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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页

书籍名:《诅咒(出书版)》    作者:蔡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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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点了点头,她忽然对我微笑着,我也有些机械地笑了笑。我忽然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男人骑在骆驼上,却叫一个年轻的女子为我牵着骆驼,这实在太说不过去了。我想要跳下来,却动弹不得,因为我的双腿已经麻木了。
  “你要下来吗?不用了,你一定很累,还是骑在骆驼上吧。”她回过头,继续牵着骆驼向前而去。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玛雅,写成汉字就是王字旁的玛,文雅的雅。你呢?”她边走边说。
  玛雅?我在心里默默地念了念这个奇怪的名字,如果写成西语应该是MAJA,好像确实有这个名字的,而且,中美洲古文明翻译成汉字也是这个写法,我顾不得多想,如实地回答她:“你好,玛雅。我的名字叫白正秋,是考古队员,昨天我们在进行一次考古发掘以后遭遇了沙暴,我掉了队,就不知不觉地来到了这里。”
  “你是考古的?就是来罗布泊挖墓的吧?”她皱起了眉头问我。
  “我们是来保护文物的,不是来破坏文物的,可不是简单的挖墓。”我想纠正她的说法。
  “就像许多年前来到我们这里的欧洲人?”
  我吃了一惊,她居然知道斯文·赫定与斯坦因,也许是当地人流传下来的。我立刻回答:“不,我和他们不一样,他们是在掠夺,我们是在保护。”
  玛雅依旧摇了摇头,但她又笑了笑说:“别说话了,你一定很口渴吧。”她从衣服里取出了一个羊皮的水袋,塞到了我的手里,轻轻地说:“喝吧。”
  我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也许是因为荒漠中的居民长期处于孤独之中所养成的好客的传统吧,在荒漠中如此珍贵的水,居然可以随随便便给一个陌生人喝,也许只有汉人才是最自私的。我充满感激地拧开了水袋的盖子,水袋里的水很满,我轻轻地抿了一口,润了润干裂的嘴唇,我原以为这荒漠中的水应该是咸涩的,却没想到这水居然是如此的甘甜清洌。我又喝了一口,水缓缓地通过了我的咽喉,进入了体内,就像是雨水浇在了久旱的田野中,我发誓我这一生从来没有喝到过这样棒的水。但我不敢再喝,两口已经足够了,我满怀感激地把水袋还给了玛雅。
  玛雅摇了摇水袋说:“为什么只喝这么一点?你需要水。”
  “不,这些已经足够了。”
  她笑了笑说:“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然后转过头去,继续牵着骆驼快步前进。她走得很快,双腿迈的步幅也很大,一点都没有城市里女子的扭捏作态,她是健康的,是自然的,我觉得只有这人迹罕至的荒原才能生出这样的女子。
  又走了一段,我终于看到绿色了。这颜色让我无端地激动了起来,我的腿不再麻木了,我吃力地跳下了骆驼,走到了玛雅的身边。
  “你怎么下来了?”
  “我不想被别人看到我骑在骆驼上让你牵着走。”
  终于,我们走进了那片绿色。其实,这里是一片荒漠中的绿洲,一条沙漠中的大河从这里穿过,滋养了两岸的茂盛的胡杨林与红柳,河里甚至还长着许多芦苇,一些鸟类栖息在河边,几只独木舟也停在河上。走在河边,一点都没有荒原的感觉,反而更像是回到了江南水乡。在绿洲的中心,是一个小小的村落,有着几十间泥土和芦苇加上胡杨木组成的房屋。这些房屋彼此散居着,各保持一定距离,但这里的人们看上去却亲密无间,互相间非常友好。当玛雅带着我来到他们中间的时候,他们都拿出了自家的食物来招待我,让饥饿的我美美地吃了一顿午餐。主食是鱼,副食才是一些羊肉干,玛雅说他们这里的人主要是以捕获河里的鱼为生,其次才是养羊。他们的身材并不高大,也许正是因为以鱼为主食的原因吧。
  但是,这些人里除了玛雅以外没有一个会说汉语,玛雅更多的时候是翻译的角色。单看他们的容貌觉得挺像维吾尔族的,但我仔细地听着他们的语言,觉得这语言不像是维吾尔语。我立刻想到了自己学到过的那些古代西域的语言,在心里与他们所说的话对照了起来,果然,有些有些共通之处。也许他们的语言属于另一个语系——印欧语系,也就是古楼兰人的种族。那么,也许我所见到的就是传说中的楼兰人的后代——罗布人,他们离开了干涸的罗布泊,迁移到了有水的地方,过起了与世隔绝的生活,尽管,经过漫长的岁月,他们大部分都已经维吾尔化了。
  我向玛雅打听出去的路,急切地想要回到考古队中,伙伴们一定都在为我担心,我想今天就能回到我们的大本营。玛雅忽然笑着说:“你今晚就要回去吗?那你会在荒漠中渴死的,事实上,谁也没法离开这里,这个绿洲的四周全是一望无际的大漠,即便有骆驼也无济于事,因为在茫茫大漠中,骆驼也会迷路,最后会在荒漠中不断地打着圈子,直到渴死,可千万不要动这种念头。至于你为什么会来到这里,那纯属偶然,你的骆驼在风暴中失去了方向,狂奔了很远的路才来到这里,由于是在沙暴中逃亡的,所以它不会再认识回程的路的。”
  我的心里一沉,问她:“那么这条河呢?我如果沿着这条河走呢?”
