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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得而复失

书籍名:《骨魂》    作者:荆洚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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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半空往下望,那曾栖身的别墅,变得很小,花园的泳池边,向我挥手的春香,还有旺财,都变得很小,很小,蚂蚁一样;但我能清楚地见到,玉真的眼角有一滴泪,她在我心中,永远不会因着距离而变化。

  渐渐地,伴着直升机螺旋桨的巨大噪音,我坐落在座椅上,不再远望,视野终是有限的。那个中年吸血鬼,冲我说着些什么,但我却听不清楚,直到他递过一个耳机给我,夹在头骨上,我才听清。

  他不愧是被派来找我的人,华文程度好得很有点过分,甚至比那个叫约翰的神父还更强些。他是看出我离开玉真的不舍,所以在劝我,说夏国人自古不是有俚语“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么?又说“妻儿岂应关大计”?只要救出芭特丽,他们这一支的吸血鬼,必会视我为恩人,必会尽力协助我,建立自己的权势……

  他很会说话,本来刚认识不久,连名字我都没记住的人,这么交浅言深必定让人很反感,但他娓娓而谈,却让人觉得,全是一片赤诚的好意。尤其他最后说:“秋先生,所谓倾盖相知,何况此去必是同生共死,我实在不能自外于先生。”

  很古朴的腔调,也真的很在理。我张了张口,却又说不出话了,只好对他做了一个停止的手势。这吸血鬼实在是水晶玲珑心肝的角色,哪怕对着我没有皮肉的头骨,见了我的手势,也很有礼貌地不再说了,甚至还在直升机上欠了欠身,表示歉意。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吸血鬼家族几千年的传承,我不怀疑,在他们协助下,我可以建立自己的势力,或是当一个富豪。但我不感兴趣,真的。也许,因为我不是大丈夫。

  当然我不否认,我也喜欢意淫权倾天下,后宫三千。意淫是无罪的,无代价的。但除了疯子,谁都知道,如果真的存有这么一个目标,那么起码得付出千倍于他人的努力,并且还不一定成。

  累不累?人生百年,这么折腾不累吗?没事意淫一下好了,大丈夫,还是让别人去当吧。

  我叹了口气。靠在椅背上,望着直升机舱顶。所谓出来混的,迟早要还,这话真不假。那时在海伦纳面前,小姑娘用她的身躯把垂死的我挡在身后,每每想起这一幕,无论怎么推搪,还是不得不承这份情义的。

  抚摸着如同生长在右臂的古怪臂环,我更是想起当时自己全身骨头破碎、动一下掉一地骨头渣子、而DNA再造机却对我无能为力的情景,是小姑娘帮我治好了身体。还有,当吸血鬼们包围了老萧,就要置老萧于死地时,因为我一句话,她就带人走了。

  说不过去啊!我痛苦地摇了摇头,蝼蚁还贪生呢,何况我?又不是小说,主角去冲杀一回,总能得到很多的好处,傻瓜都知道,梵蒂冈对于我这个骨架子是什么概念,无论任何宗教故事或传说,骷髅,都是黑暗的一方。哪怕坐在直升机上,我都很不想来走这一趟的,这一趟,极可能就玩完了。

  但不来,说不过去,真的说不过去,每到夜深人静,我怎么面对自己?我在这废墟里坚持下去的支柱,就是我是人,哪怕我没有皮肉,但我是人,但如果不走这一趟,我还怎么告诉自己,我是人?

