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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书籍名:《幻爱》    作者:徐兆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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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乡村客栈,我已经住了好多天。我走不动了。我想就在这儿消失。这里到处都是我所熟悉的树木,杨树,柳树,沙枣树,还有几百年的柳树。这里无论白天和夜晚都异常宁静。据说这里先前是给那些以马为生的人借住的,有些年头的院子里还有什么人丢下的马鞍,泛着远古时代的光。经营它的是一个寡妇,这也让人好奇。她的丈夫死于一场车祸,已经很多年了,她都似乎想不起来了。她有一儿一女,女儿已经大学三年级,学的是文学,儿子也在外地寄读中学。我是这里唯一的旅客。

  我是迷迷糊糊到这儿的,只记得从敦煌出来后就被一个漂亮的女人拉到了一辆破旧的大巴上,但等坐到大巴上时,那个女人却不见了。便想下车,可哪里能下去。后来才知道,那辆大巴没有执照,是黑车,所以走的路线都不是国道。起初我非常生气,后来发现这样也有意思。可以看到很多别人看不到的风景。我在车上睡睡醒醒,醒醒睡睡,一直在那辆大巴上坐了三天。车上的旅客换了又换。我本来在最后一排坐,前面下一个人,我就往前挤,终于挤到了第一排。在这里,我可以清楚地看到沿途的景色。前两天一路荒凉。汽车司机是一个胖子,不停地问我,你到哪里下车?我说,我也不知道。到第三天时,还在戈壁和沙漠中间跑。中午时分,我们都渴极了,要求司机找一个能买到水的地方。司机说,噢,那只能到西北偏西了。司机操的是一种西北方言,我听得不太清楚,但整个车上似乎只有我对他说的这个地方感兴趣,我便问,你说是哪里?司机说,西北偏西。我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惊奇地问,什么。司机不耐烦地说,西北偏西。我再也没有睡意,一直等着那个地方。可我还是睡着了。只听司机喊道,谁要买水?我一下子醒来了,看见几个孩子和老人提着开水和鸡蛋什么的在叫卖。一个四五十岁的妇人打着一块招牌,上面写着:月光下客栈欢迎您。月光下?是一个客栈的名字?多么意外而又正中下怀的名字。我问司机,这是什么地方?他说,西北偏西。我对司机说,我要下车。我们争了半天,才把车费弄清楚,但实际上我还是吃了亏。

  我跟着那位妇人一边走一边看着茫茫戈壁和沙丘问道,离这儿有多远啊?她说,不远,一会儿就到了。我的行李很多,她替我提了多半。我从车上下来时,感觉已经不适应地面的行走了,一直觉得整个大地还在颠簸。我说,有没有水?她从身上摸出一个苹果说,这个行不行。我说,行。那个苹果看上去跟一般的苹果没什么两样,可吃起来太香了。我问她,这是从哪里来的?她笑道,我们村里种的啊。吃了这个苹果后,我觉得有精神了。走了大概半个小时后,我看见前面还是茫茫一片,便觉得有些不对,我生气地问她,你不是说一会儿就到了吗?怎么还看不见客栈?她愣了愣说,才走了一会儿啊,再走一阵就到了。戈壁已不见了,到处都是沙漠。一路上能看见枯死的树木,像一些电影和摄影图片里的一样。我问她,大概还有几里路?早知道这样,我就不来了。她把我身上的包抓住说,来,这个也给我背着,还得走这么长路呢,你觉得远吗?我说,简直太远了。她说,我们都走惯了,觉得挺近的呢。直到这时,我才发现我们走的地方根本就没有路。因为沙子把走下的路都埋了,但妇人走惯了,径直往前走着。我怨道,你们这儿除了你们之外,我看别人根本就不知道怎么走。她说,你说对了,外人肯定是找不着我们的。我更加害怕,但已经走了这么远了,便想,反正我也快死了,索性就跟着她走好了。

  我问她,你们这儿为什么会叫西北偏西呢?她背着我的包显然很吃力,呼着气说,谁知道呢,反正就叫这个名字呗。我又问她,那你总该知道你们的客栈为什么叫月光下客栈吧。她笑道,是我丈夫取的,他说这里的月光是天底下最亮的月光。我失笑道,谁都认为自己家乡的月光最亮。她似乎没有听懂我的话,也没有应答。

  这儿的阳光太强,我虽然空手走着,仍然汗流如雨。妇人的身体很好,她的脸大概是被太阳晒的,黝黑黝黑的。她不觉得自己背着沉重的东西,反而一路在照顾我,一个劲地冲我笑着说,不远了。大约走了很久,可能有八九公里远,我们终于来到了一个沙丘旁。她说,能看到我们村子了。我站在沙丘上,一眼看见远远地有一片很大很大的绿洲。我不禁有些感动。在这茫茫沙漠中,竟然有这样的地方。这片绿洲被我们脚下的这些大沙丘挡住了。行人不可能看见这里。我们走得更快了。就是这些路,我们实际上也走了四十多分钟。

  村口是两棵巨大的柳树,大概得好几个人才能抱住。一半儿活着,一半儿已经死去。

  再往里走,便是大片大片的田野,穿过那绿色,才到了村庄,也能看见人了。我看见一些老人坐在柳树下面,有的在下象棋,有的在聊天,还有的在睡觉。村子里因为有树,一下子凉了下来。街道都被树木手挽手地遮住了,阳光从树叶间漏下来,很亮很亮。那些老人一看见我进来,都好奇地看着我。他们穿的都是粗布衣服,和我穿的形成鲜明的对比。他们的头发有的长,有的短,看上去很好笑。偶尔才能看见几个年轻人和孩子,也都要盯着我看一阵子。不过,年轻人的头发大都跟我们的差不多。月光下客栈在村子的中间,没有大门。都是土房子,大约有近十间,都空着,门也一律开着。其实这里的人家都没有院门,围墙就是一排排的大树。这使我更为好奇。

  妇人安排我住在一间面南背北的房子里,看得出,那里已经有一阵子没住过人了。

  她麻利地打扫了房子,说,你肯定也累了,好好休息一阵子吧,我给你做饭去。我这才想起我们还没谈价钱呢,便说,我想问问,你这儿住一晚上多少钱?她笑道,你看着给吧,你觉得多少合适就多少吧。我有些不高兴地说,你说多少我就给你多少。她说,一天二十块钱怎么样?我想我是听错了,问她,你是说住还是吃?她说,连住带吃。我便笑了,说,好吧。我还从来没住过这么便宜的地方。我算了算我身上的钱,可以在这儿住上一年半,便说,好吧,如果服务好一些,我可以多给你一些。妇人一听,高兴地说,那你休息,我给你去做饭。

  我倒有些不忍心,便说,算了,你也该休息休息,等你休息好了再做不迟。

  但我一躺下,就像死了一样地睡去。直到很晚才醒来。看见一抹很亮的光线从外面照到屋里,以为是阳光,又觉得不对,仔细一看,是月光。还真的很亮,比我见过的所有的月光都亮。妇人见我醒来,赶紧给我端来饭。吃完饭后,她拿来一个油灯说,我要去睡觉了,你有什么需要,你就大声地叫我,我叫琴心。我笑道,你们这儿的名字都很有意思。她也只是笑笑,走了。我在月光下坐了很久,发现整个村子都已入眠,便又躺下睡去。琴心的房门一直开着,根本没有防备我的意思。但我把门关上了。

  第二天,我对琴心说,我要在这儿住一阵子。她说,好啊。我说,我对你们这里很好奇,能不能给我讲讲你们这个村子。整整一天,我都和琴心交谈。很多事她根本就不知道,但她所说的一切让我非常惊奇。这个村子里的人取的名字都与风、云、雷、树、草等有关,而且没有姓,比如,寡妇说她的女儿的名字叫轻风,儿子则叫惊雷。我大张着眼睛问她,她在大学里的名字就是这个?寡妇说,当然啦,她还能用其他的名字吗?

