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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胡萨贝的女主人(22)

书籍名:《克丽丝汀的一生(上)——诺贝尔文学奖文集》    作者:温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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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蒙知道克丽丝汀生了很多小孩,以为——甚至希望——她显得有几分憔悴。没想到她青春又健康,体态照旧直挺挺的,走路也自然大方,只是脚步比当年稳健一点。她是天下最漂亮的母亲,身边围着五个小儿子。

  她穿着一件自制的铁棕色羊毛装,里面织有深蓝色的小鸟花纹——他想起当年她织这块衣料,他倚立在织布机前的情景。

  大家到上厅的餐台就座,出了一点小麻烦。双胞胎史库尔和伊瓦大哭,硬要像平时一样,坐在母亲和乳娘之间。劳伦斯认为,兰波的座次低于姐姐的女佣和小孩,未免有失体统——于是他叫小女儿陪他坐高席,反正她不久就要嫁出门了。

  胡萨贝来的小鬼头坐立不安,似乎不太懂餐桌礼仪。餐席刚开始不久,黄发的小儿就溜到餐桌下,来到西蒙膝畔的墙凳边。

  他说,“话蒙姨丈,我能不能看你腰带挂的古怪刀鞘?”他说话缓慢又端庄。他看到的是装汤匙和两把小刀的大钗头鞘套。

  “可以的,外甥。你叫什么名字呀?”

  “表亲,我名叫‘尔郎之子高特’。”

  他把手上的咸肉放在西蒙那件银灰色法兰德斯紧身宴会服的腿上,抽出鞘内的小刀,仔细端详,接着又抢走西蒙正在用的小刀和汤匙,一一放回原位,想研究各种东西摆在鞘内的情形。他一本正经,手指和面孔都油腻腻的。西蒙看看那张漂亮和专注的小脸,不禁泛出笑容。

  片刻之后,两个最大的孩子也来到男人的坐凳边;双胞胎则溜到桌下,在别人的脚底爬行——稍顷又爬出来,去找炉边的小狗。大人简直没机会安心用餐。孩子的父母出声叫他们坐着别吵;但是小家伙根本不听;父母只笑着看他们,似乎觉得他们的行为没什么大碍——后来劳伦斯厉声叫一个男仆把小狗牵到楼下的房间,以便上厅的人好好交谈,尔郎和克丽丝汀仍未放在心上。

  兰波跟未婚夫走出厅堂,陪他穿过春天的夜景,来到围墙问。吉德和吉尔蒙骑马先走,西蒙停下来道晚安。他一脚已踩上马镫——回头搂住她,用力抱紧,她轻柔又快乐地哼叹一声。

  他对着兰波交缠的卷发说悄悄话,“上帝保佑你,兰波——你太美太高雅了,我简直匹配不上。”

  他在雾蒙蒙的月光下奔驰而去,兰波站着目送他。她揉揉自己的上臂——刚才他抓得太猛,弄得她发疼。她昏陶陶暗想:再过三天她就要嫁给他了。

  劳伦斯陪克丽丝汀站到孩子们床边,看她安顿小家伙就寝。头两个已经是大男孩子,身体苗条,四肢削瘦;但是最小的两个胖嘟嘟,红润润的,肉里有横纹,关节也有圆涡。看他们暖烘烘躺在那儿,浓密的头发出了许多汗,静静呼吸安眠,真是美极了。他们是健康、漂亮的孩子——可是他从未看过像外孙这么没有教养的小孩。幸亏西蒙的妹妹和嫂嫂今晚没来。不过他大概不宜讨论管孩子的问题吧——劳伦斯叹了一口气,在小家伙头上划了个十字。

  “安德列斯之子西蒙”和“劳伦斯之女兰波”举行婚礼,婚事办得体面又奢华。新娘和新郎显得很愉快,许多人认为兰波大喜那天比她姐姐当年更迷人——不像克丽丝汀美得叫人眼花,却比较温和,比较有喜气;看新娘无邪的眼睛,就知道她戴吉斯林家的金冠是光明正大的。

