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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裘扎克佣兵团

书籍名:《神钥》    作者:聿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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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莉纱他们所居住的小镇,位于菲嘉国的东南方,在越过旁边面积广大的森林后,是菲嘉国最大的港口。
这个时代的科技仍属落后,造船跟海外远航,几乎都只有少数财势惊人的世家才能拥有,最大的船也不过长二十公尺,数量用一只手的手指头就可以轻易数出来。
虽然说是最大港口,规模仍然不属于那种可以跟首都比拟的大城市。
不过这样也就够了,对远方国家的交易,都是由这一个港口进行,所以来来往往的商人数量非常惊人,造就蕾莉纱所处的小镇即使偏僻,但却有还算不错的经济。
若是肯学习的人,像是朔华,从这些商人跟佣兵的口中,便可以得到不少的知识。
从这些人的口中,他知道一个叫做裘扎克的佣兵团。
裘扎克已经有三十多年的历史,它并不是菲嘉国最大的佣兵团,却是实力最强悍的。
每一次出任务,结果永远都是最完满,损伤人数永远都是最少,因此裘扎克的成员可以说是十分固定,每一个都是身经百战的悍将,有人为此尊称他们为不死兵团。
这一次,他们同样来到这一个小镇上,要将刚从海外国家购入的大量货物,安全送抵菲嘉首都那千迦越,今天晚上,他们全停留在小镇上最大的一家旅馆。
本来他们会为了美食,而停留在吉达的饭馆休息,但毕竟吉达的饭馆是以喝酒吃饭为主,能容纳居住的房间有限,而这次运送的货物又极为珍贵,所以裘扎克可以说是全员出动,人数之多,根本不是吉达的饭馆可以应付,所以只好住在镇中心的旅馆。
朔华在做完所有的工作之后,马上就来到了镇中心的旅馆。
今天中午,他在饭馆里有看到裘扎克的佣兵团团长,所以他很确定,在旅馆大门旁边吸根烟杆,一身土黄色俐落装扮,模样毫不起眼的中年男子,就是他要找的对象。
“小家伙,有事?”
中年男子马上就发现了这个少年的存在,和他目光中的意图。
“我想要跟着你们到首都。”
“怎么,在小镇上待腻了?”
他早就从镇民的口中知道这少年的存在以及身分。
每到一个地方就要掌握所有的消息,一向是他们裘扎克能在多次危难中求得一线生机的原因,所以打从他发现吉达的饭馆多了这么一个少年时,他便已经让人打听清楚。
“这似乎不是你该知道的问题,我没兴趣将私人隐私对一个老男人倾诉。”他并不是有求于他们,他只不过是来给一个机会,没必要接受这种无聊的盘问。
“你讲话的方式,还真像是个没礼貌的贵族。”
“礼貌这东西对你有用吗?”
“是没有。”
“那我又何必浪费心力,去对你经营这么一个没用的东西?”
“啧!现在又像是个精明的商人了,说吧!你认为我为什么要答应你的要求?”
“我并不是有求于你们,我只不过是来给我们双方一个机会,一个你我都有好处的机会。”
他不做没自信的事,他会一开始就选择这一个最大的佣兵团时,就已经有了最好的准备。
“裘风。”咬着烟杆的嘴角,懒懒地翘起。
“朔华。”
举起手,手臂在裘风伸出的臂膀上轻轻一撞,这样的姿势,在这菲嘉国中,代表着交易可期的意思。
“我大概是年老糊涂,才会答应你。”
直起靠在墙上的身体,原本看似平常的身材一下子变得高壮,粗糙的布料下,可以感觉那隐约鼓起的精壮肌肉,跟刚刚比起来,谁都会认为此刻的裘风比较像个佣兵。
“跟我来吧!只有我考虑还不成,你还必须先问过三个人,最好是你提的条件能让他们心动。”
摇摇头,转身往旅馆里头走,一边经过旅馆的大堂,换来许多团员奇怪的眼神,一边满脑子无法置信地往楼上走。
老实说,裘风有点搞不太清楚自己怎么会答应这个少年的要求,尤其这孩子的身材,看起来似乎在劳力上无法贡献太多,到时候若真的有什么危险,也不晓得能不能帮上忙或是保护自己。
是因为这孩子眼中的冷漠与自信吗?
