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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九尾妖狐

书籍名:《神钥》    作者:聿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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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冷暮相比,一样冲在前头的扎克,杀人方法就显得华丽许多。
冷暮将杀人不见血的手法发挥得游刃有余,当然,被马踩扁的血溅肉泥,跟后来的七孔流血,不能算冷暮的责任。
而扎克,就是在创造短时间分割人体的艺术。
一把长刀像是没有重量一样,冲出去的那一刻,大大小小的刀弧,以扎克为中心杀出,远远就可以瞧见金属特有的光芒,不时在他身边形成弯月。
弯月接触到人体的同时,鲜艳的猩红液体跟着飞溅而出,在他身后讶然顿住身体的盗贼,在惯性作用下,弧光扫过的身体,顺着切面化成碎块,内脏与躯干在踏过的马蹄与脚步下,成为肉泥。
他是一步一步往前走,走过的土地,慢慢被鲜血渗透成赭红色的地毯,身上不晓得几天没洗的佣兵服,不知道该是庆幸那鲜红掩盖住许许多多的污渍,还是要哀叹可以确定打完之后,那一身“红衣”可能没多少机会继续贡献蔽体的责任。
看扎克平常懒懒散散的痞子模样,很难想象他杀人的时候竟然会是这么变态。
多像是《恶灵古堡》或是《刀锋战士》的阳光版本。
只是他的杀法有明显缺点,旁边观看的人都可以发现,扎克每一次出手,都是连续十数刀挥出,直到力尽为止,这时候就可以感觉他的动作停顿了一下,如果敌人时机抓得好,这将成为足以置人于死地的破绽。
扎克用这套刀法,不仅是一两年的时间,他已经用这种方法杀了三十多年,这么明显的缺点他自己清楚,但缺点有时候,反而是一种另类的完美。
敌人不知道的是,如果他们想要利用这个破绽攻击,原本一直挂在腰际的刀鞘,就会在那一瞬间成为攻守兼备的盾,对扎克来说,刀从来就不只有一把而已。
他的刀、他的刀鞘,仔细一看,其实都有一条坚韧无比的线和手腕相连接,这是因为他的刀法通常都是一气呵成,连续挥出那么多刀的状况之下,后续力气必然会不如开始几刀,若是遇上力气特别大的对手,有时候会出现武器被打飞的状况。
于是,他就必须利用这坚韧的线,将自己的武器顺着刀弧的动向,转回自己手中。
一堆缺点的刀法,但他老在出任务时冲第一个。
这就是为什么老资格的佣兵会戏称他为“要钱不要命”的扎克副团长,说的就是他这种走在危险边缘的杀人方式。
另一头的裘风,则是中规中矩许多,一把刀虎虎生风,每一刀出去都计算得清清楚楚,从哪个角度,用多少力道,总是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因此每次他跟扎克两个人练刀时,扎克常常会觉得自己越打越不爽快,正是这个原因,跟他的刀法比起来,裘风的刀少了一股激情,一点都不像是个用刀的人。
但裘风无所谓,他才不管刀激情不激情,能少花点力气,他就省点力,谁知道在一件事情过后,接着又会是什么?
他省力气,你可以说他懒,但这毕竟是事实,也是为了预防万一。
裘扎克这个名字,可以维持如此多年的时间,不是没有原因。
由于对方人数实在太多,尽管前面几个人杀敌的方式快速又惊人,还是有不少的盗贼往载满货物的这一头冲过来,原本镇守原地的佣兵,也跟着杀了起来。
啊啊!
这样下去别说是看戏了,连能不能保住一条小命都有问题。
朔华叹了一口气,发现自己还是要花力气动手。
趁敌人还没杀过来之前,钻到不远的另一辆马车里头,很快拖出一个轻弓跟装满箭矢的箭桶,他想,裘风应该不会介意他借用一下武器才是。
勉强爬上马车车顶,觉得自己跟冷暮比起来,还真像是个正常人,双手搭箭拉弓。
“咻!”
一个正准备拿刀砍向冷暮后背的盗贼,喉咙被自背后而来的箭矢穿过气管,往斜前方拉扯了一步,刚刚还在呐喊的声音乍止,鲜血自张开的大嘴里喷出,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前方,血丝迅速蔓延在眼球。
朔华皱了一下眉头,头一次杀人的感觉果然不是太好,看是一回事,真正去杀又是另外一回事。
不过他不是什么善良人士,不杀就得死的话,他似乎也没太多选择。
“咻!”
