗯……还活着。」其实他也不确定。自从郭素素抱走那个鱼缸,他就忘了它的存在。

  「?怎么在这里?刚刚并没有看见?……」

  她没搭腔。他这才发现,她的眼眶红红的,好像哭过了。

  「?也来当招待吗?」

  「没有。我是临时雇员,不够格当招待啦。」廖紫娟努力扬起嘴角,不想让人发现她的心事。「你看,我穿黑色衣服,像来当招待的吗?」

  他穿黑西装,她穿着黑色洋装,难怪在阴暗灯光中,看不见彼此。

  「我只是来看看罢了。看有钱人家的订婚宴有多么豪华……」

  「那为什么哭了?」

  「我……只是为自己伤心,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像她那样当公主……」

  「当公主不重要。当公主只能当一天,婚姻却是一辈子。」李云僧很认真地说。

  「结婚一定要结一辈子吗?」她问。

  「……那,可不一定。」

  她看来有点喝醉的样子,说话语气轻飘飘的。

  「?又喝酒了?」

  「对啊,人家不请我喝喜酒,我就在外头自己喝一点。」廖紫娟说:「这里很好,谁都可以来。」

  这个女生真奇怪。李云僧一时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如果不快乐,也要结一辈子吗?」她又问。

  李云僧没有回答。他心想,有的人不管快不快乐,都会坚持一辈子。唯一的不同在于,快乐的婚姻让一辈子很短,不快乐的婚姻让一辈子变很长。

  而再快乐的婚姻都有不快乐的时候;再不快乐的婚姻都曾有快乐的时候。

  「?不要再喝了,赶快回家吧。」他觉得自己像个训导主任。

  「我……心里不舒服。不想那么早回去,我怕我回去会想不开。」她凄然一笑。

  「又怎么了?」这里是位于八楼的空中花园,这个女孩该不会想来这里自杀吧?他顿时心头一冷。

  「我知道你是好人。可以陪我聊聊吗?我的心情真的很不好。」

  女孩子心情不好,应该是因为失恋吧。看了人家欢欢喜喜的婚礼,又触景伤情。

  「?失恋了?」

  「对。」

  「好吧。不过……我不能待太久……有人会找我……」

  他陪她坐在空中花园里面向马路的雕花座椅上,看着夜晚马路上流动的光影。

  「爱情好痛苦。」她说。

  「怎么了?」

  「有一个人……他比较爱我,但他却不能娶我。」

  「那么,这样的男人,就不值得?为他痛苦。」李云僧说。

  「可是我爱他。」

  「那就是?傻。」

  「你说对了,我是真的很傻。可是,我就是没办法不喜欢他。我搞不清楚,我是对爱情绝望,还是对自己的傻绝望。」

  「?几岁?」李云僧问。

  「二十二。」

  「二十二岁,就说绝望,太早了。也有人很幸福的。」

  「那……你爱过一个人吗?我是指,爱到牺牲什么都无所谓,爱到让你痛也无所谓,爱到有了别人你还是无所谓……的那一种。」

  他无话可答。

  「……你没有这种经验,对吧?」

  他有吗?直觉上,这种经验似乎是空白的。他是个务实的人,即使谈感情。交个女朋友,就觉得自己要好好对待她,要娶她,要有个安稳的家,这样他才能安心在江湖上闯荡。截至目前为止,他的人生就是这么简单。或许二十二岁的她,爱情的经历都比他复杂丰富许多。

  「我有一个情人,他对我很好,我也很爱他……可是,他就快要娶别人了,我觉得我应该成全他才对,不过,心里好像压了一块千斤重的大石头,挪也挪不开,比死掉还难过……刚刚,我真的很想从这里跳下去,看他会不会有一点难过?」她又从皮包里拿出扁瓶装的威士忌,喝了一口。

  「照?所形容的那样,是?不对。人家有女朋友,?干嘛还这么想不开??那么年轻,难道没有别的选择?」

  「唉,你没有爱过。」她铁口直断地说。

  「喂,?要我陪?说话,结果?却反过来批评我。我如果只有二十二岁,我一定会马上把?放在这里不管!如果?真的爱到什么都无所谓,那干嘛为了失恋伤心?失恋也应该要无所谓才对!?根本是自欺欺人!」真是个脑袋装稻草的女生!李云僧快失去耐心了。

  她笑了:「想不到你还满幽默的!」

  「我得回去了。?不要想不开,好吗?」

  「嗯,谢谢你,你是好人。」

  她又向前拥抱了他,身上的酒气逼人:「我真希望,有你这样的叔叔……或大哥。」

  他哭笑不得。唉,年轻时,笑和哭、悲和喜之间的界线,啊,何等模糊?她迅速消失在黑暗中,不等他说完再见。

  订婚宴结束后,他的目光一直追随着郭素素。她笑脸迎人,谦谦顺顺地在电梯口送客,尽责地做着招待的工作。

  「等一下,?还有事吗?」他鼓起勇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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