  还有比这更好的名字吗?我赶紧笑道,没有了,没有了。

  还有很多都让我惊奇,比如,我不相信天底下有这样的村子,于是便围着整个村子走,在村子的西边我看见很多奇花异草,非常美丽,便上前去看,一样都不认识。这时,过来一位老汉,大概七十多岁吧。他说,你认识这些东西吗?我摇摇头说,不认识。老汉摇摇头欲走,还叹着气。我非常疑惑地上前问道,难道你们也不知道吗?他说,我知道就不来问你了,我以为你们这些人见多识广呢,原来……我不解地问,这些东西是什么时候被人种到这里的。他这才转过身来说,谁知道呢,我小的时候它们就在了,这都已经一百多年了,我祖爷爷说他也不认识,这都快两百年了。我更诧异,你说什么,你有一百多岁了。他冷笑道,不像吗。我赶紧解释道,不是,我觉得你好像才七十多岁呢,你看上去非常年轻。他这才说,我今年已经一百二十七岁了。

  这样的人后来我还碰到好几个。他们对这里的一切都产生疑惑,都想请教我,但我对那些东西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在夜里,我好几次掐着我的脸或身体问,这是来到了哪里呢。我感觉来到了一个非常陌生但奇异的世界。我甚至以开玩笑的形式问寡妇琴心,你们这里像是鬼魂们待的地方。她先是惊奇地听我说完,然后严肃地说,你说什么?你的意思是我们都是鬼魂?我赶紧说,不,我觉得你们不像我们,不像我们那边的人,你们更像是生活在天堂,或者说远古时代。她听不懂了,但她说,嗯,我女儿回来也这样说,看来你和她能谈得来,她再过几天就放暑假了,如果那时你还在,你可以看见她。

  她忽然才想起似的问我,对啊,你究竟要在这里住多长时间。我抬起头想了想,茫然地说,我也不知道,等我厌倦了可能会走的。她又斜着眼睛问我,你上过大学吗。我说,上过,也是中文系。她发愁地问,有那么多学的东西吗?不就是认几个字吗?

  那天晚上,我们谈了很久。我确信她是我们凡间的人,这个村子是真确存在的。夜里睡下以后,还可以听到遥远的汽车鸣响的声音。它们都不愿意在这里停留,直接奔向更远的目的地了。

  大概第五天的时候,我的好奇心已经平静了下来。我莫名地想在这里长久地住下来。

  从那一天开始,我早上醒来总会去村子里和田野里转悠。准确地说,有很多东西我从来都没见过,但我似乎依稀在《山海经》或其他什么典籍里看过。当然,那或许是我们知识人的一种错觉。我们总觉得对这个世界洞若观火,其实一无所知。村子里的一些地名也非常有意思,比如,有一块地叫山高,而还有另一块地叫水长。我既看不到高高的山冈,也看不见流水,问老人,他们都会用一句话来打发我,谁知道呢。村里有棵很大的柳树,人们却不叫柳树,而是叫秀才。这是个有确切意思的名字,但安到柳树身上,又一点都不确切了,相反,使秀才这个词忽然神起来。后来,我便发现,这里的一切都是诗。这对我来说,真的是世间伟大的发现。我先前学过的所有的知识似乎都粉碎了,不着边际了,或者说太确切了,太恶俗了,无味了。行走在田野时,有一种轻风,对,是一种很轻很轻的风,你几乎能看见,它在低低地曼舞,游走,又像空气一样,把我们盛在里面。我的身体也忽然间变得轻了,似乎真的能感觉到灵魂的存在。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整整一天,我都鬼魂一样飘荡着,或者像风一样飞翔。到了傍晚的时候,我便坐在客栈前面的一座沙丘上,远远地望着天空、白云、夕阳、晚霞,和这个叫西北偏西的村子里的烟一般的树木。此时,惊奇消失,愁云四起,如那悄悄近来的神秘的黑暗。

  此时,村子里没有任何灯光,能听见狗吠,也能听见猫从树上跳下,还能听见蛙声从遥远的地方响起,像排了队似的往我这边响来,但很少能看见人的走动。这里没有电,用的是油灯。实际上这油灯也只是我在用,别人根本就不用。他们早早地睡去了。只留下了我。隐隐约约有一种恐惧。白天那诗意的一切都不知到哪儿去了,顿然间我又回到了以前行进的那个世界,那个世俗的充满了痛苦的世界,当然痛苦以前也曾有欢乐。全是因为爱。当我回到客房,点上油灯,拿起路上一位好心人送我的一部《圣经》时,忽然间觉得来到了一个远古的地方。我想起一个下午,当我准备在一个湖里结束生命时,一位比我年轻得多的小伙子走上前来说,先生,你的心里是否有罪。我悚然一惊,回过头来问他,你怎么知道。他神情肃然地说,你的眼神告诉我的,我已经注意你好久了,一路上,你一言不发,眼睛一直看着窗外,实际上你什么都没看,你也从不跟人来往,说明你非常孤独,内心有无法解开的痛苦,刚才我看见你久久地注视着湖心,我想你可能要轻生,我说的对不对。我对他的话并不感兴趣,我知道无论什么人都能看出我的心思,便说,说对了又能怎么样呢?谁也无法拯救我。小伙子并没有马上说话,而是久久地注视着我的脸,我则继续注视着湖心。他终于说,这样吧,我送你一本书,你每天看两页,看完后相信你再也不会自杀,更不会这样消沉。说着,他就拿出一本书来,我一看是《圣经》,差点笑出声来。能怎么样呢?这本书我大学时读了好几遍,还不是忘了。

  他执意要我拿着,并说,我也曾想自杀,是一位上帝的使者救了我,他送给了我这本书,也让我每天读两页,我不仅活了下来,现在还活得非常好,现在我将它送给你,希望对你有用。说实话,我是听了他的这番话,心中有一些感动才收下的。我不问他的名字,也没问他的来历,他也没给我说。分别后,我一路向西,每天按他说的看两页。奇迹还真发生了。我不但没有再自杀,还开始了写作。准确地说,那是一本诗集,它令人心动,令人禁不住也想说出点什么。

  然而当我真写的时候,我只想到自己,且想到的是自己痛苦的往昔。我太渺小了。

  然而我根本就没有要和《圣经》比,我能写下去,是因为在写作中我感到了生命的快感,或者说是一种痛苦的快感,当然,写作还是为了了却一桩心愿。

  我在写一部小说,一部关于我自身的真实的故事。故事是从一位美丽的妇人开始,她有着天然的金丝绒般的肌肤,一部分从那华丽的略有些炫目的服饰下抖落下来,刹那间击中无数人的眼睛,而另一部分则在那衣饰的阴影里飞翔,舞蹈,中伤了敏感的心;她还拥有一种永远只看自己或天空而不看别人的高傲的眼神,一颗放纵的心,一段神秘的历史,是的,据说她败坏了小城的风气,整个小城的女人都会用最肮脏的语言骂她,而她置若罔闻。就是在这样一个女人的身体里,竟然也包藏着诗的内心,风一样的灵魂,奇迹般的爱――天哪,当我一想起这些时,简直不能相信人世间会有这样一个人能把两种对立的力量和形式共于一身,并运用自如,浑然不觉。我不可抑制地爱上了她,而我的命运在那时开始弯曲。

  这个故事是进入这个村子之前在一些旅店里写的,已经写了一大半。那些都是在明亮的电灯下写的,而在这个古老的客栈里,借着古老的灯光,我看见从前的文字竟然那样呆板,毫无诗意。我真想重新来写,真的,这个村子里的一切给了我灵感,但我真要写的时候才发现我还得回到老路上去,因为虽然新稿很有诗意,却不知如何着手,而旧稿虽然沉重,言语乏味,可情真意切,字字真实。看来以我目前的功力,还不能写出与这个村子里的高度一致的小说来。这真是莫大的悲哀。于是,我撕了新稿,仍然把旧日的稿子置于案头来修改。

  对了,我先得说明一件事,在这个故事里,我用了自己的真名,杨树。不是茅盾礼赞过的那种坚硬的白杨树,而是我童年时常常看着它在风影里摆动能发出沙沙声还伴着我睡眠的白杨树,它是在月光下临风而立的神,是大地写在地上的诗。虽然用了真名可能对写作是一种伤害,因为它很可能会阻碍我的想像力,但我一定要用真名。我有一种妄想,我死了,而我的作品很可能会有人出版,那么,我想把那可能会有的版税留给我的儿子。这是我在人世间最后一次尽责了。

  可能会看到我文字的人们,请你们千万不要拿什么名着来跟我的文字比,它肯定是经不起考验的。那些道德之士,也请你们暂时放下有色的眼镜,用你们的心,而不是冷酷的律例来分析我的故事,我已经尝够了痛苦,现在我想让你们用公正的心,用未来人的眼光帮我分析一下我的人生和可能有的“罪恶”,请网开一面。我写下它仅仅是我对自身存在的一种认识,是想在有生之年忏悔那荒唐的过去,这样很可能会减轻我在今世的罪恶,而换得来世的幸福。