又是一箭贯穿喉咙,准确度高得惊人。
冷暮看了喉咙被射穿的贼人一眼,然后再看向远方每一箭之间几乎都没有太多犹豫的朔华一眼。
冷淡的双眼,泛起了然的笑意。
大概也只有他会在这种时候还察觉到,那个站在马车上的人,根本就没花多少力气在拉弓上,就连瞄准也只是很专注地看了敌人的喉咙一眼,什么射箭该注意的三点一线,风向从哪来,有多强等等这些问题,根本就完全没注意到。
他是用他的能力在杀人,至于射箭的动作,只不过装出来掩饰而已,裘风他们也不太可能会发现那些箭,根本是在一种不知名的力量下射出去,丝毫不误地插在敌人的喉咙上。
一箭接着一箭,根本没有盗贼有机会接近朔华所在的货车,一旁的佣兵几乎傻了眼,没人会料想到,这个看似瘦弱的小伙子,杀起人来还比冷暮要快上几拍。
“卡蜡斯庌!你是被石头给撞坏了脑子是不是?竟然有胆子抢裘扎克保护的商队!”看来,扎克是先找到了“青色”盗贼团的首领,干脆直接就在原地叫嚣起来。
一场战局,只要王见了王,那也就是到了紧要关头的时刻了。
“扎克!少给脸不要脸了,以前是看你们运送的东西没好货色,给个面子放你们一马,你们才有机会逃过一条小命,不然你以为我们会怕了你们这破烂佣兵团吗?”
说话的人十分显眼,胯下那一匹马,比旁边的马儿还要大上一倍,高大粗壮的身材,穿着一身由青色组成的花俏衣服,几乎把头上的毛全剃掉的脑袋,头皮上还画着鲜艳的图腾,活像是怕人不晓得他的身分一样。
“哼!你不就是怕了,才龟缩到现在才出来?要不然,凭你那一身抹布缝的破衣服,别人还找不到你吗?”
卡蜡斯庌最恨人家提到他的衣服,其实他也不是什么审美观特异的人,之所以穿这么奇怪的一件衣服,不过是单纯的因为“惧内”。
所有人都知道他怕老婆,因此,即使每次妻子为他缝补的衣服,看起来实在很令人无法苟同,碍于妻子发火起来能让他在卧房外跪一整夜,比之这种面子全无的丢脸事,他宁可穿上妻子口中所谓“很威风”的衣服。
因此,当有人提到他的衣服时,不管人家是不是仅止于好奇,他都会觉得是在嘲笑自己惧内的个性,通常干脆一刀子下去,直接把别人的脑袋给砍了比较快。
久而久之,在菲嘉国跑生活的人,都知道他这样的禁忌,极少有人会故意去说这种令他发狂的话。
不过,如果扎克会怕卡蜡斯庌发狂的话,那么,他也就不是裘扎克的副团长了。
老实说,他从开始知道卡蜡斯庌这个禁忌之后,就一直有一个小愿望,每年生日的时候甚至会祈祷一次……
那就是,当面“称赞”一下卡蜡斯庌的衣服,看传说中的“疯狂图腾”生起气来,究竟是什么模样。
因此,当话一说完,瞧见卡蜡斯庌那张脸的表情时,扎克真想放下手中的刀,捂住“小嘴”发出“喔喔喔”的赞叹声。
那张大脸,原本就画着诡异的图案,天晓得那是哪一个部落民族的刺青,现在被扎克这么一个“夸奖”,图案底下的颜色一下子青一下子白,最后一副好像就要喷出血来的艳红。
他终于知道“疯狂图腾”这个绰号是怎么来的了,这图腾的颜色,还真是他妈的丰富自然。
“啧!啧!啧!这该怎么说?脸部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艺术吗?”