  第二天早晨宾客上楼去问候新人,她已束起头发,正得意洋洋坐在床边的扶手椅上。他们又笑又闹,看西蒙为小妻子戴上主妇的头饰。兰波戴着白布帽站起来,牵起丈夫的手,身子挺得很直,两颊羞红,大家欢呼敲武器,搞得屋椽隆隆做声。

  同一教区两大教家的儿女联姻,机会并不多——排起家谱,往往发现血统太接近。所以人人都把这件喜事看成难得的大庆典。

  12

  克丽丝汀回到老家,一眼就发现破风板和三角墙相交处的旧头像已经不见了。代之而起的是鸟形雕花和叶簇镂花的尖顶,新储藏屋还装了镀金的风信针。火炉室高席位的旧柱子也换成新的。旧柱子刻了两个人像,很丑很丑——但是大家认为,房子初建时人像已在,每逢庆典,家人习惯在上面抹油,再淋些啤酒。她父亲在新柱子上刻了两个带盔甲和盾牌的勇士,盾牌有十字架图案。他说这不是圣奥拉夫,因为他总觉得罪人不宜在屋里摆圣徒像,除非要祈祷——他认为不妨把他们视为奥拉夫的两名护身武士。劳伦斯亲自拔除旧雕像,把它们烧毁——佣人碰都不敢碰一下。神圣日前夕,他仍半信半疑地容许他们端食物到柔伦的荒冢大石,打从这个地方住了人,居民就端东西祭拜荒冢,他若不端,未免太罪过也太丢脸。墓中人远在基督教传入挪威以前就去世了,他当异教徒错不在他。

  大家不太喜欢劳伦斯的新奇作风。对他而言没什么,他有钱,可以由其他方面买到庇荫。他在经营田地方面仍然很幸运,可见他达到了必要的效果。不过有人怀疑,庄园若换一个不如他虔诚,对教会和神职人员不像他那么慷慨的主人,那些神灵不知道会不会报复。对小人物来说,给旧神灵他们享受过的东西,比和他们作对,完全听信神父,代价可小多了。

  何况大家认为,艾瑞克神父死后,柔伦庄和神父公馆的交情不见得会很好。神父衰老了,他的生活比任何亚当的子孙更合基督教清规。

  克丽丝汀暗暗猜测父亲努力接近上帝的理由,但她不敢清晰思索。

  她一直不愿承认父亲变了很多。他并不十分衰老,仍保持优美的外形和直挺大方的体态。头发迅速变白,但他的发色本来就很浅,所以不大看得出来。然而——她一直怀念当年那个青春美貌的慈父——狭长的脸上有圆润的双颊,皮肤被太阳晒出红光,丰满的红唇带着深深的弧角。当年肌肉发达的身体如今只剩皮包骨了,面孔又黑又尖,像木头刻的,双颊扁扁瘦瘦,嘴巴两角各有一个硬结。是的,他已不年轻——却也不算太老。

  他一向恬静爱思考,她知道父亲从小就狂热遵行基督的命令,喜爱拉丁文的弥撒和祷告辞,老是上教堂,视为最能找到安慰的地方。但是人人都觉得,温和的勇气和生命的欢乐已由这个人的灵魂中消失。他的某一种力量仿佛衰退了。

  她回娘家以后,只看他醉过一次——就是佛莫庄园的新婚晚宴上。他蹒蹒跚跚,说话浓浊不清,但他并未高兴得离谱。她记得小时候父亲曾参加节庆季的酒会和大宴会——每听到笑话就狂笑出声,拍大腿;硬要跟臂力出名的人打架和角力;试马、跳舞,失足摔跤自己先笑出来;大发礼物,对全人类满怀爱心。她了解父亲坚毅不拔地吃苦、斋戒,和家人又过着平静的生活,他们都把他当做好朋友和支柱,所以他需要这样狂饮和发泄。她也察觉,她丈夫从来不需要酗酒,是因为他清醒时也难得自我约束,爱如何就如何,不考虑善恶是非或别人心目中的规范。尔郎是她所知对烈酒最清醒的人——他喝酒来解渴或表示友谊,却不太爱喝。

