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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冷漠的同伴

书籍名:《神钥》    作者:聿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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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别总是来得比想象中快。
朔华睁开双眼,天色还没全亮,但是已经可以听见外头马车来来往往的声音。
简单梳洗过,一个人穿过依然阴暗的走廊,越过空荡荡的厅堂,打开那已经有了年岁而显得斑驳的大门。
深蓝的双眼,清晨的初晓射入,瞳孔收缩,瞧见不远处朝他走来的商队。
昨天夜里,他听见蕾莉纱坐在他总是躺着的后院椅子上,将那首他刻意用能力深深刻进她脑海的歌,在月下唱了又唱。
那首歌,原本就是女孩子唱的,所以听起来有种剔透的凉意。
“你的东西呢?”扎克悠闲地坐在马上,看他空无一物的手。
“不用。”该带的,都在他的空间里,不该带的,会在这个小镇上沉淀。
“你不会连这个都跟冷暮一样吧!”那冰块也是很奇怪的,身上从不带半样行李。
朔华抬眉,右边的唇角微微勾起。
“你要这么想也可以。”
坐上裘风所指的马车,刚进去就瞧见冷暮倚在角落,目光冷冷的看着饭馆上方的窗口一眼之后,又翻开和昨天不一样的书本,一张一张翻过。
“你的能力是?”朔华问道。
仿佛回应他所说的话,冷暮的手拾起跌落在一旁的书签,也不见他有任何的动作,一张精美的纸片在一瞬间灰飞烟灭,最后甚至连一点点烟尘也看不到。
冷暮在他的星球其实不叫冷暮,那是裘风给他取的,裘风实在不晓得该怎么叫这个总是一声不吭的男子。
其实本来是想叫他冷漠,但怕叫着叫着人真的越来越冷漠,所以只好取个类似的音。
擅长分析与总是看透一切的人,常常被误以为智力非凡,但冷暮知道那是错误的。
他的聪明来自于他的冷淡无情,而非那种可以演绎发明一切的能力。
他从小就是天之骄子,不但生长在有钱有势的人家,还拥有着非凡的外表与聪明的脑袋,因此从小到大,他几乎是想得到什么就可以得到什么。
但也许就是因为如此,冷暮觉得自己的人生真是无趣到了一种境界,活在这世界上,站在旁观者的角度,那种超脱的冷静,让他看透了世间的谎言,人脸上的面具。
尤其是站在顶端,看着这些戴着面具的人,在真实与谎言底下挣扎时,连最后一点为其感到可悲的心都没了。
冷静、残酷、洞悉一切,毫无七情六欲,这些形容词,令冷暮的亲生父母也不敢靠近他。
那成了一种非刻意的恶性循环,旁人的恐惧造就他的冷淡,他的冷淡造就了人们对他的恐惧。
于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就在他无聊到开始想:“如果把这个无聊世界摧毁重新来过,会不会更好时”,一个奇怪的人来到了他身边,给了他一颗钥石,也给了他另一种生活。
冷暮将他原本的想法告诉那人之后,便开始和钥石融合。
那人知道,自己竟然在如此巧合的状况下,救了一个星球。
虽然,毁掉一颗星球,对他们这些遨游过宇宙的人来说,并没有太大的意义,但对生命有感情的人,毕竟不愿意见到如此惨烈的一面。
当他正想松一口气时,没料到融合后的冷暮,竟淡淡地对他说:“如果新生活开始,我依然觉得如过往一般,也许我可以重新开始的,不是一个星球的毁灭,而是一个银河,或是一个平行宇宙。”
要是这世上真的能有所谓的“效果线”的话,那人的脸上,八成会出现好几条。
于是,冷暮就这么被踢到了这个新的人生游戏场所,开始了他破坏的第一天。
这些过去的种种,朔华在很久很久以后才知道,现在他只知道,冷暮是一个能洞悉一切,并藉此破坏一切的人。
“什么都可以吗?”朔华走到冷暮身边坐下,张手触摸刚刚似乎还瞧得见灰尘的空气,果然什么都不复存在。
“只要是能分析的就可以。”凡是他能了解的分子构造,他就有办法破坏,至于再多,他有的是时间去发掘。
此时,马车动了一下,刚刚被朔华拉起的车门关了起来,一下子车厢里暗了许多。
朔华看着冷暮手中的书上,因为阴暗而显得模糊的字句,抬眼望向车顶,凝神。
“光。”
瞬间,一个小小的光球出现在上方,照亮了整个车厢。
“你的能力?”冷暮看了那个小光球一眼。
“能力的衍生。”看了冷暮手中的书,是他没看过的。
“想看?”