“噗!”打到他旁边的裘风,忍不住喷了口口水。
“嗯嗯!没错!”由于战线已经退到了后方,因此朔华很自然地参与了这一场艺术评论大会。
不过,他的肯定换来扎克的怀疑。
“突然间你这么赞同我,让我很不适应。”
朔华耸肩,“你犯贱的话,我可以重新表达一次反对意见。”
“算了!我比较喜欢你刚刚的回答。”扎克干笑,他就知道这家伙嘴里吐不出象牙。
可惜卡蜡斯庌没打算让他喜欢太久,顶着一张充血的脑袋,挥舞着大刀,驾马狠狠地朝扎克的脸上扫了下去,这一下要是中奖,所有人绝对有机会可以见识一下脑部横切面图解。
朔华瞧见那瞬间的火光。
刺耳的金属交击声刺入耳中,带起身体表面一阵鸡皮疙瘩,靠得近一点的人几乎想吼叫出来,把那种发自身体深处的不爽快给发泄出来。
扎克迅速回刀挡住,但是力道实在过大,只好连另一手的刀鞘都交叉挡在前方,却还是承受不了那惊人的力量,整个人顺着卡蜡斯庌的刀势被打得横飞七、八步之远,若不是裘风早已经注意跟在身边,并解决掉一旁偷袭的武器,他现在早变成赭红色地面上众多残缺肢体的一部分。
他奶奶的,他终于知道为什么赞美别人衣服这件事,可以成为一件传说故事了,这卡蜡斯庌难道是巨人族的杂种不成,不然哪来这么大的力道。
心疼地看着他珍惜无比的爱刀,竟然被打出了一个缺口,脑中已经把那个图腾杂种给分割成十八段。
“懦夫,有胆子说出口,没能力跟我打是吧!我早说过,裘扎克不过是个空有名气的三流佣兵团了。”
“那你今天就准备死在三流佣兵团的手中,如何?”一副很好商量的口气,然而,从卡蜡斯庌后方偷偷袭来的刀芒,却一点也不见温和。
在扎克定住后退的身子时,裘风已经绕到了卡蜡斯庌身后,稳稳地砍出一刀。
他不觉得光明正大的英雄作风,会比狡猾多诈的平凡小人物活得长久。
这一刀实在来得太阴险,卡蜡斯庌根本就没注意到,一直到皮肉感到刀风临身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赶紧往前一扑,接着翻身下马。
热烫的鲜血,一下子洒满刺着图腾的狰狞脸庞,他瞧见跟随自己多年的爱马,一颗沉重的头颅掉落在他脚边。
根本来不及愤怒,连续将四周敌人穿喉而过的朔华,已经找到了空闲,一支箭就这么朝他的喉咙射来,又狠又急。
卡蜡斯庌这辈子当盗贼有三十几年的时间,头一次这么狼狈,连举刀的机会都没有,为了躲这一箭,干脆直接往地上坐下去,并且连续打滚,就怕又有下一个攻势接着而来。
朔华也没辜负他的猜测,趁所有人都还在看着卡蜡斯庌狼狈的模样,也不见他取箭,箭桶里的箭矢几乎是一根接着一根,在他的意念之下飞射而出,往卡蜡斯庌的弱点部分刺下去。
“吼!”
那种空有武力却无法施展,甚至只能拿来翻滚的感觉,不是很多人有机会尝试,卡蜡斯庌气得干吼起来。
就在他翻滚的速度,跟不上朔华射箭的速度时,眼看一支箭就要射在他的脖子上,一只黑色模样像是豹类、头上却长着角的巨大动物,不晓得从哪里扑上来,锐利的双颚咬住箭矢,接着冲向了车顶上的朔华。
靠驱使意念行事最大的优点就在快,想到什么就可以做什么,但最大的缺点也在于想到什么就可以做什么。
当瞧见黑豹朝自己扑来的时候,缺乏战斗经验的朔华微微一愣,脑袋一片空白,完全忘了要反击。
偏偏他的攻击,都取决于一个脑袋,若是脑袋忘了该怎么做,那几乎就跟残障没什么两样。
于是,朔华只能眼睁睁地瞧着尖锐的爪子划向自己的喉咙,刚刚还反应不过来的脑子,居然开始想起自己,竟然只能活过十八个岁月的事实。
一只手拦住了尖锐的利爪,冷酷俊美的脸庞,竟然一反过去平淡的表情,微微地皱起眉头。
黑豹似乎感觉到来人不好惹,以及被抓住的前爪有些冷入骨髓的异样感受,马上将利爪往内一勾,试图将爪子刺进这冷酷男子的手腕上。
冷暮放开手,将朔华拉到身后,一双锐利的银蓝色双瞳,充满意味地看着那只退回卡蜡斯庌身边的黑豹。
他早发现了这只奇怪的动物,基本上,再乱的局势,他都可以轻易看透,更别提瞥眼间那躲藏在后方蠢蠢欲动的身影,正因如此,他才能即时帮朔华躲过这致命的一击。
“这是什么动物?”很显然,在这星球土生土长的扎克与裘风,都没看过这种明明像豹,额头上却长了一只螺旋般犄角的生物。
没看过?