  我没有皮肉,DNA再造机都不认为我在生理上是人,我能确认自己是人的,就是人性和良知,哪怕只是一个骨架子,我也知道,我是人。

  这是我的支柱,是我的信念,是我的希望。

  无奈的,也是我的枷锁。

  我叼着烟,望着机舱外灰蒙蒙的天际,我发誓找回身体以后,我一定要做个无耻的人,怎么无耻怎么弄,怎么黑暗怎么来,怎么变态怎么搞。

  当直升机降落,跟着这些吸血鬼快速地跑进机坪边上的房子,我看见了近千平方米的空旷房子里满布的各种轻重武器,简直就是一个小型的军火库。哪怕用它来装备一支小型的军队,到非洲某些小国搞武装政变恐怕也是绰绰有余了。更何况里面还有穿着迷彩的数百吸血鬼,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我那逝去的小雀斑的影子——专业的军人。

  我疑惑地望着请我来的吸血鬼,因为我觉得这里的武器足以把梵蒂冈夷为平地了。谁知他无奈耸肩,苦笑说:“其实请你来之前,我告诉阁下的,在梵蒂冈的范围里,我们和常人无异,这只是一部分。事实上,在圣光、圣言下,我们全无还手之力。如果要干掉一个可以诵唱圣言的神父,也许我们可以在他没有察觉的空隙,暴起刺杀,根本不给他开口的机会,但在梵蒂冈,在那千年圣地的熏陶下,拥有这种水准的,简直杀之不绝!只要有一个人吟唱圣言,本来就失去异能的血族,简直是任人宰割了。并且,在圣光下的伤害,是不可能修复的,按你们东方人的理解来说:如果在圣光下湮灭,就完全地魂魄皆散了。”

  我心中哑然失笑,这是一艘贼船,我是上错了船的人。

  哪怕再无知的人都知道,血族无论如何都是在黑暗生物里排位颇高的一系。连他们都说出了“任人宰割”的话,我这个骨架子,我想作用也许就是一块试金石,瞧瞧可以在梵蒂冈生存半小时还是五分钟?

  但还没有等我理清自己的思绪,突然一个熟悉的、浑厚洪亮的男声响起:“神说,要有光!”“嘭”、“嘭”、“嘭”……就在这稍有点灰暗的空间,四周升起许多钨丝探照灯,射出无数雪亮的光柱照亮整个房间,逸入耳中的尽是吸血鬼悲凄的号叫,他们惊慌失措地寻找堆放武器的箱子的阴影,去藏匿自己的身躯。

  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所谓的血族,也不是永远的优雅。说实话我受够了他们的优雅,和他们交流时总是有一层薄薄却无法揭开的隔膜。我甚至有点恶作剧式地欣赏着他们如老鼠蟑螂一般的躲藏。

  “秋,你好吗?”穿着很正式的神父服装的约翰,慢慢地从角落里走出来。他宝相庄严得不行了,可我不知为什么,见他这模样,就有点想笑的感觉。望着他这悲天悯人的模样,我就想起他应付去教堂求援的人的措辞。尽管他此时圣洁得无可挑剔,但我仍觉得,假。

  我见到,被那钨丝探照灯的光柱烧熔了半边脸的那个吸血鬼,去邀请我来这里的中年吸血鬼,他还完好的那只眼睛里透着一种发狂的欣喜,望着我如同望着一件稀世奇珍,热切暧昧得让我打了个冷战。

  不会这家伙有什么不良取向吧?想着想着我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但很快我就释然了。我看见我的脚下,没有影子。

  举起头,无数的探照灯聚射在我的身上,如医院手术台用的无影灯一样。但我并没有和那些血族一样,一被照射就冒烟,如蜡般烧熔。我有些茫然地望着自己的手,我并没有什么欣喜,对于自己的异样。

  甚至,我想哭。人,总是需要认同感,总是需要知道自己的定位。尽管我一再强调自己是一个人,因着我有人类的心,但我不能回避的是我的外表。在内心深处的潜意识里,我觉得,我和芭特丽这些血族,比和约翰会更近一些——尽管我讨厌吸血鬼,因着我人类的心。