“不介意的话。”
没多说什么,突然一迭的书籍出现在冷暮手中,递到朔华面前。
朔华微笑,取过那一迭厚重的书本,那重量可比一个四岁的小娃儿,没想到冷暮竟然一个手掌就可以轻松抬起,看来冷暮的种族,不但拥有好的头脑,还拥有强大的力量。
他就知道,地球上的人类,果然是坐在井底看月亮的青蛙,比地球的人类更强的生物,想来是像星星一样数不清吧!
不晓得下一个遇到的钥石拥有者,又会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感觉马车的车轮开始转动,车窗外那熟悉的小镇,在今天之后,将会成为他回忆里的一个角落。
再见了,蕾莉纱……

原本在森林里的时候,朔华就觉得这个世界的许多生态,跟他的故乡地球很像,在离开了小镇,和裘扎克佣兵团行走一段时间之后,马车外的风景,真有一种好像回到地球远古时代的感觉,不论是植物、动物、地形和气候变化,都和地球极为类似。
“你的星球跟这里像不像?”他开始想是不是那些能孕育生命的星球,都有类似的特征。
今天他和冷暮一起坐在马车外吹风,这让佣兵团的人颇为惊讶,因为冷暮平常几乎不怎么和人亲近,在佣兵团待了这么久的一段时间,甚至还有人没跟他说过半句话,没想到这一路上下来已经有三天多的日子,这两个外型都出色且跟他们不太一样的人,竟然会像好朋友似的,几乎都在一块行动。
而扎克跟裘风两人,在见过他们两人相遇的那一刻,早已经把他们归类为同一个地方来的,所以倒不是很惊讶。
“类似,不完全相同,我们那没卫星。”
他知道他说的是月亮,这几天的相处,他已经可以很容易猜出,那简短字句下代表的意思,也许也正因如此,冷得像块冰的冷暮对他的靠近,不但不排斥,更是有问有答。
其实朔华不知道的是,冷暮对他对自己毫不恐惧或是自卑等等负面情绪的态度感到奇特,所以不但没排斥他的靠近,更进一步的稍微修改一下自己对人的态度。
当然,稍微。
在别人看起来,他不过是从一天一两句话,变成一天十一、二句的差别。
“他妈的,还真的有不要命的。”
突然,在马车边的一个佣兵团员轻叫了一声,朔华跟冷暮两人同时转头朝前方望去,可以瞧见地平线的地方有烟尘滚滚,一看就知道有大队人马正往这里过来。
“怎么知道是来找碴的?”这三天来,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场面,尤其是对方距离还算遥远,既然连人都看不清楚了,怎么知道是来劫货的。
“没有信号,为了避免突然的袭击危险状况发生,在同一条路上两队人马相遇时,一定会燃放属于该兵团或商队的信号弹,像我们的裘扎克信号弹射向半空,会连续出现红蓝两色的烟,对方一看见就知道我们的身分,如果没有恶意的话,他们也会施放信号弹。”
而现在对方不但没有信号出现,还来势汹汹。
“信号弹不能作假吗?”这种确认方式,一听就知道并不保险。
“靠记忆力,每一个佣兵团或是商队出发的时候,一定会向经过的各工会登记,身为一个好的团长和商人,就必须将有可能遇到的商队信号给记住,如果出现那种其实应该在远方的商队信号,那就是作假。
“再来就是靠判断力,毕竟我们这一行的,难免都比较危险一点,要赚大钱,就要冒这种风险。”
后来回答朔华的,是骑马到后头吩咐队形的扎克,在这个时候,他一向赖痞的模样,变得严肃且充满信服力。
