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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狮鬃毛(1)

书籍名:《福尔摩斯探案集》    作者:柯南·道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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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别墅座落在苏塞克斯丘陵的南麓,前面正对着辽阔无垠的碧蓝海岬。在这个海角附近,整个海岸都是由白垩组成的悬崖峭壁,如若想要从山麓下到海边去,唯有通过一条狭窄崎岖、陡峭凶险的林间小径。在这条小道的尽头,即使是在海水涨潮的时候,也会留有百米左右布满卵石的白色海滩。由于这里到处都是弯曲的回旋的海湾,这些沙滩上的凹陷每次涨潮时都充满了清澈透明的海水,所以形成了许多天然的品质优良的游泳池。就在这样一条向两边延展数英里的海岸线上,只有伏尔沃斯村所在的一个小海湾打断了这条笔直的线条。

  我的别墅孤伶伶地俯瞰着这片时而优美无比、时而又凶残暴烈的大海。我、我的老管家以及我心爱的蜜蜂就是这座房子的全部居民。离我的别墅最近的建筑是处于半英里以外的、哈罗德·斯泰赫斯特先生创办的一所着名的私立学校。这所学校的格局相当美观而有艺术品位,所有的房屋都是仿希腊式的、或意大利爱奥尼亚式的建筑风格——有着白色的大理石雕花柱子,精美浮雕的三角墙门廊,浑然天成的雅致花园。在这座宽敞而堂皇的大理石建筑群中,穿梭着几十位来自不同地域的正在为不同职业进行着训练和准备的青年学生,当然他们中的佼佼者是那几位博学多才、风度翩翩的男教师。其中,有一位名叫斯泰赫斯特的青年学者——青年时代的他曾是剑桥大学的一名名噪一时的划船健将,同时他还是剑桥大学的一名高才生。自从我移居到海滨别墅以来,他就与我建立了良好的私人关系,可以说他是我退休后唯一的一位可以不经邀请就可以在高兴时互访熟人了。

  记得在一九○七年七月底的一个月夜,在我所居住的苏塞克斯地区刮了一次大台风,这股来势凶猛的海风将海水自海峡向海岸冲刷到了我的别墅所在的悬崖峭壁底部,潮水退却之后在陡峭的悬崖下留了一个大咸水湖。次日清晨,当我起床时发现外面早已是风平浪静,被海水冲洗过的海滩洁净而清新,四处复归最初的宁静。有这样的良辰美景,用完早餐后,我准备暂时抛下花园里的农活去山下的海滩上散散步,吹吹清新的海风。正当我沿着峭壁向山下的海滩方向走去时,我听到背后有人在叫我的名字,一转身,我发现斯泰赫斯特在向我招手致意。

  “多好的早晨,福尔摩斯先生!我就知道自己会在路上碰见你的。”

  “又去游泳,对吧?”

  “察言观色不是你的看家本领吗?”他用手指着鼓鼓囔囔的布袋,有些无可奈何地笑了。“你的观察还能有错吗?麦弗逊一大早就出来了,肯定我能在下面找到他。”

  弗茨罗伊·麦弗逊是哈罗德·斯泰赫斯特私立学校的一名教授科普的教员,他本是一名长相英俊、体格健美的青年男子,不过自从他不幸患上风湿热之后他强健的体质便被这种病引发的心脏病削弱了不少。但由于他正当盛年,所以他依旧算得上是一位当之无愧的天才的运动员,凡是在那些不需要剧烈运动的项目中他都可以身手敏捷地一展身手。弗茨罗伊·麦弗逊非常酷爱游泳,不分春夏秋冬,他总是到海边坚持游泳。由于我对游泳运动的格外垂青,所以在那个他常去的地方,我们时常不期而遇。

  就在我与斯泰赫斯特一道往山下走去时,我们远远望见了弗茨罗伊·麦弗逊先生。首先映入我们眼帘的是他的头,就在小路尽头的峭壁边缘上他的头最先露了出来,接着他的整个身影出现在崖上。就在我们准备向他打招呼时,我们却奇怪地发现他的步履踉跄,活像喝醉了酒一样左右摇晃着,突然他把两手高高地举起来,凄厉地惨叫一声便向前扑倒在地。斯泰赫斯特和我赶紧跑过去——他当时与我们相距最多不过五十来米——把他仰过身来。我见他显然是不行了:那双曾经惊惶失措、恐惧莫名的眼睛正慢慢地失去神采,下陷的眼睛和渐渐发青的两颊预示着死神的降临。古怪的是,就在回光返照的瞬间,一线生机照亮了他那死气沉沉的面孔,他以无比庄重的神情、郑重的口吻吐出了几个字。虽然那声音有些含混不清,但我还是听清了最后三个字:‘狮鬃毛’。虽然我们一时无从了解这三个字的确切涵义,不过我当时觉得从弗茨罗伊·麦弗逊先生嘴里吐出的字音再不可能理解为其他的字。他费劲地吐完这几个字后,便痛苦地抽搐了一下身子,两手一伸,侧着倒在地上盍然长逝了。