  关于她的出场,我修改了好多遍,没有一次让我满意的。她在我的心中至今是个问号。我不知道世俗的道德允不允许我将她的故事讲出来,像讲一个普通人的故事那样,但我注定是要讲的。我不是要评判她的道德,我只是想讲讲她是怎样一个复杂的矛盾的人,是怎样一个让人憎又让人爱的女人。

  她叫佟明丽。

  我清楚地记得,一个刚刚来到城市的叫杨树的乡下少年,在一个轻风斜漫的下午,看见一个穿白色连衣裙的少女闪电一样掠过他的灵魂。他打了一个颤,好久找不着自己。

  当他终于把惊散的魂魄收回身体,发现自己已不是原来的自己。草原般的内心一片狼藉。

  他情不自禁地跟着那件飘荡的裙子往前走去,仿佛一个游魂。裙子上面是白皙的脖颈,脖颈上带着一串鲜花绣成的项链,很夸张。黑黑的头发扎成一个马尾巴,在轻风中愉快地晃动着。她的眼睛那样大,皮肤那样好,而她细长的胳膊也那样具有魅力,小腿也长得恰到好处,长腰的白色袜子将那露出的一抹月白色衬得分外迷人。最让少年杨树感到惊颤的是她的声音,那种与她年龄并不相称的稍稍粗放的、平调的语音,特别是她朗笑的时候,那声音的中间全是比她年龄大的声音,而声音的边缘又是她年龄段本有的粉红色、淡紫色,像鸡蛋清一样透明的,像泉水一样丁丁冬冬的声音,且带着一些华丽。就是那一点点难以形容的华丽与那标准的普通话使杨树突然间觉得他与她简直是天地玄隔。她像一缕惊魂,像一把刺刀,更像一场灾难,突然间穿过他全部的身心,飘远了。

  多年以后,当我回忆起那个遥远的下午时,我仍然觉得有一种什么东西像风一样突然掠过我的内心,还是颤抖了。

  少年杨树从尘土中来到灯火中的城市后,就再也没有了欢乐,他清楚地意识到,他与那个连衣裙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他总是远远地看着她,听着她那充满诱惑的声音。她的学习一直不怎么样,她从来就没把心思放在学习上过,不过,她的作文写得很好。她总是不按老师布置的去写,而是别出心裁地写些让人惊奇的东西,但老师认为她写得很好,每次都将其当范文读给同学们,同学们也的确觉得她写的好。杨树觉得她写的文章和她一样漂亮,华丽。一次作文中,她说她喜欢张爱玲的文笔,但不喜欢张爱玲的冷。

  那时,张爱玲才要热,大家都不知道谁是张爱玲。她写得头头是道。我便觉得她的心是那样高,要么在过去的时代,要么就在尚未到来的时代,恰恰不在当代。我们都说她将来肯定是个作家。杨树那时会诌几首诗,那种刚刚脱离口号的言志诗,偶尔也会被老师读一读,但杨树从来都没发现佟明丽转过身来看他,他想她大概是不屑听那样的诗的。

  一年以后,突然听同学说她父亲被抓起来了,是贪污罪。那时,我和她是同桌。那段时间,她只是偶尔来上课。只听听语文课,其他的课一律不听。她一语不发地昂着头来到我旁边,啪的一声将书包扔在桌上,然后坐在桌前先愣一阵,才慢慢取出书包里的课本来。我很少跟她说话,有时也转过头来看看她拿出的是什么书,有好多次是张爱玲的书。

  我想借着看一下,但我没说。她一般也不和我说话。她的笑容没有了。一个月以后,听说她父亲在监狱里自杀了。那一学期她几乎没来上课。少年杨树却常常想起她,莫名其妙地徘徊在她家附近。

  杨树看见她常常去买药,但不敢让她看见。杨树躲在暗处悄悄地观察着,倾听着。

  从她跟邻居的谈话中得知,她母亲病了。两个月以后,杨树看见她家的门前又是花圈。

  母亲也去世了。后来,她就搬走了,不知所终了。那段时间,杨树像丢了魂一样常常游荡在五羊县的大街小巷。他在找一样东西。

  春天的时候,同学们几乎都忘了她,可她又出现了。她仍然坐在我旁边的座位上。

  听知情的同学说,她家在这里很有些势力。她家原是五羊县的大户人家,母亲是一个上海来的知青,在这里落了根。本来她要到上海去读书的,可她爷爷奶奶不行,于是便继续读。一学期不上课,她更不爱学习了,连作文也不爱写了。她变了。她不再穿那件连衣裙了,而是改穿牛仔服。她和男同学开始拼命地打闹,这使我很烦。她在教室里说话的声音也大了起来,有时还大得惊人,跟以前的她大相径庭。她开始笑了,但是那种浪笑,声音非常大。我总是在这时候转过身去看她,她的笑戛然而止,她用那种不屑一顾的眼神看我一下,然后撇着嘴转过脸去,不看我。

  在我上高中那几年,黄色录像悄悄登录中国内地,很快,它们就到了偏远的五羊县,使这里也忽然间变成个让人心悸的地方。佟明丽是它的牺牲品。有很多学习差的男生很快就成了学校周围录像厅的常客,他们在那里看见了佟明丽,同时看见她和刘耀伟在一起。刘耀伟是五羊县公安局长的儿子,比我们高一级,是学校足球队的队长,同时也是五羊县的一霸。据说他曾经在喝酒后砍掉过一个同学的右手,但他仍安然无事。听到这则消息时,我正在给我心中的佟明丽写一首诗,当时我觉得五雷轰顶,不相信这是真的。

  但就在第三天的下午,那是周末,我骑着自行车回家的途中,看见刘耀伟骑着摩托从我身边呼啸而过,我听到一阵熟悉的尖叫声和笑声,看见佟明丽紧紧地抱着刘耀伟的腰。

  他们的后面还跟着一群人,仿佛都疯了一样。我知道他们是要去滑旱冰。我看见风把她的裙子撩起来,露出她已经发育丰满的大腿。她看见我的时候,只是瞥了我一眼。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家的,但我清楚地记得,我当时痛苦极了,有一种泪水在你看不见的地方哗哗流着。这比真正的哭泣要痛苦百倍。

  我有些看不起她了。她偶尔来上课坐在我旁边时,我觉得她身上的气味都跟原来的不一样了。我不喜欢她的这种味道。我甚至排斥她,觉得她已经不是一个纯洁的女孩子了,而成了让我陌生的女人。我不愿意她再坐在我身边,可是,我又多么想她能回心转意,回到从前的自己。她来的时候,我也不再转身去看她的样子,她也不再跟班上任何同学说话。就在那学期期末的时候,刘耀伟在一个舞厅里被人杀了。杀他的是一个无业游民。据说,那个无业游民一眼看上了舞厅里的佟明丽,要请她跳舞。佟明丽觉得很唐突,没有答应。无业游民有些生气,一把将佟明丽拉起来。就是这时,刘耀伟手里的啤酒瓶子砸在了那个无业游民的头上,可是,那个头根本就不在乎这一砸,相反,他转了过来,顺手提起一个瓶子,朝刘耀伟的头砸过来,刘耀伟立刻就倒了下去,然后被送到医院,却再也没有醒来。

  高三时是最痛苦的,我几乎不想其它的什么事,一心扑在学习上。我知道,要摆脱贫困和自卑,只有这条路了。但我还时时牵挂着佟明丽,看着身边空着的座位。我们都以为刘耀伟的死会使她回心转意,谁知对她一点儿触动都没有。有时,她整整一周都不露面,但很多人都在广场附近的啤酒摊上见过她,说她喝啤酒的样子非常潇洒,而抽烟的姿势更酷。她仍然深夜出现在通宵录像厅里。后来,我们便看见她穿得异常暴露地出现在课堂上,还坐在我身边。她的大腿整个地暴露在我旁边,有时还不经意地碰我一下。

