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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华之抗日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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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书籍名:《新中华之抗日铁军》    作者:一刀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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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陆军部复议仿德国陆军的编制和装备,以德国代行设计的口径6.8毫米1904年式毛瑟枪为制式。该枪于1907年试成,故又称1907年式步枪或光绪三十三年式步枪。1912年广东兵工厂提高其精度,定名为“元年”式步枪(1912年为中华民国元年)。1913年北洋政府陆军部重新规定步枪口径为7.9毫米,1915年陆军部军械司又复提出步枪制式定为“元年”式,口径为6.8毫米,认为该口径的步枪和枪弹于中国“人民体格,尤为相宜”。但由于当时军阀割据、南北对峙,未能实现。1919年广东及四川兵工厂先后将“元年”式步枪口径改为7.9毫米。因7.9毫米枪弹威力大,杀伤力强,当时引进的步机枪大多为7.9毫米,为便于枪弹通用,乃逐渐转向7.9毫米口径,称为“元年”式7.9毫米步枪。

        “元年”式步枪总体上优于日本的“三八大盖”,且口径通用,故叶挺并未将其废止,只是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逐渐缩小其产量,而以刘贵福的81式马步枪为粤军标准步枪。接到蒋先云从鄂豫皖转来的图纸后,叶挺立即安排专家设计生产线,毕竟广东军工的条件比鄂豫皖好得多,81式马步枪很快投入量产。

        陈济棠还在广东当政时,从1932年起定制比利时制造的1930式步枪,称为21年式毛瑟步枪。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因为受到凡尔赛和约的限制,不能制造或出口军用武器,这就给了一些其它欧洲国家的兵工厂乘机补位的机会,主要的有比利时的FN和捷克的CZ。中国在不同的时期和两者都作过大笔生意。FN1930型步枪和捷克的VZ24、德国的StandardModell都属于毛瑟98式缩短枪管的衍生型,与毛瑟步枪最明显的不同点是上护木延伸到第一节固定环。由于已经有了81式马步枪,故叶挺退订了这批比利时的FN1930型步枪,后来是陈济棠付清余款将这批步枪买去了。

        1923年,广东兵工厂首先制造美国的1921年式“汤姆生”冲锋枪成功,不过叶挺鉴于该枪口径过大(11.43毫米),于是下令转产1918年式“柏克门”冲锋枪,以便与上海兵工厂、金陵制造局、汉阳兵工厂、巩县兵工厂等厂家的同类产品通用。该枪自动方式属药筒底压式,闭锁方式,仅由枪机之重量及复进簧伸力进行闭锁,可用全自动和半自动两种方式射击。其主要诸元:口径7.65毫米,枪全长820毫米,枪管长200毫米,枪全重4.32公斤,表尺最大射程1000米,初速390米/秒,垂直供弹弹匣(30发),使用7.65毫米冲锋枪弹。

        轻机枪就绝对是捷克的ZB26式了。捷克式轻机枪最早由天津大沽造船所于1927年开始按照实样进行仿制。1931年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曾派员去该所饬其正式制造捷克式轻机枪。同年,重庆武器修理所也开始按实物仿造此枪,采取工人按零件“包干”方式,参照实物划线,进行机械加工,用手工修控成型。加工时,既没有工艺规程,也无专用工装。零件尺寸不推确,材料也不适宜,产品质量不高。国民政府兵工署经由财政部曾向捷克购入5000挺,但原厂不肯给予工作图,致使各厂所造零件不能交换。后军械司派2名技术员前往捷克原厂监造时,密令其注意制造,技术员回国后,开始自行绘制全套工作图,技术司又译制了捷克ZB26式轻机枪的全套产品图纸及枪件所用各种材料规格,在1932年中已经完成,是年广东第一兵器制造厂机关枪厂开始专造捷克式轻机关枪。叶挺对其另作改进,由机枪厂技术员吴贤负责,改进设备,制造工装,全部按工艺规定的量规进行加工,整理出全套工艺规程。型面加工采用铲齿成型刀、组合铣刀,枪管加工采用外排屑单刃深孔钻等较先进的工艺。取消枪管散热环,将准星罩、枪管握柄改用钢板冲压焊接,增加调速,适当放宽制造公差等。修订完成了《捷克式轻机枪检验办法》,其中包括:尺寸外观检验及主要零件的硬度检验,精度试验,高压弹抽验,连发射击试验,互换试验,耐久试验,成枪检验及涂油装枪和附件检验等。因此产品质量较好。

