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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书籍名:《红肚兜》    作者: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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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奚美凤将最后一口面包吞进嘴里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男怕干错行,女怕嫁错郎。这是对婚姻是交易的最通俗解释。你看,一个乡下姑娘,嫁给老外就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如果她嫁给本地的农民,一辈子就是锅台的奴隶了。在我们国家,婚姻是交易表现得特别明显。咱远的不说,就说你吧,你如果找个有家庭背景的男朋友,一定不用到我们这个破单位打工,上边一句话就把你安排到福利好的单位了,一天到晚发东西,连洗衣粉手纸都发,你的工资含金量百分之百。

  哪像咱这破单位呀,一分奖金没有,每年每人还要完成两万元的广告创收任务。完不成,就白干!”

  奚美凤说的是实话,这个杂志社的编辑费很低,平均每人五十元,一年才六百元。但如果完成广告创收任务每月可拿二百元奖金,一年就是两千四百元。杂志社每个员工都为这两万元削尖脑袋,老编辑们编稿的时候,往往要找那些有门路的作者,税务局工商局大企业啊,有时候本来这个作者的稿子不够发表水平,但因为有几千或者上万元的广告费顶着,主编也就大笔一挥放行了。这样编刊物,能编出什么好作品呢?可经济的杠杆,谁又都奈何不了。奚美凤经常在办公室给作者打电话,三分之一谈稿子,三分之二谈赞助。我对这件事一直持沉默的态度,因为我拉不来赞助,又因为我是新人,只求打工糊口。

  奚美凤见我不吭声,又说:“你的话总是很少,是不是反感我啊?

  有时沉默也是一种反抗。”

  我笑笑,仍不想开口。我不知道我应该跟她说些什么,我们的年龄相差二十年,这二十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呀!

  我渐渐感到这个单位不是久留之地,但在我找到新的单位之前,我不能对这个单位表现出任何的不耐烦。于是,奚美凤说什么我都得听,做什么我都得顺从。而我青春的锐气快要被这个不正常的女人磨光了。

  我的上班时间几乎是被奚美凤监控的时间,如果我接了个电话,她立刻会问:“谁呀?是不是你的白马?”要是我头,她又会继续说:

  “你的社交能力也挺强嘛,刚来没几天,就联系了不少作者。慢慢还可以让作者帮你拉点广告,拉广告总有些经济效益。这年头,人也别太死板了。”

  我耐心又认真地听她絮叨,我知道我必须忍耐,我别无选择。我发现奚美凤是真正地上了年纪了。她特别爱管别人的闲事,话也特别多,医学资料上介绍,这种现象是人开始衰老的标志。

  奚美凤一定是十分害怕衰老的那种女人。她的脸上经常擦一些增白的化妆品,有时涂得很厚,好像一层霜浮在了脸上,给人一种生怕她的脸底露出来的感觉。她的腰很粗,早已是邮筒的形状,两条大象腿又壮又粗,皮肤上一个圈连一个圈的,俗称蛇皮。可奚美凤似乎没意识到她身材的缺陷,经常穿一些展示腰身的超短裙,既展览了她的蛇皮,又让她腰部的脂肪夺眼地乍泄春光。

  每逢看到她这样打扮的时候,我就忍不住在心里发笑。奚美凤就像窥见了我的心理似的,突然问道:“我这身衣服怎么样?”

  我慌不择路说:“好看!”

  说完这话,我心里特别不是滋味。文学是讲究真善美的,是不应该说谎的,文学是一种情怀的透明,可我的谎话已经出口成章了。

  是不是我的灵魂深处在发生变化?

  渐渐地,我感到上班等于是找寻痛苦,奚美凤没完没了的唠叨就像外界的干扰器一样,让我有一种恐惧。我经常在夜里被恶梦吓醒,醒来以后我的小便就情不自禁往外涌,我赶紧跑进卫生间,当我痛快淋漓把体内的毒素排除干净的时候,好像把奚美凤也从我身边清理掉了一样,浑身立刻轻松起来。这时我就想起了王可,我上班以后一直没有见过他,他一定在为他的世界名著昏天黑地。王可特别渴望成为世界级的作家,为了这一目标的实现,他赴汤蹈火都在所不惜。要是他知道了我的办公室里有这样一个老女人会怎么样呢?要是他知道了我的精神在被这样一个老女人折腾会不会怜香惜玉?

