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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昔年换》    作者:银色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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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哇哇叫事件的正解。不过区区不说,庞三小姐也不得而知吧?所以飞燕啊,你的牺牲那是避无可避命中注定的,认了吧,啊?
庞统毕竟还是疼爱飞燕这个亲妹子的,言出必行,等她的情绪缓过来了,就给她觅了一位与公孙策一个调调的年轻人。不是做官的,然而很有些家底。俊秀,斯文,和蔼可亲,重要的是,他比公孙策喜欢飞燕,眼里只有飞燕。飞燕一开始不理他,见得次数多了,双方了解深了,一颗芳心逐渐转嫁。本来她对公孙策也就是单纯的少女春心,谈不上多么的惊天动地。
过了几年,庞统好人(?)做到底,做了自己妹妹的大媒。十里红妆,风风光光的把飞燕嫁出府去。喜宴上新郎来给大舅子敬酒,庞统用力拍了拍新郎的肩膀:“飞燕是泼辣了点,蛮横了点,但是不管怎么着,她是我庞某人的妹妹,是个好姑娘。”说完了又拍了两下。
这话就跟拍在肩上的手一样有力道,新郎一阵腿软。对天发誓,若有半点对不住飞燕的地方,欢迎大舅子把他就地正法。
庞统很满意。
不错,就是很满意。他不认为有什么地方对不起妹妹的。飞燕和公孙策,怎么看怎么的不般配,他只是拆散得比较有手段而已。就如已为人妇的飞燕回首往事所说的:“公孙策,他那张嘴多刁啊?嫁给他,天天就忙着斗嘴了。他还小心眼,还爱生气。听说近两年干起了仵作。那双手哟……白天摸死人,晚上……啧啧……也就包拯受得了。”
除了最后一句话,让庞统不大爽快。
又过了几年,庞策大白天下,飞燕的话便改为:“公孙策那双手哟~白天给死人开脑瓜,理肚肠,晚上……啧啧……也就二哥受得了。”
虽然最后一句话,还是让庞统不大爽快。

以上,把庞策和伪庞策的过去都交代得差不多了。现在让我们回到双喜镇,以顺叙的方式,接着往下说。

(十四)
让我们的思绪和目光从庞策的回忆中抽离,抽离不出来的看官请翻到第一页重温第一章,等抽离了再回来。回到阳光正好清风送爽花红柳绿的双喜镇风月楼,回到百转千回一眼万年(BY:右望)的庞策重逢,回到公孙策掷地有声的那一句庞统。
公孙策说:“庞统?!”
耶律俊才说:“飞星将军庞统?”
庞统说:“正是在下。”

