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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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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书籍名:《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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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鹤皋回忆说:

            谢老在干校担任教员的期间,是在哲学教研室工作,他将全部精力都倾注在编写学习教材、翻译外文法学资料,以及下班辅导、为学员解答问题等等教学工作上。我和谢老虽然不在同一教研室,但经常一起开会听报告,遇到法律上或翻译上不明白的地方,我总是向他请教。他精力充沛,思维敏锐,笔头神速,工作效率之高是我们一般教学人员不能比拟的。

            谢怀栻在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时开始了俄语学习,而且学习进步很快。陈盛清先生举此例,说明谢怀栻学习效率之高:

            以学习俄语来说,我们起点相同,开始时在中央政法干校由孙亚明同志从字母发音教起,后来坚持学习的人越来越少,学习班‘无疾而终’。我按部就班,凭借收音机收听中苏俄文夜校刘光杰先生播讲俄文初级班一年、中级班一年,然后又参加中苏俄文夜校举办的‘俄语翻译讲座’学习。同时俄汉对照,自学了《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和《列宁传略》。在此基础上,开始应法律出版社之约,翻译俄文版《资产阶级国家刑法史》(译了10万字,因反右而中止)。而他却早已通过自学掌握了俄语,翻译了《苏联大百科全书》中有关法学理论的若干词条,分别出版。记得我在翻译过程中遇到一些疑惑,请教于他,他对答得头头是道,解开了疙瘩,对比我来说,我学习态度古板,慢腾腾地走稳步,他则是聪明精进,速度很快,我远愧不如。

            从1951年12月到1958年3月,谢怀栻一直都是中央政法干部学校的教员。肃反运动开始后,谢怀栻亦受到了审查。1957年时,谢怀栻在中央政法干部学校的座谈会上,发言说:

            以我自己为例。在肃反中是先做出结论,然后逼着你去承认。这种作风极其恶劣。例如,硬要我承认对土改不满,斗了几天,后来我只得承认,自动投案。“帮助”我的同志笑逐颜开,说这才合乎规律。又如硬要我承认在三反中动机不纯,写了检讨。又如硬要我承认是“C?C?”,我后来就承认了。有的党员对我说:“你是聪明人,只要你的检讨符合我们的意图,你就可以过关,否则还有麻烦。”这种作风太危险了。……我在此附带声明:我在肃反中写的关于思想动机的检讨,很多都是逼出来的,是不真实的。

            肃反以后作了很多善后工作,这表明党的伟大。肃反结束很久,有些同志同我谈了话。讲话后还要加个“但是”:一是你的历史本来复杂,因此自己也要负责;一是虽然搞错了,但对你也是一次政治上的锻炼。是否可对每个干部都来这样一次锻炼呢?本来说清楚了就算了,带上这个“但是”,反而使人不愉快了。

            在肃反的过程中,大兴交代历史问题之风。像谢怀栻先生这样,曾经在

            国民党政权下工作过的人,无疑成为运动的重点。还好,谢怀栻先生“只得承认”了有关事实,总算过了关。只是,在1957年主要针对知识分子发动的反右运动中,谢怀栻能过关吗?

            四  “我无法与时代一起前进”

            1957年五六月间,时任中国政治法律学会会长的吴德峰应中央之命,积极动员政法界的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帮助党整风,向党提意见。北京市法学界先后于1957年5月27日、5月30日、5月31日、6月4日、6月6日、6月18日等连续举行了十余场北京法学界座谈会。在这些座谈会上,谭惕吾、杨玉清、吴文翰、陈体强、陈建国、楼邦彦、吴传颐、张映南、俞钟骆、谢怀栻、陈盛清、吴家麟、杨鹏、卢蔚乾等政法界人士发言。无一例外的是,这些人士后来全部成为“右派”。

            在北京法学界座谈会6月4日第4次会议上,谢怀栻做了题为《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肃反运动的法律问题》的发言。

            谢怀栻主要从建国以来的立法指导思想问题、政法干部的教育问题、肃反中的法律问题等几方面,谈了自己的看法。对于建国以来的立法指导思想,谢怀栻基于立法迟缓的现状寻找原因,归因于“以政策代法律”、“领导同志对审判错误的原因没有很好研究”、“‘经验爬行主义’倾向”三方面。对于政法干部教育问题,谢怀栻强调了政法干部教育的重要性,建议把各层次的政法干部教育机构合并,“集中力量和师资办好一个学校”;对于政法干校,谢怀栻认为“政法干校对于训练在职干部和培养师资两个基本任务并没很好地完成”,学校领导干部骄傲自满、干校训练干部只看数量不看质量、科学研究根本不受重视、学校宗派主义严重、不执行精简节约的指示、司法部对学校只看表面,没看到实质、缺乏一个给在职干部看的刊物等等。对于肃反中的法律问题,谢怀栻指出,“就中央政法干校来说,是指:违法限制人身自由,而且是长时期的限制人身自由;违法搜索被侵害人的住宅、行李、物件,并且扣押,甚至于损毁这些物件;违法检查别人信件、扣押、乃至损毁这些信件”,谢怀栻并认为,“政法部门如此,其他部门则更不消说了”,“建议人代会和政协检查肃反工作时,以检查法律问题为重点”。

