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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2037(2)

书籍名:《俗人狂想》    作者:白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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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俩人齐刷刷地点头。儿媳讨好地道:“这一去至少半年,还是放在自己家里踏实。再说外面到哪儿找您这么知识渊博的老师去呀!”

  话虽然说得谄媚,但也是实情。

  “涵涵也同意?”我转头看了看涵涵。

  “涵涵,过来,在家你是怎么跟我说的?”儿子在一旁诱导。涵涵闻声窜过来,一个立正:“我要零距离接触爷爷,向爷爷学习,以后当一名大作家!”

  “对,让他在您这儿好好受受教育!”儿媳继续谄媚。

  “受教育可以,但得按照我的方法。”说着我把涵涵拉到身边,“涵涵,在爷爷这儿受教育的重点就是学习独立。只有这样,你才不会被别人的意愿所左右,你才有能力去发现什么是真理……你愿意吗?”

  “愿意!”小屁孩就是没心没肺,依然兴致勃勃。“嗯,是个大孩子了,也对,九岁了。”

  涵涵皱着眉头:“爷爷,我都九岁半了!”

  “呵呵,好,成小大人了。”我转头问,“那你俩什么时候走?”儿子习惯性地看了看儿媳:“您这边要是没什么问题的话我们想下周一就走,早点过去好熟悉熟悉新环境。”

  “嗯,你们看着办吧。临过来时把涵涵所需的东西都带齐。”儿媳回身从包里拿出一摞钱:“爸,这是涵涵的生活费,也不知够不够,不够等回来再补给您。”

  “行啦,钱你们自己留着吧,我这儿不缺,一个孩子能花什么,添双筷子的事儿。”

  儿媳举着钱看看她老公。我儿子努努嘴,儿媳把钱放在根雕的茶几上。当时,我突然想起我姐夫老弛生前说过的一句话:“谈钱不伤感情,谈感情最他妈伤钱。”

  想到老弛,我嘴角不禁泛起笑容。

  6

  老弛是我这一生交往过的朋友中最有意思的,虽然他有时很龌龊,很****,但你还是会被他身上的才气所吸引。不过,更让我难忘的还是他喝酒。我本人就算是比较有酒量——黄酒四斤;啤酒十瓶;二锅头最多一斤半。当然,跟那些真正的大酒没法比,听说大会堂的二级陪酒员一天白酒的定量是六斤。

  但是,我的周围、这个国家、这个地球,不管是我见过还是听说过,在喝酒上最让我佩服的只有张弛。其实,他酒量比我大点儿也有限,但是他敢喝,甚至可以说“亡命”。

  有次阿坚打来电话,说张弛病了,得了带状性疱疹。

  我听了心里一惊,问阿坚带状性疱疹是不是性病?阿坚说不算性病,其实是由人体免疫力缺乏引起的,就是“缠腰龙”长在了脖子上。

  当时我心想,终于有一位战士歇了——张弛最大的理想就是把我们这帮哥们儿喝死几个,不然他老觉得喝了半天白喝。

  次日我打个电话关心了老弛一下,毕竟一起喝了多年,已经建立了很深的酒肉感情。挂了电话我心想:至少俩月,酒桌上不会再见老弛的身影。谁知三天以后,电话里又传来老弛约酒的声音,非常的眉飞色舞。

  这让我回想起2006年10月,那次一大帮人在北戴河给老弛过生日。酒喝到正酣,老弛突然心梗,马上送到秦皇岛医院急救。大夫说,估计他明年的生日就是祭日,让亲属做好思想准备。当时老弛选择了保守治疗——打点滴。狗子怕老弛就这么去了,几次三番地扑上去狠掐他的人中,以至于差点把老弛掐死。

  点滴打到一半,老弛突然想起了我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便毅然决然地拔掉点滴,说什么“死也要死在酒桌上”。于是,我们一帮人搀着老弛来到附近的酒馆要了一百瓶啤酒,又替他要了一瓶红酒。红酒喝完,奇迹发生,老弛重新上蹿下跳起来。

  还有一次,我俩去天津放他拍的电影,一部非处男所拍的处女作。招待方有个小伙子,据说特能喝。我问他一顿能喝多少?他想了想,腼腆地说六百毫升的啤酒也就四十瓶。老弛一听不干了,非说要拉着我跟对方一决雌雄。

  我靠,四十瓶,每瓶六百毫升,倒出来就是满满八脸盆!哥们儿当时就哭了,拉着老弛的胳膊说:“我还年轻,您喝吧,不行我把尸体扛回北京!”