  十八岁的她简直要爆炸了。

  要爆炸的不仅仅是她,还有我。但我的爆炸与她的不一样,我简直要怀着蔑视了,我认为她应该是纯洁的,含蓄的,节制的,诗一样的,但晚上一闭上眼,她的爆炸却在我身体里了。记得我第一次遗精与她有关,第一次手淫也与她有关。老师批评过她,女同学简直要杀了她,男同学也无法原谅她,可她根本就不在乎我们。若不是她爷爷管着她,她早就混迹于社会了。有一次,学校开大会,全校的师生都坐在操场上。校长在训话中点了她的名,将她骂得狗血喷头,猪狗不如。那天正好她在场。她霍地一下站了起来,校长在台上愣了。我们都以为她要上到台上去与校长论理,可她根本就没看校长一眼,转身从几千人中间踏过去,一副高傲的和蔑视的神情。第二天,我们听说当天晚上校长在散步到广场时被几个青年莫名其妙地打了,于是,校长认定是佟明丽干的,就传呼她爷爷。她爷爷哪里知道。佟明丽后来去了班主任那里,承认这事与她有关,但她只是给那些酒友们愤怒地讲了自己如何在大庭广众之下备受侮辱的情景,她没有想过要报复,那几个打了校长的青年是自作主张的,与她无关,她最后说,我不想上学了,求你们开除我吧,不然我爷爷一直要逼我上学。班主任后来与校长讲了,校长的头用绷布裹着,他一听就说,不行,我们搞教育的怎么能把这样一个失足青年推向社会不管呢,不能答应她,还是做工作让她来上学。班主任问,那你的伤。校长说,算了。这实在是个奇迹,那时我们都想不通校长心里是怎么想的。实际上,她不久就混迹于社会了。高考前,她突然失踪,高考自然是没参加。那个暑假,不知为什么,我莫名地想念她,大街小巷地转,想找到她,可哪里有她的影子。

  我是在一种极度惆怅中离开五羊县,去了北京的。刚上大学时,我还非常想她,可是,不久,我就将她置之脑后了。她与我本来就毫无关系。

  过年的时候,回到五羊县与同学们聚的第一件事,就是问佟明丽的事。有人告诉我,她可能做了舞女。我当时听了如有刀刺,但我仍然装作无所谓的样子。我问他们可曾见过她,都说没见过。整整一个寒假,我总是借故来到县城,暗暗地找寻着她的下落,却一无所获。我那时有一种天真的想法,就是想把她从深渊里拯救出来。我又是怀着一种莫名的伤感离开五羊县的,而到了大学里不久,我又将她抛于脑后了。

  大二那年暑假回去时,我忽然得到佟明丽的消息。说她在上一学期又回到了学校,参加了高考,考上了一所师专。但因为当时我要参加一个社会实践活动,早早地回到了北京,仍然没有见她。

  后来我到达州工作后,虽然回家的次数不是很多,但每次与同学聚会总还是离不开佟明丽。我再也不会像过去那样暗恋这个女人了,我学会了用一种旁观者甚至无关者的角度和口气来谈论我的初恋情人。佟明丽师专毕业后又回到五羊县,在一所师范学校任教,教的还是语文,只是她再也不写文章了。她的生活仍然充满了混乱。毕业的第一年,她就和一个三十多岁的体育教师住在了一起,而那个体育教师是有妇之夫。不久,一个女人用扫帚敲开了佟明丽的宿舍,将那个男人赶了出去。那个男人在大街上跑,他的女人在后面举着扫帚追,还一个劲地说,抓小偷啊。整个街上的人都在看着,后来就有人把男人截住,真当小偷要抓。男人急了,说我是她老公。但他老婆还是在后面喊,抓小偷啊。男人不跑了,女人追上来,用扫帚要打男人,男人抢过扫帚,随手给了女人一巴掌,就把女人给打倒了,可女人不饶,一头撞过来,将男人撞倒,偏偏是男人的头撞到了一块石头上,死了。整个五羊县的男女老少都知道这件事,就连我父母都能编出一套故事来教育孩子。他们也知道那个“狐狸精”叫什么美丽,再后来,他们还知道她其实就是我的同学佟明丽。他们都说这个女人命里有克夫相,同学们也说,你看,她不是先前跟那个叫刘耀伟的在谈吗?死了,现在这个体育教师也死了。女同学还说,不止克夫,还克父母呢,听说她一生下,她妈妈就得病了,从此没有好转,再后来,她父母不是都死了吗?她是长得太漂亮了,你看,整个五羊县的女人加起来都没她漂亮,她前世肯定是个妖精,她一出世很多人肯定是要受难了,就像过去每出一个皇帝都要死很多人一样。

  关于她的事越传越厉害,越传越凶恶,连我也能感觉到她身上的凶气来。

  听说,她爷爷要将她带到上海那边去,但没等这事办完,她爷爷倒先亡世了。再后来,就是听说她奶奶和一些人搬到了上海去,而她一个人留了下来。可能是她不愿意去,也可能是她的亲人也相信流言而将她遗弃了。人们常常看见孤独的佟明丽打着一把淡紫色的伞,神情恍惚地在街上游走,她的肌肤仍然那样耀眼。她在公园里的一条长凳上躺下,拿出一本书来读。她的一条修长的腿便从柔软的裙子里悄悄地晃出,与她手里拿着的《泰戈尔诗集》形成了比照。

  我想,大概整个五羊县的人都将她当成了恶女,从此不会再有人爱她了,谁知仅仅半年后,她结婚了,丈夫是一个银行职员,据说是某县长的公子。事情又太巧,她丈夫开着车去玩,路上出了车祸,死了。这一下,她真的相信自己是一个不祥的女人。她到一个算命的那儿去问过,人家说她背上有扫帚型的痣,说,回去把那痣取掉就好了。她不信,回去在镜子里一看,果然有很多痣,模糊地形成了一把扫帚。她猛地想起母亲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你的背上怎么有这么多的痣?母亲到底是母亲,没有世人的刻薄。她不能不相信命运了。她去了一趟外地,将背上整个的皮肤换了新的。

  刚刚长好的脊背就给她带来了新的命运。某年五一节,人们发现,全县最富有的建筑商张德全成了她的丈夫。虽然张德全已是二婚,比她大十岁。他也是五羊县一中的学生,在校时是最差的学生,可是后来只有他给这里捐助过钱,还立了碑。从那以后,据说佟明丽过上了安稳的日子。

  再后来就没有了她的消息,仿佛她去了另一个世界。

  2

  在那个漂亮的女人出现之前,是程琦,或者说,在这个漂亮的女孩消失之后,是程琦。对于杨树来说,这一生就只有这两个女人,中间是程琦,两边则是无边无际的佟明丽。

  那时在大学。那时的杨树常袭一件白衫,蓝色的长裤下一双旅游鞋显得有些不谐调,但因他怀里始终抱着普希金或歌德,眼里有些拜伦的伤感,且在黄昏的小道上留下他漫步者的身影,便使他有些不俗了。他偷偷地写下自己都数不清的文字,他说那是诗歌,然而他从来没有拿出来让它产生应有的光辉和激动。那些文字跟他一样,静静地沉浸在自我的感伤中,像黄昏时飘过的一片淡红色的云,在自我欣赏中飘进黑夜,变得幽暗。

  多年以后,当一个朋友问程琦为什么会在当时收下杨树的玫瑰时,程琦笑着说,我当时以为他是个诗人。就因为这个可笑的原因,程琦竟然离开了男友牛杰。牛杰是牛市长的儿子,比杨树高一级。一个黄昏,杨树被几个从未谋面的长头发小伙子打断了胳膊。

  而在另一个黄昏,牛杰带着几个长头发又将他劈倒在血泊中,差点要了命。杨树的爱情滴着血。

  也是这个原因,大学毕业时,他们只拿着杨树写下的诗稿,拉着手来到了达州。程琦便当了一名默默无闻的中学语文老师,每天早晨,她都会给自己的学生朗诵一首诗,然后开始新的一天。杨树如愿到了科技厅办公室当了一名出色的秘书。厅长到哪儿,他就到哪儿。不久,他便放弃了当一名诗人或作家的想法,开始一心一意地喝酒,吹牛,讲笑话。

  转眼间,他们在达州已经三年。在一个春天的早晨,当程琦从杨树宿舍的单人床上坐起时,她听到了窗外清脆的鸟鸣,感动极了。这声音是那样的玄美、清凉,简直是奇迹。以前怎么从来没感受到呢?这时,杨树说,琦琦,我们结婚吧!