这一幕,是庞统的拥护者们反复反复看到烂熟的华丽丽的登场。因为实在太帅了,区区忍不住要拿来重播,以唤起各位蟹粉的尖叫,震醒极个别陷在回忆中抽离不出来的看官。

一旁的女人问:“这飞星将军是谁啊?”
女流之辈。没见识,真没见识。活到这么大,竟然连飞星将军的名号都不曾听过。还好有小蛮站出来做解说。怨不得庞统一开始就喜欢她。男人嘛,都是好面子的,丰功伟绩被女孩子朗朗称颂,而且还是在公孙策的面前朗朗称颂,怎么叫人不高兴?
女人们欢呼雀跃。不用回头,庞统就知道公孙策在见到他的顷刻间松了一口气。于是庞统自我感觉相当良好。这种良好的感觉在过去的日子里常常发生,在有他护卫的地界,整个城池的百姓都欢呼雀跃松了一口气。可是如今看来,那么多人的依托,都抵不过公孙策一个信赖的眼神。
然后三方就要不要打一仗的问题展开讨论。按庞统的心意,最好是打一仗,有日子没活动筋骨了,飞云骑的金轮都要生了锈。顺便给公孙策瞧瞧,什么叫打仗,打仗是一件多么有技术含量的事情。比他十年寒窗一朝殿试可难多了,不是人人都可以干的。
公孙策拔高了声音说不行,一旦开打就永无宁日。庞统要的就是永无宁日。混水才可摸鱼。仗打得越多,百姓就越拥护他,离他的终极目标就更近一步。况且胜利的快感,实在是无与伦比。胜利的时候有公孙策在身边做见证,那快感就更无与伦比了。
公孙策势单力薄,早饭没吃也不知道是晚上没睡,声音明显中气不足,说得多了,脸色有点发白,哪儿能和两位将军比嗓门。眼看就要动手。包拯不知从哪个犄角旮旯里跑出来搅局。包拯出场的气势是很有气势的。慢腾腾的,大势在握的,简直有几分他庞统的格调。
庞统虽未见过包拯,但是对大宋第一聪明人的奇异相貌早有耳闻。一见之下,有点意外。照坊间传言所想,包拯是个皮肤乌黑,额头上生有月形浮雕的怪胎。没想到真人却很精神,五官俊朗,眼睛尤其的亮,黑得不讨厌,月牙印迹也很有一番与众不同的味道。
据说后宫女子为了得到皇帝的注目而点痣,想来包拯的月牙儿也有异曲同工之妙。他一出场,所有人都把视线从庞统身上转到包拯身上,其中以公孙策为甚。
庞统看见公孙策的手指尖微微地颤抖,继小蛮展昭之后,迎上前,给了包拯一个惊喜交加难以置信的表情。而包拯的眼光在接触到公孙策的瞬间就软化了,一手握住他的手臂,还捏了一捏。于是公孙策的眼睛更是柔得要滴出水来。温柔满面,喜不自胜。仿佛是母亲找到了自己走失多年的孩子。
庞统想:就这俩人的腻歪,不但可以撂倒飞燕,连我都要被撂倒了。
庞太师和包拯是死对头,天下皆知。庞统觉得自己有义务替父亲做点什么,捎带手的,惹一惹公孙策。威胁了包拯几句,公孙策脸上的笑意果然就不见了,瞪着庞统的眼神有点狠。说实在的,公孙策还是不要用眼神来耍狠比较好。那柔润的眼睛,水色的紧紧抿着的薄唇,说不清是在瞪人还是在勾人,总之叫人心痒痒。

包拯说:“让我们去彩蝶房。”