“冷暮,一样冲前面?”冷暮的行动虽然他可以吩咐,但并不代表他一定会照着做,不过若是冷暮不照着做,几乎可以肯定都是因为他的主意比自己好,所以对他这种会让人误以为没有团队精神的态度,裘风跟扎克两人向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冷暮点点头,直接就在驾马的座位上站起身,头轻轻地转了一下,旁边的人都可以清楚听见那骨头与骨头之间喀喀作响的声音。
“你呢?要参加?还是乖乖躲在马车里?依照我的建议,最好是躲在马车里会比较好。”转头看向朔华,扎克并不认为他那一身纤瘦的身材,可以在敌我双方杀伐上有任何的贡献。
“不参加,也不躲马车,事实上,我对看戏比较有兴趣。”他不想现在就在所有人面前施展他的能力。
那有可能会被当成怪物,而且实际上,他的能力也还没强到可以瞬间加入战场,那是YY小说里的主角才有可能做到的事,而此刻,反正他已经付了佣金,自然他可以选择不用付出劳力。
“这并不是一个好主意。”
“放心,我可以跟你保证等打完之后,你还可以看到我在这。”
“尸体?”
“我该谢谢你的预告吗?”
“不客气。”
在前面都可以听到两人无厘头对话的裘风,很干脆的翻了翻白眼,都什么时候了,这两人竟然还有兴致在后面聊起天来。
看了一下往这里冲来的队伍,看人数绝对是他们两倍以上,至于等级……
“是青色。”
远远就可以看见那清一色的衣服,青色是他们的名字。之所以叫青色,除了因为他们的山寨位于青色山脉中的某一处之外,还因为每次出来抢劫的队伍,都穿着青色的短衫长裤。
“真是棒呆了的对象。”扎克语带讽刺的说。
谁都知道,青色盗贼团一向是有名的狠辣,姑且不论他们个人的杀人放火能力强不强,至少他们砍起人来的时候,没人见过他们心软,对于稍微小一点的商队或是佣兵团来说,是他们最不想遇见的对象。
朔华书不会白看,在饭馆的日子不会白待,他从佣兵们口中听过太多次青色盗贼团。
“你想我会看到你的尸体吗?”
扎克觉得这句话听起来还真是要命的熟悉。
“放心,在你的遗体风干之前,我应该还来得及帮你祭拜一下。”
很虔诚地做出祭拜的动作,刀,就这么突然出现在还在合十的手中,银色的刀柄映出一张嗜血的脸庞。
“开打了!”
抢劫这种东西,并不是像电视剧一样还要彼此打个招呼,甚至还可以问问为什么抢自己的原因,抢劫的本质,向来是快、狠、准。
黄沙滚滚,令人窒息的杀气,在短兵交接前一刻弥漫扩张开来。
裘风还没来得及说上一声“冲”,一个高大修长的黑影,带着舞动的银芒横空划过。
朔华没来得及看清楚冷暮是怎么办到的。
当他身影停下的那短短一瞬间,最前方的两匹马跟上头的两个盗贼,头部已经以诡异的方式曲折,七孔不断渗出鲜血,躺在地上。
由于事情发生的实在太快,后方的几个盗贼没来得及反应过来,自己胯下那高大的骏马,已经踏着沉重的马蹄,瞬间将自己生死未卜的同伴给踩的稀巴烂,红红白白的脑浆喷上马匹。
朔华是第一次真正看到这种场面,以前的电影归电影,所有人都知道那是假的,所以震撼感比较没那么大,现在看到这种可以归类为恐怖最高级的场面,他不否认自己是忍了半天,才把胃里的东西重新塞回去。
远处已杀进敌阵的冷暮,完全没有这类困扰,脸上冷酷的表情变都没变,一双脚像是踩在风里一样,修长的身体穿梭在奔腾的马匹中。
当他那拥有蓝色印记的掌心,贴在盗贼胯下的马匹脖子的一瞬间,整个人顺着手心下压的力道跃起,在半空中翻了半圈,才刚放开的掌心,又贴住马匹身上盗贼的脖子。