  但现在,我只能无奈地接受自己是个怪物的事实。我甚至渴望,这强烈耀眼的光,能烧熔我某些无关紧要的骨头,以证明,我起码是有同类的。我茫茫然拿起颈中的十字架,一次次地贴向自己的骨头,我记得刚挂上它时,几乎感觉颈椎就要被切断,如火烫的刀切入黄油。可是现在,哪怕一点刺痛也没有,有的只是白银贴在骨头上的冰凉感。我觉得我就要崩溃了,我冲进一处阴影里,把十字架狠狠按在一个吸血鬼的胸口,浓烈的烟从他身上冒出,空气中尽是那烧焦了的皮肉臭味,他惨叫着,我愣住了,甚至连他痛得发狂的一脚也没有闪避,任由他把我踹飞到中央的空地上。

  我漠然地爬了起来,低头在地上寻找我的影子。一只手稳稳地握住我的手,我的手骨把那枚十字架捏在手心。抬起头,是玛丽亚那怜悯的神色,她说:“归来吧,你不是受诅咒的该隐的子孙。”

  “神并没有放弃你,回头独行的足迹,便是神的足印,他抱着你走过艰辛。”明明是之前不足以说服我的言辞,但此刻却让我痛哭流涕。我不知道为什么,只是抱着玛丽亚,不知从何来的泪水不停地淌下。

  约翰洒了一些水在我的头骨上,他低低地念着一些《圣经》里的言辞,我只觉温暖包裹了身体,整个人似乎就要腾空而去。我不由自主地停止了哭泣,这时有人嘶叫道:“不!他是血族召唤来的血神!不是你们的天使!”

  是那个去请我来的血族,他激昂地大叫:“所谓的圣光,是不能给血神造成什么伤害的!他是我们血族的希望,你看着吧!可笑的教廷,你们疯了,天使会降临在一个腐尸或骷髅身上?哈哈哈!”

  我的神智似乎在很微妙的牵引里挣动了一下,让我发现站在此处,听他们争论类似学术问题的宗教理义极无聊。我转身几步走到门口,一脚就踹飞了门,尽管厚实的门让我的脚骨有些发痛,但见到外面荒芜的废墟,却让我有梦醒的踏实感。

  指着门外,我面对着他们,不发一语,事实上是我此刻又说不出话来了。但没有人理会我,约翰正用着那浑厚的男中音在批驳那个吸血鬼:“神爱世人,只要忏悔,神便宽恕他的罪。他本来并不是黑暗生物,他是神的子民。”

  不由分说地,玛丽亚又向我伸出手,我本来想拒绝的,但约翰的话却让我无语了,他望着我,凝重地说:“不管你是否承认,在你受到强大的海伦纳的威胁时,你选择了用十字架的光芒来荫护你。也就是说,是神,从海伦纳手中保全了你。”

  “当你失去配偶时,是靠着教内弟兄姐妹的祷告,十数周的祷告,让你完完全全地进入了神的怀抱,接着你戴上了试炼的项链,无论在如何艰苦卓绝的情境下,你从来没有扼杀过主的信徒;无论受到什么样的痛苦折磨,你也没有放下这试炼的项链,甚至当面对强大的海伦纳时,你还从容地亲吻项链,你可将一切交托给神……”

  我觉得就要疯了,也许我的嘴很笨吧,他说的东西似是而非,我明明知道不是那么一回事,但一时间真的不知从哪里开始否认。我想如果老萧在这里就好了,老萧在这里的话必能把他们驳得一无是处。

  约翰走到我的跟前,把手放在我头骨的上方,脸上是坦然的微笑,他说:“让神迹展现吧,我知道你的心有疑惑,不必问,当神迹展现出来,你便知道神给你的眷爱了,好吗?只要你跪下,听我念完一篇短短的经文,绝不会比喝完一碗罗宋汤更久。”

  那个一半脸被烧熔的吸血鬼突然疯狂地大笑起来:“哈哈哈,你听他的?他做的一切,只会让你觉醒,觉醒的血神!只要你觉醒了,救出伊丽莎白便更轻松!”

