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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花环(12)

书籍名:《克丽丝汀的一生(上)——诺贝尔文学奖文集》    作者:温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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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位绅士走上来,一只手轻轻搭在她肩上。

  他说,“我看你内心比表面上看来更害怕,”他的口音和气又温婉。“不过你现在得振作些——涉险时,你的表现勇敢极了——”

  克丽丝汀只望着他点点头。他有一张狭长的浅棕色面孔和一双明亮优美的眼睛,漆黑的头发短短罩着额头和耳背。

  现在英歌伯柔的头发梳理好了;她过来谢谢陌生人,说了不少好话。他出声回答,一只手仍旧搭在克丽丝汀肩膀上。

  他的手下抓着两名德国人——他们自称来自一条德国罗斯托克港开出的船只——绅士对手下说,“我们得带着这两个家伙,押进城,送进黑牢。不过我们先送这两位姑娘回修道院。我想你们不妨找条绳子将他们捆好。”

  其中一位手下说,“尔郎,你是指这两位姑娘?”他们都是年轻、强壮、装备齐全的义勇骑兵,打架兴致极高。

  主人皱皱眉头,正想厉声回嘴,克丽丝汀拉拉他的衣袖。

  她略微颤抖说,“放他们走吧,亲爱的先生!事实上,我们姐妹都不愿意这件事传开。”

  陌生人低头看看她——他咬嘴唇,点点头,仿佛了解她的心声。于是他用宝剑扁平的部位打两名俘虏的头背,害他们趴倒在地上;又踢他们几脚说,“滚吧!”两个人都爬起来,尽快溜走。然后他再转向两位姑娘,问她们愿不愿骑马。

  英歌伯柔坐上尔郎的马鞍,却坐不住——当场滑下来。他用怀疑的目光看了克丽丝汀一眼,她说她习惯坐男人的马鞍。

  他托住她的膝盖下方,扶她上马。她觉得对方小心翼翼扶她,仿佛不敢跟她太接近,一阵快乐的龋栗感传遍全身——家里的人扶她上马,总是用力抓着她,没当一回事,她感到格外光荣和得意。

  这位爵士——他只用银马刺,英歌伯柔却如此称呼他——伸手去扶英歌伯柔,他的仆从也跳上马鞍。英歌伯柔希望他们绕过城区由莱思山陵和马特史托克下方往北走,不穿过街道。起先她说尔郎主仆都带着武器——不是吗?骑士正色回答说,携带武器的禁令执行得并不严格——至少对旅人如此——何况现在城里的人都出来找野兽。于是她又说她怕豹子,克丽丝汀知道英歌伯柔是想走最长最偏僻的道路,以便和尔郎多谈谈。

  她说,“先生,这是我们今天第二次耽误你的时间,”

  尔郎冷静地说,“没什么,我今天晚上只到吉达露——整夜都有火光。”

  他不开玩笑,也不调侃她们,把她当做他的同类,甚至身分比他高的人。克丽丝汀很高兴,她想起西蒙,她没见过其他受过宫廷教养的青年。不过这个人的年纪似乎比西蒙大。

  他们骑马走进莱恩山下的谷地,沿着小溪直行。路径很窄,小灌木那潮湿、气味很浓的枝桠一路摩擦她——此地有点暗,空气凉爽,溪边小径的树叶都沾满露珠。

  他们慢慢走,马蹄声在湿湿的青草小径上听来仿佛被布幕包住了。她在马鞍上轻轻摇摆;听见英歌伯柔在后面吱吱喳喳,也听见陌生人深沉的嗓音;他很少说话,回话仿佛心不在焉——她暗想,他的心情好像跟她差不多嘛——她昏昏欲睡,却庆幸一天的意外都安然过去了。

  走出树林,来到马特史托克丘陵下的绿色斜坡,恍如大梦初醒。太阳下山了,城市和水湾在他们脚下的浮光里——阿卡山脊上有浅黄的光条挨着浅蓝的天空。黄昏一片寂静,他们走出凉爽的密林时,远处传来人声——一辆板车的轮子在某一条路上咔咔响,农庄上的家犬隔着山谷对吠。太阳已下山,后面树林里鸟儿放开喉咙啾啾叫。