还是那种他无法忽略的气质?那气质跟他认识的“那位”,还真有点异曲同工之妙。
“三个人?副团长,这一次雇用你们的雇主,还有?”
其中两个身分倒是不难猜,因为只要稍有接触裘扎克的人都知道,裘扎克的决策者,大多是由团长裘风、副团长扎克两人负责,再来就是要从旅程中间加入队伍的话,自然还必须获得原雇主的同意,至于第三个人,他倒是没听过有任何风声。
朔华跟在他的身后,他知道大堂中的佣兵团团员,正用计算的双眼打量着自己,但他并不是很在乎别人怎么看自己,也不想花费太多心思去猜测他们的想法,此刻他们的想法,并无法给他什么帮助。
“你可以称为我们的客卿。”
“原来裘扎克还有客卿这个位置。”
“我瞎说的。”
朔华笔直的剑眉扬起,对他这种不负责任的说法很难表示抗议。
瞧见他的表情,裘风笑了一下,深深觉得这少年虽然一样冷漠,但是比起他想起的那位,显得有人气许多。
“但是你可以参考,喂!见客啦!”
来到旅馆二楼的最后一间房门前,也没敲一下门,很“直爽”地直接踹开,同时像老鸨似的叫了一声。
“他妈的!你能不能不要每次有生意就这么叫!该死的,我干!”
“你是正在干没错。”
一个正在床上做活塞运动的中年俊男,拉起被单吼了一声,不过照他继续运动不曾停顿的动作看来,其实他也不是很在意被外人旁观,尤其另外不远处的一张床上,根本就还仰躺着一个手中拿着书、身材极为高大的男子。
朔华跟在裘风的后头,进去混乱的房间,冷冷的看了床上哼哼直叫的女人一眼,浑圆尖挺的胸部,弥补她那张画着浓妆依然平凡的脸,在这样的小镇上,已经可以说是极品。
“裘扎克的副团长是个暴露狂?”
朔华厌恶地用脚将桌边的椅子踢倒又抬起,原本还在上头的内衣裤立刻落在地板上,眯着双眼,考虑要不要坐下去。
“可以这么说,他一向有被观赏的癖好。”裘风很顺口的接下去。
“你认为进房不敲门的人,有说这话的资格吗?尤其这人不但不敲门,还看得很爽!”扎克哼了一声,终于结束了“运动”。
“别说这么多废话了,这个小子说要搭我们的便车到首都。”
嘴上的烟杆拔了下来,指指终于决定还是站着的朔华,他对一个老男人的内裤沾过的椅子实在是不感兴趣,尤其这条内裤一看就知道还没洗过。
那女人也知道他们在谈正事,识趣地下床穿上衣服,懒懒地朝扎克伸出手。
“亲爱的,太现实是很伤人的心的。”
一张俊脸摆出可怜兮兮的模样,但值得同情的成分,从女人依然高举的手,就可以想见一斑。
于是,四个闪烁的银币,从挂在一旁的大衣落入纤细的小手中。
将银币收回已有些皱掉的裙子里,摇了一下手后,放到嘴边给予一个妖媚的飞吻。
“亲爱的,下次再来找我。”
“当然。”自认风流无敌的副团长大人,以一张灿烂的笑脸,回以一吻。
然后,碰的一声,门给女人随手带上了。
“你答应了?什么条件?”
扎克一点也不在乎在陌生人面前招摇,赤裸裸地走到朔华身边弯腰,捡起刚刚被人踢到地下的内衣裤穿上,一身味道,活像是怕人不知他刚刚进行了什么事情一样。
“老实说,我不知道。”
“什么?”
通常老裘会带人,必然是他已经同意的状况下,但在连条件是什么都不清楚的情形下同意,这还是第一次。
“我们佣兵团什么时候开始决定要行善事了?”