仅仅这样一个接触的动作,刚刚还在奔驰的马匹上,那个喊着杀人的盗贼,就像之前才发生过的画面一样,被冷暮掌心碰过的地方,突然失去骨头似的凹折,七孔溢出鲜血。
冷暮看也没看一眼,半空中翻转的身体落地,矮身伏地,长腿由右往后方一个扫堂腿,后方被同伴死前模样吓到的盗贼,在马匹疼痛嘶喊之下跌落马背。
冷暮等的就是这个时机,盗贼还没感觉到落地时该有的疼痛,一只冰冷宽大的手,就这么握住他的颈部,他想要惊叫出声,声音却被遏止在如火烧灼般的疼痛中,然后穿出喉咙的,只剩下诡异的肉体蠕动声。
这个银发的高大男子,不晓得用什么样的方式,折断了盗贼的脑袋,脖子好像失去了骨头,只剩下一层皮肉,接系着那硕大的脑袋。
盗贼的同伴们,就算平常是多么的杀人不眨眼,也不禁为这种令人背脊发凉的杀人手法,感到恶心和恐惧。
“混蛋!我要杀了你!”一个盗贼冲了上来。
盗贼用力抓起身上足足有两个手臂长的大刀,在空中旋了半圈,带起一阵呼啸而过的旋风,夹带许多不知名的情绪,砍向和自己奔驰马匹擦肩而过的俊美男子。
冷暮完全无视于他的吼叫,钻过两匹对他冲来的骏马之间,在大刀尚未砍上身时,抓住其中一匹马的尾巴,右脚用力一蹬,整个人随着用力的反方向飞旋半圈,以马尾巴为轴,修长的脚从后方踹下马匹上的盗贼,稳稳地坐在因疼痛而抬起前蹄的马背上。
“还真像是在看电影。”
朔华对冷暮那惊人的身手佩服得不得了,之前才觉得他像魔兽世界里的夜精灵,现在又出现了老电影魔戒里那金发精灵灵巧的身手,就好像双脚踏在风上头,不受任何重力影响一样,把杀人动作变成了最优美的舞蹈。
虽然舞蹈之下的背景,实在是令人胃肠翻搅。
“小伙子,你不怕吗?”一旁商队的马夫吓得面无血色,全身抖得让朔华怀疑他骨架快要散了。
“有什么好怕的?”好像突然想起什么秘密一样,嘴角露出很难下定义的笑容。
“你知道吗?我在我妈去世之后,就常常一个人看这些东西,我还看过一个人,怎么活生生的把一个男人的脑袋给剖开,挖出脑髓,然后用奶油煎煮之后喂给那个男人吃,自己吃自己的脑髓,你觉得跟现在这种相比,哪一种比较可以接受?”
随着那说秘密般的轻言细语一字一句传入脑袋,原本就已经看起来快要崩溃的马夫,干脆直接吐了出来,而且每想起刚刚所说的那画面,再对照传入耳中的尖叫与鼻间的血腥味,原本好像已经吐完的胃袋,又开始痉挛干呕不停。
“可怜的大叔,我想你直接昏过去可能会比较好一点。”可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一边看着脑浆内脏四溅的场面,一边联想《人魔》里的经典画面。
那似乎变成了提醒,话刚说完,刚刚还扶着马车门吐的车夫大叔,果然碰的一声倒了下去,吓了原地保护商队的佣兵一跳。
“怎么了?有人偷袭吗?”
刚刚挂在嘴角上的笑容,再度扬起。
“没什么,大叔他只是为吃自己内脏脑髓的画面,感到过于激动雀跃,我刚跟他说之前……”
果然,再度看到一片脸色刷白的场面。
唉呀!多么美好的世界,这个星球的人还真是单纯可爱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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