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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页

书籍名:《王爷家的后院》    作者:冬瓜无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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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也能理解朱炎的心情,毕竟是自己在床上百般宠爱着的美人,连自己都舍不得骂上一句,居然被别人给打得这么惨,这口气是怎么都咽不下去的。
  ……
  “王爷……”朱炎勉强平稳下了语气,把凌苍叶搂起来,沉声说:“末将一时心急,失言了。不多叨扰您了,末将这就回寒山关了。”
  说完,便想往外走。
  “慢着。”我放下了手中的茶盏,懒洋洋地说:“莫非朱将军没听清我刚才说的话?”
  “王爷这是什么意思?”朱炎转过身,神色僵硬。
  “我说过,今天你若是不给我个交待,凌苍叶这条命就要留在这儿。”我轻描淡写地重复了一遍。
  “末将……还以为王爷说得是玩笑话……”朱炎的神色渐渐凝重起来,剑眉沉凝地皱了起来,一身轻甲也微微响动着。
  “是么?”我毫不客气地冷冷哼了一声:“那还真是笑话。”
  我的确能理解朱炎的心情。但是这当然不代表我会放他一马。
  挽月虽然只是个小侍,可能在旁人眼里,身份的确已经卑贱到了土里去。可是在我眼中,皇帝下人其实没什么两样,值得我护着的,我都会护着。
  “末将还真是不懂王爷的意思。”朱炎一字一顿地说:“该罚的,您都罚了。还想要什么交待?”
  他这句话,已经是有些带着质问的意思了。
  “远山,跟朱炎将军说说,这该罚的,是不是都罚完了?”我依旧不慌不忙的。
  虽然之前没有跟腾远山说过要怎么应付,不过以他的智慧,显然也不需要我多罗嗦。
  “朱将军,这三百杖责,其实我们也就打了不到二百杖。凌公子身体娇弱了点,王爷也吩咐过了,可不能再您来之前,就把人给打死了。”
  果然,腾远山很是沉稳地跟我配合起来。简简单单一句话,不仅解释了杖刑未完,更是轻飘飘地提醒了朱炎——很明显,假如今天我要把三百杖打完,以凌苍叶那个小身板,显然是撑不住了。
  朱炎再次陷入了尴尬两难的境地,他看了看怀里已经几近晕厥过去的凌苍叶,脸色铁青铁青,斩钉截铁地说:“末将也不想跟王爷绕圈子了。我断然不会让苍叶死,王爷有什么尽管说,我朱炎都接着。”
  “爽快,爽快。”我微笑着拍了拍掌,撩起长袍下摆,从上首的座位走下来,淡淡地说:“本王可绝对不是为难将军的意思。之前也说了,久闻朱将军英姿飒爽,威震北疆,所以也一直想跟将军好好聚一聚。”
  我在大厅里慢慢地踱着步,注意到朱炎的神色不禁开始焦急而不耐,便笑着继续道:“其实也没什么,这样吧,朱将军就陪我去那云雀楼逛逛吧。”
  “云雀楼?”朱炎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变得很丰富。
  我平淡地点了点头。
  转头,和腾远山对视了一刹那。
  他凤眸微微闪烁,一瞬间便闪过了了然的神色。
  如果说计划里还有什么小瑕疵的话,当然就是,朱炎得到消息往回赶,跟我往回赶,这差不多是同步的。这样的话,虽然不是什么大麻烦,但是对我顺利接管边陲军还是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不过,如果发生一些小意外的话……例如,朱大将军青天白日在青楼里大醉不醒,那么,这小小的阻碍,当然就再也构不成任何威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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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喔- -好烦躁的一天。
哦对了校内,惊讶地发现好多人玩啊。
我在里面叫李瓜,找在新加坡的那个就是了。
唔,想要一起玩的童鞋就加我吧。。我一个一个加太累鸟
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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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大家的心情。。但是明天我要考历史。。这是一科非常可怕的科目。。我不得不放弃了更两千字的打算。。嘿嘎嘎的。
话说校内尊郁闷 。。本来瓜爷是你们的攻。。结果加了大家的校内之后发现。。居然都是老子的姐姐
日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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叹气,考试真的好辛苦 难以形容了。
今天在麦当劳里一口气学了五六个小时的化学,感觉整个人都要死了。
话说诡异的校内,忽然之间有好多人浏览俺,MD,难道都是暗戳戳的偷窥滴?