裘风耸耸肩,眉毛一挑看了朔华一眼。
“这个就是酬劳。”
朔华将一个非常不起眼的物体放在桌上,黑黝黝的根本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但他清楚他们知道这是什么,而且也绝对不会拒绝他的交易。
“飞空石!”
“你从哪弄来的!”
两个人都喊出了声音,除了那个在角落阴影中的人,依然无动于衷地在看他的书。
该到手的东西,就绝对要收好。
一瞧见交易的项目,扎克笑了一下,根本连问都没问朔华一声,直接将石头给收进了口袋,要知道,进了裘扎克佣兵团副团长口袋的东西,向来是进去容易出来难。
朔华也没阻止,因为他既然能弄到这么一块,必然还有多的,只是他不会笨到全部展示出来。
他会发现这种石头,是在森林里东挖挖西凿凿时发现的。
牧师家里的古书里有记载几样特殊的物品,这石头就是其中一样,虽然黑黝黝的毫不起眼,但是从它的名字就可以猜出它的效用,凡是用上一点飞空石制造的装备,可以提升自身的速度,让动作硬是比别人快上一拍。
然而在危急存亡之秋时,这一拍就是最大的生存机会。
所以对在血腥中讨生活的人来说,飞空石可以说是无价之宝。
偏偏这东西少得很,没有矿脉,通常挖下一整座山,顶多也只能发现几颗,就连裘扎克如此知名的佣兵团,也没真正见过飞空石的模样,有机会看到的都是已经制造成装备的模样,此刻裘风跟扎克的身上就各有一件。
“还有吗?”
“还剩下一块,我另有打算。”朔华半真半假的说,但通常也就是这样的话才会令人相信。
“是吗……那哪天不想要的时候,跟我说一声。”
虽然知道不太可能,但他还是先预定下来,刚刚捞进口袋的那一块,这一次应该可以做上七、八件的好装备了。
“既然东西扎克都已经收下了,那代表你已经说服了我们两个,剩下的两个,其实我们可以帮忙解决雇主那一边的问题,至于最后一个,冷暮,你说呢?”
裘风眉毛往一直都不曾说话的那个人影一递,暗示朔华最后一个对象就在那里。
那高大的人影这才放下书,起身,往前走一步,然后薄薄的双唇只说了一句话。
“同意。”
比朔华还要大上一倍的修长手掌张开,一道深蓝色泛着宝石光泽的闪电纹路,深深地印在雪白的手心中。
看见那一道熟悉的光泽,朱朔华不由得启唇,两个字就这么从口中流泻而出。
“钥石……”
他之所以找一个强大的佣兵团,为的就是在强大的佣兵团中,能有较多的机会去见识各式各样的场合与危险,通常越是危险奇怪的地方,越是能遇到奇特的人,其中有些也许和他一样,拥有开启自身能力的钥石。
这是他的希望。
没料到的是,这一次老天非常的配合,竟然在一开始就达成了他希望的初步。
“钥石?不会吧!这么巧,他就是你要找的人?”很显然,裘风跟扎克两人也知道冷暮的目的,因此同时一脸惊讶的为这个巧合而感叹。
朔华讶异的同时,双眼打量着这一个也许是他将来伙伴的人,然后赞叹。
老实说,他自己虽然没有自恋癖好,但是在和母亲多年的相处之下,审美观还不算太差,甚至可以说是有点高,毕竟天天和母亲那一张美丽的脸相对,所以也就不知不觉的受到影响,变得挑剔了些。
而冷暮,他打从心里赞叹这个男人的美,那种充满阳刚与阴冷的矛盾之美。
如果有玩过老游戏2005年魔兽世界ONLINE的人,应该都很清楚里面人物的造型。
冷暮就像脸部被美化十倍的银发夜精灵,异常高大修长的身材,每块肌肉都恰到好处的展现出力量,却不夸张。
一身黑色的高领削肩背心,伏贴在线条分明的肌肉上,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白色手套,有着银色滚边线条。
贴身长裤跟长靴,一样是黑的。
至于那张脸,魔兽的夜精灵太过粗犷,冷暮同样立体的脸庞却柔和许多,而且五官都像是精心打造般的完美,没有一丝缺陷的五官组合在一起,也许都是比较偏向长形的关系,看起来有点阴冷。
实际上,被那一双好像一点感情也没有的眼睛看到时,的确也有背脊发凉的感觉。
看起来和这个星球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差不多,不过若说有什么不同的话,就是那一身有点诡异的肤色,明明是像白种人一样的白晰,可是却带着一点点的青,不注意看的话并不容易发现。
他不是这个星球上的人,也不是地球上的人。
朔华在打量冷暮,冷暮同样在看着他,刚刚朔华进门没多久,在动作间露出额上的长菱形蓝痕时,他就已经知道他和自己一样,是被一群莫名其妙的人给送到这个星球来,试试另一种人生际遇,不说话,只因为他不认为被送到这里来的人中没有愚蠢之辈,就算有钥石又如何?
