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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书籍名:《诗酒趁年华》    作者:江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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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宴之后,萧同又拉萧悠前往书房中议事,莫离自陪同常清闲坐,下起棋来,莫离让常清执黑先走,两人凝神对奕,沉醉其中,不知时光渐逝。

  快三更的时候,萧同才放萧悠回房。一进门,见莫离与常清正在下棋,俱各凝思,天生在一旁服侍,已经频频点头,打着瞌睡,屋里浮着淡淡的佛手香,一片静谧。

  「哎!这么晚了,还下棋啊!」萧同先自不满,大嗓门嚷了出来,把下棋的二人连同天生都吓了一跳。

  莫离生气地道:「同哥,你嚷什么啊!」

  萧同连忙陪笑道:「莫离,天这么晩了,咱们快去休息吧!小清他们赶了一日的路,也早累了。」

  莫离一怔,常清却道:「不急,把这一盘下完再说。」他正沉迷于局中,难得与莫离是棋逢对手,这一盘尚看不出输赢,当然不肯便罢。

  莫离听他如此说,便不再理萧同,回过头去凝神应战,让萧同好生不满。

  萧悠淡淡一笑,款款坐下,在一边相陪,天生已去冲了茶来,也递给萧同一杯。萧同却哪有心思喝茶,气鼓鼓地盯着莫离,又瞧瞧棋盘,这一局才下到四分之一,两人都是凝神静思,良久才落一子,待下完这一局,可不是要等得天也亮了吗?

  不行!

  萧同眼睛一转,凑到莫离身后,伸手揽住了他肩头,莫离轻轻一挣,却不肯回头,又下了一子,常清跟着应了一手。

  萧同见莫离不肯回头,心下有气,大手下滑,揽在莫离胸前,向后一带,将他的身子贴在自己身上,还俯下头去,将下巴抵在莫离的头顶,笑嘻嘻地道:「好了,莫离,天真的很晚了,咱们还是走吧!」

  莫离红了脸,用力向后一推他,道:「要睡你去睡好了,我还要下完棋。」一边说,一边有点不安地看看对面的常清。

  常清全副心思都在棋局上,茫然抬头看了他们一眼,却没觉出有什么不对来,举手又应了一步棋,一边沉思,一边伸手又摸了一子。

  萧同见莫离不走,哪肯罢休,将他又搂紧了些,身子再俯低些,脸贴在莫离的脸侧,轻轻磨擦,还小声地央求不已,热呼呼的鼻息喷在他白晰的颈中,弄得莫离痒痒的。

  莫离挣扎不脱,又怕常清抬头看见,更何况还有萧悠在侧,又羞又急,一张洁白如玉的俊脸胀得通红,心神一乱,手上的白子掉在了棋盘上,正巧把一个眼给堵住了,这里他本来做了一个活劫,这时却等于是自杀了。

  「哈!」常清拍手大笑,应了一子,笑道:「天助我也!」一抬头,却见莫离和萧同正自纠缠不休,萧同一面笑,一面要拖莫离走,莫离恼得满面飞红,用力拍打萧同。萧悠坐在一旁,静静地看热闹,抿了一口茶,微笑不语。

  「咦!你们……」常清莫名其妙地问道,却见萧同干脆一把将莫离的身子横抱起来,不理会他的挣扎怒骂,大步走出门去了。

  常清目瞪口呆,半晌才转过头来向萧悠问道:「悠哥,他们……」

  萧悠放下茶盏,微笑道:「没什么,清弟不必担心,这两人总是这样打打闹闹的。」

  「可是莫离他被欺负了……」常清见莫离温文尔雅的样子,自然就认为他是受欺负的那一个了。

  「不会,谁也没有欺负谁。」

  「那他们……」

  「他们两个是伴侣。」萧悠直截了当地道。

  常清大吃一惊:「伴侣?」这个词他当然懂得,那是,那是……可这两人都是男子啊!