  直至2035年,老弛终于如愿以偿地喝死在酒桌上。这就是我姐夫,一个“酒桌上的战士”。

  7

  看见我坐在那儿微笑,儿子儿媳都有些莫名其妙,互相交换着询问的眼神。

  我笑着打哈哈:“没事没事,跟你们没关系,是我自己走神了。钱你们还是拿走,到时把涵涵送过来就行。”

  第二天一早,我正在做舒展运动,有两只大喜鹊落在飘窗外面,我见了心中暗喜。

  我是满族,从小就特别偏爱喜鹊。《满洲实录》里曾记载了这样一个传说:从前,有三个仙女下了凡间,在长白山下一个美丽的湖泊内洗澡,洗完后上岸时,一只喜鹊将一颗朱果放在了一个叫佛库伦的仙女的衣服上。佛库伦见朱果的颜色鲜艳异常,便把它放入口中,朱果一下肚,佛库伦就有了身孕,因而不能同两个姐姐一块儿飞上天。不久,她生下了一个男孩。这孩子相貌特异,生而能言。他就是清朝皇帝最早的祖先爱新觉罗·布库里雍顺。这么一说,原来我的祖先是个“鸟人”。

  几代之后,布库里雍顺的子孙遭到叛变部属的杀害,只有一个名叫樊察的男孩逃到旷野,眼看官兵又至,这时一只喜鹊落在这个男孩身上。追兵疾驰而来,却误把这个男孩当成了一个木桩,于是拨马而回,男孩因此保全了性命。以后,清朝皇帝的祖先就兴旺发达起来。因此,喜鹊跟我们满族人还是极有渊源。

  这时窗外的那两只胖喜鹊灵活地转动着脑袋,嘴里还在嘀咕什么。我心中自忖:莫非今日有喜?思绪未落,电话就响了。“白老师,告诉您个好消息,我们决定把您的《仨妈俩爸》加印20万册。”书商在电话那头美滋滋地晃着肥硕的大脸。“加印?!之前的20万都卖完了?”

  “各路均告售罄。”

  “嗯,看来还不算垃圾。”

  “您老真幽默,哪有这么抢手的垃圾!噢,对,差点忘了,您这次新书的封面已经给您发到邮箱里,您看看哪个合适。”

  “嗯,回头我看看。”

  “那……这次的签售在哪儿办?还是西单图书大厦?”“我看算了,都一把老骨头还签什么售!”

  “别介呀,上次您一走,没签上的那几个姑娘差点动手打起来。”

  “姑娘?怕是姑娘她妈吧?”

  “瞧,您又来了,是姑娘,就是年纪略大。”

  “唉,”我叹了口气,“青春文学已经过渡到师奶文学了。”“呵呵……”视频里,书商一笑五官都挤到一起。

  要说真是岁月不饶人,想我年轻时还算挺帅。那时我家附近的小姑娘都贼着我。我一出门她们就围过来喊帅哥,我不承认,她们就打我,还说我虚伪。唉,往事不堪回首啊!(贼:发一声,北京话,紧盯着、惦记的意思。)中午吃饭的时候,我问小李:“以后多做一个人的饭不麻烦吧?”

  小李顿时很紧张:“多一个人?谁啊?”

  “涵涵要过来跟我住一阵子。”

  “那太好了……”话说到一半,小李可能意识到自己反应过于强烈,吐了一下舌头。

  了解我的朋友都知道,我饭量一直很大。但随着年纪的增长,胃口已经大不如前。每天吃到第三碗时,就会感觉稍微有一些顶。

  我把饭碗一推:“不吃了,倒了吧,夏天别剩饭。”

  小李一边起身收拾,一边忧心忡忡地说:“您最近饭量越来越小,是不是天气太热的原因?”

  我摆了摆手。

  “我一会儿去超市,要不要给您带点开胃的东西,比如酸梅汤什么的?”小李十分的尽职尽责。

  酸梅汤?她一说我倒是有点想喝了,便说:“也好,要那种老字号的,好像叫什么‘信远斋’。”

  “嗯,我知道。”

  8

  说到酸梅汤,其实早在上个世纪,它就是北京城夏天最流行的防暑降温饮料。制作方法很简单,把乌梅放在锅里,加水、冰糖、桂花煮开,晾凉后就能喝了。这其中,琉璃厂信远斋的酸梅汤最为著名,如今在超市里也能买到,八块多,很小的一瓶,比别的饮料贵不少。之所以买信远斋,一是因为它瓶子好看,把酸梅汤喝光后还能用小瓶装个钢镚什么的。再有就是原来喝不起,自当现在圆个梦吧。

