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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书籍名:《诗酒趁年华》    作者:江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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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月在天,清影委地,常清一个人静静地赏月弹琴,不知时间之过,月移花影,渐上栏杆,眼看着快到三更了。

  弹琴太久,手指都有点麻木,常清叹了口气,将琴放在一边,端起案几上的清酒,抬头望着月亮,吟道:「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想到诗中情景与自己眼下的情况如此吻合,心中一阵凄然,手中已经凉透了的清酒,衬着冰瓷小盏,更显得冰清玉洁,令人好生难过。

  他又叹了一口气,将酒洒在桂花树下,静静地嗅那幽幽的花香,细细看了一会疏叶斜枝,再透过枝叶去看月亮,一般的幽暗不明,就像是自己的心情……

  常清又取过琴,这回弹的是《水调歌头》,轻轻唱起那首千古名词: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

  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曲终罢手,他起身凝望着天上明月,心中情思反侧,不能自己。忽听一人循着刚才的乐声唱道:「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咦?这清朗的声音,近在耳边,是……

  「悠哥!?」

  常清一回身,便撞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那熟悉的强健胸膛,温柔的笑脸,却不是萧悠是谁?

  常清大叫一声,一把抱住了他,欢喜得胸中似要炸开一般,大呼小叫:「悠哥,是你,真的是你,你回来了!」

  萧悠没想到会受到常清如此热烈的欢迎,倒是吃了一惊,心下暗喜,反手抱住了他,笑道:「是啊,如此星辰如此夜,怎能让清弟一人独酌无亲?」

  常清喜出望外,笑声不绝,天生听到声音,连忙跑了出来,见二人相拥而笑,也是欢喜,笑道:「我就说呢,算算时候萧哥也该赶回来了。」

  常清一怔,回头看他:「你早知道他会赶回来?」

  天生做个鬼脸,笑道:「有人整天在这里茶饭不思的,萧哥怎么还能在外面待得下去?」

  常清脸一红,骂道:「天生,你又胡说!」

  萧悠一笑,携他进屋,岔过了话题。

  常清好不容易盼到萧悠回来,满心欢喜,连他入内洗漱换衣时也不愿分离片刻,便在外间屋里相候,一边还絮絮繁繁地跟他说些别来事情,萧悠一面听,一面应答几句,换好了衣服,便出来跟他共进中秋小宴。

  天生早飞也似地前往厨房中传膳,不一刻热腾腾的美酒美食摆满了一桌子,两人边谈边吃,均是喜乐不胜。

  宴罢仍对坐畅谈,不多时四更已过,萧悠连日劳顿,精神有一点不济,笑道:「清弟真是好精神,为兄好生佩服。」

  常清一怔住口,忽然想起他一定是沿途紧赶,才能在中秋之夜回到行香阁来,必是累得很了,再想到他这样急于回来,是为了陪伴自己,心中一暖,好生感激,忙道:「悠哥劳累,都怪我不好,扰了你休息。」又舍不得便走,于是道:「悠哥,今日已晚,我便在此打扰悠哥半宿如何?」

  萧悠见他恋恋不舍的样子,心中欢喜,笑道:「好啊,我也舍不得与清弟分离。」

  常清见他真情流露,心下高兴,忙唤天生过来,两人稍事洗沐,便一同睡下了。

  八月过半,天气已略略转凉,黎明之前更是清冷。萧悠本是累得很了,然而睡在枕上,却无法成眠,侧头看看常清,却见他睡得极是香甜,脸上还带着心满意足的微笑,便如一个纯真的孩子,毫无心事,不由好生感慨。

  初回来时他悄悄掩进小院,想看看自己不在时常清在做什么?却见他月下抚琴,颇显落寞的样子,后来唱起了东坡先生的《水调歌头》,思念之情,溢于言表,知他是在思念自己,心下感动,便出声相和。

