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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王爷家的后院》    作者:冬瓜无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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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小染的地位也没什么变化,都是被人瞧不起的卑贱的草苓族人。
  只是他很长一段时间都变得蔫蔫的,不敢再出去和其他的小孩子一起玩。
  从那年开始,生活对于裴小染来说,充满了让他不敢面对的恐惧。
  极东大草原依旧是危机四伏。
  六年后,裴小染十四岁那年,糟糕的事情再次发生。
  他出去另一个部落帮忙送点东西的时候,自己的部落被血腥地屠戮了,他是唯一幸免的人。
  裴小染呆呆地看着尸横遍野的部落,甚至无法找到母亲完整的尸体。
  天大地大,便只剩他一人。
  茫茫的草原中,风簌簌的吹着,寒气四起。他傻傻的站在原地,就像是瑟瑟的,发抖的,找不到栖身之处的小动物。
  他一直不断逃亡,不断求饶,不断屈服,可是却怎么也无法把自己妥善地藏起来。
  生命,就像是一张铺天盖地的大网。
  网外面的,那安详的,温暖的,没有危机的生活,他从来都没有尝试过……
  后来,裴小染脑中便只有一个想法——他要逃,虽然不知道要逃到哪里去,可他还是要逃,他要永永远远地逃出这里。
  一路上,近乎奇迹般的,没有被野兽当作食物果腹,没有被野蛮的部落屠杀,他就这么,跌跌撞撞,狼狈不堪地逃出了极东大草原。
  因为他是草苓人的缘故,即使逃亡到了城里,也依旧没有人愿意收留他。即使好不容易找到了店小二什么的差事,也因为脑子太不好使,过不几天就被赶走。
  就这样,也不知道历尽了多少艰险,在城与城之间流浪漂泊着,最终,他来到了雾封城,而且很幸运地,被一个开面摊子的老伯收留,只需要在铺子后面洗洗碗就可以。
  那年,他已经十六岁了。
  十六年来,他第一次过上了平稳安逸的生活。极东大草原那些,噩梦般的回忆,终于仿佛要渐渐远去。
  没想到,平静的日子刚刚过了半个月不到,他就被府天国镇北王强行带回了王府成了镇北王的宠侍。
  其实裴小染以前从来没有觉得过自己好看。当年一群小孩子在一起玩闹,他似乎就是最被瞧不起的那一个,一双小狐狸似的尖耳朵甚至也被视为丑陋的东西,所以他心里一直下意识地觉得自己很难看。
  后来连续两年的流浪,更是一直灰头土脸得狼狈,所以也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渐渐的蜕变成甚至连府天国镇北王也要侧目的漂亮男孩。
  旁人都觉得他是被镇北王霸道地强掳回王府的,没有人知道,其实他心里……一直是暗暗欢喜着的。
  裴小染这短暂的一生,从来没有见到过那么耀眼的男人。
  耀眼得,仿佛是在九天流光里傲然翱翔的神龙。
  锐利的剑眉没入鬓角,浅灰色的霸道丹凤眼,高鼻薄唇。
  身穿深紫色绣金龙的织锦宽袍,祥云玄黑皮靴,修长的手指握着象牙骨的折扇,唇角的笑意风流得让人眩晕。
  甚至那人座下近乎有两米高的棕红色骏马,都让裴小染屏息。
  满街的人都在跪着,那人却对他说:你起来,抬头。
  他仰视着那张俊得让他说不出话来的脸,偷偷地想:他是王爷呢……
  裴小染一直心里自知自己是低一等的草苓人,可是即使这样低微地活了十六年,面对着这个男人,依旧觉得自己已经卑贱得好像脚下的一粒尘土。
  他那么好看,比一千匹宋记的游凤丝绸,比一万笼何式的四色小点心还要让他怦然心动。
  他这辈子,都没有过那种不安却又期待着的复杂心绪。
  裴小染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居然真的能被带回王府。
  他也从来没有想过,后来的后来,会发生那么多的事情。
  前十六年,他觉得生存是最艰难的事情,自己笨得只剩下糨糊的脑子,根本就无法应付。
  后来却发现,原来这世上,有件东西,它比生存还要重,重得让他的生命都近乎无法承载。

  第 十七 章(上,下)

  (第十七章)
  雾封城,北部三郡第一大城。
  北部土地较为贫瘠,却不代表这雾封城就不如其他的大城繁华。
  云雀楼是雾封城里排得上前三的青楼,也是前三里,唯一的男馆。
  若是在华灯初上的夜晚,那必然是人潮络绎不绝的热闹风流去处。
  但是,如果是在大早上的话……
  我当先下了马,又看了看门可罗雀的紧闭雕花大门,身后跟着脸色铁青铁青的朱大将军。
  我心情依旧很舒畅,转头对腾远山说:“都没个迎客的人?”