            不久后,中央政法干部学校亦举办了座谈会。谢怀栻又对政法教育的问题,做了《关于政法教育和科学研究中的问题》的发言。  谢怀栻主要指出教学工作中的问题、科学研究中的问题、肃反工作中的主观主义倾向等。谢怀栻认为,在教学中主要有三大问题:培养教员方面,空喊培养,前紧后松,把“干中学”搞成空洞的事情;同时,把讲课当成政治待遇;在教学中存在主观主义、教条主义;在教材方面,我们东抄西抄等等。在科学研究中,谢怀栻以科学讨论会的一再延期,说明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用主观主义的方法来领导科研工作。在肃反工作中,谢怀栻以自身的遭际为例子,认为主观主义太严重,上文已细言,兹不赘述。

            谢怀栻自述,“毕业后不到十年,我就进入新社会。当时抱着激动兴奋的心情,投身于改造和学习。但是旧的东西纠缠着我,我无法与时代一起前进,终于在1957年沦落为右派分子。”  而导致谢怀栻被划为右派的,则正是上述这些言论。尤其是6月4日谢怀栻在北京市法学界座谈会上的发言,第二天就在《人民日报》上以“本报特约新华社专稿”的形式发表:

            谢怀木式反对用政策代替法律的观点

            在4日下午的座谈会上,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教员谢怀木式谈到了开国以来的立法工作,他说,法律之所以不完备,关键在于思想观点上有问题。过去流行一种以政策代法律的观点,认为有了政策就不需要法律。后来有了宪法,就满足于宪法,用宪法代替一切法律。

            谢怀栻说,有的人认为过去的时期我们的法律不完备是理所当然的事,没有害处,认为没有民法刑法不足为奇。他表示反对这种看法,认为这就是用政策代替法律的错误观点。

            事实上,谢怀栻先生被划为右派,也和其他因素有关。比如芮沐先生亦在同一篇报道中发表了关于立法问题的观点,谈到立法的速度“走得慢一些”,但是芮沐则在反右运动中安然无恙。1957年的6月11日,整风运动转为反右斗争,谢怀栻即被划为“右派分子”。奇怪的是,“在对他的批判中,‘反对以政策代法律’成为重点,立法缓慢的问题倒不被重视了。”

            在1957年9月12日的《人民日报》上,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副校长徐平发表了《为什么只要法律不要政策》文章,专门批判“反对以政策代法律”问题。

            谢怀栻自述,“1958年,我受到‘开除公职,劳动教养’的处分,离开了工作岗位,去接受劳动改造。一去就是二十年。这二十年中,我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里度过了十六年。”  谢怀栻“被打为‘极右分子’(北京法学界黑帮头头),他失去了工作,并在未经法庭审判的情况下,被发配至北京国有农场劳动改造,随后被命令至新疆建设兵团。谢怀栻必须从事重体力劳动,甚至是在严冬下的水渠工地。但即便是在这段时间,他还借助一本俄文版的《毛主席语录》学习俄语。多年以后,当话题谈到新疆时,他只说道:‘一个美丽的地方,硕大的葡萄……’多余的他便只字未提。”  和谢怀栻有类似经历的江平先生坦言,“说到底,当年批判的所谓‘旧法观点’就是‘言必称法律’,就是要‘以法律代替政策’。把法律看作是统治的‘工具’,还是统治的‘圣经’,在当时是革命还是反革命的分水岭!谢老就是‘以言获罪’,‘以法获罪’。”

            在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前,谢怀栻被发配至北京市清河农场劳动教养。所谓“三年自然灾害”时期,谢怀栻都是在这里度过的。谢怀栻曾告诉方流芳个中情形:“我开始浮肿,从足踝上行,渐至大腿。有人说,水肿到腹部,就无药可救了。”“人们感到恐惧,但是,并不知道‘浮肿’与饥荒有什么关系。此时,一个医生‘右派’私下告诉别人,在苏联实行粮食配给制度之后,也出现过大量‘浮肿’病例;营养不良导致血液的蛋白含量降低,体液渗透到皮下,眼见之形为水肿。不久,这位医生被人告发,递解到严酷苦寒的东北镜湖泊农场……我瘦小,消耗少,这也许是我能够幸免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