  没想到常清一见到他,居然扑了过来紧紧抱住,欢喜雀跃,热情洋溢,萧悠心中已有隐情,见此情景,自是暗暗欢喜,加意对他温柔,两人言笑甚欢。

  然而,清弟他……他好像一派天真,不解情事,两人的这种亲密,在旁人看来,早已超过朋友之义,然而在他来说,却似乎纯出自然,不含半点私情,这个……

  萧悠想了又想,一时想不出什么善策,也不能确定常清对自己的心意,不敢贸然行事,只好先把自己的心事放在一边了。

  常清却睡得平稳,觉得冷了,便往萧悠这边靠靠,身子侧了过来,伸手紧紧搂住他温暖的身子,头抵在他肩窝上。

  萧悠微微一笑,轻轻伸过手臂,将他揽在自己臂弯里,抱紧了些,又非常小心地让他睡得舒服,常清感觉到了温暖和安全,在梦中也微笑出来,俊美的脸颊紧紧贴在萧悠身上,还把腿也伸了过来,压在他的身上。

  萧悠见常清像一只八爪鱼一样缠在自己身上,不由苦笑,不敢弄醒他,便这样将就着睡了,心中却觉得平安喜乐。



  两人一觉醒来,已是日上三竿。

  萧悠自小习武,向来不习惯晚起,这回见自己居然一觉睡到了这个时候,颇觉意外,然而又觉得心满意足,精力充沛。

  常清一睁眼,看到萧悠近在面前,也是欢喜,多日来看不到这个亲切的面容,好生想念,这时便笑逐颜开地看个够,萧悠也不忙起身,两人轻松自在地躺在床上闲话,亲切轻松,常清笑道:「悠哥,咱们这可不是叫做『偷得浮生半日闲』吗?」

  萧悠一笑,也觉非常有趣,他素来严谨,从没赖床不起过,而且有常清陪伴,更觉温馨,这一生中,还从未如此闲散愉快过呢。

  下午悦然知道萧悠回来了,便派人送信来,说是晚上给他设宴洗尘,也邀常清同去。

  是夜,悦然亲自下厨,煮了精致菜肴,另有当令的菊花蟹,酒宴丰盛,三人谈笑举杯,其乐融融。

  常清兴致高昂,高谈阔论,不知不觉喝得高了,又笑又唱,最后歪倒在萧悠怀里,迷迷糊糊睡了过去。萧悠怜爱地揽住他的身子,让他靠得舒服一点,抬起头时,却正碰上悦然含笑的眼神。

  「清弟他一醉就这样,呵呵,挺有趣的。」萧悠在悦然明澈的目光注视下有点赧然,觉得自己的心事好像都被她看穿了似的。

  悦然淡淡一笑,意味深长地道:「清弟虽然为人随和,却是极谨慎的,等闲不与人过分亲近,对你却是一心倚靠,难道你还不明白吗?」

  萧悠脸一红,讷讷地道:「他……我……」一时不知说什么好。

  悦然叹了一口气,道:「悠弟,你我相识四年,彼此是相当了解的吧?」

  萧悠正色道:「是,萧悠对姐姐的人品学识,非常敬仰。」

  悦然心下一酸,暗想:我却宁愿自己一无是处,只盼你对我不要敬而远之,能如你待清弟这般亲厚便好了。她怔怔地想了一想,才又道:「你和清弟都是磊落男儿,自不必像那凡夫俗子一般计较世间名利与褒贬。」

  萧悠心中一动,注目悦然,听她解释。

  悦然正色道:「你的心事,我细细体察,应当不致有错才对,你对清弟,已经不只是兄弟之情了吧?」

  萧悠瞬时间红晕过耳,无言以对。

  悦然笑道:「哎哟!难得一本正经的萧老夫子竟然红了脸,比刚才吃的螃蟹还红呢!有趣有趣,今日我可真是眼福不浅!」

  萧悠越发窘迫,连忙求饶。

  悦然跟他相处四年,总是见他一副喜怒不形于色的好好先生模样,如今好不容易捉到了他一个短处,哪肯轻易放过,好生调笑了他一通,直到萧悠羞窘得恨不能钻进桌子底下去,才一笑住口,明眸顾盼,却仍流露出戏谑的笑意。