  王可对我似乎具有一种神秘的诱惑,哪怕隔着一段距离,仍有一种不可抑制的渴望。我不止一次地问自己,这诱惑和渴望究竟是什么?我边想边回到床上,回到梦中,就像一只大蜘蛛盘踞在网上一动不动。第二天一早,我正准备出门上班的时候,妈妈忽然在我的身后喊:“小心有人暗算你!”我吓了一跳,回头看妈妈,她正两眼直勾勾地盯着我。我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这一刻我感到妈妈就像个巫师,用她的巫术穿透我的五脏六腑。

  也许是因为妈妈的提醒,这天我真的小心谨慎起来。奚美凤说什么,我都报以微笑。偏巧她的话特别多,先是跟我谈了一番主编反馈的稿子,然后她又托起一枚戒指让我看,白色的,银光闪闪。她突然问我:“你说这戒指是白金的还是纯银的?”

  我一下子愣了,脱口而出道:“你自己买的东西能不知道它的属性吗?”

  奚美凤的表情一下子尴尬起来,她的尴尬让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前几天,一位穿着时髦的少女到编辑部送稿,是一篇很不起眼的散文稿,属于可发可不发之列。少女见我不怎么重视她的作品,随手从包里掏出一个红色的桃形首饰盒生硬地塞给我,我没有接受又推给了她,并解释说:“我是编辑部招聘的人员,一定要编选有分量的稿子,否则我会被主编炒鱿鱼。”少女无奈,只好把首饰盒连同稿子一起塞回包里带走了。现在,少女又将这枚戒指给了奚美凤,不错,一定的,那个首饰盒我不陌生。奚美凤肯定会为少女稿子的刊发而努力。

  我的心忽然灰暗起来。我不知道这个杂志猴年马月才能办好,有这等素质的编辑能塑造出斐声文坛的作家吗?

  果然,奚美凤当天就送审了那位少女的稿子,她把我编的一篇稿子退回来了,并寻找了一堆理由。

  我心里真的气起来了。

  下班以后,我就给王可打了一个电话。我说我要见他。

  王可在电话那边问:“是不是又想我啦?”

  我说:“我有话跟你讲。”

  王可说:“让我听你说话可以,晚饭就你请了吧,我们去商城的大排档吃牛肉火锅,怎么样?”

  我无力地应道:“好吧。”

  商城大排档是为城市工薪阶层开的,里面设置了数百家摊位,各式风格的饭菜,价廉物美,经济实惠。我和王可坐下后,他点了一份牛肉火锅和扬州炒饭,我则要了一碗鸡丝馄饨。饭吃起来以后,王可说:

  “那家单位怎么样,是不是有重要新闻向我发布啊?”

  我把脸从碗边挪开说:“别提了,真不想干了。遇上一个比婆婆还婆婆的老女人,每天接受她的骚扰,我都快被她折腾出精神病来了。”

  “有那么严重么?”王可抬起脸看我。

  我就把几天来的所见所闻原原本本跟他讲了一遍。

  王可听罢,淡然地笑了一下,“性饥渴,她一定是性饥渴,明天我就会会她去。”

  我忙说:“那你不能当着我的面见她。”

  王可说:“怕什么?我们就装作彼此不认识。正好我有篇稿子没地方发呢,给她发去,她一定会发,一定会发。”

  我看了看王可,有点不屑地说:“你倒挺自信啊!”

  “不服吗?”王可有点自炫地说:“我在女人面前一向自信,这不,你又回来找我了。”

  我的脸忽然红起来。真的,我曾发誓不再见他,可我第一个想见的人仍然是王可。

  我无力地笑了一下,我的笑容可能有点怪。只听王可说:“你真被那老女人折腾出病来了,连笑都不自然了。”

  我无语。

  二十三

  温婉去上海之前,特意把自己修饰了一番。她知道她这一去,就再也不会回到醒红院了。她要跟盐商郭大——现在她喊他老爷,从上海转到乡下的家中,那里有个女人在等待他们。郭大跟温婉说:“你不要怕,有我在,她不敢把你怎么样。”