  「悠哥?」常清呆了半晌,注目萧悠,想等他解释,这一天来的新鲜事太多,他的脑筋都有点转不过来了。

  萧悠一笑,平心静气地给他讲了讲萧同和莫离的故事,这件事转折起伏,颇具变化,听得常清时而惊心动魄,时而感慨万千,最后听得二人历尽艰辛,终于两情缠眷、结为连理时,不由得也为他们庆幸,笑道:「还好,还好,总算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呵呵,花好月圆的结局。」

  萧悠笑道:「难得清弟如此达观,小同和莫离必是会感激你的,这世间尽有些拘泥不化之人,对他们的情爱颇多微词呢!」

  常清不以为然地道:「男子相爱,与男女相爱,都是一般的情深义重,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那些人不理解,只不过是井蛙之见罢了,不足为据。」

  萧悠大喜,道:「清弟高见,如此说来,你对于男子相恋,是很支持的了?」

  常清道:「是啊!这有什么,自己高兴就好。」

  萧悠笑而不言,细细打量常清,见他神色如常,丝毫不见窘迫,知他学识丰厚、博古通今、心思宽广,不以世俗偏见为碍,行事通达,不由得暗暗欢喜,心道:嗯,这样看来,我与他的事,今后倒是好办得多了呢……

  其实常清面上平稳,心中也是震惊非小,只是他与莫离交好,而萧同又是萧悠亲如手足的兄弟,当然对这二人另眼相看了。再说,别人要怎么样那是人家的自由,自己又有什么权力随便置喙?

  常清性情随和,很快便把这件事当作正常情况,不放在心上了。只是随后几日,不免时不时地暗中观察一下萧同和莫离的言行,见他二人光明磊落,神色从容,两情眷恋,互敬互爱,虽然常有亲昵的举止,却丝毫没有邪猥之意,所以常清虽然惊讶,却并不反感,看得多了,反而觉得理当如此,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了。

  他在观察萧同和莫离,萧悠也在观察他,见他神色越来越轻松,渐渐的,露出似乎很欣赏那一对小情人的样子,不由得也是喜上心头,暗暗琢磨自己下一步该怎么办。

  萧同连日里抓住萧悠交待堂里和生意上的事情,不出三日,已经安排完毕,这一日兴高采烈地提出,要带莫离出去休假几日,萧悠每隔三个月才回来一次,他这堂主不得不肩负起全部的重担,一本正经地办公,委实憋闷得紧了。

  莫离不满地道:「悠哥才回来,你就把事情都推给他做,他在行香阁那里也是管着一大摊子的事,可也不是在度假玩耍,你只嚷自己累,全不顾他的辛苦。况且清哥是远客,才来我们这里,悠哥应该好好陪陪他才是。」

  萧悠一笑,道:「没什么,反正我也正要好好理一下这边的事,小同的性子哪里是闷得住的,还是让他出去散一散的好,免得火大起来,掀翻了这屋子。」

  众人都笑,萧同却得意洋洋,自小萧悠便最疼他,只要他提出什么要求,还没有办不到的呢!

  虽然他在外人面前沉着严肃,看着像个凶巴巴的江湖豪杰的样子,其实在萧悠面前,他轻松自在,倒像是个撒赖的孩子一般,心下暗道:嘿嘿,做人兄弟也有好处啊!当哥哥的,怎能不担待着弟弟一些?

  当下萧同说到就做,带着莫离悄悄地离开了分堂,逍遥快活去了——为什么要悄悄地?呵呵,是怕他那些孩子们听到消息,非闹着同去不可。

  萧同一去,分堂里顿时清静了不少,萧悠每日查看账目,处理堂中事务,一早一晚,便与常清相伴。他二人连室而居,日夕相对,日子过得犹如在行香阁一般平静,然而两人这心里,却都与在行香阁时不太一样了。

  常清心中七上八下的,这次北来,见识了萧同和莫离的相知相爱,想想他二人的亲昵言行,再想想自己和萧悠之间的种种亲密,竟是脸红心跳,神思不定。

  这几个月来他与萧悠晨昏相伴,已成自然,联床而卧、亲密拥抱,也非一次,可是从前并未联想到两情之事,所以处之泰然,如今一旦想到了「情」字上面,从前的种种,竟都似含了一些暧昧……

  更可怕的是,他对于萧悠,已经自然而然地产生了一种依赖,喜欢待在他身边、喜欢跟他说话、喜欢弹琴给他听、喜欢他为自己吹笛子……

  真的是很喜欢与他言笑晏晏,亲切相对,可是……他们不会像萧同和莫离一样吧?