他对蠢人可没有兴趣。
所以他默默的听,然后决定。
只是……他没料到他这么小只……
刚刚由于是半躺在床上,再加上朔华本身给人的气势,因此他只觉得他看起来比自己瘦小,没想到一站起来,才发现这家伙连自己的下巴都没到,肩膀有没有他一半宽都是个疑问,尤其他和自己一样穿着一身黑,里头是简单的白色衬衫,外面罩着黑色短外套,线条俐落的长裤跟靴子,一看就知道,那一身衣物和自己一样,都是来自于各自星球上的产物。
“你们星球上的人,都像你这样小只?”
虽然还不认识,但朔华已经从一个问句领略到了两个事实,一个是证实冷暮不是地球人,另一个则是这个人说话毫无掩饰……
“虽然不是最高,但已经不矮了,你呢?”他也不过十八,超过一七五算不错了。
“一样。”问完问题,回答就变得简洁有力。
朱朔华庆幸自己不算笨蛋,了解他的意思是他在他们的星球一样算高,但却不是最高的。
他们两个人的认识,不晓得这样算不算是好的开始?
“星球是什么?”扎克很好奇的问,他认为既然冷暮认识,那他们也就可以算伙伴,而伙伴之间是没有秘密的。
冷暮对于他的问句,别说是回了,连看都没看他一眼,直接回到他的床上继续看书,很显然他跟朔华都有同样的想法,要在这个世界开始,就必须从文化背景上打好基础。
朔华看了那只穿着内裤的人一眼,然后转头跟裘风说明天出发的时候,麻烦到吉达的饭馆去找他,他要先回去准备收拾东西,说完,人就直接越过扎克的身边,视若无睹的离开。
扎克张嘴,指指自己又指指那个已经走得不知人影的人,然后一脸愤怒地偷瞄冷暮一眼,最后用难以置信的语气询问裘风。
“这什么意思!我们是伙伴不是吗?他们这什么态度,我是副团长耶!副团长耶!懂不懂得尊敬长官!”
“亲爱的副团长大人,下次麻烦你先将那位兄弟藏好之后,我们再来讨论尊敬这两个字的由来。”
裘风摇摇头,决定再到外头吸一会烟杆,一边走着,一边忍不住问自己,几十年前,他究竟是发了什么疯,竟然会跟那个丢脸的人组成佣兵团?