  腾远山也不多说,直接在门上用剑柄敲了敲。
  不一会儿工夫,吱呀一声大门缓缓打开,一个白衣男人打着哈欠走了出来,神色有些不耐烦地说:“大早上的,我们这——”
  刚一说到这里,他一转眼间便看到了站在腾远山背后不远处的我,以及我身旁的朱炎将军。
  白衣男人一个激灵,立刻打开大门,换上了一脸献媚的表情:“哎呦,王爷,朱将军,您两位怎么来了。真是贵客贵客!”
  我淡淡一笑,当先走了进去。
  也就片刻的时间,本来已经冷冷清清的大堂立刻成了一片纸醉金迷,歌舞升平的热闹景象。
  其实有这个待遇也不算夸张。我和朱炎在这北部三郡,那就是顶了天的人物,说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也不为过。这整个雾封城里,所有的权贵人物,都无法及得上我们任何一人手中的权势,如今我和朱炎竟然一起光顾着小小的云雀楼,他们自然是丝毫不敢怠慢。
  只不过,过了今天,曾经的北部两大巨头,恐怕就要变成一个了。
  云雀楼里,那些或艳丽或妖冶或淡雅的年轻男孩们也都一个个打扮得漂亮动人,纷纷围绕在我跟朱炎的身侧撒娇争宠。
  这些小倌或许未必有我府里的那几个好看,但是那份热情和开放却是府里那几个所不能及的。
  一个个肉腻骨香的身子围绕在身侧,似乎互相较着劲儿地想要往我怀里挤,身子只要微微一动,就能碰到三四个人滑腻的肌肤。
  我把一个叫玄香的漂亮男孩顺手拉进了怀里,肩膀上还靠着另一个小美人,一副玩得不亦乐乎的样子。
  而坐在我对面的朱炎脸色却有些青得发黑,一个企图靠在他身上的小倌也被他一把扔开,那一身的煞气吓得周围的几个小倌都有些惊慌失色。
  我刚想开口,就看到刚才一进云雀楼就不见了人影的腾远山正从偏厅稳步走了过来,他的面上微微露出一丝笑容,坐在我身侧,笑着说:“王爷可真过分。明知道朱将军一心都担心着凌苍叶,还要在将军面前演活春 宫,真是该罚。”
  我挑起怀里玄香的尖下巴,调笑似的亲了一口,旋即微微侧过头,跟腾远山对了一下眼神。
  他一双狭长的秀丽凤眼闪过一丝运筹帷幄的狡黠,微乎其微地一阖首。
  我见状也就直起身子,顺着他说:“噢?远山说得倒对,那你说说,该怎么罚啊?”
  “那王爷就自罚三杯吧。”
  腾远山笑得清雅,可是我却从他那微翘的唇角感到了一丝熟悉的狐狡和自信。
  “老板,还不把你们那号称雾封一绝的霜花酿拿来。”腾远山转头说。
  云雀楼的老板应了一声,随即拿着盛着霜花酿的玉壶走了过来。
  那琥珀色的酒液一从酒壶里倒了出来,就是馨香四溢,让人神清气爽。
  “好酒!”我当先饮尽了第一杯,把酒杯放在桌上,笑道:“玄香,给我满上。”
  怀里的小美人闻言立刻起身,乖巧地替我把酒杯倒满。
  我又是干净利落地喝干了第二杯,到了第三杯的时候,我拿起酒杯,身子微微向前,微笑着说:“这第三杯,既是自罚,也是敬朱炎将军一杯。”
  朱炎也只能礼貌地看向我。
  “我敬朱将军,多年来镇守边疆,恪守职责,为我府天鞠躬尽瘁!”我哈哈一笑,仰头饮尽了这第三杯霜花酿。
  我样子上虽然似乎已经看起来行色放 浪,可是这杯酒,毕竟是我这镇北王亲手敬他朱将军的。倘若他不回敬一杯,那就是天大的不敬了。
  朱炎虽然神色不愉,但还是勉强笑了笑,拿起酒杯干脆地仰头干了说:“末将敬王爷。”
  “这第二杯,我敬朱将军有情有义,为了个小倌不辞辛苦,披星戴月赶到雾封城,真乃多情男儿!”
  我再次举起酒杯,朗声说。
  朱炎微微皱了皱眉,沉默着又是一杯干。
  其实我并不知道腾远山都计划了什么,但是无论是什么,也一定跟这个霜花酿有关。
  很可能霜花酿里就准备了迷药,只是他既然让我自罚,我也就信他。
  毕竟如果我先喝了这霜花酿的话,就算朱炎本来有那么点戒心,估计也就放松了。至于我是不是也会一起中招,这我倒不怎么担心。
  就这样,我跟朱炎来来回回又喝了几圈,一副相言甚欢的样子。
  但是这种假象只维持了片刻。
  我先感到了头有丝丝的发晕,而紧接着,这晕眩的感觉就一发而不可收拾,我只觉得眼前的景象开始模糊颠倒,下一瞬间,我就趴倒在了酒桌上。
  而意识中的最后一刻,似乎是朱炎歪歪斜斜地想要站起来,却还一步没走就倒在了地上。
  感觉昏迷中,也没有过多长时间,我就又醒了过来。
  微微环视了一圈,发现我还是在云雀楼里,而朱炎则依旧是趴在地上。
  “王爷……头可还晕?”腾远山在我身侧,有些关切地问。
  “无妨。”我微微一笑:“你有解药?”