  我摇了摇头,男儿膝下有黄金,这是我的族人远古以来的训诫。也许我很多的族人,对此已不当一回事了,但对于我来说,无论是肥秋,还是现在这个骨架子,都绝不会妥协。这一跪,也许对别人是微不足道,但对于我,随着膝盖的一软,倒塌的却是从再次醒来便坚强支撑着这一身骨架的信念。

  我慢慢地转身,慢慢地向门口走去。但约翰的声音在我身边响起,没有一点愤懑,没有一点不满,从他的声音里甚至可以听出他脸上依然挂着不改的微笑:“那么就站着好了,我知道你的族人的习惯。”

  我惊讶地回头。稍微读一些千年前的文字,便知道教会对这些规则的固执,哪怕明明可以稍加变通,就发展出许多的教徒,但他们仍为了拜祖先的问题而不肯让步。也许面对这种殊荣,我该自豪?还是可以推断,前面等着我的,不过是一个陷阱?

  约翰温和地望着我,他明显读出了我的疑惑:“上帝使人说方言,又使人解方言,并不要天下人用同一种话。我又如何一定要你这东方的人,守西方的礼仪?秋先生,不必问,你只要听着我读完这短短一节经文,便足够了。其他的事,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无所不在的神,自会按神自己的旨意来成就的。”

  我想,这已经没有了拒绝的余地。尽管我觉得哪怕是人造卫星也不可能每一秒都监视着每一寸地方,海伦纳和我这个小人物也没什么深仇大恨,也许不过是她一时找不到我,便放弃罢了。但按他们说的,当初海伦纳威胁要杀我时,也许真的是他们的神,庇荫了我,没有让海伦纳找到我吧。在没法把海伦纳找来对质的情况下,他们说的,也不是没有对的可能。

  那就听吧,我不是什么枭雄式的人物,能够很酷地走掉。我觉得有可能欠人恩情,那就听上一会吧,反正又不会少一块肉,再说,我身上本来也没有肉。

  见我点了点头,约翰拿起《圣经》,一手按在我的左肩,慢慢地用英语或者别的什么语言读了起来,反正我听不懂。他开始时如同耳语一般,但慢慢地声音渐渐大了起来,脸上的表情,透着一种狂热,宗教的狂热。

  到了最后,他的脸孔因为激昂而扭曲着,声音变成声嘶力竭的呐喊,当他吼出最后一个音节时,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他按在我肩上的手和我肩部接触的地方出现了白色的光,然后约翰似乎被撑开了一样,远远地飞跌出去。

  我的左半边身子透射出无数雪白的光,如同我体内暗藏着万千个强力电筒;而我右边的身子似乎在吞噬着周围的光线,我甚至怀疑体内是否装了许多小型离心机。

  这让我很茫然,我想撕开衣服去瞧瞧我到底是怎么了,无论约翰还是那个只有半边脸的吸血鬼,都露出了欣喜若狂的表情。这很诡异!我实在很难想象,有什么事会让他们两个同时高兴的。

  可是当我准备去撕开衣服时,我又一次愣住了,我的手,我那白骨森然的手!它长出了皮肉!比我以前的更修长,更有力!我抬起右手,尽管有点黝黑,但也是完好的血肉!我有了一个自己的血肉之躯,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疯狂?我张开嘴,正想高声大叫:感谢神!什么神我都信!就在这个时候,全身传来撕裂的痛,我眼睁睁看着一条条肌肉消失无踪,留下的,还是我那布满符文的白骨。如同我从来没有拥有过身体。

  不,这比从来没有拥有身体更让人发狂!如果没有,那么也就只是绝望。为什么要让我见到希望,再扼杀它呢?心中如潮的愤怒填充了我的整个骨架,我举起手,用白骨森森的手指着约翰,我发现,我的笑声比哭还要难听:“我早已告诉你!我仍信任上帝,但上帝已不再信仰我!”

  这一次我不再跟上回一般,只为了俏皮,为了贪占一点口头上的便宜。我是完完全全地,如这外面的废墟一样,崩塌了重新找回自己身躯的希望。尽管我还不明白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我知道,无论是教廷的人,还是血族的人,他们之前所持的信心,对于恢复我身体的信心,都因着方才的情景,荡然无存了!