  记得小时候,每到炎夏,街头便有卖酸梅汤的小贩,他们用大木盆装着酸梅汤,将从首体那边进的大块的人造冰直接放在木盆里。这种酸梅汤虽然凉,但是人造冰融化后,随着酸梅汤喝进肚子里,难免不够卫生,所以我妈不让喝。而且有的小贩为了谋取更大的利益,用杏干代替乌梅,用糖精代替白糖,这样一来味道就差多了。于是只好去食品商店买来整袋的酸梅精,回家自己沏着喝。但一来酸梅汤味道要稍逊一些,二来家里又没有冰块,完全没有那种冰酸可口、凉彻透心的感觉,所以在贫困的童年回忆中又留下遗憾的一笔。

  后来听院里的长辈们讲,在老北京,贩卖酸梅汤的都供奉朱元璋为祖师爷,其理由就是酸梅汤是他发明的。

  我说是那个乞丐皇帝朱元璋吗?他不是皇帝吗,怎么又跟卖酸梅汤的打起联儿来了?

  老人们说朱元璋曾经以卖乌梅为生,有一次赶上瘟疫,他不幸也被传染,病倒在旅店里。一天他去旅店的库房取乌梅,谁知当他闻到乌梅的酸气竟然立马就精神起来。然后他就煮了些乌梅汁来喝,病果然就好了。朱元璋明白了乌梅汁可以治病后,灵机一动,改行卖起了乌梅汁,号称可以驱邪治病,强身健体,延年益寿。而且首次提出了“喝绿色食品,走健康人生”的消费理念。招牌一经打出,顾客立即闻风而动,购买者异常踊跃,使得老朱同志迅速地完成了第一桶金的原始积累,为日后的起兵反元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9

  晚上刮胡子时发现自己又多了几条皱纹,怎么说呢?虽然不至于感到很欣慰,但起码一点儿也不悲观。

  其实在我将要步入不惑之年的时候曾经一度特别怕自己变老,我不敢想象当自己有一天变成一个满脸皱纹的秃子会是个什么样。但经过这么多年的阅读和生活积累,我慢慢明白一个道理:如果你一直害怕变老,那你就永远不会快乐,因为人终究是要变老。看来以前是我们过分地强调了年轻的价值。

  现在我倒觉得,年轻也会是一种苦恼,他们矛盾、迷惘、不成熟、活着感到累,有的甚至吸毒和自杀……而且,年轻人还不够明智,他们对生活的理解很有限。你想,如果你对生活一无所知的话,还愿意一天天过下去吗?

  所以说,衰老并不意味着衰败,它只是成熟。当然,老年人不可能不羡慕年轻人。但问题是你得学会接受现状并能自得其乐。还是那句:接受你所能接受和你所不能接受的现实才是一个智者。

  ——这当天夜里我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梦见我正在楼顶浇花,打从云端里呼呼飞过来一群天使,然后全落在天台上。为首一人收了翅膀过来拱手抱拳说:“敢问这位老者可是白脸吗?”

  我疑惑地点点头,心说就算是我的“大限”到了也不至于来这么多位,难道还怕我“拒捕”不成?

  谁知众天使呼啦跪倒一片,为首的说:“玉帝让我来通知,您已然成精,今日开始位列仙班,分管智慧,我们都是您的麾下,特来报到。”

  当时我就晕了,心说不会吧?天使不是上帝的手下吗?该不会是玉帝已经把东西合一,统一了天庭!

  后来等我早上醒了,越想这事越觉得可乐,天使?看来哥们儿是老糊涂了,居然还梦见了天使!这倒让我想起我的一个老哥们儿“大头”。

  10

  “大头大头,下雨不愁,人家有伞,他有大头”。凡是当年在白塔寺、丰盛一带生活过的人都知道有一位脑袋奇大无比的哥们儿,人送外号——大头。

  我有幸与大头过从甚密,有几年基本上算是形影不离。记得我上高一那年他上初一,早课时他突然出现在我们班门口,戴着一个三米多长的白围脖,顶着颗大脑袋伫立在门口的花池边。那时电视里正在热播琼瑶的《几度夕阳红》,剧中男主角李梦竹就是这扮相,搞得我们班女生窃窃私语。

  我赶紧出门把他拉到一边。他说:“白哥,人的一生痛苦多过于欢乐,所以痛苦才是组成人生的主要成分吧。”

  我说:“你丫这是怎么了?”