  萧悠松了一口气,脸上仍是热辣辣的,心头乱跳,手里紧紧抱着常清,好生喜欢,却又担心他醒来听到这般言语,这心里头,真如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的,一片混乱。

  悦然见他如此,越发好笑,不愿他过于尴尬,便静了静心,缓缓说道:「那日清弟来我这里,相谈甚欢,夜已深了,他便宿在我这里。」

  萧悠心下一沉,他介意的便是此事,听悦然提起,忙竖起了耳朵倾听,脸上不自禁地流露出关切之意。

  悦然接着道:「他素来对我极是亲近,我嘛……心里自然也是很喜爱他的……」

  萧悠心中忐忑,悦然却住了口,转过头,自顾冲起茶来,把萧悠的一颗心吊在半空,不上不下,好生难过。

  「悦然姐姐……」萧悠再也顾不得面子,低声下气,讨她欢喜,只盼她金口玉牙一动,解了自己这难耐之忧。

  悦然俏生生抬起头来,嫣然一笑:「清弟他……他……」她故意拖长了声音,俏脸上浮现出羞涩之意。

  萧悠紧张地盯着她,手上不自觉地抓紧了常清的胳膊。

  「他还是个傻孩子呢!」悦然猛地大声说道,笑得伏倒在桌上,不忍再折磨于他。

  萧悠心下一松,也笑起来,他也知道常清不解风情,对悦然的迷恋,可能只是一种姐弟之情吧?

  想到这里,他把手紧了一紧,低头看常清甜美的睡容,觉得他真如是一块浑金璞玉一般,难能可贵,自己能够遇到他,也真是三生有幸啊!他心中高兴,笑逐颜开,伸手轻轻抚摸一下常清光滑如玉的面颊,又帮他理了理头发。

  悦然抿嘴一笑,道:「说来你能和清弟心意相通,我这个当姐姐的,还起了个媒人的作用呢。」

  萧悠一想,果然是她那几句诗才点醒了他,不然还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觉察到自己的心意呢?不由暗暗感激,也笑道:「正是,可要多谢悦然姐姐了。」他素来光明磊落,一旦确定了自己的心意,便泰然直视,绝不遮遮掩掩。

  悦然心中佩服,口中却道:「不过清弟为人单纯,你要想跟他两情和谐,却还需得倚重我才行。」

  萧悠含笑道:「望姐姐成全。」对于常清的心意,他可实在有点拿不准哩!

  悦然笑道:「你这铁公鸡,如今可是落了把柄在我手里,小心我敲诈你!」

  萧悠笑道:「财帛乃身外之物,值得什么重视?如能得姐姐鼎力相助,可与清弟长相厮守,纵是千金万金,萧悠也含笑奉上。」

  悦然一笑,对他的深情既感且佩,有一点为自己感伤,更多的却是为他与常清祝福,毕竟这二人如瑶台双璧,令人观之忘俗,虽同为男子,但都是情深义重的人,如能结为连理,也是令人叹服。

  况且,萧悠虽没选择她,毕竟也没选择别的女子,不是因为她不够好,而是萧悠情有独钟,这样想来,面子上过得去,心里也就平静了不少。

  只是可惜常清这人空生得一副好相貌,却是个不解风情的傻孩子,不知萧悠以后,得为他费多少心呢?

  想到这里,悦然抿嘴一笑,决定静观其变,权当看场好戏,如果心情好,不妨再设点小小计谋,耍弄耍弄他们,嘻嘻,让萧悠更多费些心思……只要最后帮助他成就好事便了!