  常清心中忐忑,既害怕,又迷惑,日常行事,便刻意与萧悠拉开一点距离,对他有时的亲切抚触,惊得瑟缩一下,然而却也不愿与他分离太远,就这样小心翼翼的,若即若离。

  萧悠察觉了他的变化,暗自着恼,对常清还是摸不着底,又不敢贸然表明心意,更不愿对他有丝毫的勉强,于是也加意疏远一些,两人之间,反倒显得比在行香阁时生分了。

  暗地里,萧悠细细思索了一回,认为目前还不宜捅破这层窗户纸,还是保持两人这种温和的挚友关系比较妥当,清弟为人纯善,可别因为此事吓坏了他,反正只要他不反对,时候一久,自然可以想办法使他情生意动,还是等两情相悦、水到渠成的为好。

  嗯,对,这就么办吧!许多事情是急不可图,缓则可解的,情之一事,最是扰人,何必为此让清弟忧烦,失了往日的欢颜呢!计议已定,萧悠待常清便又如以前一般亲切随和,光明磊落,他既然做到「君子不欺暗室」,常清自然也就放松下来,与萧悠说说笑笑,恢复了往日活泼率真的性子。



  密室之中,萧悠细细地翻看着卷宗,不时向回报的手下低低地询问几句,稍事考虑,又安排下去任务,在卷宗上批注,直忙了一个多时辰,这才告一段落,然后屏退手下,独自沉思。

  良久,他仿佛突然惊醒般抬起头来,怔怔地看了看手边堆积如山的卷宗,长叹了一口气,忽然没了办公的兴致,懒懒地舒展了一下身体,靠在椅子背上,又想起心事来。

  日前他假公济私,通过天狼社的渠道详细调查了常清的家世,知他家从曾祖开始即在朝为官,祖父曾做到了工部尚书的高位,他父亲天性散漫,中年辞官回到扬州,做起了清闲富家翁。

  常清的大哥常沛二十岁进中书省,十多年之后,升到吏部侍郎的位置,并娶了户部尚书的次女为妻,近几年正在努力钻营,希望将来能升到吏部尚书之位。

  常清的二哥常源在扬州经商,为人精明,靠着大哥在朝中为官的势力,争取到了扬州盐商的经营准证。本朝盐业属于官商控制,各省各地的盐业均由官家认可的大盐商一手操控,绝对属于暴利。

  常源经商多年,在扬州及周边地区都有生意,为人却颇恶劣,仗势欺人、欺行霸市,风评极差。不过有长兄在京中为官,他又善于钻营,官面上打点得好,所以别人也都敢怒不敢言。

  常沛已十多年未回原籍,早在京中又安排了一群妻妾,只把原配夫人留在了老家,她并无子息,闲来无事,自从家翁去世后,便专心抚育幼弟常清,管教极严,另有她娘家的一个幼弟甄湃,也因父母过世无人照顾,时常被她接来照管,所以常清一年里倒有将近一半的时间和那个甄湃同住玩耍,近几年二人分别被家人督促苦读,这才疏远了些。

  想到那个甄湃,萧悠不由得又想起常清说过经常与他同床而睡的事来,心里略微有点介意,但随即想到常清的随和与天真,微微一笑,知他懵懂无知、不谙情事,以往与他人的亲密,只不过是亲人之间的随意行为,不足为怪,自己这般介意,实在太可笑了。

  不过另有一事,却是值得重视的,那就是,常清定过亲。他十岁时,便由长嫂做主,与她娘家的一个远房侄女订了娃娃亲。如今女方已满十六岁,曾几次要求常家完婚,但都被常清推托了。

  昨天萧悠曾旁敲侧击地问过常清对婚事的看法,常清先是支支吾吾,经不住萧悠巧妙引导,便向他大吐了一番苦水。

  原来他这次逃家,不但是为了与二哥呕气,更主要的,竟是因为婚事——大嫂甄家的那个侄女儿年纪越来越大了,她家里人便提出想要为二人完婚。

  可常清素来对女人敬而远之,想想大嫂的严厉,更对成亲一事颇为畏缩,生怕娶回一个厉害的妻子,时不常作河东狮吼,那人生还有什么趣味?

