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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邂逅

书籍名:《花朝奇事》    作者: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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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二年七月初一,正值盛夏,鲜蓝的天空如被烈焰反复炙烧过一般,无云也无风,只余万道金阳挥洒而下,照得涞河水面白花花地泛着耀眼的磷光,河堤上的老柳树垂头站立,枝叶被阳光烤得打卷儿,夏蝉躲在树荫里拼命鼓噪,将他们一生的热量在这最炎热的时节喧唱于世。
辰时刚过(7:00-9:00),明华帝国的陪都夏阳已经被暑气笼罩,整个城郭就像浮在热雾中的一片儿柳叶,蔫头耷脑毫无生气。
南郊涞河堤上的小茶亭里坐着几个过路的商旅,俱都行色匆匆,脸现疲色。
“老哥儿,我看这情形今年恐怕要大旱呀。”皂衫汉子一边喝茶一边和座旁的绿衫汉子攀谈。
“什么恐怕,是已经大旱了。”绿衫客商随口回答。
“好在我家无田无地只以行商为生,我妹子嫁到夏阳蓟县,家有田产百余亩,不知情形如何,我这就去看望他们。”皂衫汉子端起茶杯,探头望望天色,又叹口气,“这天时赶路真愁人呀。我妹子家恐怕今年是颗粒无收了。”
绿衫汉子摇着手中的折扇,稀奇地看着他,“老哥儿是远道来的吧,好久没来夏阳了?你妹子家不至于那么糟糕。”
皂衫汉子一听便耸眉回望着绿衣客,“咦,你怎么知道的?我这大半年去了趟北朔,从朔方出关入云州,再往西北走,前些天才回到东安,这不立马就赶来看我妹子了?”
“怪不得!”绿衫商人此时看着皂衫汉子眼中已带了十分的钦佩,“老兄你有胆识,竟是往关外贩货的,佩服佩服!”绿衫汉子抱抱拳,随即便笑道:“去年冬天农闲时东安京城就派人来敦促咱们修了涞河十渠,加上原有的四渠,现在并称涞河十四渠,一般的旱情能应付过去了。”
“——哦?”皂衫汉子眼眸一亮,“竟有此事!我还真是孤陋寡闻了。”他拿起茶杯喝了一大口,抬袖抹抹嘴,“当今两位圣上贤明呀,咱们有福了。”
“呵呵呵……”绿衫汉子嗬嗬的乐了,“谁说不是呢,听说现在朝上有个农林司专管种田植树的事儿,开春儿的时候有专人到县里宣讲抗旱的法子,什么上田弃亩呀,保墒田管呀,灌浇追肥呀,门道可多了。县上再派人到各村镇宣讲,还印制了书单呢,我家的印务行就承接了一批。”
“真是稀奇呀,啧啧……如今圣上连老农种地也管了,嘿嘿嘿……”皂衫汉子连连称奇,嘿嘿笑着站起身,“老哥儿,我先走一步了,但愿我妹子一家按照那单子上教的法子度过难关了。”皂衫汉子说着就拿起桌上的行囊,留下茶资,拱拱手,走出茶亭,那绿衫客商看看天色也站起身跟着走了出去。
一直背对他们而坐的两个男人此时慢慢转过身来,他们的头上都戴着遮幕斗笠,其中身穿墨蓝纱袍的高个男人手中把玩着一把折扇,有些神经质地将它打开又合上,反反复复,“小南,你都听到了吧,东安那两位不简单呀。”男人扭头看着他的同伴,他说的是俄那契语。此人正是原来的北朔三王子呼和洵。
“他们的口音很重,我也只是听了个大概,好像是种地的事。”坐在呼和洵身旁的就是丘林南真,何氏商行的大当家。
呼和洵啪地打开折扇,声音里带着点不满和不耐烦,“你掌管何氏已经快三年,又负责情报收集和搜索,怎么对南地方言还这么陌生,这就是你说的知己知彼?”呼和洵转过身,不再理睬南真。
南真撇撇嘴,不以为然地斜靠着粗竹方桌,“你以为人人都像你一样是语言天才?你我同到俄那契,你只用了不到半年就能读书交谈,我一年后还说得嗑磕巴巴的,咱们自小离家,能学会夏语已经很不一般了,又不像他们留在云州的有师傅教。”
话说至此南真的声音中已不止是委屈了,还有十分的沉痛,呼和洵听了不忍,暗叹口气,“咱们今天就去东安,得想办法部署尽快见到那只凤凰。”
“呵呵呵……”南真谑笑出声,“你这么急着让他给你下蛋呀,总要等他先爱上你吧?三郎不是最会玩这个游戏?”