朔华盯着那黑豹隐藏在胸前的一个云状记号,立刻就有了某一个猜想。
“不会吧!这么快就遇到了另一个?而且还是一只动物?”
“钥石。”冷暮同样有看到那个隐隐约约的记号,很肯定地说出了朔华心中的想法。
“咯咯!我还以为可以很容易就灭了这佣兵团,没想到一个小小的佣兵团,竟然还会有两个伙伴在呀!”
娇嫩充满魅惑的声音,竟然从黑豹的口中吐出,原本锐利的翠绿色猫瞳,饶有兴味地来回瞧着冷暮与朔华两人,下一瞬间,头部与四肢的黑色毛发收入了肌肤里,并且长度不断抽拔,直到跟人一般的长度时,突然站了起来,两颗浑圆尖挺的胸部,从毛发中弹跳而出。
扎克的双眼才刚瞪了起来,口水开始分泌之际,对方那修长的纤纤玉手,凭空抓出了一件艳红色的长袍,迅速披在身上,包覆住美丽胸口,同时,一张五官分明的妖魅倾城脸庞,终于完全显露在众人眼前。
“妖怪!”
“恶魔!”
菲嘉国就像朔华所生存的地球一样,在种族之中除了黑人、白人、黄种人跟红种人这一类的差别之外,别无其他,精灵、龙、妖精这一类的生物,顶多从神话故事里可以听见。
因此,当眼睁睁看着一只豹,从雄壮的身体变成曲线婀娜多姿的美艳少女时,所有瞧见这一景象的人都吓坏了,手中的武器差点掉落在地。
青色盗贼虽然知道首领身边有个不寻常的动物在,但却从来没有见过它突然变身,同样全傻在当场,只有卡蜡斯庌依然是一脸怒火,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拍掉身上的大量灰尘。
“我并不觉得我们像是同伴。”
和见到冷暮时的感觉不同,这看起来大概二十岁左右的少女尽管美丽非凡,但朔华就是莫名其妙地打从心里厌恶,而且有一种非常熟悉的奇怪感觉,像是以前就曾经见过她一样。
对于朔华听起来并不和善的话,少女一点也不在意,轻轻地拉了一下肩膀上滑落的衣袍,手中再度取出一个宽大的腰带系上,在后方打了一个大蝴蝶结,蝴蝶结尾端的金色铃铛叮当叮当响亮。
艳红的衣袍底下,丰满胸部的左上方,一朵云状的深蓝色纹路,在阳光下微微显出淡淡的光芒。
朔华及冷暮一看就知道这少女根本就是故意的,好像这四周除了她自己之外,再也没有其他人,慢条斯理地整理仪容,穿好了衣袍,打腰带,打好了腰带,现在竟然开始梳起一头乌黑的秀发来。
旁边的人目光在改变,从刚刚还当她是恶魔的恐惧表情,目光渐渐涣散,然后开始沉迷于她将秀发挽上头,露出白晰后颈的风情,张大的嘴里只差没流下口水来而已。
朔华不耐地在马车上坐了下来,他一向不喜欢女人花太多时间在梳妆打扮上,现在他终于知道那种熟悉感是从哪里来的了,他们朱家里的许多贵妇跟大小姐们,都有同样的气质,好像一天不在外头招蜂引蝶,就浑身不爽快似的,有时候连举起高脚杯,尾指在透明的杯上转一圈,慢慢扬起的动作,都带着一层又一层精心设计过的暧昧。
他不否认这样的风情的确是很美,也很惹人心痒难搔,但是看多了,会有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我叫妲塔,你们呢?”
看得出她的动作并没有迷惑这两个人,她长睫扇了扇,若无其事地介绍,头上的发已经挽好,垂下的浏海丝丝错落在额上与颊上,更衬着底下可以说是艳丽的容颜更加迷离。
朔华看了冷暮一眼,冷淡的表情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因此也就不指望他会替自己回答一切。
“朔华,冷暮。”
“你们从哪个星球来的?我是说你们怎么称呼自己的星球?”
