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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辑 如果天空不死刘伯伯(1)

书籍名:《失败之书》    作者:北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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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伯伯是我妻子的继父,可自打我认识他,就管他叫刘伯伯,叫了快二十年了,好在他不挑理。我搞对象那会儿,他也正跟我岳母谈恋爱——我们像两颗行星同时进入一个家庭。今年三月,他们老两口来美国探亲。几年没见,他的背更驼了,头发胡子全白了,牙也快掉光了。他是个乐观派,只要有酒,日子总是美好的。他闲不住,要么在后院种菜浇水,要么骑车满城转悠,驮些减价的菜回来。在美国住了这么久,我都不知道这儿的大店竟和北京农贸市场一样,菜不新鲜也撮堆卖。他爱钓鱼。听说附近河沟里有鱼,我们先去视察了一趟。他手背在身后,像首长在河边溜达,笑眯眯的,可见心里有数。买了钓鱼证,备好鱼竿,我一早开车送他过去。头两回不是断线,就是连鱼竿都拽跑了,可见鱼大。换上粗线,那些美国傻鲤鱼可算遭了殃,一条跟着一条被拉到我们家的餐桌上来。他牙齿数目有限,只能抿些软食。待白酒下肚,眼睛生出些光辉。酒后他喜欢讲故事,多是他的亲身经历。
他爷爷是广东茶农。一个俄国商人想在高加索开茶场,把中国茶引进俄国。他到广州召募了七个中国人,包括爷爷在内。这班人马折腾到高加索,水土不服,全都得了疟疾,死了俩,跑了四个,爷爷奄奄一息。俄国商人把他接到莫斯科治疗,气候变了,竟又是一条好汉。否极泰来,茶场日见兴隆,爷爷种的茶还得了巴黎博览会金奖。沙皇红了眼,于是茶场易手。这茶刚沏上,赶上十月革命,沙皇升天,茶场归苏维埃政权,新官僚接过茶杯一饮而尽,爷爷获红旗勋章。
刘家族谱上有格外荣耀的一笔。大儿子八岁来俄国,送到彼得堡读书。十月革命一声炮响,他一介书生,无党无派,竟成了第三国际的中国代表。那时中国共产党还没成立,毛泽东还在橘子洲头长叹。他先行一步,是为了营救困在俄国的华工。列宁接见了他,并写信帮他疏通渠道。护送华工回国的途中,他在哈尔滨被张作霖扣押,幸亏有中国驻俄武官作保才获释。他留在哈尔滨,在中东铁路局工作,很快升任监事长。他在两种语言的边界上搭过革命列车,其终点是他编的《俄汉大辞典》。
小儿子即刘伯伯的父亲,一生没有这般光彩。他中学毕业后被爷爷留在身边,养马种地,照料茶场。十九岁那年,他和茶场的格鲁吉亚管理员的女儿堕入情网。在女方父母的反对下,他们秘密结婚。
刘伯伯原名刘杰,一九二三年生在俄国巴统。他有一半格鲁吉亚血统。这有好处,天生就是俄语教授;也有坏处,赶上文化革命这样的非常时期,天生就是“苏修特务”。
刘杰六岁那年,他们全家搬到哈尔滨,父亲在中东铁路局做事。九一八事变,再搬到北京。父亲先在故宫抄写古老的俄国文件,东北大学内迁,他成了俄文教授。七七事变,书又教不成了,索性到兰州去做生意。刘杰跟同学一起去救护伤员,在死亡中翻滚。母亲不放心,凑了路费,让他去找父亲。那年他十五岁,初中还没毕业。
今年夏天,我们一家开车上山,在聂华达山脉的太浩湖(Lake Tahoe)边野营。山顶积雪,烟波浩渺,红木参天。据说这是美国最清的高山湖,清得能看见水底的藻类。傍晚我们在帐篷旁边升起篝火,抵御阵阵寒风。刘伯伯负责管火,他拾来树枝和松果作燃料,烧水烤肉。夜深了,岳母、妻子女儿都睡了,只剩下我们俩,围着篝火,分享他那广口玻璃瓶里的伏特加。松果扔进火里,吱地冒出白烟,噼里啪啦烧起来,很快变成灰烬。火势变化无穷,百看不厌。