  我的同伴被眼前这幕怪异的场景吓得不知所措。而我,正如大家想象的那样也好不到哪去,我觉得自己身上的每根汗毛都要立起来了。这种警觉性非常必要,因为随后的事态很快就证明了我自己当天遇到的是桩不同寻常的案子。弗茨罗伊·麦弗逊先生去世的那天只穿着简单的柏帛丽雨衣、便裤及一双没系鞋带的帆布鞋。就在他栽倒的当儿,他那显然是匆匆搭在肩上的柏帛丽雨衣从身上滑落了下来,露出他里面的身躯。令我们大吃一惊的是:他背上有许多暗红色的条纹,仿佛他被人用极细的鞭子猛抽过一般。从伤口可以判断,那造成创伤的鞭子一定是极富有弹性的,因为他的整个肩部和肋部都是长长的红肿的鞭痕。而且由于他在极度的痛苦中咬破了自己的嘴唇,他的嘴角还淅淅沥沥往下淌着血。他那痉挛扭曲的面孔足以说明死前他曾忍受过何等的痛苦。

  当我正跪在死者身旁,而斯泰赫斯特站在我旁边时,我感觉到一个影子一下子从背后罩了过来,我抬头一看原来是已经走到我身前的伊恩·默多克。他是哈罗德·斯泰赫斯特私立学校的一名教授数学的教员,这个家伙是一个清瘦高挑、肤色黝黑的人,由于他一向性情孤僻、沉默寡言,所以他在学校共同教学的同事们之中鲜有什么推心置腹的朋友。不过由于排除了他人的干扰,他反而可以自得其乐地生活在那些深奥抽象的圆锥曲线和线性代数的世界里,对日常生活表现出一副漠不关心的态度。换成别人,学生们一准将他当个怪物看待的,好在他身上带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高贵气度,因而才没有成为学生们嘲弄的对象。除此之外,这个人身上还带着一股异域人的特殊气质,这种气质不仅表现在那大而深不可测的漆黑眼睛及黝黑的肤色上,还表现在他偶尔莫名其妙突然发作的暴烈脾气上。记得有一次,他被麦弗逊的小狗惹烦了,于是他抄起小狗就把它从玻璃窗口扔出去了。倘若不是看在他是一位在专业教学上其他人无法替代的难得人才的话,光凭这件事,斯泰赫斯特早就把他给解雇了。此刻站在我们面前的正是这位性情复杂的怪人,尽管小狗事件表明他与死者之间并无什么特殊的好感,不过从默多克脸上诧异的神情来看,我们倒觉得他是真正地被弗茨罗伊·麦弗逊的暴亡感到震惊和悲痛了。

  “可怜的人!可怜的人!我能为他做些什么?我能帮上忙吗?”

  “刚才你跟他在一起,是吗?你能告诉我们到底发生了些什么情况吗?”

  “我们不在一起,今早我出来晚了,我刚从学校里出来还没到海滨上去呢!我什么情况都不知道!我现在能帮你们什么忙呢?”

  “你赶紧到伏尔沃斯警察分所去报案吧!”

  他二话没说,掉头就以冲刺速度向警察分所方向跑去了。由于这个案子就发生在自己的眼前,所以我决定主动把办这个案子的任务承担下来。我的眼光越过那个呆在死者身旁吓得面无人色的斯泰赫斯特,开始四下里仔细观察,想看看当时除了我们三人以外还有什么人来过海滨。从崎岖的小径顶端极目四望,可以将悬崖下的整个海滨一览无余,不过除了极远处有三、两个向伏尔沃斯方向移动着的人影外,四周杳无人迹。弄清四下里没人后,我立即步下小径。由于柔软的白垩土质中混杂着粘土和灰泥岩,所以我可以清晰的辨认出今早有同一个人来回海滩的足迹,而这个足迹是我所熟悉的弗茨罗伊·麦弗逊先生留下的,看来今天早晨再没别人沿这条路到海滨去过了。除此之外,我还发现路上有一个地方有手掌按过的痕迹,说明不幸的麦弗逊今天可能在这儿跌倒过。在掌痕的不远处留有几个膝盖形的小坑,说明由于痛苦或站立不稳,他还不止一次地在这里跪下来过。在小径底端,就是海水退潮后留下来的咸水湖。看来麦弗逊今早曾在湖边脱过衣服,因为在湖边的一块岩石上还放着他的毛巾。这块叠得整整齐齐的毛巾现在还是干燥的,看来他今天根本就没有下过水。虽然干燥的毛巾表明他实际尚未下水,不过当我在坚硬的鹅卵石之间搜寻可疑的迹象时,我多次发现了他的帆布鞋脚印和赤足脚印,这说明当时他已脱下自己的鞋子准备下水了。