“地球。”
冷暮漠然地望了一下四周,刚刚还在你死我活的敌我双方,此刻以他们为中心,一个一个忘记了原来的目的,全看向了这个方向。
这女人,不容易。
等不到冷暮的回答,她也不生气,一双翠绿的双眼,就好像有液体在流动一样绚烂。
“九尾妖狐。”朔华想起了传说中最会魅惑人心的妖怪,眼前的这一个不但有那能力,就连名字,都跟传说中的妲己颇为类似。
“什么?”妲塔对他刚刚说的话反应非常快。
朱朔华笑了,表面虽然还是一片冷淡,但眼中却像是中了什么大奖一样地笑的得意。
“我说,你原本的模样,不是豹,也不是人,而是九尾妖狐。”
“你……”那一双翠绿的双瞳闪了一下。
“原来九尾妖狐是一种种族,而不是修炼千年成精的狐狸啊!”一颗星球上全都是故事里的妖怪,光想他就觉得脑袋里有根神经在抽动。
“你怎么会知道?你看过和我来自同一个地方的人?”那一闪,如同一个错误的幻觉一般,此刻翠绿的双瞳充满着天真与好奇,甚至还带着热切,一下子妖媚的女子变成了天真的女孩儿。
“我没看过,只听说过……不过你也不太可能认识,根据我们星球计算的方式……”修长苍白的手掌有韵律的拍了四下。“如果这是四秒,我们星球每六十秒为一分钟,每六十分钟为一小时,每二十四小时为一天,每三百六十五天为一年,你可以计算一下,大概两千年前的人物有多老,她们的名字叫妲己、褒姒。”这可是传说中曾被认为是九尾妖狐的大人物啊!
妲塔的能力很明显绝对跟智力无关,因为她在听朔华对时间非常“刻意”的描述时,终于皱起那美好的黛眉,最后干脆省略过那些计算,直接将最后两个名字给收进脑子里。
她家族中,女子名字必然以妲开头,而她所知道其他家族的开头音中,褒也是常有的,所以这个少年所说的两人,必然是她的同类没错。
“没听过。”
“我想也是……”朔华心想,她要是认识的话,那不就是老妖婆了?朔华续道:“不过,你有没听过不重要,我比较好奇的是,钥石为你增加的能力是变身?”说着,看了周遭已经完全忘记自己该干什么的人群一眼……“还是魅惑?”
妲塔轻轻地笑了。
“这很重要吗?啊!我都忘了,如果想成为伙伴的话,那的确是应该彼此了解一下。”
慢慢地,如玉脂一般的长腿,带动鲜红的长袍,随着一步一步前进,里头什么都没穿的景色,更是若隐若现地诱人。
“不,我想了解,并不是为了成为同伴。”朔华微微地往后退,而前方一直帮他警戒的冷暮,竟然泛起了极浅的一抹微笑。
他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跟这个少年相处了,只有他能跟得上自己思考的速度,甚至比他还要快速。
“是吗?那是为了什么?你不喜欢我成为你们的同伴吗?妲塔那么令人讨厌吗?”
才刚说完,眼眶就已经微微地泛红,让原本水汪汪的上扬大眼,更加惹人怜惜。
朔华觉得自己额头有某一条青筋在抽动,这死女人的模样,怎么看怎么像他的那些堂姐堂妹,他喜欢看美女,可是对和自己亲戚半斤八两的美人,身体会不自主的产生违和感。
可惜旁边的一群普通人并不这么想,随着妲塔变化可怜的模样,不少人的双眼也开始瞪住他这个让美人伤心的罪魁祸首。
“讨不讨厌是另外一回事,懂得最佳利益的人,是不会在乎这点小感情,而问题出在哪里,不如你来回答我。第一,你左胸上的钥石烙纹,为什么会从单一的线条变成两道?第二个问题是,你是需要我的能力来增加你的魅惑术,或是冷暮的能力来增加你的变身能力?”
一开始拥有钥石,烙印在身上的纹路必然只有一道,而她的云朵却是由两道纹路构成。
一道变成两道,若是轩泽曾经给他的提示无误的话,那只代表她找到了可以增加钥石能量的物品,或是她吸取了某个人身上的钥石。
钥石要离开身体,唯一的条件就是死亡。
语毕,翠绿的双眸凶光毕露,一双纤细的玉手,珠贝一般的指甲突然暴长,如刚刚豹一般的速度,红色的身影冲向如雕像一般静立的冷暮身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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