  婚礼进行得非常红火。结婚半年后才回了趟家。先回的是杨树的家。程琦第一次见公婆,一脸的高傲。她不知道怎么弯下腰来跟人说话。杨树有些不高兴,但知道程琦并非故意。程琦在杨树家留下的印象极为不好,但恰恰相反,杨树在程琦家留下的印象却是难得之佳婿。

  在怀上儿子灵灵之前,程琦曾有过两次身孕,但都被她坚决地打掉了。灵灵的来临是奇妙的,猝不及防的,让她无限矛盾的。那是暑假,杨树单位组织旅游,可以带家属。

  程琦便跟着去了。先是去了很多地方,最后来到了一个有温泉的地方。大家都去泡温泉,期间喝着啤酒。大家都赞美程琦的美丽,程琦喝得有点多,晚上很激动。在房间冲洗的时候他们就抱在一起,后来又到了床上,第二天早上起来又进行了一次。因为他们都喝了酒,就将避孕的事忘了,其实从后来各自的回忆看,他们都有些故意。一个月后,到医院检查,有了。这下程琦却矛盾了。她怕这孩子有问题。但杨树觉得无所谓。

  在程琦怀孕五个月时,喜从天降,单位最后一批安居工程有了杨树的份,他们四处借钱,终于住进了一套七十多平米的房子。他们的新房几乎没有装修,一来没有钱,二来怕生下个油漆婴儿。但在住进新房的那天,程琦一高兴上楼就快了,不小心被搬家公司的一个小伙子撞了一下,跌在了门口。赶紧到医院看,医生说有惊无险,可以保住孩子。他们放走了搬家公司的小伙,在惊吓中回到了家里,小心翼翼地吃了几天草药。程琦看着新新的房顶,坐在沙发上拿起了电视遥控器,平静了,也高兴了。

  灵灵出生前,杨树找过这里的妇产科主任杨金秀,送了好多礼。杨金秀说一定会好好照顾。杨树早早地就把程琦送到了医院,和母亲一直照料着她。程琦在夜里两点钟彻底地疼痛起来了。医院里有一个值班医生,医生来看了看程琦,说是产道还没开,让程琦继续努力。程琦一边哭着,一边流着泪。三点钟时,杨树又去找医生,医生不高兴地来看了看程琦,说,还没开,继续。四点钟时,程琦疼得实在受不了了,一个劲地对杨树说,去叫医生,给我动手术吧。杨树去把医生叫来,医生说,动手术也得到早上八点钟了,你再努力努力。凌晨五点钟时,杨树又一次找医生,希望医生能打电话把医院里的人叫来,赶紧给程琦动手术。医生又来看过一次,说,可能不能正常生,建议做剖腹产。程琦一听气坏了,杨树说,你为什么不早说。医生也生气地说,我只是说说,你可以再等等,看我们主任来了怎么说。程琦对杨树吼道,快去给主任打电话。杨树便过去找电话给杨金秀打电话。杨金秀还在梦中,有些不耐烦地对杨树说,正常,正常,每一个人生孩子都是这样。说完后,杨金秀不等杨树再说话,就把电话挂了。杨树有些生气,但想到要求人家,也只好回到病房。杨树回来便对程琦说了,程琦只好继续痛下去。八点钟时,杨金秀才来,看了看程琦的产道说,怎么还这样小?你再努力努力,好吧!能顺产是最好的,对孩子对你都好,已经都痛了这么长了,就再忍一下,好吧!程琦在泪光中点着头。

  一直到十点钟,医生才把疼得瘦了半截的程琦叫进产房。杨树坐在产房门前的凳子上睡着了。母亲却一直徘徊在产房前。两个小时后,一个医生跑出来把杨树喊醒,告诉他程琦无法正常生产,现在必须要剖腹产,否则孩子就要出问题了。杨树同意了。后来,医生出来告诉杨树,是个儿子。杨树的母亲立时就高兴得流泪了。杨树发现儿子的头部有伤,就问医生,才知道先是按顺产生,只出来了头,然后就用产钳往出夹,还是不行,最后才决定剖腹产,把孩子又从产道拉出去,这样就伤着了孩子的头部。孩子一直在哭,杨树非常担心孩子的大脑受损伤,就去问医生,医生说,没事,他们已经检查过了。

  程琦的刀口有两处,一处在阴部,一处在腹部,都特别长,流了很多血,一直没有奶。孩子成天哭着,杨树的母亲心疼得好几天没睡觉,一直守着自己的孙子,用棉签给他蘸着水和牛奶喝,一边不时地用那只粗糙的手轻轻地摸着孙子的鬓边。医生说没事,她总是不相信。孩子整整哭了三天,声音都哭哑了。程琦让杨树找过医生,医生让医院实习的护士抱着孩子去做了检查,说是皮外伤,没事的。第三天时,孩子终于睡着了。

  医院说没事,自然就没事。这是省城最好的医院。

  七天后,他们回家了。

  杨树问母亲,灵灵怎么一直在睡觉,很少醒啊?母亲告诉他,月子里不闹,七八个月的时候就会闹的。杨树心里却一直在想,会不会有问题啊?程琦也担心,便打电话去问母亲,一听就说,没关系,你都到三岁才说话,我们都以为你是个哑巴,结果还不是好好的。程琦一听,也就放心了。因为程琦有这样的经历,大家便都觉得灵灵的一切不足为奇。杨树的母亲更是见多识广,不以为奇。

  不知不觉间,孩子已经半岁。程琦的假期到了。婆婆也得回去了。婆婆想把孩子领到乡下去养,程琦不同意。

  她坚持要找一个保姆。杨树没办法,就只好先让母亲回去,找保姆。他们几乎每天都抱着孩子去打听保姆的情况,像个警察一样寻根问底。终于找到一个可以信赖的女孩子,十七岁,既可以做饭,又可以领孩子。他们都叫她小叶。小叶有一双桃花一样的大眼睛,睫毛长长的黑黑的,眸子清纯得像金子一样。小叶长得高高的,大概在一米七以上,小叶已经发育得恰到好处,该瘦的地方瘦,该盈的地方盈。小叶走起路来,两条腿长长的,臀部一翘一翘的,像是在舞蹈。最要命的是,小叶的嘴很甜,一见面就叫程琦姐姐。程琦本是不愿意要这么漂亮的姑娘到家的,可一来这是学校主任介绍的,二来见她这么乖巧,三来听说能做一手好菜,便立时就把她领回了家。杨树本也是反对的,觉得这样一个姑娘到家里能当保姆吗,可程琦喜欢,自己也就没说什么。一路上小叶一声又一声地叫程琦姐姐,口口声声说程琦有多么美,还说自己若能有程琦这么美就美死了,程琦高兴得忘乎所以。

  自从小叶来到家里后,杨树就辞了机关的工作,下了海,去办三产。杨树从此中午不能回家,晚上也是很晚才回家。杨树不在的时候,小叶和程琦的关系更亲密了。

  孩子越来越大,抱着越来越重。小叶的心里有点烦。孩子到处爬,她一个人实在领不住了。她就去问其他的小保姆怎么领孩子。一个保姆给她说,给孩子吃一点儿安定片,孩子就可以一直睡着。小叶不敢,那个保姆说,没事的,你就给一点儿就行了,能睡几个小时就可以了。小叶试着给灵灵吃了一丁点儿,果然,灵灵一直从早上八点钟能睡到十二点,但小叶不能让他一直睡着,在程琦下班回来时,她得把灵灵弄醒来。下午等程琦走后,她又给灵灵吃一点儿,灵灵便一直能睡到下午七点钟。第一次成功后,她便天天给灵灵吃。程琦几次回来,都见孩子睡着,放心地走了。灵灵天生就是个懒虫,一直贪睡,程琦已经习惯了。也是灵灵的贪睡,才使她的美丽和健康恢复得很快。小叶在灵灵睡着时,除了看电视外,就是计算程琦回来的时间,在程琦上课的当儿,她便把在楼底下徘徊的保安叫到家里来聊天。

  两个月后的一天,程琦回来对小叶说,四单元那个保姆你认识吗?小叶一听是那个教她给灵灵吃安定片的,就说,见过,没说过话,怎么了?程琦说,你说这个畜生坏不坏,她竟然一直给小孩子吃安定片?孩子这时候大脑正在发育,这不是把孩子害了吗?