  温婉于是耐心细致地把自己修饰了一番,她的头上戴了一条艳红的遮眉勒,上面绣了一条会飞的凤,是黄绿相间的丝线,这是她自己的手艺,手艺一到了额上,凤就飞起来了,诱得路上的行人都用眼睛盯看。当温婉注意到那些目光的时候,她的小脚踏在马路上便有点晃了,好像失去了重心一样。这可是上海,一个东方繁华的都市。女人们烫着卷发,穿着露出大腿的长裙,脚是放松开的,迈起步子就像行云流水,不像她一样缠裹得像只粽子。不过,温婉土掉渣的打扮倒也显得新奇,至少让上海人感觉她是乡下的有钱人,也是乡下见过世面的女人,以致他们在客栈住下来的时候,店老板丝毫未敢怠慢他们,倒是经常跑过来跟郭大聊天,看郭大的小脚女人在房间里晃来晃去。

  郭大把温婉从醒红院接出来正好是两年以后,他在东海赚了一笔钱,这笔钱足够他将温婉娶回家舒服地过上几年,生个胖小子,当然胖闺女也行,只要下个蛋,别像那个叫李散香的女人,怎么撒种她那破盐碱地也没反应。眼下,她把温婉带到了上海,他将跟这个他心仪的女人玩遍上海的时尚,下酒馆、看电影、泡澡……然后,他们就回到乡下,温婉从此归他所有。

  这是个计划,令温婉和郭大都激动不已的计划。因为激动,他们在上海玩得十分开心,温婉学会了像上海的摩登女郎一样走路时挽着男士的胳膊,不过,因为她的脚小,她的这一动作使她和郭大行走的速度慢了下来,以致差点误了看电影。

  这是无声电影的时代,银幕上的人有影无声。温婉第一次看电影,当看到白色的银幕上出现活动的人和自然的风景时,禁不住惊讶地喊叫起来,郭大笑着跟她说:“别出声,人家会讨厌你的。”话音刚落地,一列奔驰的列车出现在银幕上,温婉惊吓得一头扎进郭大的怀里。

  郭大又说:“这就是电影,世上有的东西,电影里都有。开心吧?”温婉惊魂未定,目不转睛地盯着银幕看,看到银幕上一道闪电,继而一阵倾盆大雨,她下意识地撑开了手里的油布伞。然后,她感到身后有人击打了她一下,这一下很有力量,她情不自禁地高喊了一声,回头看时手里的油伞已被身后的观众撕扯开了,于是,她看到郭大得理不让地跟那位观众争吵起来。

  郭大气呼呼找到影院老板说:“我花钱包场子。”

  温婉和郭大就这样在空旷的影院,看了电影专场。她忽然感到郭大是这个世界最有本事的男人。

  远离上海的地方就是乡下了,乡村稻菽千重,绿浪翻滚。温婉和郭大坐在花轿里穿越田埂和麦浪,轻风徐来,清香沁脾。温婉在轿子里情不自禁吟诗道:“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

  郭大听罢,大声地喊了一声好,震得轿子直颤动。他望着无边无际的稻菽绿浪,浓浓淡淡的景色将他的诗兴勾引出来,对温婉说:“你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成诗,我现在用十个一成诗,你听听看:‘一来一往一孤舟,一杖长杆一寸钩,一笠一蓑一壶酒,一人独钓一江秋。’”

  温婉听罢,虽没像郭大那样喊一个好字,但心里却将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暗想:今生跟了这样的男人,真是自己一生的福气啊!

  郭大见温婉不语,以为这一字诗并没打动她,便想来个难些的,于是就讲了个小故事:“有个状元进京赶考,金榜题名后又无暇回家,他想念妻子,就给妻子写信,但最后信纸上只画了两个‘韵’字。妻子见到这特殊的信,把个‘韵’字打量了半天,弄不明白究竟是什么意思。

  她一连想了几天,到了最后一天她终于想出了门道,便挥笔一首诗回赠夫君:‘相思欲寄从何寄,画个圈儿替。单圈是我,双圈是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将一路圈圈到底。’”