南真的嬉笑声不断地从纱幕下传出,他掩在纱幕内的脸上却殊无笑意,——自己就是这么被三郎玩上了手,所谓愿者上钩,自己上了三郎的勾,纯属自愿,自己又被他扔回水深火热之中,与人无由。
呼和洵不说话,只不断的开启着折扇,那把象牙骨扇已经快被他玩得断掉,停了半晌,呼和洵轻吸口气,“还是小南了解我,我真要找他好好玩一场,再让他替我也生几个娃娃。”
——呃!南真刚喝了一口茶,听了这话,那茶噎在喉中如烧红的铁块,烫得他痛彻心肺,若是三郎随便找个女人生孩子,南真不会觉得这么难过,但……如今他期盼的阏氏(单于的正妃)却是个男人,这……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三郎,在西域,起码有五个国家等着要将公主嫁给你,你又何必纠结于一个男人。”南真已经无法掩饰声音中的酸苦。
呼和洵倏地捏紧手中的折扇,只听咔的一声轻响,象牙骨碎裂,折扇断为两半,“我要让华璟还给我他抢走的东西,再搭上他的皇后!”
南真黯然,呼和三郎真是属狼的,凶狠而执拗,又有耐性。不将人赶尽杀绝绝不罢休。看来明华朝要热闹了。
“衡锦和那个孩子呢?我们去东安不能带上他们。”呼和洵压低了声音,虽然他很清楚在此无人能懂俄那契语。
“他们还在船上,那个小崽子一直哭闹不休,不知是不是得了什么病,呵呵呵……”南真毫不在乎地嗬嗬笑了,好像十分享受孩子生病这一情况,“我已经在衡锦的衣物上用了追魂,他跑不掉的。”
呼和洵微一踟蹰,随即就站起身,“咱们上路吧,争取明天上午赶到东安。”
呼和洵和丘林南真留下几个铜板就转身走出了茶亭,不一会儿,河堤上就响起健马嘶鸣之声,他们俩骑着马,追随着热浪一溜烟地跑远了。
马蹄扬起的烟尘刚刚消失,茶亭中就又来了几位客人,这次是一位长身玉立的雪衣公子和两男一女三位侍仆,那位相貌清秀的年轻女子怀中还抱着一个婴儿,看样子已有六七个月大了。
“李氏,今儿真是辛苦你了,这么热的天本该让你留在府中的,要不是虫儿醒了非要跟着,你也不必跟着我跑这一趟了。”身着雪青纱袍,头戴遮帽的公子谦和地说着,听到他的话声,茶亭里间儿的门帘撩动了一下,随即一个年迈的老汉走了出来。
“几位客人要用点什么?”老人双眼浑浊,声音略显沙哑地问道。
那位奶娘装扮的女子抱着娃娃走到桌前,刚要回答主人的话就听到老汉发问,“您先给拿壶煮过晾凉的白水吧,陛……呃……老爷要喝什么茶?”
那雪衣公子听到她的问话愣了一瞬,显然是对‘老爷’这一称呼极不习惯,但一想如今自己已经儿女成双,心里也就释然了。
“公子喝惯了的这里肯定没有,不如就只喝白开水吧。”两个俊秀男仆中的一人轻声说着。
“双喜,就按你说的吧,我来这里不过是探访故人,稍坐一下就回去了。”雪衣公子摘下蛟纱遮帽,露出明秀无双的容颜,——啊,他不正是明华帝国的明帝陛下!
明霄有点疑惑地打量着茶亭,再望望站在桌旁的老汉,谦和地问:“老人家,原来在此的杏儿一家呢?”