  青烟由田地的火堆升入天际,某一块地面有红红的祝火;与大红焰比起来,晴朗的夜空显得黑漆漆的。

  他们骑马在修道院田地的围墙问行走,陌生人再度跟她讲话,征求她的意见:他是不是该送她到大门,求见葛萝亚院长,说出事情的经过呢?英歌伯柔宁愿由教堂进去;然后溜进修道院,也许没有人知道她们在外面逗留至今哩——波坦西亚修女的亲人来访,她可能忘了她们。

  教堂西门前的广场如今空空的、静静的。这儿晚上通常很热闹,附近有人到修女教堂做礼拜,也有人进出俗家仆人和寄宿者的住宅,不过克丽丝汀并没有想到今夜情景特异。她们在这儿跟尔郎道别。克丽丝汀站着摸他的马,这是一匹黑马,脑袋很漂亮,眼神柔和——她觉得它像自己小时候在家常骑的“摩文”。

  她问道,“先生,你的马叫什么名字?”它转头不看她,猛闻主人的胸口。

  他说,“名叫贝雅。”并隔着马头凝视她。“你问马儿的名字,却不问我叫什么?”

  “先生,我乐于请教尊姓大名,”她微微低头说。

  “我名叫‘尼古拉斯之子尔郎’。”他说。

  “那么,‘尼古拉斯之子尔郎’先生,请为今晚的善行接受我们的谢意。”克丽丝汀向他伸出小手说。

  突然间,她满面通红,半抽回小手。

  “朵夫瑞地区的‘高特之女爱丝希尔德’夫人,她是你亲戚吧?”她问道。

  没想到他也脸红了——他突然放下她的纤手说:

  “她是我阿姨。我就是胡萨贝采邑的‘尼古拉斯之子尔郎’。”他以奇怪的眼神望看她,她更不好意思!但她努力自制说:

  “尼古拉斯之子尔郎,我真该用更好的话来谢你;但是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对她一鞠躬,她虽然很想跟他多谈谈,却觉得现在该道别了。她在教堂门口转弯,发现尔郎还站在马儿旁边,就向他挥手道别。

  修道院乱纷纷的,里面的人都吓坏了。哈肯叫一位骑士捎信回来,自己则在城内找两位闺女;修道院还派人出去协助他。修女们听说野兽在城内弄死并吞吃了两个小孩。这一定是谎言。豹子只有一只,还在晚耕前就被国王宫中派出的人逮住了。

  院长葛萝亚修女对两位姑娘大发脾气,克丽丝汀低头静静听。她觉得体内的灵魂仿佛睡着了。英歌伯柔流泪辩解——她们是由波坦西亚修女准假外出的,又有人随行,后来发生意外,不能怪她们。

  葛萝亚院长吩咐她们留在教堂等午夜钟声,设法将心灵放在精神事务方面,感谢上帝保全她们的性命和贞操。她说,“如今上帝已向你们证明世间的广通。野兽和魔鬼的仆人处处威胁上帝的子民,除了专心祈祷,坚信上帝,没有别的救幻之道。”

  她各给她们一根点燃的蜡烛,吩咐她们跟“巴德之女西苗莉亚”修女走,此人常独自在教堂祈祷通宵。

  克丽丝汀将蜡烛放在圣劳伦斯的圣坛上,并在祈祷凳上跪下来。她柔声念主祷文和“万福玛丽亚”,眼睛盯着火焰。蜡烛的光彩似乎渐渐拥抱她,摒开身外和光圈外的一切,她觉得心灵打开了,对上帝和圣母充满感激、赞佩和爱心——她们离她好近好近。她一向知道她们看得见她,不过今天晚上她切身感觉到这一点。她依稀看到幻影中的世界;阳光流入一个大房间,尘埃在黑暗和光明间飞舞;她觉得自己终于滑进阳光下。

  她恨不得永远留在幽暗又寂静的教堂——有几粒光点像黑夜里的金星,更有甜甜的薰香味,蜡烛的温暖气息。她栖息在自己的星辰中。

  西西莉亚修女轻轻走过来,碰碰她的肩膀,太幸福仿佛结束了。三个女人在圣坛前弓着身躯,从小南门跨进修道院的围场。

  英歌伯柔好想睡觉,一言不发上了床。克丽丝汀很高兴——她不喜欢优美的思绪被人打断。她还庆幸女生晚上得穿汗衣——英歌伯柔太胖,体温也太高了。

  她躺了好久不睡觉,但是刚才跪在教堂时那种快乐的甜蜜感已一去不复回了。她仍感受那份温情;她全心感谢上帝,为父亲、母亲、妹妹祈祷,也为“吉德之子亚涅”的亡魂祷告,自觉精神强化了不少。