  你可千万不要学她的样子,那家人把保姆给打了一顿,送回了老家,将来如果孩子有什么问题的话,他们还要找那个保姆。小叶一听,吓得魂飞天外。从那以后,她再也不敢让灵灵吃药了。不过,灵灵即使不吃药,还是非常贪睡。灵灵的动作始终比其他同龄的孩子要慢很多。为此,程琦很生气,杨树却说,早走路的孩子命苦,他舅舅就是七个月上会走路的,结果命比黄连还要苦。程琦的母亲也这样说,程琦便放心了。不过,灵灵正在努力地学着走路,他总是把脸挣得通红通红的,可刚刚站起来就又倒下去。程琦一直心疼地看着,心想,他什么时候才能站起来走路啊!同事们都笑她,盼什么盼啊,你是盼孩子长大还是盼自己老啊?程琦便笑起来。同事们都说,要让你们家保姆多抱孩子晒太阳。

  程琦回来就对小叶说,每天早上九点钟到十一点半,一定要带孩子去晒太阳。小叶每天都累得腰酸背痛。程琦给小叶加了工钱。现在程琦和杨树都很忙,灵灵便和小叶一起睡,小叶更累了。小叶几次提出要走,程琦不答应。杨树说,要不就把我妈接来,和小叶一起领孩子。程琦说来以后没处睡。

  一天,杨树去上班,到公司才发现一份文件没带,赶紧要了车去家里取。他一边取钥匙开门,一边往防盗门里看。里面的门半开着,可以清楚地看见客厅里的一切。不看不要紧,一看把杨树气炸了。他看见小叶躺在沙发上,一手拿着灵灵吃的东西,一手正拿着遥控器换台。小叶跷着二郎腿,一只脚被孩子抓着。杨树仔细一看,小叶的脚趾头正被孩子吮着,大概孩子觉得那是他妈妈的奶头呢。

  杨树把防盗门打开,一脚把里面的门踢开,小叶吓醒了,赶紧站了起来。孩子却因为吮不到小叶的脚趾而恸哭起来,在地上找着。杨树扑过去冲小叶的脸上就是一巴掌,只骂出一个字,滚!小叶吓得没穿鞋跑了出去。

  程琦回来一听,那个气更大。她想等小叶回来后好好地收拾一顿,她甚至想把她父母叫来好好地骂一顿,但这些都不解恨。她想,即使把她那肮脏的脚剁掉,也不能解她心中的气。可是,他们等了一周也没见小叶回来。在这一周内,程琦还调查到小叶也曾给灵灵吃过安定片。杨树气疯了,他把程琦骂了个狗血喷头。

  小叶走后,程琦便常常请假,杨树也常常不能上班。杨树单位上有个姓何的老工人,刚刚退休在家,想给杨树领孩子,杨树便给程琦说,程琦答应了。何大妈的家就在大院内,他们晚上就可以把灵灵接来,早上再送过去,跟孩子上幼儿园差不多。

  灵灵始终没有学会走路,即使能站起来,也马上就跌倒了。一岁半的时候,灵灵还是站不稳。一天,何大妈说,程老师,要不你们给灵灵去做个检查吧,我怎么觉得他有些不对劲。何大妈见程琦变了脸,赶紧笑着说,程老师,你不要生气,我是为孩子着想,你看,他的腿好像总是不对劲,左脚也有些向里弯,还有……程琦早已听不下去了,她说,何大妈,别再说了。

  程琦当时就把孩子抱着往回走,泪水打在灵灵的脸上。灵灵说话也慢,到现在也只会喊妈妈和爸爸等简单的语汇。杨树见程琦哭着回来,忙问怎么了。程琦恶狠狠地说,那个姓何的死老婆子,非要说我们家灵灵有问题,让我们给灵灵去做检查。

  杨树一听,心也沉了半截,他对程琦说,我们去检查一下吧。两人为灵灵的事又吵了半天。

  第二天,两人请了假,去医院给灵灵检查。检查的项目非常多,程琦一直欲哭未哭。

  事实证明,儿子患了脑瘫。杨树问医生是什么原因。医生问了他们生孩子的情况后断定,可能是生育时把孩子的大脑伤了,因为大脑里有大量的钙化物。程琦差点疯了。她的儿子竟然患有脑瘫!他们就一个孩子啊!程琦非要再查一次。这一次,医生又问了他们很多情况,又给灵灵做了很多检查,医生说,灵灵出生时肯定受过伤,不过,先天的因素也不能排除,比如喝酒所致,比如那次搬家受伤,等等。程琦便认定是那次喝酒所致。一路上,她一句话也不跟杨树说,只抱着灵灵欲哭不哭的样子。杨树说,你要哭就哭出来吧。可是,她不,她恨杨树。一个月之内,她不让杨树碰她身子的任何地方。她受不了这样的打击。

  杨树却不这样认为,上次检查明明是说灵灵出生时大脑受了伤,脑部有明显的钙化现象,怎么能说是先天的呢。杨树还要去检查,程琦却不让。程琦不愿意让儿子每次都做那么多项目的检查了,她觉得儿子即使没有病,这样检查下去也会有病的。杨树只好作罢。他们四处求医,给灵灵买了很多药。灵灵小,那些药都不愿意吃。为了给孩子喂药,程琦几乎每次都是流着泪,杨树则怀着极度的内疚。何大妈却不敢领了,杨树好说歹说,给何大妈又加了钱,何大妈才勉强答应下来。在杨树的要求下,何大妈把喂药的工作也承担了下来。

  半年很快就过去了。在这半年中,程琦还遭受了来自学校方面的种种责难。达州一中的校长换了,杨树从机关上出来后,达州一中也不买他的账了。程琦班上的学生家长因程琦长期请假,集体给学校告状,要求换老师。程琦可是多年的优秀老师,怎么能这样说换就被换了呢?但她的学生已经到高二了,马上就要上高三了。学校经过认真考虑,还是把程琦给换了。她气得哭了整整一夜。

  祸不单行。杨树在公司里也出了点问题。虽然问题不在杨树身上,而是出在老总身上,但杨树是副总,还是脱不了干系。杨树暂时被停职察看。现在他们倒是闲一些了。

  杨树见所有的药物都是刚开始有用,时间稍长,就又不见效了。他对程琦说,不行就到上海或北京去好好地检查一下。程琦也同意。他们在上海足足待了半个月,先后到三家医院去做过检查,检查的结果是,先天和后天可能都有一些,当然后天的原因更大。

  有一个医院的医生还给他们介绍了国内有名的脑病专家陈敬教授。陈教授在上海某医科大学任教,每周三和周五都在该大学附属医院坐诊。

  陈教授的年龄其实并不大,大概也就四十左右。陈教授的头有些秃,但个子很高,很精神。陈教授一听他们是从遥远的达州来的,还是慕名而来,非常高兴,便和他们聊起来。原来陈教授大学时的母校就在杨树他们的母校旁边,陈教授大学毕业就到国外去上硕士和博士了。陈教授和杨树他们的一个老师还是好朋友。真是越说越近,越说越有感情。陈教授把所有的情况都问了一遍,对程琦说,查清病因固然很重要,但现在我觉得什么原因现在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怎么来治孩子的病,你们说是不是?杨树说,还是得查清楚,如果是医院的问题,我们得让医院来给我们赔偿,我们现在已经借了很多钱了。程琦也说,就是,医院得给我们一个说法。

  陈教授看了看他们说,好吧,我的判断是,医院得负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责任,另外,你们那个小保姆也可能得负百分之二十的责任,还有,你们自己要负百分之二十的责任。

  陈教授说,怎么告医院和保姆是你们的事,我现在最关心的是孩子的病,这是我的义务和使命。杨树和程琦从悲愤中醒过来,赶紧点着头。陈教授说,程女士,我给你讲一个真实的故事:杭州市有一个妇女生了一个儿子,因过期妊娠,儿子脑内出了问题。

  在儿子六个月时,她跑遍了市内各大医院。专家们根据孩子出生后七天、四十二天、六个月所做的脑CT片子,做出了一致的诊断:脑发育不全,颅内广泛出血,有钙化点。治得最好也会偏瘫,随时有生命危险。听到这个结果,这位母亲当时就昏了过去。后来,一位大夫对她说:“孩子也不是没有好的可能,你得多按摩他可能出问题的肢体,多跟他说话……”于是,从那天开始,她日夜不停地跟还什么都不懂的儿子对话,给他讲故事,并开始给他记日记,每天不间断地给他按摩。她始终有一种信念:儿子一定会治好。后来,她通过一本杂志找到了我。她的儿子现在好了。人们都称赞我,说我是神医,但我要说,母爱是最好的医生。

  3

  很多年前——我的记忆力很差,我常常算不清那是哪一年,大概是八年前或是十年前,高中时的同学在小城里聚会。那是专门为我设的。有位同学说,我在路上碰到佟明丽了,我说我们同学聚会,你有时间的话也来好吗?她问我,都有谁,我就说了,她说,如果有时间她一定来。我们都不指望她来。在我们的印象里,她来往的世界跟我们的世界不一样,那是一个与我们对立的邪恶丛生的世界——虽然后来我们知道其中并非如此,但还是无法真正和解——因此,我们都笑着讲她的风流韵事。我不知道其他的同学在笑的背后是否也像我一样其实在流泪,在感叹;我也不知道在我们怀着幸灾乐祸的心情大讲特讲她的悲惨经历时,是不是也会有人跟我一样内心其实充满了疼痛。虚伪已经写在脸上。成年是一件多么不幸的事!