  想来想去,不敢应承,前两次托病躲了过去,这一回眼看不好躲了,索性便来个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悄悄地溜之乎也了。

  说到这里,常清笑道:「不过这次溜出来能遇到悠哥,那可真是意想不到的奇遇,小弟三生有幸!」

  萧悠也笑,觉得两人的相逢颇为有趣,先前他留下常清时,并无私心,只是不想他落入朝中的黑暗而已,没想到后来会对常清这样喜爱。

  不过细想起来,二人的情意是由互知互敬而逐渐产生的,品性相近、趣味相投,感情日积月累,渐至弥深,绝非一时起意,所以应该经得起岁月考验,如能与清弟相知相伴,共度一生,那可真是人生至乐啊!

  想到这里,萧悠微微而笑,对于常清,他是志在必得,只不过他为人宽容,素不强人所难,不愿逼得太紧,希望通过长期经营,能够渐渐赢得常清的真心。

  萧悠行事谨慎,喜欢深思熟虑、布置周详,可一旦他认准了的事,定会全力以赴,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这天萧悠随意提到,此地离京师很近,问常清要不要去探访一下他的大哥,常清犹豫半晌,说还是不必了吧!上次他听萧悠的话写了家信回去报平安,结果却被大嫂冷淡。

  他大嫂绝没想到自己从小看着长大的小常清竟敢离家出走,大大触犯了她的雌威,所以连去送信的人都没接见,只令人将书信接了进去,送信的天狼社兄弟在外面等了快两个时辰,才出来一个老婆子,冷冰冰地说不必等回信了,大奶奶没空,不见他了。那兄弟念着萧悠来时曾叮嘱过,要对常家的人加倍客气,这才没有发作,愤愤地返回复命。

  萧悠听罢汇报,一笑了之,常清却惴惴不安了好久,愈发不敢回家了,反正萧悠这里管吃管住,比在自己家里还要随意自在,况且还有萧悠随时做陪,琴诗相和,更可以吃到无数美食,不免有点乐不思蜀起来。

  此时听萧悠提到去拜会大哥,他从小到大,只在小时候父亲过世时见过长兄一面,两人极为生疏。多年不见,现在可能见了面都不一定能认得呢,有什么好拜访的?

  更何况还怕大哥和大嫂一样严厉,管住了他不让出门,更有甚者,如果逼他回家完婚,那可不是更糟糕了吗?所以他一口回绝。

  萧悠也不在意,常清是他所喜爱的人,他的家人虽然将来会有一定的麻烦,但也不是不可解决,到时自有办法让常家人点头应允。

  他在暗中多方布置,常清毫不知情,只每日里高高兴兴地玩乐,感叹北方与南方真的是有很大的不同。这不,才十月下旬,居然就下了第一场大雪。

  看着纷纷扬扬的洁白雪花从天空中漫无边际地飘洒下来,真是别有一番感受。

  而且北方酷寒,衣着厚重,又多镶有皮毛,非常有趣,这天常清穿上萧悠送来的一件镶有银狐皮的长袍,兴冲冲地跑去给他看,常清身材修长,面目俊美,被这银狐皮一衬,越发显得丰神如玉,令人观之忘俗。

  「悠哥,你看,我穿这个好不好?」常清兴高采烈地闯进萧悠房里,却见萧悠正在和人谈话,忙住了口,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萧悠转过头来,眼睛一亮,那清亮明澈的凤眼中流露出毫不掩饰的赞美之意,令常清心头一暖。

  「清弟先坐,等我安排完了这点事,陪你出去赏雪怎样?」萧悠一边放下手中的卷宗,一边含笑对常清道。

  「好啊,悠哥你忙你的,我自会找点消遣的。」常清在他房中出入惯了,一点也不拘束,自行在一边坐下,左右看看,又跳起身来,到那面巨大的铜镜前去照一照,对自己锦衣狐裘的新打扮非常满意。