  那没了半面的吸血鬼,倒似还好点,只是无奈地苦笑。约翰却耸拉着嘴角,活脱脱一个中风病人似的,只喃喃地道:“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我明明见了他骨骼上,有天使降临的符文显兆啊!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呢?”

  我已不会悲伤了,如这废墟,再也不能更破落了。我望着约翰的丑态,不想再和他说什么,只是转身慢慢地走向门外。我想,找一个地方,好好地自杀吧,那白银制的手枪……不,不能打头,万一打头不死呢?那不是成了一个头骨碎残的骨架子,比现时还惨些么?弄点黑狗血涂在子弹上,不打头,打颈椎,把颈椎打断了,想来,总是必死无疑的吧?

  不是我不爱惜生命,而是我知道了再也不可能恢复身体,我不是人,也不是黑暗生物,我不知道我自己是什么!在这世界上,我是孤独的一个,我比钟楼怪人还畸形,我是一刻也不想再活下去了。

  “等等!”是玛丽亚的声音,我停下步子,没有回头。只听她说,“杀了海伦纳,你去杀了海伦纳,我们便把芭特丽放出来。这是一个动荡的年代,我们和黑暗议会的决战,至少不应在这个年代展开。”

  芭特丽,老实说我是提不起兴趣去管这些事了,我都不想活了,哪有什么心思去理会这些东西?得了吧小姑娘,自求多福吧,我作为一个朋友,或者说兄弟,跟着那几个吸血鬼来到这里,便已仁至义尽了。我并不是不想救她,只是,我对这个世界已绝望。

  但这时,那个被圣光烧熔了半边身子和脸的血族,他从阴影里决绝地爬了出来。那短短十米不到的爬行轨迹,升腾着从他身上冒出的青烟,以及皮肉烧熔的臭味,然后我亲眼看着他如一个火炬似的,没有说一句话,浑身冒着火,爬到了我面前。这时,我面前的他,这个彬彬有礼的中年血族,已只有一些灰烬了。

  我记起这位中年血族之前告诉我的话:在圣光下的湮灭,是魂魄皆散的。

  被我踹开的门,废墟里那浓烈的风卷进来,撒下许多的辐射尘,我再也找不到那个优雅的血族最后的灰烬在哪里了。这时另一个烧没了一条腿的吸血鬼,也从某个阴影里匍匐出来,他没有中年血族那么刚毅,圣光透射在他身上,他悲戚地嘶叫着:“伊丽莎白啊!”

  但他还没有爬到我跟前,就成了一堆灰烬。

  当我和门中间,先后有五个吸血鬼或默默无语、或高喊着伊丽莎白的名字被烧成灰烬时,我停下了脚步。哪怕我是一个准备去自杀的人,但也并不漠视生命,我在生为骨架子以后,仍坚强地活到了现在,就是因为我对生命有足够的尊重。只不过到了今天,我已实在活不下去。

  “对不起,我帮不了你们。”我低着头,我怕去回应那些吸血鬼的眼神。也许我真是他们唯一的希望,但我只不过是一个可怜虫,一个连自己都拯救不了的可怜虫,我拿什么去拯救别人?

  但我身后,却再次响起了玛丽亚的声音:“不,你可以,只是你不愿意。”我回过头,望着这个歹毒的女人,我发现她一点也不如我记忆中那么美好,我真的有点后悔当初在教堂门口与她分手时,还拥抱了她。

  她似乎不在意我眼里的嘲讽,也许因为没有皮肉的头骨,实在无法表达出我的不屑。总之,在约翰已如同一个小儿麻痹症患者似的此时,她如同继承了约翰方才的神圣和高洁,对我说:“你可以,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可以净化海伦纳,那便是你。”