明霄对这茶亭记忆犹新,去年迎亲龙舟船队路过夏阳时他曾在此小憩,遇到茶亭主人的儿子杏儿,非常喜欢,后来还曾吩咐双福给杏儿送来书籍文具。
老人望着明霄,混沌的双眼眨了眨,略显呆滞地回道:“他们娘儿俩回吴州乡下去了,家里有急事。”
“哦——”明霄有点失望,随即唇边就露出一个温和的笑,“我给杏儿带了些书来,还有一些湖笔和砚墨,老伯替我转交给他吧。”明霄说着就回头吩咐:“愁眉,你把那个书箱留下吧。”
和双喜一起侍立在侧的愁眉放下手中拎着的檀木书箱,老汉忙不迭地打躬作揖,“哎哟,真是谢谢老爷惦记了,杏儿真是有福气,有福气……”
老汉喃喃念叨着拎起书箱颤颤巍巍地走回茶亭里间,明霄在竹椅上坐下,双喜立刻拿出折扇为其扇凉,“双喜,你就别麻烦了,越扇越热,这种天气在咱们临州(南楚都城)还不是很常见。”
明霄从李氏手中接过小虫儿,为他拭去额上的汗珠,就听李氏轻声说道:“虫儿不习惯这种天气呢,鱼儿也不喜欢,所以今天看到老爷出门她都没吵着要跟,老爷,还是奴家抱虫虫吧,小心他那口水污了您的纱袍。”
奶娘正说着呢,小娃娃就咧开小嘴笑了,露出门前的四颗小牙,雪白白的,一大滴口水顺着咧开的嘴唇淋漓而下,正好落在明霄暗绣云纹的羽纱袍上,双喜和愁眉眼睁睁地看着,不禁齐齐咧嘴皱眉。明霄却不以为意地嗬嗬笑了,拿起李氏递过来的丝帕抹去虫儿嘴角不停溢出的口水,“小虫儿正在长牙,所以口水特多。”
好像为了证实他的话,虫虫儿花瓣似的嘴唇开合,又一大滴口水啪地滴落,更有甚者,虫儿抓住明霄揽着他的手腕,趁其不备,低头就是一口。
“嘶嘶……”明霄皱眉痛叫,却依然牢牢地抱着小娃,任他拿自己细腻的肌肤磨牙。李氏走上前来,“陛……老爷,还是我来抱虫儿吧,肯定又咬紫了。”
愁眉双喜也是感同身受地频频摇头,他们这些常抱娃娃的,都被小娃娃咬过。
“虫儿鱼儿已经把你的胳膊脖子咬得青紫了,今天还是我抱吧,这两娃娃的小牙堪比小蛇,可能是因为出牙痒痒,咬住人就不放,哎呀……”明霄还没说完就又被虫儿殿下死死咬住,“前……前几天你们爷正和我说话,忽然就痛呼出声,原来是鱼儿偷偷爬过来抱住他的腿狠命咬了一口,呵呵呵……当时他就说小鱼儿是想吃肉了。”
明霄说得好笑,这几位深受其害的都肉痛地连连苦笑,——想吃肉肉,可以做肉粥,何苦老拿人下牙呢?