  萧悠一边接着安排工作,一边不时侧过眼睛看看他,嘴角含笑,面色温和,却使他对面正在接受任务的少年好生不满。

  这少年约莫十七、八岁,生得圆润饱满,眉目俊秀,身材虽然还未成熟,但是多年习武,挺拔矫健,是个非常可爱的少年。

  「丁前,你怎么了?」萧悠见丁前不时盯着常清,一副心神不属的样子,不由有点奇怪,这孩子是从小跟着他的,几年下来越发成熟稳重,今天这个样子还真少见呢!

  「啊!没……没什么。」丁前见他发觉自己盯着常清打量,心下一慌,连忙取过桌上的卷宗,匆匆道:「萧哥,你说的话我都记下了,我先去了。」急急忙忙地告辞出去,过门槛时差点绊了一跤。

  常清哈哈大笑,道:「悠哥,你的手下多是精明强悍的人物,怎么还有这样可爱的少年,我还是头一次见哩!」

  萧悠一笑,道:「他叫丁前,五年前就跟着我们了,可以说是我看着长大的,他人品倒好,只是做事有点不够沉稳。」

  常清做了个鬼脸,笑道:「悠哥,你的要求太高了,别人要想都达到你的『稳重』标准,那这世上的人可都别活了。」

  萧悠一笑,不以为忤,人各有其长,他自然知道不能要求所有人都达到完美,但他自己,却是常常要求自己达到完美的。

  午后,两人带了几名随从,骑马出门,呼啸的北风卷着漫天的大雪扑面而来,使人几乎喘不过气,常清把皮帽压得低低的,两侧的狐尾护耳也紧紧系住,全身上下,只露出一双眼睛。

  萧悠见他如此,禁不住笑了起来:「清弟毕竟是南方人,受不得寒冷,这样的大雪,想来你是头一次见到吧?」

  常清点头,却不开口,生怕一张嘴,就被大风吹得灌满一肚子寒气、像皮球般胀了起来,心想:这样的大雪天,咱们不在家中悠闲赏雪,却跑出来做什么?

  萧悠探身过去,帮他拢好披风,笑道:「风雪冷冽,却正见北方的好风光,空旷天地中万物萧索,白雪接天,比在家中小院,另有一番趣味。」

  常清点头,随着他的指点四处观赏,果然是美不胜收,山舞银蛇、银装素裹,好一派北国风光。在城外看罢了雪景,萧悠又带众人回进城来,却不直接回分堂去,而是转入了城西一处百姓杂居之地。

  飞雪盈门,对富贵人家来说,正好围炉赏雪,平添了许多乐趣。而对于穷人来说,却是雪上加霜了。这里街道狭窄、住户拥挤,多是清贫人家,萧悠策马转了几个弯,来到一处破旧的小院之外,甩蹬离鞍,众随从都跟着下了马,有人便去叫门。

  常清在萧悠的扶持下跳下马来,跺了跺脚,一面呵着气暖暖手,一面好奇地打量眼前这处小院,不知萧悠带大家来这里做什么?

  院中有人开门,一见萧悠,惊得叫了起来,一迭声向里嚷,吵吵嚷嚷地,不多时便有老老少少七、八个人围拢了来,拥着萧悠等人进入主屋,急忙让坐,又送上几盏粗茶。

  萧悠微笑着止住要行礼的两个老人,请他们一同坐下,细细问了一下日常起居,又问家用够不够?冬日好不好度过等等……

  一个老年男子颤抖着手抹泪,叹道:「还好,多谢东家关心,我们小武这孩子很懂事,自从跟了东家,每月的月例都定时拿回家来,日子尽可以过得去,柜上的许先生也常派人来看看,这屋子前些天刚修过了,不然这么大的风雪,怕是今年难过得紧呢!」

  常清四下看看,只见这里家徒四壁,只这几张桌椅还算齐整,一对老夫妻,一个中年妇人,四、五个小孩子,最大的可能有十五、六,最小的还抱在怀里,众人衣着敝旧,看得出生活困顿。