  温婉这回把个好字从喉咙里一下子喊了出来,郭大开心地笑了。

  他们就这样一路吟诗一路赏绿一路听鸟儿鸣唱,等他们进了村口,到了那座高大的门楼前,温婉看到有个女人手里正握着一把锥子纳鞋底。郭大说:“这就是李散香。”

  温婉忽然感到李散香不像郭大的女人。

  李散香太平常了,平常得令人难以置信她的身份。先说她的长相,那一头枯色的头发虽然高挽在脑后,但额前散乱的碎发,就像田野横七竖八的麦秸。她的上衣是蓝色斜纹布的,镶了白边。裤子也是布的,纯黑颜色,裤脚用黑色的裹脚布一层一层缠住,使两条裤腿像倒立的锥子,脚上穿了一双自制的三角形黑色布鞋,鞋面上绣了两朵小花,温婉看到绣花心里一下子欢喜起来,好像找到了知音似的。但李散香立刻就给了她一个下马威,她坐在门楼前,不抬眼睛,也不起身,仍是捏着手里的麻绳在鞋底上穿针引线,她的动作显然比方才快了,好像纳鞋底才是她一心一意的事情。

  郭大有点驾不住劲了,实际上他进村的时候就发现了李散香站在门楼前手搭凉棚朝他这边望,他相信李散香望见了什么。如果是他一个人,她一定迈动两只小脚欢喜地前来迎接他,可她望见了另一个人,她一定纳闷了半天,当她明白了什么的时候,她就视而不见地坐下,低头继续纳起鞋底来,她纳得认真仔细旁若无人,本来开始还有点抖动的手到了后来竟平静得从容不迫,该用锥子的时候一定不用针。

  郭大和温婉在李散香面前站了两分钟,两分钟过后,郭大再也耐不住性子了,他喊了一声:“我回来了!”声音有点霸气和不容侵犯。

  李散香这才缓缓地抬起头,一边收拾麻绳一边站起身,她没有立刻回应郭大,而是用眼睛朝远方看了看,她看到夕阳正亲吻着田野,一只母鸡抖着腿乱跑,天快黑了。

  李散香在夕阳中将额前的头发向后撩了撩,她的视线清晰起来,她看着郭大,让她久盼的郭大,带着另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回来了。

  在她打量温婉的时候,她的心似在冰窖里冷冻了,这小女人太艳了,是个能勾住男人魂的女人!随后,她就睁大眼睛把眼前这个艳丽的女人认真看了一回,粉缎子斜襟小袄,葱绿的软缎裤子,一双绣鞋,鞋尖上绣了两只鸳鸯,两只脚生得纤巧。李散香还从未见过这样的小脚。脸是标准的瓜子脸,头发一波一浪用遮眉勒束在脑后。从对方的头型看,这是个见过世面的小女人,这样的小女人往往适合在城里风光,而在乡下却不大受用。

  “回来也不事先捎个信,带人回家我总要里外收拾收拾吧。你看这家不像家外不像外的。”李散香总算开口了。

  郭大没接她的话茬,转身对温婉说:“这是你散香姐,姓李,木子李。”

  温婉乖顺地喊了一声:“散香姐!”

  李散香连忙“嗯”了一声,算是对这小女人的接纳了。然后,他转身跨过门槛,径直走进院子。她走得很快,好像要把后边的人甩掉似的。等轿夫们将两顶轿子抬进院子,大院里立刻热闹起来了。

  左邻右居知道郭大娶回来一个鲜嫩的媳妇,呼朋引伴地跑来贺喜。李散香虽说心有不悦,但也不敢流露在脸上,仍是忙里忙外地招呼人做饭打酒吹喇叭。

  温婉坐在屋里,一时无所适从。她想帮着李散香做点事,李散香说:“新人炕上坐,一福压百祸。你今天的任务就是坐福,要一直坐到天亮呢。”

  温婉只好按李散香的吩咐,老老实实坐在床上。

  后半夜,闹劲渐渐止了。郭大走进屋来,亲了亲温婉,就急着脱衣服。温婉两手搭在他的肩上说:“今晚你去散香姐的屋里吧,她都盼你一年多了。”

  郭大挣开温婉的手,仍是解扣子说:“她那个窝不会孵蛋,男人钻起来没劲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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