  “当然。”腾远山看了眼地上的朱炎,淡淡地说:“霜花酿本来就有点催 情致晕的功效,所以之前药性微微发作的时候,朱炎甚至都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哪里会想到我把醉神加在了里面。朱炎会整整晕上五个时辰的。”
  “好。甚好。”我站起身来,漫不经心地看了眼害怕得有些发抖的云雀楼的老板以及众小倌一眼,拍了拍腾远山的肩膀:“五个时辰,不多不少,正好。”
  “你们把朱将军挪到上好的包间,找个红牌陪陪他。”腾远山淡淡地冲老板吩咐道:“其他的,你们不要管,要命的话,也最好不要管。”
  我带着腾远山走出云雀楼之后,面无表情地沉声说:“这里的人不能留。”
  “朱炎一旦醒来,我就派人动手,届时,都会推说是朱炎恼羞成怒所做出来的。”腾远山显然已经想好了对策,也低声应道,旋即,却轻轻叹了口气。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别多想了。”
  我淡淡笑了笑,跨上赤血马,意气风发地说:“走,回王府。点上三千亲兵,我们去寒山关——接管大军!”
  ……
  策马而行,很快就到了王府。
  这么一会功夫,已经到了午时。
  从偏门直接骑着马进了王府,腾远山随即开口说:“王爷,您去整装,换套轻甲。我去点三千镇北亲卫,半个时辰后,我们便出发赶赴寒山城。”
  回去我的府邸,刚让挽月给我找套轻甲,他就吓了一跳,以为是出了什么大事。
  我没有时间多解释,只是简简单单安抚了他几句。
  挽月依旧有些不安,但还是很快地跑到了偏室为我取出了一套铠甲。
  半身式的环锁铠甲,亮银色,擦拭得锃亮锃亮,胸口的护心镜上是一条盘旋着的玄黑色蛟龙。
  我内罩暗灰色滑绸面劲装,外面刚一套上环锁蛟龙铠,就觉得身子一重,看来虽然是轻甲,但是重量上也不可小视。
  本来只是简单挽起的长发也干练地拢到脑后盘起,铜镜前的男人剑眉没入鬓角,银灰色丹凤眼越发的锐利冷凝,一身银亮轻甲更衬得身姿如长枪般英挺修长。
  “王……王爷……”挽月手里握着桃木梳,有些慌慌地开口。
  “看你吓得。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我懒洋洋地笑了笑,回身顺手捏了捏他的脸蛋,往外屋走去:“你就乖乖在家等着吧。”
  出了门,腾远山以及三千镇北亲卫已经排好了阵列站在王府正中央的场地。
  镇北亲卫一共有八千人,各个在军中都是以一挡十的精英,是绝对的镇北王府第一武力。
  如今这三千人整整齐齐地,排好阵势。个个都身穿玄铁色轻身锁子甲,腰挎刀剑,神情肃穆冷凝。更有三千匹壮健的青骢马齐齐地拴在后边。
  这样一眼望过去,顿时就感受到扑面而来的煞气。
  只有真正的铁血之师,才能有这样强横霸道的气势。
  腾远山骑着一匹通体长着雪白细毛的骏马,依旧是一身淡雅的青衫,只是左手提着一把玄黑色剑鞘。
  “你也不穿套铠甲?”我跨上早已经配好了鞍的赤血马,笑了笑说:“别到时候寒山关那边乱七八糟的被误伤了。”
  “王爷放心。”腾远山淡淡笑了笑:“战场上,一般还没人能伤到我。”
  “王爷。”忽然,一个亲卫走了上来,他双手握着我的弑天枪,有些崇敬地抬头望着马上的我,说:“王爷,您的枪……”
  我伸出手接过沉甸甸的弑天枪,暗灰色的光滑枪杆,玄黑色带着血纹的枪头,一握在手里就能感觉到那股霸道的力量感。
  但凡神兵都有灵气,我这府天兵器里近乎排名第一的弑天枪当然更是如此。
  一时之间,仿佛隔着那枪杆,感受到了当年无极战北跟它一起征战天下的霸气,以及这些年来……它被束之高阁的屈辱和不甘。
  我轻轻握紧那冰凉的枪杆,忽然感到一股意气风发的热流从胸口涌起——神兵不该寂寞,我必不会再埋没了你。
  一扬长枪,亮银色的枪缨在烈日下,闪耀着夺目的光芒。
  我沉声说:“全部上马,我们即刻赶赴——寒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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