  忽然里间传出声音,萧悠起身进了里屋,常清跟了过去,看到炕上还躺着一个中年男子,炕边有拐杖,看来竟是个跛足之人,不过他的衣着和被盖,倒明显地比其他人厚暖许多。

  萧悠含笑问道:「莫大叔,今日身子可好?我带来一些药,一会儿让孩子们给你熬了,补补身子。」

  莫大叔拉着他的手,说了不少感激的话,萧悠谦和地叫他不要放在心上,说到既然小武如今投身在自己手下,那么他的家人就都是一家人了,关心一些是应当的。一面又吩咐随从将带来的一些衣服食物及药品交给莫家人,好生安抚了几句,这才告辞出来。

  如此这般,天黑之前,大家一共转了四户人家,都是一般的问候送礼,萧悠细心观察各家的起居,不时安排随行的丁前一些事情,丁前恭恭敬敬地答应着,回说马上就办。

  常清在一旁看着,既感动,又纳闷,直到回了分堂内院,他还有点出神,天生急忙迎上来帮他更衣,又塞了一个小小的手炉给他暖手。

  「清弟,在想什么?」萧悠一边坐下来,一边问道。

  「嗯,悠哥,今天你带人去看望那些贫苦的人家,真是雪中送炭啊!」常清非常感慨。

  「没什么,那些都是天狼社里众兄弟的家人,我们关心照顾一下是应该的。」萧悠淡淡地道。常清这些日子来模模糊糊地总听说天狼社,不甚了了,这时便请萧悠解说一下,萧悠于是向他讲了讲天狼社的概况,又说明自己是这直隶堂的副堂主。

  常清大感兴味,早听说江湖上有许多的门派帮会,比如江南的运河上有漕帮,贩运私盐的有盐帮,乞丐们有丐帮等等。但这天狼社,他还是头一回听说,而且萧悠居然还是一省的堂主,呵呵,那可也是个不小的职位呢!怪不得他武功那么厉害,为人又如此有气魄。

  他兴味盎然地问东问西,萧悠也不厌烦,由着他东拉西扯、刨根问底,反正他不通世务,问也问不到什么重要的事,根本不必费心隐瞒什么。

  常清又说起今日萧悠带人去看望众兄弟的家人,好像兄弟们的家里都挺清苦啊!

  萧悠道:「天狼社重点要吸收的兄弟,大都是贫苦人家出身,因为他们吃得了苦,又肯认真做事,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命运,连带改善家人的生活。像你今天第一个看到的莫大叔家,他的大儿子莫武,是一年前进入天狼社的,那时他们一家穷困潦倒,已经快要走到绝路上了,通过小武这一年来在社中的效力,已经使家人改善了生活,目前虽然还穷一点,但相信不久就会大有起色的。

  家中遇到实际困难,可以向社里求助,我们一定会帮其度过难关,至于社中其他已经富足起来的兄弟,自然就不必这样去照顾了。」

  常清不解地道:「你想帮他们,直接给钱给东西就好了啊!干嘛还费这么大的周折?」

  萧悠看了他一眼,道:「君子不食嗟来之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如果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而使家人改善生活,幸福安康,这里面的满足和快乐,跟平白接受人家的资助,是不可相提并论的啊!」

  常清怔怔出神,心想:果然悠哥行事与众不同,既照顾了大家,又不肯以恩人自居,端的是君子之风,不由好生佩服。想了想又道:「可是你又给莫大叔好些珍贵药材,还给张家那个小孩子请大夫治病,这不也违反了你的做事标准吗?」

  萧悠道:「生活可以慢慢改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从贫苦中逐渐进入富足的人才会珍惜来之不易的好生活,可是病不等人,有了病就得马上治,不然很可能后患无穷,一旦失去了最宝贵的生命,那么艰苦的奋斗也就失去意义了。」

  常清好生感动,望着他的眼光之中,毫不掩饰地流露出尊敬和爱戴,萧悠见了,心中也是一热,两人相视而笑,默契之意,又更进了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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