  腾远山,裴小染(上、下)

  腾·远·山
  腾远山房中,一直挂着一副画卷。
  燕云京陆记的素白绢纸,镶金的象牙画轴。
  因为总是被精心擦拭的缘故,即使是在北疆最是风沙肆虐的季节,也是一尘不染。
  画上,气势壮阔的瀑布下,是一只懒洋洋地卧在巨大白石上的狐狸。
  那狐狸身形修长优美,通体的淡青色纤长狐毛,秀雅中又带着妖娆。
  一双细细长长的狐狸眼微微眯起,似是在假寐,又似是在狡黠地打量着什么。
  虽然只是寥寥几笔,却无比的传神。
  画卷最左下方,有着几个潦草中却带着狂放的字。
  ——狡黠似狐,貌美却胜狐。
  神武捌佰叁拾玖年。战北赠吾毕生知己,远山。
  神武历839年,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
  那时候,那人对他说话,偶尔还是调笑美人的口气。
  两年后,他在定南王军营迎战横江国刺客,被一刀正正劈在了脸上。
  养伤养了两个月,再次出去见人之后。
  府天国福瑞王之下第一美男子的名声,悄然地消散在了风中。
  而不久之后,那副卧狐画卷的背后,多出了同样的人的另一行字——远山在侧,天下吾有。
  昔年,他虽然比福瑞王的名声略差一筹,却不是因为他长得就比福瑞王差。
  福瑞王出身皇家,出身就比他尊贵了不知多少倍。府天国第一美人的头衔,的确还轮不到他腾远山。
  福瑞王自小一直被比喻成牡丹。牡丹富贵,更是花中之王,但是这美中,却带上了一丝娇弱。
  而他不一样。
  三岁习武,八岁就敢跟猛虎赤手肉搏,十四岁成为燕云京最年轻的禁军大队长,十八岁参军征战沙场,一柄长剑也不知道斩杀了多少敌国将士。
  在这个府天,甚至是整片神武大陆上,他是最巅峰的强者。
  是以,他美则美矣,却不会有人把他比做花。
  因为他腾远山,是真正笑傲天下,顶天立地的男儿。
  毁容这事,其实他不是不在意的。
  无极战北最喜欢美人。
  小的时候,便总是喜欢对他动手动脚,只是两人实在是太熟了,那份色心也似乎就莫名地很淡。
  后来喜欢上了无极战西,他在无极战北的心里,更加便偏向了兄弟知己的一边。
  这一毁容,那一点仅余的,偶尔的暧昧旖旎也无声地消失了。
  他喜欢无极战北。
  这点,他从来没有否认过,更没有后悔过。
  他为无极战北做了很多很多的事,那个人不方便做的,不能做的,全部都可以放心地交给他。
  他其实远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聪慧敏锐,从小到大,他一直都在做一件事。
  那就是追赶。
  跟在无极战北身后,不停地追赶。
  不会的,他拼命地学。
  不够好的,他拼命地练。
  一刻不停。
  因为他知道,那个人不会等他,如果他停下来,就只会被越拉越远。
  所以即使透支了精神,透支了心血,他也只能咬紧牙再努力,再努力一点。
  夸父追日,也不过如此。
  一个人,独自追逐的日子,就这样过了二十多年。
  所以他沉稳,因为他比任何一个人都要有耐心。
  所以他坚定,因为他比任何人都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可是在毁容之后的那段日子,他终于也失去了常性。
  那是他第一次为自己从未绽放过的爱情做了点什么,也是他第一次盲目的勇敢。
  即使先把自己灌得大醉,即使暗地里已经壮胆了无数次。
  说出那几个字,仍然比上阵厮杀,比定出缜密的计划,要难出无数倍。
  第二天,他被派到黑石寨当个二当家,在王府内虽然还是总管,可是一年之中的大部分时间,却都要呆在黑石寨里。
  他自然明白了自己莽撞的下场。
  于是也没有多耽搁,一人一骑,带着长剑和那副卧狐画卷赶赴黑石寨。
  其实一切都没有变。
  他从来没有离开过无极战北权利的中央,正如他从来没有走进过无极战北的内心。
  最近的距离,也就止步于那知己二字了。
  如今,他也终于可以死了一条心。
  不久后,他带着那副卧狐画卷来到了寒山城一处偏僻的小店。
  找了个老道的师傅,按照画里的青狐在身上刺了青。
  刺在腹部以下,因为那青狐并不小,那长长的尾巴甚至已经延伸到了背后的两臀之间。
  用的颜料,能刺出最醇厚浓郁的色泽,却让人刺痛不已。
  隐藏在那最是私 密的地方的刺青,一穿上衣服,就什么也看不到。
  就如同他那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悄悄发芽的隐秘情愫,最终有一天,要被深深地掩埋。
  人生不过寥寥数十年,爱一个人,就已经精疲力尽。
  或许那个人不会在乎,但是那份已经深深在心里生根发芽的感情,他却不得不珍惜。
  因为那感情静静地伴随着他生长,是骨里的刺,肉里的疼。
  如果硬是要连根拔起,无疑就是把他整个人都毁灭。
  神武历849年,他在另一个郡处理事情的时候,忽然被告知镇北王遇刺的消息。
  疯狂地策马回雾封城,一路上,一道又一道的消息传来。
  那个人的身体由坏转好,终于醒了过来,最后传过来的消息,却让他大吃一惊——镇北王失忆。
  很长一段时间,在马上的他都浑浑噩噩的,不知道自己都想了些什么,也不知道应该想些什么。
  马蹄声声清脆,他策马迎向落日的方向。
  雾封城巍峨的城墙近在眼前的时候,他忽然无法克制地想——这是上苍,在给他另外一次机会么?