  苦笑,我只有苦笑。净化,圣洁者圣洁到了每个毛孔,连个字词都圣洁得无懈可击。她说:“如果是教廷派出人手,很难抵挡海伦纳黑暗的吞噬;而吸血鬼们,又无法在她充溢着圣灵气息的威慑下反抗,只有你。

  “神选者,你是神选中的人,如主的降世,不在东方,不在西方,而是在世界的中心;你不属黑暗,也不属光明,如人子降生在马厩里的低贱;你不是血族的血魔,也不是教廷的天使,只是一个自己剔去皮肉的腐尸。去吧,按着神的旨意,你是神的精兵,在这末世的现在,去把假先知、假基督净化,觉醒吧,神选者。”

  她的每个音节如同有着某种韵律,我渐渐地沉入其中,哪怕我的心头仍有一丝清明,也只是下意识地问了一句:“如果你说的都是真的,为何不先放了芭特丽?”话一出口,我已知从一开始我就落入了陷阱,本来这些血族,约翰他们完全可以在发动以后杀光他们的。

  但他们没有,这是一个连环局,一步步地,按他们的意思在进行,每一个环节,都在他们的掌控之中。至于血族,他们根本不用去跟血族合作,毫无反抗之力的血族,只要想救芭特丽,一切的所作所为,都必会为他们推波助澜。

  不出所料,我以为已送医院急救的约翰,从一个大箱后出来,他的身边就是那面色苍白的芭特丽。随着不知是玛丽亚还是约翰的命令,探照灯的方向移动了一下,有一道没有灯光的路通向门口。

  芭特丽走过我的身边,她想抱我,我不知为什么,有些不爽地偏开身子,她的同伴连滚带爬地拖着她离开,我听到她出门时悲泣着大叫了一声,吓着我转过了身子,却见她默默地流着泪,在门口凝视着我。我知道她在等我的道别,我的手动了一下,但是终于没有举起来,她很快就被血族拉走了,只留下泣不成声呼喊我名字的声音,很快地,也就淹没在风里了。

  不是我有多正经,而是我没有希望。我是一个没有希望的骨架子,我不想留给任何人什么期待,只想孤单地走完最后的路。好吧,海伦纳也好,我想她是可以保证杀得死我的,我回过身问玛丽亚:“她在哪里?”

  递给我的是一张古老的纸地图,在某个地方,打着一个叉。我除了知道这是张比例很大的地图,实在看不出什么门道来,毕竟全球定位的傻瓜式电子地图、全息地图,早在数百年前就取代了纸地图。

  “我们现在的地点在这里。”约翰一副不计较我态度的样子,在地图上指点着。我冷冷地看着,这就是我的归途,从他标下的我们现时所在的A点,到那叉,就是我生命的最后一段旅程了。

  谢绝了他们要提供给我的汽车和汽油,尽管我很懒得走路,但生命的最后路程,我想慢慢地走完它,去体味它。我踢飞面前的半块混凝土,毫不迟疑地踏在一根初生的小草上,我仿佛能听见正在抽芽的它的呻吟,这让我有点变态的快感。

  我慢慢地走上往昔的繁华道路,无一例外的破败。我不知道我要体验什么,自从在这废墟里醒来,每一天,我都在经历着濒死的历程。就这么孤单地前进,攀爬过倒下来的摩天大楼,如今原来的大楼侧面才是顶峰。

  我走了三天两夜,见到了这人生最后路程上第一个人类的聚居点。没有理会他们的惊恐,本来踏上的,就是求死的路。我背着行囊,提着老萧给我的装着银制枪管狙击步枪的沉重皮箱,进入了这惊恐失措的小村。

  找来一条显然是以前的窗帘改成的毛巾,在镶嵌了宝石碎钻可如今比不上一个面包值钱的洗手盆里,我捧了一掬冰凉的水,洗去我头骨上一路的风尘。当我抬起头,男女老少几乎人手一把枪械,正对着同一个目标,那就是我。