  萧悠君子风范,自不知她心中的千丝万缕,还一心指望着她给从中撮合哩!果然是「女人心,海底针」,连萧悠这样精明的人,也看不透悦然的心思。

  夜深了,萧悠抱着常清回到三省斋,天生早在此迎候,帮着把常清安置妥当。

  常清虽在梦中,却直觉地抓住萧悠不肯松手,扯都扯不开,萧悠无奈,只得一同睡下,天生帮着盖好被子,丑脸上却是一幅忍俊不禁的怪样子。

  萧悠自觉有点脸红,强自镇定着问道:「天生,你怎么了?」

  「没什么啊,嘻嘻,只是觉得应该恭喜萧哥,终于心愿得遂!」天生笑瞇瞇地道。

  「啊?你……」萧悠今晚再一次面红耳赤,好不尴尬,悦然能看得出来也就罢了,她是个冰雪聪明的奇女子,天生却怎么也看出来了?

  天生笑瞇瞇地道:「萧哥还记得当日公子在山上走失的事吗?」

  「记得。」

  「那时萧哥给公子洗澡疗伤,我便看出来了。」

  「什么?」

  「萧哥,你向来是个严肃的人,常常一整天都板着脸,嘿嘿,让人看了好生害怕。」

  萧悠点了点头,他虽年轻,但为人严谨,喜欢端庄文雅,不苟言笑,而且肩负重任,为行香阁及分堂的事操心极巨,确实是片刻也不敢放松的。

  「可是你在常公子身边的时候,却露出了非常轻松的神态,而且对他非常细心,照顾周到,我跟了你三年,都没见过你对谁这样上心过呢。」

  萧悠回想一下,确实自己只有在常清身边的时候,才觉得非常放松,有时虽然谈话直到很晚才睡,却也能休息得很充份,而且清弟的学识丰富,与他相伴交谈,直是一种享受,是自己这些年来从未遇到过的奇事。

  想到这里,他的脸上露出了笑意,转头过去看看常清,他正自熟睡,面含微笑,想是在做好梦。

  「人总是得休息的,要放松一下,不然整天忙着做事,就像弓弦绷得太紧了,终是会断一样,那可怎么行?所以难得你喜欢常公子,咱们就应该把他留下来,陪在你身边。」

  「哦,这么说你早在那时候就决定要把清弟留下来了?」

  萧悠颇觉意外,当日天生突然提出要转而服侍常清,他还真是吃了一惊呢,没想到天生却有如此远见。

  然而他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就又问:「可是你当时并不知道我会喜欢清弟吧?」心道:我当时还不知道自己会这样喜欢清弟呢,你怎么可能未卜先知?

  天生嘻嘻一笑,道:「好东西当然要先占住,怎能被别人抢了先!?」

  萧悠语塞,心道:你这家伙还真是有一套啊!

  天生又道:「天生从小讨饭,走南闯北,也算是阅人无数了,什么人什么品性,我一眼就能猜出个八九不离十,公子是个纯直如同美玉般的好人,我怎会看不出?服侍他是不会吃亏的,况且我也会想办法,让他不能离开萧哥你,这样我既不违反当日终身与萧哥为奴的誓言,又可以帮你牢牢看住他,嘿嘿,这叫做先下手为强。」

  萧悠苦笑,以前还真是小看了天生啊……

  唉!可是,清弟他……他好像还是什么也不懂啊?自己对他好,无论好到什么地步,他也只是泰然接受,从来不去想想为什么。唉!自己这一片心事,如何能够对他全盘托出?又如何能够使他接受?会不会吓坏了他?他会怎样反应呢?

  一时心绪纷乱,莫衷一是,只好先不考虑那么长远,走一步算一步便了。



  次日开始,萧悠教常清骑马,每日必须骑两次,每次小半个时辰。

  常清不解,问他为什么?

  萧悠道:「下月我要回北方去,那边还有生意要做,清弟你想不想同我一起去北方看看?那里离京师很近的,如果你想要应秋试,正好方便。」

  常清大喜,他还从来没有去过北方呢,应不应考倒在其次,去瞧瞧北方的寒冬大雪倒是一件美事。

  九月初,萧悠安排好行香阁的事务,辞别了平先生,带同常清和天生及一众随从,起程赴京城附近天狼社的直隶分堂。在途非只一日,终于在一个秋风凛冽的日子来到京西。

  进了分堂的院子,常清龇牙裂嘴地被天生扶下马来,连日里马上颠簸,他这娇生惯养的身子可有点吃不消了,要不是最近几个月来习武强身不辍,可能早就散架了吧!