  他一脸凄凉道:“爱不在,情已逝,今天我就要找她说个清楚,辛苦您帮我开张假条吧。”

  我说:“你刚初一,以后的路还长着呢,别太伤心,不就早恋失败嘛。”

  他默默地点点头:“其实我知道,大多数感情在分手之前就已经结束了,但分手依然是创伤。你为失去而忧伤,产生矛盾的情感。”

  我说:“你丫赶紧滚蛋,再烦我就把你绑草船上借箭去!”失恋的大头学也退了,胡子也长了,人迅速地苍老起来。

  有次我们在一个叫梁坡的哥们儿家看盘,有不熟的朋友问梁坡大头多大了。梁坡信口胡诌道:“三十一了。”看完盘大头起身欲走,不熟的朋友挽留说:“大哥,您没事再坐会儿吧。”大头正色道:“不行,我还得去接孩子呢!”那一年他刚满十五岁。

  慢慢地,我发现了一件怪事儿:大头一到夜里就不知所踪。

  有天我一大早去他家,刚进门他姥姥就把我拽到一边说:“小白,我们家大头也不知是怎么了,天天半夜出去,回来后不是带只鸡就是拎只猫,有时候胳膊上全是血道子。我说:“姥姥您放心吧,我们最近搞了一个‘黄鼠狼之夜’的活动,大头那是在练习呢!”

  之后就听我们家那片儿闹得沸沸扬扬的,说是净丢鸡、猫和兔子。

  为了让他开心,他妈周日带他去西单挑了一身新衣服,回来冲我们一通显摆。晚上去喝酒,他一人吹了十瓶啤酒。等出饭馆的时候发现大头不见了,有人说他是不是先回去了。我们到他家一找,没人。我心说坏了,当天正下着大雪,你说他能跑哪儿去?我们也不敢散,就在门口等着。不一会儿,就听胡同里传来一阵嘹亮的歌声,只见大头光着膀子唱着赵传的《我终于失去了你》踏雪而来。我们问他衣服呢?他傻笑道:“刚才走到月坛体育场门口看见个受伤的天使,翅膀折了,冻得直打哆嗦,我就把衣服脱下来给它穿上了!”

  我们说那自行车呢?他一脸无辜地说:“让天使骑走啦!”从那以后我们一见面就问他:“大头,天使还你车了吗?”

  11

  涵涵正式搬过来那天东西还真不少,他爸楼上楼下地跑了好几趟。我儿媳则拉着涵涵用车轱辘话反复叮嘱。

  当时我在旁边冷眼瞧着没吭声,等他们消停了,我才道:“涵涵,你到爷爷这儿住,爷爷欢迎。但是,咱可得约法三章,把丑话说在前面。”

  儿子儿媳一听这话,顿时紧张起来。

  倒是涵涵,乖乖地点点头:“爷爷,我都听你的。”

  “这第一条:跟爷爷说话不许用‘你’,得改成‘您’。我不能让别人说我白脸的孙子没家教!记得住吗?”

  “您,您……记住啦。”

  “嗯,第二条:早晨闹钟响后五分钟之内必须起床。”孙子一听这面露难色:“嗯……我试试吧!”

  “不是试试,是必须!”

  涵涵一缩脖子,吐了下舌头。

  “如果做不到,扣掉当月的零花钱!”

  涵涵老大不乐意地:“我起还不成吗?”

  “第三条:每天饭后的碗归你刷,还得保证干净。”“妈……”涵涵求助似的看着他妈。

  儿媳硬着头皮:“爸,刷碗就算了,不是有自动刷碗机吗?”“那你说了算,我不管了!”我口气中没有一丝不快。

  儿媳顿时慌了,连忙地:“别,别。”然后冲涵涵:“乖,听爷爷话。”

  涵涵嘟着嘴勉强点点头。

  “最后,住爷爷家期间,每天背一条成语,晚上临睡前我检查。”“不是说好三条吗?你……不是,您不能说话不算话。”

  “当年刘邦的约法三章是三条,我这是‘买三赠一’。”儿子和儿媳苦笑着面面相觑。

  孙子还在赌气,故意问:“那我每天能看动画片吗?”“可以。”

  “打游戏呢?”

  “白天也可以。”

  涵涵的情绪缓和了下来。

  晚饭后,我把儿子儿媳送到门口:“行了,你们放心走吧,涵涵我接管了。抽空打俩电话就行。”

  儿媳看着涵涵依依不舍的表情,我看是有点想哭,就赶紧冲着涵涵:“涵涵,跟爸爸妈妈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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