  他们把大蒜、圣水之类的东西扔在我身上,还有人拿着十字架和《圣经》在惊慌地诵读,我没有理会他们,只是掏出一片巧克力——本来是想救出芭特丽以后哄她开心的玩物。我掰下一块,跟前的小孩们,情不自禁地吞着口水,大人的眼里,也透着被诱惑的骚动。我笑了,废墟是他们的禁地,有不知名的变异动物,有腐尸,还有到处都是的辐射尘,但却是我的游乐场。在废墟里,淘出一块巧克力,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毕竟,变异动物或腐尸,都不会去找这玩意。只有人类才对这个有兴趣。

  我把掰下的小块递给一个喉咙情不自禁滑动的老妇人,然后蹲下,把余下的巧克力匀分给那些小孩。废墟的生活日益艰苦,我记得半年前用这种方法试图融入人类聚居点时,回应我的是:不要接受魔鬼的东西。

  而今,无论是老人,还是小孩,都不推辞地接受了。那些年轻人也没半分异议,慢慢地低下他们手中的枪口,我从地上,用白骨森然的手拈起一块沾染了泥土的硬币,揭去它上面的尘土,把它放在大拇指上用力一弹,它发出清脆的声音,向天空直蹿上去。

  我劈手夺过正在小心舔着巧克力的老妇人的左轮手枪,然后我盯着面前的人,向天上扣响了扳机。老妇人的枪膛里只有四颗枪弹,我便不停歇地开了四枪,每一枪都清脆地击中硬币,激出龙吟般的清响。

  把枪塞在目瞪口呆的老妇人手里,我提起我沉重的皮箱,拨开人群向外走去,在我身后,是硬币跌落地面的声音。我慢慢地向这小村一样的聚居点外面走去,在我身后,再没有诵读《圣经》的声音。

  事实上我知道如果他们一齐开枪,也许我只会留下一堆碎骨。但现在的我,对此还有任何顾虑吗?不,这是我成了骨架子以后,一直想做的事:平静地进入一个聚居点,洗一把脸,再平静地离开。在这赴死的路上,我必须成就自己的心愿,哪怕是一点用处也没有,只是纯粹的、仪式化的心愿。

  这时这聚居点的西边,突然骚动起来,那些人们如躲避空袭一般,四散尖叫着混乱起来。我回过头,不少人与我擦肩而过,我看见那洗手盆下,一只童稚的手,在努力地伸向跌在地上的半块巧克力,不知哪个成人的皮靴踩在他的手背上,把小手踩着嵌入那湿润的土地,幸好这地面不是都市原来的坚硬水泥路面。

  人们几乎在一瞬间逃离,只留下一个空旷的场地,如果不是地上还耷拉着一条女人用的围巾,还有一个破烂的LV手袋,我真的要怀疑是否刚才不过是自己的幻觉,很难相信那老迈的妇人,也能用这样的速度逃离。

  西边的喧嚣更甚了,我本无意逗留,但那孩子却用哭泣唤住了我。他坐在那洗手盆下,那被人踩过的小手有些红肿,但任谁都能看出,他的泪水却是在祭奠面前那被踩得碎裂、又被压成薄片陷在土里的巧克力。

  他哭着,却还要伸手去挖那巧克力。我抱起了十来岁的他,只是无法把他的视线从那巧克力上拉走。他在我怀里哭泣,甚至忘记了害怕。直到我从背包里,再取出一大片巧克力塞进他手里,他才望着我布满了符文的头骨,眼里透出害怕的情绪,从我怀里挣扎着下去,跑向大约是避难所的方向。

  西边来的,不是什么变异的动物,而是变异的人,是腐尸,流淌着脓和血的腐尸。我从地上捡起一把铡刀,铡草的铡刀,我打赌它原本是属于某个博物馆的藏品,要知道这玩意儿已经绝迹差不多两千年了,我以前只在课本上见过图样,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实物。

  我用它轻松地劈下了一只腐尸的头颅。然后其他的腐尸望着我,口中嗬嗬作响,似乎迷途的旅人找到一盏明灯般,向我靠拢过来。我只觉得恶心得无以复加,每次一见这些脏臭的腐尸,我就有一种无名的愤怒,我咆哮着吼了一声:“滚!”