刘杰辗转找到父亲,在兰州一家汽车修理厂当徒工。父亲常外出,为商行收购皮毛。那时,苏联的军事援助车队经哈萨克斯坦、新疆到兰州、西安,再奔重庆。车队一来就是一二百辆,前面车上架着机枪。沿途专门设了招待处,提供食宿翻译和向导。刘杰如鱼得水,常跟着苏联车队东游西荡。那些俄国大兵远离故土,听到纯正的乡音,惊喜程度可想而知。
有一回他搭车去安西找父亲,途中得了盲肠炎。苏联车队的卫生员,只有止疼片。到了安西,疼得更厉害了。安西是个破败县城,只有一条街,既无药铺也无大夫。他整天躺着,疼痛减轻时到街上走走,晒晒太阳。安西有个苏联飞机加油站,有时飞机在去兰州途中停下来加油。站长保证,一旦有飞机,即使是战斗机也会把他捎到兰州。他每天盯着天空。三个月过去了,他只好忍着剧痛,搭长途车回到兰州。
兰州刚经历大轰炸,到处是废墟和尸体,医院根本没床位。他找到打排球认识的苏联航空大队的人。俄国卫生员挠着头皮说,他原理懂,但从没做过盲肠手术,除非能找个有经验的护士。老护士找来了,可语言不通,还得找个翻译。他找来姑姑的同事,一个懂俄文的中年妇女。手术在一个被炸毁的医院的手术室进行。肚子刚一剖开,翻译立马晕了过去。刘杰只好自己翻译。可这位“蒙古大夫”怎么也找不到盲肠,翻来翻去,伤口越开越大。再加上吗啡是黑市上买的,搀了假,很快就过了劲。刘杰剧痛难忍,破口大骂,拒绝再翻译,只盼一死了之。“蒙古大夫”终于找到了盲肠,好歹和老护士齐心协力把伤口缝上。伤口整整疼了两年才完全愈合。
那年秋天他再到安西,父亲出门了。离县城七里外的龙王庙改成俄国车队接待处,父亲的几个学生在那儿工作。正赶上中秋节,他们请他过去吃晚饭,有酒有肉。夜深了,主人们留他过夜,但他执意要回县城。外面很冷,他们找来件老羊皮袄给他。月光朗照,荒草瑟瑟,小路把他引向河边,河水哗哗地穿过一座木桥。走到桥中间,心里一惊,迎面一对萤绿的眼睛闪烁,显然是只孤狼,也要过河。听老人说,见狼不能往回跑,否则会从背后咬住喉咙。他急中生智,脱下羊皮袄反穿,一边向前跳跃,一边学藏狗吠叫。狼倒退两步,夹着尾巴逃跑了。

刘伯伯嗜酒如命,每天没半斤白干,这日子是过不下去的。按美国标准,他早该进戒酒中心了。三年困难时期,找不着酒,他什么代用品都喝过,甚至酒精香水。我真不知道喝香水是什么滋味,那要打个酒嗝,可够吓人的。自打跟我岳母结婚,我岳母总是拦着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他把酒藏在酱油瓶醋瓶里,一边做饭一边喝。嗨,那还挡得住喝?让他喝吧,一醉解千愁。
刘杰高中只上了一年,就考上了甘肃学院(兰州大学前身)教育系。属他年纪小,英俊潇洒,被女同学们围得团团转。他喜欢运动,是校排球队队长。有一回比赛,他一记猛扣得分,发现小指头上的金戒指没了。裁判宣布暂停。队员们撅着屁股,在球场的黄土面里摸来摸去,一无所获。回到宿舍,在伙伴们的追问下,他讲述了这个金戒指的来历。
兰州由于是苏联军援的集散地,成了日本轰炸的主要目标之一。当时兰州的警报系统相当完备。日本飞机从山西运城起飞不久,先是预备警报;一过平梁,发正式警报;待敌机迫近才是紧急警报。
那天凌晨三时,响起预备警报,他跟着人流挤出城门上了山。防空洞多在半山腰,其实只是些三四米深的窑洞,无任何支撑。他躺在洞外。无风,几缕薄云,星星硕大耀眼。紧急警报如公鸡报晓,天蒙蒙亮,高射机枪射出红红绿绿的曳光弹,甚是好看。他刚退进防空洞,大地剧烈地抖动起来。突然一黑,洞塌了,哭喊声连成一片。依求生本能,他拼命用手向前刨土。哭喊声停了,空气越来越稀薄。他突然触到另一双手,一双女孩子的小手,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个金戒指。原来他和隔壁的防空洞挖通了。黑暗中,他们俩紧握在一起,喃喃地说着什么。