  “如果你往这条河的下游走,在一天之后,将随着河流走入荒漠的深处,在那里河流就消失了,也就是断流了,这就是这条河的终点。如果你往这条河的上游走,将进入寒冷的高原,最后是雪山,那就是阿尔金山,事实上这条河就是由阿尔金山上的冰雪融水汇成的。”
  “你是说,我将永远困死在这里?”我绝望地问。
  “不,每年的10月底,离此几十公里的县城都将派出一支骆驼队到每一个偏僻的绿洲里来。他们会带来报纸和邮件,还有一些零售的商品,当然是以物易物的。更重要的是还会有一个医生随同前来为我们看病,不过一年也就这一次。尽管这里绝大部分人都不识字,也没有人会写信,不过我们还是很欢迎他们的,每当他们来了我们就像过节一样。只有这支骆驼队知道进出我们绿洲的道路,他们会避开沙暴和流沙抵达这里,如果你要出去,只有等到10月底骆驼队来了以后跟他们走。”
  我低下了头,必须相信她的话,我不能奢望这个小小的村落里会有任何对外通讯的工具,电话或者无线报话机之类的东西不可能出现在这里。这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如果不是每年一次的县骆驼队,根本就没有外人会知道这个地方的存在。我的心里焦虑不安,我想到了我的芬,我们是在半年前结婚的,她一定还在等着我。可现在,我却要在这个地方呆上一个多月,他们会以为我失踪了,或许干脆认为我已经死在了沙暴中。想着想着,我的身体开始颤抖起来。
  现在,月亮已经挂上了中天,大漠中的月亮似乎要比城市中的明亮得多,我看着那轮月亮,又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芬。我回到屋子里,这是一间小小的土屋,顶上覆盖着干芦苇,这是村里人给我安排的空房子,他们待客的热情使我感动。玛雅为我点起了一根蜡烛,去年骆驼队来这里的时候赠送给村里许多蜡烛,但这里没有人使用。然后她离开了这屋子,我看着她在月光下的背影,心里忽然一阵悸动。
  我从背包里拿出日记本,借着昏暗的烛光,记下了今天的所见所闻。
  白璧看着父亲在1978年9月16日写的日记,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这天的日记很长,足足用了三页纸。接下来已经是第六页了——
  1978年9月17日
  天气:晴。气温:不知道。地点:罗布泊中的绿洲。
  昨晚我睡在一堆干芦苇上,醒来却发现身上盖着一条羊皮毯子,是谁给我盖上的呢?如果没有这条毯子,也许我会感冒。我背着自己的包,走出屋子,四周都是红柳,穿过这片红柳,我见到村里的房屋都升起了炊烟,在晨曦里袅袅而上。有一户村民见到了我,他们把我拉了进去,虽然语言不通,但是他们的热情我全都能明白,我实在推辞不掉,我猜,如果我推辞的话他们恐怕会发火的,我只能和他们一块儿吃了早餐,这一顿主要是羊肉,我从没有吃过只有羊肉的早餐,吃得嘴里全是一股羊膻味。
  吃完了别人家的早餐,我的心里总觉得欠着人家什么,心中有些空虚。于是来到河边,看见几个村民已经划着他们的小木舟下河捕鱼,他们带着鱼叉,撒下网,收获一天的口粮。我惊讶在这穿越沙漠的河流里竟然还有如此多的鱼,其中有的鱼非常大,我这生在江南人的从来都没见过。在河边,我见到了玛雅。她没有穿昨天见到的那件毛皮衣服,而是穿着一身红色的裙子,那样式我在乌鲁木齐街头的维吾尔女子身上见过,只是那一身红色很少见。
  她对我微笑着说:“觉得这里怎么样?”