究竟是为什么……唉……

朔华刚踏出旅馆的大门,就看见蕾莉纱坐在外头的阶梯上,小小的脸庞望着天上闪亮的星空,紧紧地十指交握。
他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知道她坐在那里是为了什么。
“蕾莉纱,你怎么在这?”心里知道答案,并不代表说得太明白会比较好。
他说话的声音很轻,但还是把女孩给吓了一跳,连忙从阶梯上站了起来,拍拍裙摆的灰尘,然后对着他露出一张非常美丽的笑脸。
蕾莉纱其实只是有一张清秀俏丽的脸蛋,但不晓得为什么,那种努力让对方开心安慰的笑容,竟然会是那样打动他的心。
“我在等你,我想说,你也许明天就要走了,可是这是镇上难得的庆典,所以……陪我逛逛好吗?当作是这个小镇留给你的最后一个回忆。”
蕾莉纱心想:“也是我对你最后的一个回忆……”
朱朔华不想拒绝,而且很难得的对她笑了,他打从心里希望这个女孩子可以过得开心。
“那就要麻烦你带路了。”
“当然!”摸摸鼻子,一脸舍我其谁的表情,再度让他莞尔。
“来吧!我们先去看看牧师那儿,牧师叔叔这个人最没创意了,每次庆典的时候,用的都是同一招,将光明女神给摆在外头,看谁可以顺利在女神面前一口气念完千言祷词,谁就可以得到一本书的奖赏,你的记忆力那么好,当然要去扫一下牧师叔叔的面子,最好把他最喜欢的那一本《众神故事》给赢走,一定可以看到他垂头丧气的模样。”
蕾莉纱用力闭上双眼,然后咬牙,在心里祈祷千百遍之后再睁开双眼,希望自己有足够的勇气!
突然,朔华感觉到自己的手被那一双熟悉的粗糙小手给拉住,紧紧的握在掌心,朔华垂眼瞧见那小小的耳根,早已经红得好像快滴出血来,而那一张假装找寻方向的脸,小小的贝齿下,双唇却是一片死白。
她在害怕,害怕他连这样一个小小亲密的动作也会拒绝。
倔强得令人心疼的女孩。
反握住那只小手,感觉它在掌心里震动了一下,双唇上的压迫终于消失。
“我可不想让牧师大叔恨我。”
“这样他才会永远记得你嘛……不然……你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可能再回到这里。”最后的几个字,几乎是含在嘴巴里。
“你说什么?”
“没什么……啊!你看那个,那个是菲嘉国最好吃的龙果,我小时候有吃过一次,是老爹趁妈妈不注意的时候买给我的,很甜喔!”
“真的吗?我买几个,回去你可以跟大叔一起吃。”
“不要啦!那很贵耶!”就是因为很贵,所以老爹才瞒着妈妈偷买,可是老爹不晓得,她偷偷藏了一点给妈妈吃,妈妈只是笑着,看着外头忙着帮商人扛下行李的老爹微笑。
“没关系,我想吉达大叔他说不定没吃过。”不让蕾莉纱有拒绝的机会,朔华立刻拿出一般人家可以吃上七、八天的两个银币,买下四颗鲜红色、有着龙鳞般外皮的果子,只有拳头大的鲜红果实,看起来半透明,里头的种子可以隐约瞧见,非常的漂亮。
蕾莉纱接过四颗龙果,粉红色的双唇不由得笑了一下,她想起那时候老爹偷偷把果实拿给她瞧时,的确是只有那么一颗,虽然说小时候的自己要分享给老爹时,那粗犷的笑脸猛摇头说自己已经吃过了,而且还吃的很饱,现在一想,也明白那天阳光下果冻般晶莹的果子,是唯一一颗。
“谢谢,你也一起吃。”
所以她决定收下他的好意,那么多年的时间,老爹终于有机会可以尝尝看那年她跟妈妈所尝到的甜美。
朱朔华接过龙果,咬去外皮,再咬了一口果肉,的确甜得满口清香,口感竟然有点像是地球的哈密瓜味道。
“很好吃,你也吃吃看。”
蕾莉纱擦擦果实外皮,学朱朔华一样将外皮给咬开,接着一口甜蜜的味道从味蕾传到心里。
她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忍住,假装若无其事。
没想到,一直忍着的泪,竟然为了这样一口甜蜜,扑簌而下。
“蕾莉纱……”朔华停下脚步,他心里知道这眼泪是为了什么,却无法去安慰。
“我没办法离开。”
她抬起头,鲜红的果汁,将两片唇瓣染成美丽的胭脂红。
“我想过要跟着你离开这个小镇,但是却没办法……因为爸爸在这。”她反复问过自己,她知道自己有多么喜欢这个男孩,但为什么走不出去?