醒来,刘杰已躺在防空洞外面,营救人员还在土堆里寻找生还者。他看见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子坐在那儿发呆,她粉袄绿裤,辫子又长又粗,手上戴着个金戒指。他们的目光碰到一起。是你?女孩子高兴得直蹦。她叫小芳,是跟姨妈去订亲的。
你还订什么亲?干脆嫁给我吧。刘杰半开玩笑说。
那敢情好,俺俩是生死之交。这婚事,俺本来就不乐意。
硝烟弥漫,孩子哭大人叫,担架队正把伤员运走。他们俩竟不顾周围的战争,紧紧握在一起,海誓山盟。小芳脸上有一层细细的绒毛,刘海整齐,眼睛充满泪水。她扑哧笑了,说:俺姨还躲在前面那片战壕里,俺去去就回来。
那片战壕不远,最多四五百米。小芳刚消失在其中,第二批日本飞机来了,炸弹正好落在上面,硝烟腾起。他发疯似地冲了过去,在土堆里搜寻,最后仅找到一只戴金戒指的小手。他埋葬了小手,把金戒指戴在自己手上……
嗨,不说了,刘伯伯叹了口气。我们俩坐在“萨德沃”(Sudwerk)酒吧的后院喝啤酒。这是我们小城惟一一家自己生产啤酒的地方。现在客人不多。阳光绕开遮阳伞,落在刘伯伯脸上。他喝的是一种带苦味的黑啤酒。我的健身房就在隔壁,平时我去锻炼,总是把他拉到这儿喝啤酒看报纸。他们明天就要回北京了。有人在酒吧的钢琴上弹奏爵士乐,通过扩音器传到后院来。
他在大学一年级认识了林琳,她是来自福建的流亡学生。学生宿舍是过去考试的贡院,紧挨城墙根,石阶磨损,廊柱褪色,高大的梨树飒飒作响。刘杰的小屋挨着医学院的停尸房,隔着个小过道。两边的窗户纸都破了,他常跟刚运来的死尸打照面。林琳是医学院的学生,常独自到停尸房解剖尸体。有一回,她坐在高凳上抱着尸体检查,不知动了哪根筋,那尸体的胳膊竟搂了过来。她高呼救命。就这样,他们在停尸房认识了。
那是春天,梨花正在盛开,开得耀眼。这对他俩都是第一次。他们常常一起爬上皋兰山,追逐嬉戏,论天下而望未来。
四三年二月,眼看快毕业了,双方都忙于应付考试,有一阵子没见面。有一天他碰到林琳的同学,才知道她病了,病得很重。赶到医院,她得的是急性肺炎,发着高烧。他把林琳送到兰州最好的医院,找来最好的医生。烧了整整一个月,林琳的身体似乎从衣服中渐渐消失。
昏迷了三天,她终于在刘杰的怀里醒过来了。
我要搬家了,林琳喃喃低语。
搬到哪儿?刘杰很诧异。
搬到皋兰山上去。
半夜她在刘杰的怀里咽了气。值班医生让他把尸体送到停尸房去。他抱着林琳,穿过医院幽暗的后花园。一个老头打开停尸房的门。他把林琳放在床上,不肯离去。老头以为他走了,当啷一声把门锁上,黑暗中,他握着林琳的手枯坐到天明。
按林琳所指的方向,刘杰把她埋在皋兰山上。
钢琴曲告一段落。人声嘈杂,周围的桌子都坐满了。今天是星期六,酒吧的生意特别好。刘伯伯沉默不语,他眯起眼睛,似乎想看穿六十年的历史迷雾。我注意到一滴细泪停在他左脸颊上,不动。
林琳死后,刘杰每晚一瓶烧酒,才能入睡。毕业后他在七里河一家新建的织毯厂找了份差事,而他对一切早已心灰意懒。一天夜里,他在自己的宿舍,面对窗外明月,举枪对着自己的脑袋,扣动扳机。竟是颗臭子,看来命不该死,他把手枪扔出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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