“爷若不是忙着北方几州抗旱的事,断不会让您带着两个娃娃独自到夏阳。”愁眉看着老汉捧着茶具走来立刻住了口。
老汉走到桌前将托盘放下,从上面端起一碟子熟透的大白杏放在明霄面前,“公子尝尝咱后院里结的果子吧,又香又甜。这壶里是晾凉的白水。”老汉说完就躬身离开了。
虫儿飞眸瞄着那大杏儿,立刻从明霄胳膊上直起身子,伸着小手够呀够,“爹……爹爹……爹……”虫虫儿呢呢哝哝口齿不清地叫着,玉白的小脸儿极力仰起望着明霄,又扭头看看盘中的杏儿,口水滴滴哒哒地滑下细致优美的下颌,“爹……”
明霄温存地笑了,取起一个大白杏,没等愁眉双喜阻拦就先咬了一口试毒,虫儿不懂,以为爹爹吃杏儿不给他,立刻秀眉紧皱,小嘴儿下瘪,眼看着就要哭。
“虫儿乖乖,爹爹吃了没事才能给你吃。”明霄伸指抹去虫儿眼角挂着的大泪珠。愁眉双喜和李氏听了却都心底寒颤,——若是陛下吃了有事,他们也都不用活了。
“哎哟,公子呀,咱们还是赶紧回东安吧,爷一天三个急件的催呢。”愁眉如今真是愁眉不展了。
“他有什么可催的,如今大旱,他忙活北方,我忙活南方,就这样还忙不过来呢。太夫人已经去了锦州,大蜀也同样需要帮助。”明霄正色轻声说着,好在此时茶亭中并无他人,老汉也早已回到了里间,只余远处河堤上疯狂的蝉鸣。
大家听了明霄的话都不再言语,心中却着实钦佩,他们六月初就随着明霄白龙鱼服来到夏阳,以此地为中心,在靠近夏阳的原南楚各州郡之间巡查旱情,勘查水利灌溉情况以及各地方官抗旱的实际运作。
“幸亏这次亲临地方查看,还是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改进,好在有父王在南楚掌政,就怕大蜀的情况恶化。”
明霄的话音刚落,虫虫儿已从他身上爬向桌边,探出小胳膊飞快地摸到一个白杏儿,攥在手中,呵呵呵地欢笑着看着他爹,明媚之极的杏眸里还蒙着层泪膜。
众人无奈又好笑地望着他,心里却都在惊叹他的殊丽容颜,虫虫儿已经七个多月了,渐渐长大,虽仍酷肖明霄,但却比明霄更多了一份说不出的清澈,他就像一块浸在清泉中的明玉,清透明润,隐含玉光。
“爹……爹……爹爹……”虫虫儿虽将白杏儿抢在手中,却杏眸定定地望着明霄,并未擅自吃杏儿。
明霄点点头,双手扶着他柔软的小身体,“虫虫吃吧,爹爹准了。”
小娃娃听了这话立刻笑得眉眼弯弯,小手捏着大杏儿就往嘴边送,就在这时,远远的,从河堤的柳荫中传来幼儿的哭声,断断续续的,却含着令人揪心的痛楚,众人不觉抬眸向哭声来处望去,连虫虫儿也忘了啃杏子。
只过了片刻,那揪心的哭声就来到近前,大家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见一个极其高挺的男子快步走进了茶亭,他的背上趴着个哭啼不休的小人儿。男人甫一进门,猛地看到茶亭中的主仆几人,不觉一惊,凭着本能的敏锐,他一眼就看出那位容貌端丽无双的雪袍公子非同一般,眸光一扫,男人又是微愣,雪袍公子身后随侍的男女仆从也都容仪俊秀大方,比之大漠上的那一干人等更似贵族王侯。
明霄乍见此人也觉心底震撼,倒不仅仅是因为他英俊得近乎可怕的容颜,或是他高大的身姿,而是……而是随着这个男人扑面而来的一种狂肆和……和野蛮,还有一种经过岁月煅烧淬炼后的炙烈,就如深埋在火山之底的熔岩。
这个男人正是衡锦,他带着天宝跟随呼和洵来到关内,到了青州后直接走海路来到夏阳。今天早起天宝还好好的,吃过早饭后就乖巧地围在他身边玩耍,半个时辰后就不对劲了,开始抽噎哭叫,摸他额头也不发烧,天宝还从未如此吵闹过,耳中听着曲乌恶声咒骂,衡锦生怕自己一气之下将曲乌绞杀,就背着天宝下了船,本以为他是在船上呆得厌烦,没想到下了船,他倒越哭越凶,此时衡锦自己也开始心烦意乱,处于失控的边缘。
明霄本能地觉得这个男人危险而狂野,本不欲理睬,但男人转身的瞬间明霄一眼看清他背上的小娃,不觉心底猛地一沉,那娃娃看起来只有一岁多,此时已哭得气息微弱,明眸半睁,浓睫微阖,唇色苍白,竟似身患急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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