为什么走不出去这个小镇?
直到刚刚那一瞬间,那甜蜜的滋味,让她想起这一辈子里,除了他,还有一个多么重要的男人,而那个男人,是用了多少的爱照顾自己。
“我很喜欢你,很喜欢,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过,但是这样的喜欢也许还不够强大,没办法抹灭掉爸爸在我心里的重要,所以我只能假装不在乎。”
用力地喘着气,管不了来来往往参观庆典的人,看向自己的讶异眼光,至少让她把心里的一切都说出口,就像妈妈曾经对她说的,只要自己曾经去做过,也许有一天会后悔,但因为是自己选择的,至少不会有遗憾。
小小的烟火在头顶绽放,这时的烟火也许还不是很进步,但在这种只有小油灯,月儿比什么都皎洁的时代,却显得更加明亮与美丽。
朱朔华从来没被人这样告白过,尤其是这种离别前的告白……虽然会发展到目前的状况,并不是他的错,但还是对她感到些微的歉疚。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喜欢我,我并不是一个好人。”在这几个月的相处之中,除了像兄妹一样的关怀之外,他并没有再多给些什么。
“但是,我很谢谢你喜欢我,请原谅我只能对你这么说。”没办法再多,也许有一天他也会懂得这种爱,但不是现在,不是蕾莉纱……
“我知道。”
“你是个好女孩。”
“我知道,只是我也很清楚,像我这样的好女孩,并不是你需要的。”
“蕾莉纱……”
“我并不是在自暴自弃喔!”闪耀着泪痕的脸庞,坚强地撑起微笑,“我这是在安慰自己,并不是我不好,事实上我觉得,自己是这小镇上最棒的女孩子。”
朔华紧握住那长满厚茧的小手,想起那个总是一大早就起床叫起所有人的身影,捧着一堆的脏衣服在村子不远的小河边清洗的模样。
“不,蕾莉纱,你不只是这小镇上最棒的女孩子,我相信在菲嘉这一个国家里,你也会是最棒的女孩其中之一。”
“谢谢!所以不是我不够好对不对?”
抬手,摸摸她的头顶,心里很想多为她做点什么。
“是的,不是你不够好……我唱一首歌给你听好不好?在我们去牧师那儿的路上。”一首算是我替你唱的歌。

睁开眼我的天空一片星海还以为这里就是爱你的未来
为什么黑暗之中充满期待却传来更多沉默的无奈
忘不了爱只剩下手心里的温度才知道幸福只是短暂的幻影
我走在迷雾花园里寻求爱走过的记忆
半清醒半迷醉来去的痕迹
梦醒突然发现已经不是原来自己
一颗心徒留下错误的相遇落花有意流水太无情
有缘相遇擦身又分离琴声悠悠辗转到天明
最爱的人你在哪里
落花有意流水太无情最爱的人你在哪里

以前妈妈会把他带在身边,一边摆弄温室里的花花草草,一边听从音响里传来一首又一首的歌曲,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歌曲,可以说是全世界的语言都有,但记忆力还算不错的自己,听过一次两次,也就记得那一首首的歌。
以前,他只唱过给母亲听,现在在这个奇异的天空下,重新翻成另外一种语言,唱给这个喜欢自己的女孩听,又何妨?
很悲伤的歌,但……能将悲伤唱出来,不啻也是一种幸福……
不远处,牧师瞧见两人,扬手对他们呼唤,朔华微笑,轻轻放开那只他永远也不会忘记的小手。
为什么黑暗之中充满期待却传来更多沉默的无奈
忘不了爱只剩下手心里的温度
她看着他的背影,握紧仍残存着属于他的温度的手,紧闭的双唇轻启,将那首从不曾听过的歌,轻轻地念了一次。
“牧师大叔!我们要来赢走你的宝贝了喔!”
张开双手,就像他所知道的一样,她不需要安慰,刚刚的一首歌已经残忍却又温柔地把她从梦里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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