  父亲啊,她暗想她真想念他,想念西蒙·达尔闯入他们生命前的父女关系,她心中涌起新的孝思——今天她对父亲的感情似乎有母爱和关怀的先兆;她依稀觉得他失落了不少生命中的乐趣。她想起吉达露地区的黑木老教堂——上次复活节,她曾见到三位小兄弟和亲祖母“西格尔之女克丽丝汀”的坟墓,祖母是生父亲的时候去世的。

  “尼古拉斯之子尔郎”到吉达露干什么——她想不出来。

  她没发现自己那天晚上一直想起他,而他那黝黑狭长的面孔和宁静的声音在她灵魂光圈外的暮色中飘浮。

  第二天醒来、阳光已照进宿舍,英歌伯柔告诉她:葛萝亚院长亲自吩咐俗家姊妹不必叫她们起来作晨祷。她说等她们醒了,可以到厨房去找东西吃。克丽丝汀为院长的好意而高兴,心哩暖洋洋的——她觉得全世界的人对她都很好。

  10

  阿卡地方的农民公会以圣玛格丽特为守护神,他们每年从7月20日——圣玛格丽特的弥撒日——开始过节。这一天公会的兄弟姐妹带着孩子、宾客、仆人到阿卡教堂聚会,听圣玛格丽特圣坛的弥撒;然后转往荷芬医院附近的公会堂——通常要举行长达五天的酒宴。

  阿卡教堂和荷芬医院都是修女院的财产。许多阿卡籍农夫也是修道院的佃农,所以节庆的第一天,院长和部分年长的修女照例要光临公会的大宴。那些只来学习、将来不当修女的姑娘可以跟她们去,晚上还可以跳跳舞;所以她们穿自己的服装赴宴,不穿修道院的制服。

  到了圣玛格丽特弥撒节前夕,见习生的卧室闹哄哄的;要参加公会大宴的闺女们搜遍矮柜,准备华美的衣服,运气较差的人们则闷闷不乐旁观。有人在壁炉上放些小水壶,烧水来润泽皮肤,使皮肤白一点软一点;有人制造滋补剂来护头发——然后将头发分成一束一束,紧绕着皮质发带卷好,以便弄出波纹状的发丝。

  英歌伯柔拿出她所有的华服,却想不出该穿哪一件——无论如何不穿她最好的绿色丝绒衣裳;参加此等农民宴会,那件衣服显得太精美、也太昂贵了。不过,一位不能同行的小妹妹——名叫海嘉;她从小由父母立誓交给修道院——把克丽丝汀拉到一旁耳语道:她相信英歌伯柔一定会穿那件绿衣裳和她的粉红丝绸汗衣。

  海嘉说:“克丽丝汀,你一直对我很好,本来我不该管这种闲事——但我还是要告诉你,春天晚上送你们回来的那位爵士——后来我看过也听过他和英歌伯柔交谈——他们在教堂里说话。她到寄宿者住宅去找英根的时候,他也曾在空地上等她。但是他要找的是你,英歌伯柔答应带你去见他。不过我打赌你没听见这回事!”

  克丽丝汀说,“英歌伯柔确实没告诉我。”她噘起嘴唇,免得对方看见她唇边的笑意。原来英歌伯柔的作风竟是如此。“她大概知道我不会随便和陌生人在屋角或围墙背幽会吧!”她傲然说。

  海嘉的自尊心受到伤害,她说:“那我真该省省事,别告诉你这个我不该谈的消息。”两个人就此分手。

  整个晚上,克丽丝汀都尽量忍耐,不在别人面前泛出笑容。

  第二天早晨,英歌伯柔穿着汗衣走来走去,克丽丝汀知道对方要等她先打扮好才肯换衣服。

  克丽丝汀不说话,笑着走到矮柜边,取出金黄色的丝绸汗衣。她以前没穿过,衣裳套上身体,触感好软好凉喔。凡是低胸礼服上会露出的部位,都以银色、蓝色和棕色丝绸绣了精华的花样。另外还有搭配的袖子,她穿上亚麻长筒袜,系好骚乱那天由老哈肯幸运保全的紫蓝色新鞋。英歌伯柔盯着她看——克丽丝汀笑道:

  “我参教我千万别瞧不起身分比我们低的人——不过,你好像不屑于为佃户和农民穿上最好的衣裳——”