  裴·小·染
  神武大陆唯有中央三国鼎立的区域最是富饶。其他的地方,诸如西边大漠,极东草原,南边苗疆都是贫困窘迫之地。
  但是神武大陆上人口又太多,自然不可能全部都集中到三大国,所以即使是这些让人生计困难到极点的地区,也依旧有不少人居住。
  极东大草原,就是这样一个穷山恶水的地方。而草苓族大部分的族人都居住在这片大草原中。
  极东大草原——猛兽肆虐,气候恶劣,民风彪悍,常年战乱。
  在这样的地方生活,温饱都已经不再是人们关注最多的东西,生存才是。
  居住在这里的草苓族,是神武大陆最为卑贱的种族,也是最弱势的种族之一。
  即使小部族之间的战争,草苓族也是屡战屡败。渐渐的,诺大一个种族四分五裂,草苓族人颠沛流离,更是命运坎坷。
  裴小染才三岁的时候,就跟着族里十几个大人一齐被另一个部族俘虏,族里的人被杀了七七八八,最后还是靠着他父亲巧舌如簧的马屁功夫,一家人得以保住性命。
  这件事情给幼小的裴小染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原来拍马屁是这么重要的一项本领。
  小小的裴小染很努力,但是却因为智慧上实在有限,也只是费劲地背下了几个对他来说晦涩难懂的词。
  五年后,部族再一次被俘虏,但是这次却没有那么好运。
  他的父亲,最终被处死。
  那年,刚满八岁的裴小染跪在地上抱着对方部族的首领的脚,磕磕巴巴地把那些背得乱七八糟的马屁反反复复地讲了一遍又一遍,却只是被一次次地狠狠踢开。
  看着自己的父亲被一刀劈断身子的时候,裴小染忽然觉得很迷茫。
  他一直是很笨很笨的人,从小到大,一群小孩子里他都是被合起来鄙视欺负的那一个。
  即使是这样,他也没觉得有什么太伤心的。
  经常被同龄的小孩子拎着耳朵欺负到哭着跑回家,第二天他还是能屁颠屁颠地跟着昨天刚刚让他大哭的小同伴傻呵呵地四处乱窜。
  三岁那年的那场浩劫,在他那没什么用处的脑子里,其实早已经渐渐褪去了颜色。
  他一直想,自己这么笨,即使被欺负被瞧不起也没什么不对的。所以他也不会生气,更不会记恨,他只想好好地活下去。即使艰难了点,即使卑贱了点,也没有关系。
  所以他真的不懂,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一向唯唯诺诺,活得小心翼翼的父亲也要被杀死。
  为什么这个世界会是这样的。
  其实八岁的他,还不太明白什么叫做死亡。
  只是在母亲告诉他,父亲已经死掉了的时候,他还是感到很害怕。
  躺在草地上,一个人,冰冰冷冷的。
  流了很多的血,不能再说话,不能再吃好吃的东西,被当作牲畜一样粗暴地拖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原来死亡是那么可怕。
  他真的是怕得厉害。
  裴小染的母亲也算是个美人,也就被新部族的一个头领看中,因此他和母亲都免去了一死。
  大概是草苓族的怕死天性真的是不可磨灭的。他是如此,他母亲也是如此。
  所以母亲根本就没有想过复仇,节烈当然也不可能。
  母亲说过,对于他们草苓人来说,保命是第一,敛财是第二,找个强大的主子跟着是第三,有了这三点,那就是天大的福气了。
  裴小染始终谨记着这句话,他也不敢想其他的,能保住命,他就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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