  不过,现在“布柔哥夫之子劳伦斯”已失去当年喝酒的兴致。他内心不再有那股子需要借酒发泄的情怀了。他从不借酒浇愁,现在当然也不至于——他总觉得,男人该把欢乐带进酒宴。

  他怀着悲哀转往另一个方向。女儿脑海中一直有个模糊半存的画面——教堂烧毁那夜的父亲。他扛着火焰中保全的十字架基督像,身子倚着它。克丽丝汀未清晰思考,只觉得父亲是担心女儿、外孙和尔郎的前途,又自觉无能为力,性情才改变的。

  这个念头暗暗噬咬她的心。她回柔伦庄,也是过腻了去年冬天心绪不宁的日子,气自己软弱,阻止不了尔郎轻率的作风。她知道尔郎是败家子,以后也将如是;他不擅于理财——财产在他手下慢慢流失,永远不停地减少。她会劝他照妻子和艾利夫神父的建议,安排一两桩事情——但她不能老跟丈夫谈这种事呀;何况她也渐渐喜欢陪丈夫享乐。她和外在及内在的阻力挣扎,实在太累了。而她由于天性,对漫不经心的享受深感担忧和害怕。

  她以为回娘家会找到童年在父亲保障下的安宁。

  不——她没有安全感。尔郎当州长,收入颇丰,但他的日子过得更奢华,请的仆从更多,像大首领养了一大群门客。凡是夫妇私生活以外的事情,他开始瞒着克丽丝汀。他知道丈夫不愿一举一动受她监视。在男人面前,他乐意畅谈他在北方的见闻——对她则绝口不提。情况还不止于此。最近几年他见过英歌伯柔太后和奴特·波斯爵士好几次;她根本没机会同行。如今奴特爵士在丹麦当上公爵,哈肯国王的女儿(英歌伯柔太后)已和他结婚。这件婚事激起许多挪威人的愤怒;并引发了几个反太后的措施——克丽丝汀不知道详情。但是布柔哥文主教会送几个柜子到胡萨贝庄园;如今放在“海鹰号”上,船只停在奈斯。尔郎收到信件,打算在夏末动身去丹麦。他硬要太太同行——但是她不肯去。她知道尔郎以平等的亲戚身份和那些大人物来住,她怕会有不良的后果;像尔郎这样轻率的人实在不安全。但她提不起勇气跟他走——反正到那边他也不可能听人劝告,而且她讨厌和大人物为伍,怕自己一介平凡的主妇,举止不够大方。何况更有惧海症——晕船对她而言比最严重的难产更可怕。

  所以,她在娘家活动,心情却颤栗不安。

  有一天她陪父亲前往史基恩庄园。她又见到该庄园所持有的珍贵宝物——是一个纯金的马刺,体积大,外形古老,附有奇特的金属雕花。她和乡间的每一个孩子都知道其来源。

  圣奥拉夫为山谷施洗命名后不久,“史基思美人”奥德希尔德就被拐进深山。他们把教堂的大钟拖到山上,敲钟叫她——第三天傍晚她来到牧场,身上挂满黄金饰物,亮得像星星似的。后来绳子断了,大钟滚下碎石陡坡,奥德希尔德只好又转回山区。

  多年后的一天夜里,有十二位武士来找神父——他是西尔地区较早的神父。那些人穿戴金头盔和银胸甲,骑深棕色的名驹。原来是奥德希尔德和山魔王生的儿子,他们要求神父将母亲当做基督徒安葬在圣土。她在山区坚守信念,遵循每一个教会的神圣日,而且热烈祈求这项天恩。但是神父拒绝了——据说他为此死不瞑目,秋夜里幽灵常出现在教堂北面的小树丛,哭着惋惜自己太狠心。同一天晚上,奥德希尔德的儿子们在访史基恩庄园,代母亲问候年迈的外祖父母。早晨他们在庭院中发现这个金马刺。山民显然还把史基恩的人当做亲戚,他们在山区的运气好得出奇。

  父女在夏夜骑马回家,劳伦斯对女儿说:

  “奥德希尔德的儿子们念了他们向母亲学来的祈祷文。他们说不出上帝和耶稣的名讳;但他们念主祷文和信条说:我信仰全能的主,我信仰她的独生子,我信仰万能的圣灵。他们还说:幸运的圣母万岁——你的儿子,全人类的救主万福——”