  腐尸愣在那里,直到我又吼了一声,它们才不舍地、蹒跚地回转。望着它们从视线里远离,我扔下铡刀,捧着自己的头骨,不知为什么,有种心酸在弥漫。我绝不承认自己是它们的同类,那是比让我死更难受的事情。但每次遇上这种生物,它们却总是如崇拜一个同类的英雄一样,用它们的嗬嗬声,给我欢呼,也给我痛苦。

  陆陆续续地,所有的人,不知从什么角落里钻了出来,又聚集在这小小的广场上。大约他们利用了原来地铁的空间吧,不过,这不是我需要关心的事。让我去死吧,决绝地去死,不必再烦恼这些东西。我提起皮箱,慢慢地走出了这个小村。“喂!”“喂!”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我回过头,那位接受了我半块巧克力的老妇人走了过来,递给我一条拧干的湿毛巾,我抹了脸,抬起头来却看见那孩子,带着一丝惊怕,在母亲的怀里舔食着巧克力,偷偷地举着小手向我挥别。老妇人可能没把握我能听懂,一边说着谢谢,一边在心口划着十字。我把毛巾递在她手里,对她说:“没什么,我是人。我,是人。”

  “我,是人。”我再重复了一次。不知道为什么,在约翰面前,在血族面前,在强大的海伦纳面前,尽管我胆子不大,但我从没有向谁乞讨过什么,可是这时,我听得出自己沙哑的嗓音里带着颤悠,可怜得如同一个乞讨的流浪汉,在哀求一碗热汤,哪怕不能吃饱也可以温暖凉冷的胃。我是如此害怕,如此可怜,从内心的深处,只求她点一点头,只要点一点头,或者,只要不摇头就可以了!

  她愣住了,但很快,她很用劲地点头,带着一点畏惧,伸出手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如邻家的大妈。这对我,很好。就是很好。

  总之,在生命的最后一节路程上,我完成了自己仪式化的心愿。我甚至有点感谢出来吓人的腐尸,它们让我这个仪式化的心愿,有了一个极好的结局。如同放下一个重担,我觉得,我是人,一个被同类认同的人。人生有时也不过是如此的简单。

  默默地,我叼上一根烟,独自走上旅途。在路边一块破镜子里,我见到一个骷髅披着长发叼着烟,不知从何而来的泪水淌过布满符文的脸。噢,是头骨。

  天黑了,又亮了,第五天我又来到一个人类的聚居地,但我远远地绕了大约四五公里,错开他们。一个将死的人,我想都会保留一个完美的记忆,我身上再也没有巧克力,而这里恐怕也不会有腐尸,我不想破坏心里美好的印记。

  路,总会走完。

  我走完了最后的路。我举起指南针,没错,我已经到达了地图上的那个叉。

  这里简直是一处废墟中的仙境,大约在核爆以前是什么公园,绿草茵然,树木招展,我几乎忘记了自己的目的,只是扑在这久违的绿草地上,闻着泥土的芳香,舒服得几乎要呻吟出来,就如沙漠里的旅人见到一条河流。

  我不是傻瓜,和许多核爆前的同龄人一样,我在大学时代就看过足够多的电影,包括千年前就在流行的至今不衰的警匪片、星战片、战争片。我并非不知道,如电影里的主角一样,这个时候我应该组装好皮箱里的狙击枪,然后和古老的、现代的战争片里的英雄一样,很仪式化地用油彩在脸上涂上伪装色,再披上一身伪装——如果是现代的,还得给自己的皮肤涂上一层降温液,这样哪怕在红外或感温类的电子器材下,我也只是如一具死尸或冷血动物。最后,把握机会将海伦纳爆头,等她的党羽发现我,再来个悲壮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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