  就在我们讲她的脊背时,她忽然间出现在我们面前。谁都知道,她肯定是听到了。

  我们都愕然地站起身来。天哪,我当时几乎都要惊呼起来。痛苦并没有销蚀她的美丽,相反,她有一种成熟的沉静的美,略带一丝忧伤。她的骨骼似乎增大了,白皙而光洁的肌肤使她显得性感,脸上也丰腴得像唐时的壁画,少有阴影,渗出细密的汗来。她的丰腴而白皙的美颈上带着一条细细的白金项链,坠子却有些大,有些夸张,并非宝石,而是一个珍珠的饰品,像一只猫,正在洗脸。脖颈上也渗出细密的汗珠。她的眼睛似乎比我记忆里的还要大一些,没有了从前的那种叛逆与漆黑,明澈了,妩媚了。睫毛还是那样长,一闪念之间生出无限的柔情来。她的头发是扎起来的,像个舞蹈演员,这使她显得更为饱满,殷实。

  大概是我坐在正对门的缘故吧,她第一眼就看见了我。我是先站起来的,露着惊愕的表情。然后她缓缓看了看其他的人,微微一笑,说,不好意思,我来迟了。

  所有的人都有些尴尬。我们并没有给她留位子,她的到来是一个奇迹,甚至带有某种秘密。我首先笑了起来,我们正在说你呢,你就来了。她看了我一眼,有些自嘲地说,我知道。那位请她来的男同学赶紧说,你一直是我们男同学的偶像。她笑着摇摇头说,我知道你们肯定把我跟坏人联系在一起,没什么,我已经习惯了。说着,有人给她找来了一把椅子,却不知放在哪里合适。有人说,放杨树那儿吧。我笑着说,那就坐我旁边吧,你们肯定都吃醋了。她笑道,你们怎么都这样取笑我。我说,真的,我们都觉得你一直高高在上,很少跟我们班的男生说话。她说,那是因为我觉得你们都是好学生,而我是坏学生。

  拧灭了这思念的灯火。她坐在了我旁边,我浑身的血液都在涌,说话也有些不自然了。我不敢看她,但有时要跟她说话不得不转过头去,在她看我的刹那,我的心里真是千头万绪。有那么一瞬,她的胳膊挨着了我的胳膊,一种滑滑的战栗感顿时袭击了我。但我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而是静静地挨着她。

  她跟过去有了明显的变化。虽然她的神情中不时地闪现忧郁和孤独,但还是开朗多了。她也跟我们开玩笑。我记得刚开始见她时应该是这个样子,那时的她敢跟每个男生开玩笑,还有些恶作剧的样子。后来她变了。现在似乎又回来了些。她把在坐的一些男同学的名字忘了,或者干脆就没记住,但她知道我。她说,你是我们的骄傲,你上大学的时候,我爷爷还把我跟你比,骂过我,后来听说你为了爱情回到了达州,真的很了不起啊。我笑了笑说,都是别人说的,我有什么可以骄傲的啊。她忽然问,你太太很漂亮吗?她说这句话时的口气有些生硬。我赶紧说,跟你比还是差得远。这是实话。虽然大学时我认为程琦非常美丽,是那种古典式的美,但比漂亮,她真的比不过佟明丽。佟明丽有一种惊世之美。她笑道,你太太若在,你肯定不会这样说的。我说,也一样会说,这是事实,在我所见过的女人中间,没有人能比得上你,即使她们的美都加起来,也没你漂亮。她高兴了,用那种叫人迷离的眼神望着我说,没想到你也会这种话。在我说那句话的时候,很显然别的男同学都听到了,立即就有人说,杨树现在可坏了,跟我们上学时完全不一样了,你们还记得吗,那时他整天连个屁都不放,可自从上了大学后说话简直像个演讲家。另一个男同学说,就是,他就敢说赞美佟明丽的话,我就不敢。

  那天她喝了很多酒。我问她为什么不跟同学来往,她说,这还用问吗?你们不都觉得我是个坏女人吗?我说,谁说的,是你不跟我们来往,是你自己乱猜的。她说,那你们都把电话给我,还有啊,以后你们要是聚会,可别忘了我。

  那天,我们似乎一直都在开玩笑,玩笑也是似真似假。事后,我们男同学都分析,大概她现在在家太孤独了,所以那天才会参加我们的聚会。

  但那天的聚会,对我是一次致命的伤害。就像浮士德第一次看见海伦一样,神魂颠倒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只要一闭上眼睛,就会立即出现佟明丽的样子,她用那种叫人失神的眼神瞪着我。我忘了程琦。然而我清楚地意识到,这是不合适的,于是我生硬地想她的过去,理智地告诉自己,这是一个危险的女人,她只会给你带来不幸,是的,跟她交往,只有不幸。我拧灭了这思念的灯火。

  过了两年,我出差到了一座小城,在一条小巷中徜徉时,我突然觉得仿佛回到了五羊县城。无端地想起了她。

  又一年,我回到了故乡。大家又为我聚了一次。我第一次给她打电话,手都有些颤抖。她接着电话时,很惊讶。她说,你回来了。我说,就是,同学们又说请你参加。她哦了一声,犹豫着。我失望之极,便说,你看,如果……她赶紧说,好吧,我去。我说,你知道风舞醉摇吗。她吃惊地问我,你说的是啥。我说,这是一个酒店的名字,新开的,快到市郊了,在县城西面。她说,那你在外面等等我,我还真不知道那儿呢。

  当我站在风舞醉摇酒店面前时,我忽然间有一种要恋爱的冲动。这种感受是很多年前的,是十七岁前后的。那种惊心的,昏迷的,忘我的,也不知恋爱为何物的。我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打扮,发现自己的肚子已经有些微凸,这是上了年纪的象征。我看见无数的车辆从风舞醉摇门前喧嚣而去,感到等待的不安和心痛,以及快感。那一刻我也想到了程琦,但程琦对我的态度使我伤心,所以我很快就将她忘了。我等着那个红色的女子。

  在等待中,我不知不觉忆起了我的过去,以及佟明丽的过去。我在想,一个女人在经历了那样的生活后,她的身心会是怎样的千疮百孔呢。

  当她站在我面前时,我还愣愣地在想。她轻轻地在背后对着我的耳朵喊,哎。仅仅这一声,已使我魂飞九天。我的身子转了过来,眼里全是惊奇和微笑,但却找不到自己的魂魄。我看到她穿了一件旗袍,特意地打扮了一下。在五羊县,穿旗袍的女人几乎没有。旗袍是白色的缎面,绣着玫瑰红的花边,上面也是小小的红玫瑰,恰到好处地开得正艳。她的双肩上,一条白纱款款地抖落下来。她看着我吃惊的样子,开心地说,你怎么看上去有些傻啊。我的脸忽然红了,笑道,我是等你等得都忘了,你怎么才到?她吃惊地说,不才半个小时吗?我笑道,我觉得有一个多小时了。直到这时,我才觉得自己的魂魄回来,一边走一边看清她的容貌。很显然,她打扮了一下。她比上次我见她时稍稍瘦了一些,但仍然看上去有一点丰腴。她天生的肌肤仍然那样细腻滑白。她稍稍抹了点口红和眼影,这使她显得比上一次的聚会更为积极。我和她并肩走着时,我感到她性感的双腿不时地显露出来。

  她说,让你等我,是因为我只跟你熟一些,我跟其他的人一点都不熟,虽然我们都在一个县城生活,但几乎没有接触。我说,你应该试着跟他们多接触一些,有什么困难他们肯定会帮你的。她转过头来看了看我,笑了,谢谢,我主要是待在家里没意思,想出来透透气,今天因为是你打电话,如果是别人,我肯定不来。

  她还是那样高傲。我说,同学们都愿意跟你来往呢。她笑道,可能吧,但我跟一个女生都没来往,你说怪不怪。我也笑了笑,大概她们都嫉妒你的美丽吧。她则冷笑道,才不是呢,她们都觉得自己是淑女。

  说着,我们已经到了风花雪月厅。同学们都起来迎接她。她这一次放得开了。她能叫上每一个人的名字,且跟他们一一玩笑着握手问好。

  有一个同学找佟明丽办过事,要感谢她。她说,你这个人太客气了,不就是那么一点小事嘛,同学之间,何必这样呢?那个同学便说,对你可能是小事,对我可不一样,我老婆在乡下呆了十年,几乎周周都要跟我吵架,说我没本事把她调进城里,说真的,我找了很多人,也送过很多礼,可就是没有下文,只有你,不收我一文钱,且在一周之内就解决了我的问题,我都老觉得是不是在做梦,我要到你家里去,你又不让去,所以今天无论如何也要谢一下你。