  克丽丝汀怯生生抬头看父亲饱经风霜的瘦脸。在清明的夏夜,那张脸显得空前悲哀和肃穆。

  她低声说:“你以前没跟我说过。”

  “没有吗?噢,没有,我大概怕你年纪轻轻就有了过分沉重的思想,艾瑞克神父说,圣保罗的书上有记载:不止是人类为阵痛而呻吟——”

  有一天,克丽丝汀坐在通往上厅的楼梯最顶层缝缝补补,西蒙骑马进庭院,在下面驻足,却没有看到她。她的父母都出来迎接娇婿。不,西蒙不肯下马;他路过这儿,兰波叫他进来问问看——她心爱的小绵羊,他们大概还没送进山吧;她现在要养在身边。

  克丽丝汀听见父亲用手打脑袋。是的,兰波的绵羊——他气冲冲笑了一声。真糟糕,这件事——他但愿小女儿忘记。因为他送给两名大外孙一人一把小手斧;而他们一出手就宰了兰波的绵羊。

  西蒙笑一笑:

  “是的,胡萨贝的小子——真是一群流氓——!”

  克丽丝汀跑下楼梯,解下腰链所挂的银剪刀。

  “这个交给兰波,赔偿我儿子宰掉的绵羊——我知道她从小就想要这把剪刀。谁也别说我儿子——”她的语气很激动,如今突然住口。她看见父亲和母亲的表情——他们正以严肃又惊讶的目光望着她呢。

  西蒙没收下剪刀;他似乎有点难为情。此时他瞥见小布柔哥夫,就骑马过去,探身把孩子抱到他前面的鞍穹上:“原来——你就是骚扰我们海岸的海盗?好,现在你成了我的俘虏,明天你父母不妨过来找我,我们再谈谈赎金的问题——”

  说完他笑嘻嘻和大家挥手,奔驰而去,小家伙在他怀里挣扎和狂笑。西蒙和尔郎的儿子交情不错;克丽丝汀记得他对小孩一向很有办法;她的妹妹都喜欢他。想到他居然这么喜欢小孩,爱跟他们玩,而她丈夫尔郎却讨厌听孩子说话,她实在很懊恼。

  第二天,他们到佛莫庄园,她看出西蒙带小客人回家,兰波并不高兴。

  蕾根福莉说:“谁也不能指望兰坡现在喜欢孩子。她自己还没脱离童年呢。我保证她年龄大一点就会改变。”

  “一定会的。”西蒙和岳母互相使个眼色,微微一笑。啊,克丽丝汀暗想——是的,他们结婚快两个月了……

  克丽丝汀心情烦恼不安,难免要拿尔郎出气。他住在妻子的娘家,满足又快乐,像一个良心坦然的男子。他跟岳母蕾根福莉处得好极了,也不隐藏他对岳父的挚爱。劳伦斯似乎变喜欢他的女婿。不过克丽丝汀变得很敏感,警觉性很高,总觉得父亲对尔郎的善意属于怜惜型,他对不能自立的生灵一向持这种态度。他对另一个女婿可就不同了——西蒙能够以朋友和同志的身份面对他。

  西蒙和尔郎碰面时也很要好,但是他们不主动往来。克丽丝汀对西蒙·达尔仍有几分畏缩——因为他熟知她的一切,更因为当年在奥斯陆,西蒙光荣退场,尔郎却受辱而逃。尔郎连这种事也能忘记,她想起来就发火。所以她常常不给丈夫好脸色。尔郎若刚好高高兴兴忍受她的坏脾气,她更气丈夫把她的话当耳边风。有时候他的脾气也不好,激动起来,她就冷冷还击。

  有一天傍晚,他们坐在柔伦庄的火炉室。劳伦斯家居时仍然最爱这栋房子,像今天这种空气浓重的雨天尤其如此,因为大厅的屋顶是扁的,壁炉冒起的烟雾叫人受不了,但是在火炉室,就算他们关起出烟口来避风避雨,烟雾也自会往上冒,悬在栋梁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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