  刚立定脚步,还没看清面前的大院子,只见一道人影旋风般扑了过来,一把抱住萧悠,叫道:「哈!可等到你来了!」没等萧悠说话,便一把拖住他飞也似往前厅去了,眨眼间不见了踪影。

  常清张大了嘴巴,惊讶得说不出话,这是谁呀?这样霹雳火爆的性子?

  天生笑着解说:「公子不必惊慌,那位就是萧同,他负责咱们在北方的生意。」因为萧悠还没有对常清明说过自己在天狼社的事,怕他不易理解,所以天生也不细说。

  「哦——」常清应了一声,觉得有趣,还是头一次见这样急脾气的人呢,呵呵,跟萧悠还真是两个极端啊。

  「这位是扬州常公子吧?欢迎你来,一路辛苦了,快请进屋休息。」一个清亮温雅的声音说道,常清这才注意到另有一人站在自己面前,身材修长,面目俊美,含笑施礼,看起来年纪跟自己差不多大。

  「好,多谢你了。」常清急忙还礼,对他颇有好感,感觉这是一个好脾气的人。

  进屋洗沐换衣休息,那个自称莫离的年轻人一直陪在常清身边,两人谈谈说说,都觉得对方学识品性极佳,颇为投缘。

  直到晚饭时分,常清才又见到萧悠,那个萧同还在爆豆一般地向萧悠汇报这边分堂的事务,直到萧悠用眼色示意他有外人在座,不许他再讲天狼社的事,他才猛然醒悟,转过话题,又讲生意上的事,指手画脚,没半刻安宁。

  常清觉得有趣,细细打量他,只见萧同年纪和他差不多大,然而一副精明干练的样子,身材高大,面目英俊,蜜色的肌肤,强健的体魄,全身仿佛都弥漫着使不完的精力,整个人就像一柄出鞘的利剑,锋芒毕露,一双大眼睛精光闪烁,时而含笑如春风,时而冷厉如霜雪,令人不敢直视。

  真是一个奇怪的人吶,常清暗暗地道。

  萧悠不理萧同,自顾让大家入席,共进晚宴,莫离帮着张罗,言语温和,行为得体。

  大家都开始吃饭的时候,萧同才止住了话头,又兴高采烈地向常清介绍自己这里的厨子手艺好,这虫草酱鸭、这东坡肘子,都是别处绝对吃不到的,殷勤布菜劝酒,热情洋溢,真让常清有点应接不暇。

  萧悠一笑,对常清道:「我这兄弟向来是这个莽撞脾气,清弟只管自便,不必理他。」

  萧同不高兴地道:「哎!我这是热情待客啊,务必要让小清感到宾至如归才好嘛!」

  莫离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常清也笑了,忙道:「是是,我已经感到宾至如归了,谢谢你。」

  萧同大喜,忙道:「好啊,你随便吃,一切随意,呵呵,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呵呵,反正也都不是外人。」

  萧悠携常清来此,介绍时虽然含糊其辞,只说是自己的好友,然而萧同的眼光何等厉害,自然已经把常清视作萧悠的人了,言行之间,便毫不避讳。

  萧悠怕他口无遮挡,说出什么让常清下不了台的话来?连忙打断他的话头,说些别来事情,几人心情愉快地用完了晚餐,一同来到里进中堂,坐下说话。

  萧同喝了口茶,笑眯眯地看着常清,道:「小清,你和悠哥还没成亲吧?」

  常清一怔,萧悠脸上发烧,咳嗽了一声,莫离赶紧打圆场,笑道:「常公子年轻,可能还没有成亲吧?悠哥也是。」

  萧悠松了口气,暗暗责怪萧同太过鲁莽,不知他还会乱七八糟地说些什么?心下着急,盘算着怎么才能不着痕迹地打发他走,却听萧同又开口道:「那你一定还没有孩子吧?」

  常清脸一红,心想,这人说话好生无礼,没头没脑的,我既然还未成亲,怎么会有孩子?