  她笑着说,我这个人实际上特爱帮人,只要能帮上的忙,我绝对帮,你这个事,也就是我跟主管教育的副县长打了个招呼,我们还没求过他呢,我们家可给教育上捐过很多钱呢。

  我似乎知道了她发生这么多变化的背景,也知道她目前生活得很幸福。因为这一点,我忽然间放松了,觉得跟她之间就是同学,那种恋爱的感受几乎在刹那间消失了。我敢和她开玩笑了。她也一样,和我们都开着玩笑。我们又看到,那个刚认识的美丽的女同学佟明丽回来了。她那伤心的过去似乎一去不返了,再也不会影响她了。

  她的酒量大得惊人。这是我们在当同学的时候早就听说的,这一天算是见识了。所有的男同学都要和她碰杯,她一仰首,一杯啤酒就没有了。她高兴极了,向我说,杨树,给我支烟抽。我还是有些惊愕地看了看她,给了她。我意识到,她的过去并没有完全消失,还在她的身体里。她抽起了烟,不时地把烟云吐到我脸上。我看见她被裙裾勒出的臀部性感地摇摆着,一条美腿修长地摆在我旁边,使我窒息。似乎都喝得有些多,大家分成了好几个说话圈,还有人不服气地在猜拳,声音盖住了其他的谈话。后来,又来了好几个同学,又能摆一桌了,乱哄哄的,都喝得醉醺醺的,有的甚至躺在沙发上睡去了。

  她已经醉了,神情有些迷离。她向我缓缓地吐了口烟,是那种电影上的风流女人的神情。她笑着说:

  “才子,还写诗吗?”

  “不写了。”我讨厌她把烟吐到我脸上,但我好像又喜欢她这样。她只对我放肆。我说,现在谁还写诗啊。她说,我给你念几句诗,你听听,这是谁的诗:

  风带来你消息的时候

  我是远方

  远方写下你名字的时候

  风是我的忧伤

  很好的诗句,非常优美,感情真挚却很含蓄。一看就是少年时写的诗。我记不得是谁写的了,迷茫地笑着。她说,真的想不起来?我摇了摇头说,想不起来。

  你真的一点也想不起来?我是在一张有很多星星的桦树皮上读到这句诗的,我至今还保存着它。

  我一震,红着脸笑起来:

  “是我写的?我都想不起来了。我真的能写出那样好的诗?”

  我忽然想起在她生日的一天,我把那首诗写在桦树皮上,悄悄地藏在她的书包里的。

  她后来也没提,我也没问。我都忘了。

  她没有说话,一直深情地看着我。她从来都没有用这样的眼神看过我,这是我过去渴望却从没得到的。不过,现在不用珍惜了。现在一切都可以视作过眼烟云和逢场作戏,不必太认真的。青春年少之后才发现,刹那间的爱情之火真是太多了,而真正的爱之火是不会这样热烈地燃烧的,它像月亮,淡淡的,不引人注目,但也不失去光辉,它是恒久的星光,时间久了,你才会感受到它那诗一样的火焰与光辉。佟明丽现在的一闪太迟了,迟得让人心碎,迟得让人心悸,迟得让人只想到性,迟得让人六神无主,慌了手脚,但就是迟了。理智已经战胜了他们。这就是成熟吗?

  我们为那句诗感动着。那是多么纯粹的一颗心啊!我忽然意识到我彻底地变了。三十刚过就像老了似的,一副世俗的神情。我强烈要求自己回到那个热情似火纯情似水的年代,那是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市场经济还未全面展开,欲望还在笼子里,一切都是从容缓慢的,一切都是可以静止的。我微红着脸说:

  “那时候,嗨!……”

  “那时候你为什么不和我约会呢?”她笑着说。

  我注意到周围有几个同学都看着我们,也许正是有人在,她才这样说,把真话当笑话说。我抬起了头,大笑道:

  “你那么多男朋友,谁敢约你啊?我还想活着呢。”

  她故意说道:“你没约我,怎么能知道我有男朋友呢?”

  有人这时候插话了:

  “杨树,别装了。谁不知道你那时把美丽爱得死去活来的,现在约会也不迟啊。”

  班上的同学把佟明丽干脆叫“美丽”,这样似乎更形象。

  我笑了笑,一阵心酸,一种快感。话是说明白了,她也在等待。我笑道:

  “好啊,我们今晚就约会一次,在第十九个电线杆下,不见不散。”

  “好啊,你到时候可一定要来啊,我等你。”她似真似幻地说。

  “好。”我一扬头把酒喝了。

  大家喝酒,抽烟,胡言乱语,直到很晚,有人提出要走,才恹恹地散去。临走的时候,她给了我她的手机号码,以后你不用打家里的电话,打我手机吧。我开玩笑地说:

  “别忘了,今晚第十九个电线杆下,不见不散。”

  大家都笑着,她也笑着,走了。路上,有人告诉我,美丽和她丈夫现在正在闹离婚,原因是两人都不是顾家的人,尤其是她丈夫常常彻夜不归。有钱又怎么样?照样不幸福。

  我有些感慨,她不是一直待在家里吗?同学说,你以为她会待在家里吗?她还是那样,老出去找人打麻将,一打一个通宵。

  回到达州的一天,我在办公室里发愣的时候,美丽又冒了出来,像尘烟一样。自从那次聚会以来,我一直在想,她说的那首诗真的是我写的吗?如果真的是的话,我这一生就像她说的那样,做错了最大的一件事,那就是我放弃了诗人之梦,而跟着程琦过起了艰难的生活。现在我觉得有些人的话是有道理的。我和程琦生活并不一定是好事,就像这过去的很多年,我们一直在为钱发愁,一直活在一种误解中。最惨的当然是我了。

  从我们谈恋爱的那一刻起,我就是为着程琦活着。我们到达州来是为了她,我下海经商是为了她,我一度兼职跑断腿是为了她,我强迫自己适应各种环境也是为了她,我现在拼命往上爬也是因为她。她永远都对我不满,而我永远都想办法得对她的这种不满负责。

  相反,我对她很满意,我对她没有丝毫的过分的要求。我为她放弃了诗人之梦,放弃了一切尊严与自由,我失去了本性。

  我想给美丽打个电话,就想胡乱聊几句,一种莫名的冲动。我感到我压抑得太久了。

  突然,我的手机响了。一看电话,心里电了一下。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是美丽的电话。她在家里,说是昨晚上喝多了,刚刚起床,就想到了我。她问我那次明明不是说好的在第十九根电线杆底下约会吗?她去了,一直等到十一点,才生气地回去。她说得像真的。我不相信,她却非要证明。她还说,那天她专门穿了件披风,大红的,有很多流苏的那种。她说那天下午她还做了头,美容了一番。她说得像真的。我有些相信,不过,还是一笑置之。我们聊了很久,直到下班时,她还没有说完。我便一边走,一边继续跟她聊着。

  从那以后,美丽常常给我打电话。我也偶尔打一个,但总是怕长途费太贵,说不了几句就挂了。美丽笑话我说,你是不是怕电话费贵?我在这边红了脸,说,不是,是我办公室里来的人太多。美丽笑着说,以后我给你打吧。我听了她的话后,真想扇自己一个耳光。什么时候变得这样龌龊了?

  从那以后,我们至少一星期要打一次电话,每次都是美丽打过来。即使是我打过去,她也马上会说,你挂掉,我打过去。我有一次生气了,你还真以为我小气啊,这点电话费算得了什么。她在那边却笑了,你看你这人,这么认真干什么?我是说我平常连个电话都不打,唯一就是给你打,你就让我过过这种瘾吧,否则我会发疯的。她的话让我顿时舒服多了。慢慢地,我觉得她实际上很能体谅人,是个好女人。她常常会关心我穿什么颜色的衣服,说我应该怎么样,她还说我不能太吃油腻的东西,说我不要一味地坐着,等着啤酒肚慢慢起来,说我应该如何跟同事处理关系,等等。她说的头头是道,句句中听。这些话程琦从来都没说过,程琦从来没关心过我穿什么衣服,对我的事很少过问,当然,她也是没有时间过问,但最重要的是,从来都是我在关心她,她已经习惯了让别人关心她,而她不需要关心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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