  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只能呆板地说了声谢谢。
  “谢我干什么?我问你对这里感觉怎么样?”她又轻声地笑了起来,一阵微风吹过河边,掀起了河面上阵阵涟漪,芦苇也随风摆动,吹动了她的裙裾。
  “我只是,非常感激你们为我所做的一切,你看,我不认识你们,和你们萍水相逢,你们却对我如此热情,我实在不明白。”
  “是啊,你们汉人是不会理解我们这些生活在大漠深处的人们的。我们村子很小,不过就是100多口人而已,整天看来看去就是这些面孔。如果偶尔有一张陌生的面孔出现在我们眼前,对我们来说,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所以,我们把你当做最尊贵的客人,在他们眼中你能带来荒漠之外的信息,也带来新的希望。”
  “可是,我现在自己都没有希望了。”我苦笑着说。
  “别这么说,你看,这里多好?”
  我环视着四周,一片绿色里风儿徐徐吹过,我惬意地舒展着脖子,缓缓地说:“这里确实很好,是一个世外桃源。”
  “不,对我们来说,这里就是我们世世代代生活的土地。”她看着周围的芦苇和红柳自信地说着。
  我点了点头说:“我想去看看绿洲的外面。”
  “好吧,不过你可别想走出荒漠,你走不了的。”玛雅走在前面,我跟在她的身后,看着她背后的线条,我的心里忽然一跳,那是多么本能的冲动啊。
  我们穿过茂密的胡杨和红柳,然后是一片灌木丛,一些放牧的村民在这里赶着他们的羊羔。穿过灌木区,就是一望无际的荒原了。看着这荒原,我轻轻地说:“这里就像是一道国界,把你们牢牢地锁在了里面。”
  “不,是屏障。如果没有这荒原,我们也许早就被入侵者毁灭了。你看我们这里的人,他们只知道打鱼放牧,不知道外面人心的险恶,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流血和战争,离开了这与世隔绝的环境,他们是无法生存的。”
  “外面人心的险恶?难道你知道吗?”我有些疑问。
  她看着我的眼睛,这让我有些不安,她的眼睛放出锐利的目光,她轻轻地说:“是的,我见过外面的人心。在我叔叔死后,我是我们这里唯一一个曾经走出过荒漠的人。我小的时候,舅舅带着我跟随着骆驼队走出了这片荒漠到了县城,他在县城里当上了干部,我则在县城里读完了小学,后来我在库尔勒读了三年初中。初中毕业以后,我到了乌鲁木齐读中专,后来我中专还没毕业就回来了。所以,我的大部分时光其实是在这荒漠的外面的度过的。”
  “我现在才明白,你的汉语为什么说得那么好。那么,为什么中专没有读完呢?”
  “因为舅舅死了,而且,我也不愿意继续留在乌鲁木齐。”
  “为什么呢?你留在乌鲁木齐可以有很好的前程的,我真为你惋惜。”
  “前程?我对你所说的前程不感兴趣,我只喜欢这里,喜欢这片荒漠,喜欢身后的绿洲和这里的村民。他们没有一个人识字,就连后来当了干部的舅舅也是在走出荒漠之后才开始认字的。我想在这里教会这里的孩子读书念字,让他们获得知识,尽管这里一年只能来一次报纸,看不到什么书籍,识字对他们来说没什么用。但是,我依然要这么做,因为,也许有一天,他们也会有走出这片荒漠的机会。但是,当他们走出荒漠的时候,还是否能够再回到故乡呢?”
  我听得出,她的话语里包含着矛盾与忧虑,我淡淡地说:“好了,他们会回来的。为什么昨天我在荒漠里的时候能够被你发现呢?”
  “因为我喜欢一个人在荒原里散步。”
  “不会迷路吗?”
  “只要不走得太远就不会。总之是你命大,如果你的骆驼走得再慢一点,我还真碰不上你。”她笑了笑说。此刻阳光正升起在东方,她的脸在阳光下是如此白皙,我奇怪她暴露在阳光下的皮肤为什么不会被晒黑。她的目光柔和了下来,静静地看着我,这让我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我仔细地看着她,觉得眼前正是一幅绝美的图画,在一片荒漠中,背后是绿洲,头顶是纯洁的蓝天,一个美丽的红衣的女子站在我面前。此刻她显得如此完美,不像是人间所能有的,我轻声地赞美着这大自然的造化。
  我忽然产生一个念头,要把这一刻的美丽永久地保存下来。,于是从包里拿出了我的照相机,对她说:“玛雅,我能给你照个相吗?”
  “照相?好吧。”她笑了笑,然后理了理头发说,“你看我现在怎么样?”
  “好极了。”
  我先检查了一下相机,这两天来一直担心颠簸会不会损害它,不过现在看来还完好无损。我举起了相机,把双镜头对准了她。我看了看小小的取景框里面的玛雅,这个镜头妙极了,我准备取一个半身的侧光,她在镜头里微微地翘着嘴角,却不像是在笑,说不清那算什么表情。我想叫她笑一笑,但转念一想又算了,也许现在这样才是她最美丽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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