  萧同却大大咧咧地道:「哈哈,这个你可就不如我了,我已经有了二十二个、不,刚刚又加了一个,是二十三个孩子了。」

  常清听得目瞪口呆,张大了嘴合不拢来。

  萧同笑嘻嘻地看着他,对他的反应相当满意,嘿嘿,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哩!

  「二、二十三个孩子?」常清吃惊得话都说不俐索了。

  萧悠微笑摇头,心知小同又要做惊人之语了,从三年前开始,每有外人来到,他最爱用这个话题引人惊奇,只不过这孩子的数目,是一年比一年多了。

  「是啊,而且男女都有,最大的已经十一岁了,最小的昨天过了三岁生日。」萧同得意洋洋地道,颇有为人父的自豪感。

  「十、十一岁?」

  常清越发惊讶,这萧同看起来也不过二十出头嘛,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孩子?

  猛然间想到可能是收养的,这才松了一口气,道:「啊,原来是义子吧?」

  「是啊,义子也是一样的,自己养大的孩子当然自己心疼,孩子们也很喜欢我们呢。」

  萧同非常高兴,滔滔不绝地讲起了自己的那些孩子们,莫离也微笑着接几句口,看来两人都非常喜欢孩子。

  常清听得高兴,细细打问这些孩子的来历,呵呵,一下子有二十三个孩子,真是太壮观了啊!想想看,如果一家人出门,坐好几辆马车都不够哩!

  萧悠插口道:「小同,你堂里的事情很多,还是收一收心的好,孩子有几个就行了,你收了那么多,以后会照顾不来的。」

  萧同不服气地道:「孩子越多,证明我本事越大,多点有什么不好?」

  常清奇道:「这却怎么说?」

  萧同道:「人家周文王有一百个儿子哩!所以名垂千古,我也要凑足一百个孩子,流芳百世!」

  众人齐声大笑,常清笑弯了腰,觉得这萧同还真是个妙人啊,从前听说他给萧悠起名叫「小气」,就对他颇有好感,如今一见面,果然行事与众不同,端的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莫离笑道:「快别胡说了,没的让人笑话你!」

  萧同大声道:「有什么好笑话的,他们便想有,也还没这个机会哩!」

  莫离笑着向常清解释孩子们的来历,原来莫离在此主持一省的善堂事务,每常看到那些年幼失怙的小孩,孤苦伶仃的,联想到自己的身世,不免感慨,洒下许多同情之泪。

  萧同最见不得他流眼泪,干脆提出由两人收养那些孤儿,反正两人也不会有亲生的孩子,收养几个也不错嘛。

  他威猛英俊,武艺高强,脾气像阳光一般明朗,非常得孩子们的喜欢,此议一出,众孩欢呼雀跃,争相同意,胆子大的便抱住喊他「爹爹」,另有几个脾气温和的便围着莫离叫「爹」,萧同想了一想,便令众孩管他叫「爹爹」,管莫离叫「叔叔」,以正视听,又明确告诉大家,莫离跟他是夫妻。

   小孩子们懂得什么,让怎么叫就怎么叫,至于莫离是男非女,他们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有小孩子好奇地问什么是夫妻?萧同便正色地告诉他就是一辈子生活在一起,永远都不分开的两个人,大家点头称是,从此便认可了这一对特殊的夫妻。

  萧同轻而易举地摆平了这件事,非常得意,心想:果然还是小孩子好教育,大人们看来惊世骇俗的事,到了他们这里,居然连一句废话都不必多说。

  嘿嘿,看来以后得多收些孩子,让更多的人习惯这件事才行。于是他变本加厉,要多收孩子,而且男女不限,只要孩子品性好,能够接受他和莫离,他便来者不拒,要不是莫离常常想法控制,他如今的孩子,可早就不止二十三个了,说不定已经赶上了周文王,来个百子大团圆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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