  案子显得极其蹊跷——可以说是我平生所遇见的最怪异的案件之一了。由于受害者在海滨上逗留的时间顶多不过一刻钟,这点毋庸置疑,因为紧随其后的斯泰赫斯特完全可以证明此事。就是这样,麦弗逊今早想要去游泳,那些赤足的脚印说明他已经到达湖边并把自己的衣服脱了下来,就在他刚想入水时却发现了什么恐怖或意外的事情,让他在慌忙之间披上衣服——在慌乱中他甚至连衣扣都来不及扣好——就逃离了湖边。他之所以要离开那里可能是遭到什么人的袭击,这可以从他满身的鞭痕得到合理的解释,因为他所遭受的折磨甚至到了让他咬破自己嘴唇的程度,而且他剩下的最后一点力气只够他逃那个神秘而恐怖之所。究竟是谁残酷地折磨过麦弗逊呢?不错,我们知道在海边的峭壁基部是有些大大小小的洞穴,不过每一天的这个时候初升的太阳总是直照进洞内,即使有人想搞什么阴谋的话也没有什么藏身之所,再说这些洞穴还隔着麦弗逊正要下水的咸水湖,由于一晚上的暴风雨,湖水一直充盈到峭壁下的凹陷里,人们根本就不可能穿着衣服从洞穴里出来偷偷地接近受害人的。虽然远处的海滨或隐或现地有几个人影,但他们离案发地点实在是太远了,不可能把他们牵强附会地与这个案子联系起来。此刻眼前蔚蓝的大海显得风平浪静、海上碧空如洗,有两、三艘渔船距离案发地点并不太远,我准备先向他们询问一下有关的情况。总体上来说,目前可以着手调查的线索可谓是凤毛麟角,而且在它们中间没有一条是非常明确而有价值的。

  当我记录完这些与案子相关的情况重新回到死者身旁时,发现那里已经有好几个人在围观了。斯泰赫斯特当然还木讷地呆在那里,默多克已经把安德森——就是留驻在本村里的警察官——给找了来。安德森警官是一个结实高大、面带黄髭、神情迟钝、带有典型的苏塞克斯风格的当地人——从表象上来看,我们往往会以为他们生性鲁钝,不过一旦与他们长期接触后就会发现其实在他们实在的外表下掩盖着聪明睿智的头脑。他站在尸体的旁边不声不响地倾听着我们的叙述,并不时地将要点都记录下来,最后他把我拉到一边说:

  “福尔摩斯先生,我需要你的协助和指教。对我来说,今天这个案子就是一个特大案件,倘若我在破案过程中稍有闪失,我的上司易斯一定不会叫我好看的。”我建议安德森警官最好马上把自己的顶头上司也找来,另外还要找一名可以进行尸检的医生。接着我又吩咐围观的人们在官方人员到来之前,绝对不要移动和破坏现场附近的一切东西,而且让斯泰赫斯特尽量阻止新的看客前来围观,因为过多新增的脚印会加大侦破的难度。趁着警官们没来的这段时间,我仔细搜寻了死者的衣袋,在里面我发现了一块手帕,一把大折刀,一个折叠式的名片夹子,夹子里边露出一张纸条的一角。我把这张纸条展开后发现上面有一行潦草的、显然出自女性的手迹:

  我一定来,请你放心!

  莫迪

  看来这是一张情人之间约会的便条,遗憾的是上面关于约会的时间和地点却语焉不详。警察把纸条重新放回到死者的名片夹里,并将我搜寻到的所有东西一起放进麦弗逊临死时穿着的那件柏帛丽雨衣的口袋里。由于没有更多的有价值的线索,警察们在彻底搜查峭壁基部之后,就都回家去用早餐了,因为当地人总不如我起得早,所以现在都还没有用过早餐。

  一、两个钟头以后,斯泰赫斯特急切地赶来告诉我,弗茨罗伊·麦弗逊先生的遗体已移交回了学校,并将在那里进行尸检。同时,他还告诉我其他一些重要而准确的讯息:正如我所预料的一样,警察们在悬崖峭壁底部的搜查一无所获;不过在他们检查麦弗逊的书桌时,却有意外收获:他们发现了几封与死者关系密切的女子的书信,这位与麦弗逊有密切的书信来往的人就是伏尔沃斯村的莫迪·贝拉密小姐。这样我们现在对那张条子的笔者就有了一个明确的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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