  英歌伯柔脸红得像草莓,匆匆脱下羊毛罩衫,穿上粉红的丝绸汗衣。克丽丝汀套上最好的丝绒礼服,是紫蓝色的,胸口开得很低,长长的开叉袖直垂到地面。她系好腰间的镀金皮带,裹上灰色的松鼠皮披肩。然后她将浓密的黄发披在肩膀和背部,又在眉毛顶套上刻有小玫瑰花纹的金发带。

  她发现海嘉正望着她们,于是她由衣柜里拿出一个大银钩。这是她在公路上碰见班坦那天晚上别在斗篷上的,此后就不喜欢佩戴。她走向海嘉,低声说:

  “我知道你昨天晚上是好意,别以为我不知感激。”说着就将大银钩交给她。

  英歌伯柔穿上绿色礼服,裹上缸色的丝绸斗篷,金色的卷发在背后摆动,看来也挺漂亮的。克丽丝汀暗想,她们一心想压倒对方,不禁笑了起来。

  一行人由修道院出发,西行赶往福莱斯雅的那天早晨,天气凉爽有露珠。低地上制干草的工作已经快完成了,围墙边长了一丛丛的野风信子和黄色的蒺藜。田野的大麦已结穗,浅银色的麦浪夹着粉红色的光泽。狭径穿过田野的地方,谷物几乎碰到行人的膝盖。

  哈肯当先锋,扛着绘有圣母像的蓝绸布修道院旗。佣人和寄宿者走在他后面,接着是骑马的葛萝亚院长和四位老修女,再来则是步行的小姑娘,她们多彩的盛装在阳光下招展和发光,队伍由几名寄宿的妇人和武装男佣殿后。

  他们一面唱歌,一面走过鲜明的田地,道上碰到的人纷纷退到旁边,恭恭敬敬地问候他们。他们看见四周有一小群一小群人步行或骑马,每栋房屋和每个农场都有人涌向教堂。不久他们听见背后有深沉的男音吟诵圣歌,荷夫多修道院的院旗高耸在一座小丘山——红色的丝绸在阳光下闪烁、随着执旗匠的步伐一摇一摆。

  一行人爬上教堂前的最后一道山坡,马嘶之外更有清脆、巨大的钟声传来。克丽丝汀从未看过这么多马同时出现——起伏的马海围着教堂门前的绿地。草皮上还站着或坐着各种盛装的俗家民众——修道院的圣旗过来时,大家都肃然起立,人人对葛萝亚院长深深鞠躬。

  看样子教堂容纳不下所有的来宾,不过当局为修道院来的人保留了前面靠近圣坛的位置。他们进场后,荷夫多修道院来的西安教团托钵僧紧跟着进来,走进唱诗席——男声和男童音的圣歌霎时响起,传遍整座教堂。

  不久弥撒开始了,仪式进行中,全体站起来,克丽丝汀瞥见“尼古拉斯之子尔郎”。他个子高,脑袋高耸在四周的人群间——她看到他的侧脸。他的额头又高又陡又狭长,鼻子则很大很直——由脸部呈三角形往外伸,颤抖的鼻孔附近瘦削得出奇——使克丽丝汀想起一匹敏感、心绪不宁的骏马。他的面孔不如她想象中来得标致——长长的线条通到小巧、软弱、却相当优美的嘴边,予人一种忧郁的感觉,不过他还算俊美。

  他回头看到她。她不知道两个人就这样对望了多久。从此以后,她一心只想要弥撒结束,她专心等待后来的一切。

  民众走出拥挤的教堂。里面又挤又乱。英歌伯柔把克丽丝汀拉回来,留在人潮的末尾。她提出自己的主张——修女们先走,她们反正已落后一大段了——两位姑娘跟最后一批人走向奉献箱,并踏出教堂。

  尔郎站在外面的门边,跟吉达露来的神父和一位穿着蓝色丝绒的红脸胖绅士在一起。尔郎自己穿丝绸,不过颜色比较暗——是一件带黑花的棕色长大衣,外罩一件有小黄鹰图案的黑斗篷。

  他们互相打招呼。一起穿过绿地,前往男士们拴马的地方,彼此谈谈晴朗的天气、优美的弥撒和众多的人潮。红脸绅士——他佩着金马刺,名叫“巴德之子慕南”爵士——牵着英歌伯柔的小手,看样子他很喜欢她。尔郎和克丽丝汀落在后面——他们默默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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