        重机枪就是马克沁。1932年中国获德国赠送的MG08/15式马克沁重机枪全套工作图样,交金陵兵工厂仿照改良。该枪有较多改进,如增加高射装置、横扫射装置、练习弹枪口罩等部件,并改良了击发、保险装置和三脚架等,另对护手部改装单手击发机、添设保险,机枪盖板前端增加顶盖板簧,改用尖弹表尺,使产品性能有所提高。该枪初速由原来的630米/秒(圆弹)提高到870米/秒(尖弹),表尺射程由2000米提高到2500米(尖弹)及3500米(重尖弹),并能进行高射,这是一大技术进步。广东第一兵工厂组织了对马克沁水冷式重机枪改为气冷式重机枪的研究,在重机枪厂主任吴均惠的主持下设计了新枪管及其他枪件,保持了原枪的射击性能,全重由水冷式的49公斤减轻至31.75公斤,可一人肩背运输.提高了机动性,持别是对主管技术员张德义改进的轻型枪架、高射瞄具、助退器等认为有独到之处,得到了叶挺的表扬和奖励。

        无论是冲锋枪还是机枪,当时都存在连发射击中卡壳、机匣炸裂等问题,严重制约了这些自动武器的性能。叶挺还是依靠蒋先云转来的、刘贵福设计的修正器图纸设计出各型修整器,才解决了卡壳问题。

        为了解决致命的战场上日军施放毒气问题,叶挺与德国签约设立防毒面具厂,共计港币约29.5万元,工厂建筑物由买方自建。防毒面具厂在广州市河南凤凰岗,其每日生产能力为:1930式面具150具、呼吸装置150具、面具箱150个。设立了活性炭试验工场,利用海南岛的椰子壳作原料制活性炭。防毒面具由面罩、滤毒罐两大部件组成。面罩由硫化橡胶制成,内边缘衬有麂皮密合框,使与人的面部紧贴,冲有眼窗,装安全玻璃,虽遇撞击,不致碎散。面罩由6条有伸缩性的缚带固于头部。滤毒罐由铁皮冲成,上部有螺纹与面罩相接,底部装多孔板。罐内上下装有金属丝网,中层装滤烟纸片及活性炭。平时用盖封好上下口,使用时去盖接于面罩。该滤毒罐对浓厚之毒气可支持6小时,对稀薄之毒气,间断使用,可达数月。面罩眼框构造上有保明装置,使吸入之空气吹过眼窗内面,可将呼气时凝于其上的水分吹干,镜片不致模糊。另配备有保明膏,可在外面气温太低时,于眼框内壁涂上少许,保持眼框镜片透明。面罩的口部接头,将吸气和呼气口上下排列连接一起,分上下两段,上段与滤毒罐连接,各有气门。吸气时,上段气门开放,下段气门关闭;呼气时下段气门开放,上段气门关闭,使呼出之水气不进入滤毒罐中,以保持其有效寿命。呼气气门装在面向面罩方向右侧与吸气气门(滤毒罐接口)分别安装,气门用酚醛塑料一次压成,既简化了工艺又节约了金属材料。面罩的罩内无衬布,工艺简化。滤毒罐内使用国产的滤烟纸片,初期过滤阻力过大,后经纸厂改进,阻力合格。

        除防毒面具外,还制造简易的防毒口罩、手套、袜、衣裤及马匹用蔽覆物,均采用纱布或棉布经过处理后续制而成。防毒口罩中层夹有浸渍石蜡油、六亚甲基四胺(又名乌洛托品)、醋酸铝、甘油等混合物的滤布,制成后用纸袋包装,使用时系于头部,有毒气体通过口罩时.可被中层药物所吸收,仅作一次性使用。其他蔽覆物则用内棉布作坯科,以干性桐油和以氧化锌、醋酸铝、染料,加稀释剂调匀,在涂布机上涂饰于布面。干燥后按不同形式剪裁、缝制而成,可抵彻短时毒气的侵袭。防毒斗篷主要为抵御从空中喷洒化学毒液而制造的。防毒靴则用皮革制成,和防毒袜一起穿着,以便清扫地面沾附的化学毒液。

        火炮制造必须另设新厂。

        1932年7月,陈济棠透过德国人克兰(HansKlein),与德国军方的贸易公司合步楼公司(Hapro)订约,经由代理商禅臣洋行(Siemssen&Co.),购买建立广东第二兵器制造厂,原定设于琶江口南面清远花县企湖塘,专造榴弹炮、野战炮、炮弹等。炮厂总价港币540万元(当时1港元等于1金马克、0.358423克真金),该厂也就是著名的琶江炮厂,是当时中国唯一能生产105毫米榴弹炮的重炮厂。

        合步楼公司,德文是Hapro-HandelsgesellschaftfurindustrielleProdukne,由HansKlein(克兰)独自出资的私人贸易公司,实际上背后老板是德国的国防军(Reichswehr),代表德国军方和军火工业。出口中国的原料,如钨砂、锑、农产品等,同时向中国销售德国军事工业产品,如枪械、弹药、机械等。是30年代国民政府与德国军火贸易的主要对象,中央信托局并因此而成立。Klein当时同时与南京及广东政府进行贷款协议,是两边下注的作法。

        叶挺与克兰商谈,付清了炮厂余款,但厂址则不设在琶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