去彩蝶房的路上,庞统故意贴着公孙策走。庞统贴着公孙策,公孙策就不好贴着包拯。三个大男人贴在一起,走不开路不说,实在太诡异了一点。挨在边上退让了几次,只换得庞统挤胳臂挤腿的贴得更近,面上戏谑的笑望着他。
公孙策伸手做了个请,小声说:“将军先行。”
庞统说:“叫什么将军,这么见外。刚刚不还指名道姓的么?”
公孙策说:“刚才是下官失礼了。请庞将军先行。”
庞统说:“可是我就喜欢和你走在一起。”
风月楼是个小地方,拌着嘴,彩蝶房就到了。跨进房门的那刻,庞统凑在公孙策耳边说:“你可要好好帮着你的知己啊!”一边说,一边用袖子擦擦不知何掏出来的匕首,侧头向公孙策笑笑。公孙策提了一口气想回嘴,正巧展昭回头在找他的公孙大哥。看到公孙策和这个危险份子走在一起,马上做出母鸡护崽的架势把他公孙大哥拉到身边来。一直到包拯解案子,寸步不离。
原以为只有包拯和他腻歪,原来展昭这半大的小子也有份。这三个人,好得很啊……
一时坐定了,展昭拉着公孙策,站到离庞统最远的地方。包拯开始絮絮叨叨的卖关子抖包袱。调侃公孙策:“琴棋书画,无一不精,是大宋第一才子”。
同样一句话,换庞统这么说,公孙策一定板着个脸生莫名其妙的气,好像遭到了调戏一样。但是由包拯说了,他只侧目给了包拯一个娇嗔的眼神。没错。就是娇嗔。女孩子点着男孩子额头说:“讨厌~你真坏~”的那种眼神。
在场的人已经看惯了他们两个的互动,对此视为平常。公孙公子下榻风月楼的这阵子,别说眼神了,搂搂抱抱都是家常便饭。只有庞统看得牙帮子发酸。
然后说到公孙策的“障”,庞统忍不住接话:“障,就是公孙策,太懂了。”说着遥遥地向公孙策递了个笑眼,被公孙策避开了。
过去包拯破案子,从来只有公孙策在旁边一搭一档,诠释他语焉不详的地方。如今萍水相逢的仇人之子竟能一语道破他的关子。真是人生处处有花开,怎能叫人不欣喜。
一高兴,黑脸儿状似羞怯地一笑,指东道西,神经错乱,眼睁睁看着庞统傻乐:“庞太师说得没错!”
公孙策一愣,想这人的脑子到底好了没有啊?他在管谁叫庞太师呢?
公孙策心细如毫,其他人却没有发觉包拯搭错线,似乎就连庞统他自己都没留意到。
包拯还在抽丝剥茧地说案子,一句话分成三句讲,非得有人问一句为什么,他才肯继续深入。什么叫卖弄?这才叫卖弄。死也改不了的毛病,整个儿一哗众取宠。
包拯一度非常看好庞统的智商,像小孩子找到了新的玩伴,指着众人毫无头绪的入木四分问庞统:“庞将军,你呢?”
庞统翻覆着刀子说:“你这是在考我?我最讨厌别人考我啦。”
公孙策瞟他一眼暗笑,想你个装模作样的,你明明就最喜欢别人考你了。别人不考你,你怎么显摆啊?
飞刀出了手,钉在墙里不过半寸,又啪啦嗒掉地上。小蛮嘴巴贱,第一个站出来笑话庞统脸连飞刀都打不稳。公孙策一向有一种矛盾的心理,他可以对庞统不假辞色,那是他的事。别的任何人,都不能看轻了庞统。庞统的文治武功他早在多年之前就见识过了,比别人了解得都要多都要深。这样的人,谁能看不起他?谁有资格看不起他?玩笑都不行。
于是公孙策含笑向庞统赞了一声:“将军果然智勇双全,佩服。”话音刚落,庞统的笑意加深了一点,墙后面的金块轰隆隆坍塌尽显。在包拯与公孙策是意料之中的事,他们只关心验证的结果,最震惊的是展昭。
外行看热闹,内行才懂得其中门道。金块相叠,重量难以计算。庞统坐着屁股没挪半分,飞一把刀子就能把金块砌成的墙给震塌了。功夫实在了得啊!这一手飞刀叫什么?江湖上倒没有听说过。
展昭望着庞统,想着什么时候和他干一架就好了。
包拯接着剖他的案子,慢斯条理,就像公孙策料理一具死尸。剔肉见骨,才能分晓。

包拯说:还有一个人,还有一个人,没有和黑衣人一起出现过。
公孙策心里一惊,说: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是她。
两人对望的眼里都含着一层薄薄的泪。
庞统很不喜欢公孙策和包拯心意相通地说着他所不知道的事。
后来,这件案子他没有看到底,看到凶手自戮了,公孙策抖着声音把那个小男孩捧在怀里,他就走了。
公孙策失态零落的样子,他看不下去。

双喜镇是公孙策回忆最多的地方。相对庐州和汴京,那个小镇更加刻骨铭心一些。在那里他找回了失落多年的挚友,被扣在敌国帐下一天一夜,重遇见庞统,以及第一次爱上了一个人。
不同于对常雨以及飞燕的好感,这一次是真正的爱,他是那么真心地想要照顾这个口不能言的女孩子一生一世。她对他无言地一笑,他就感到快乐,并且充满勇气。不是爱情是什么。
可是在双喜镇,他又失去了她。
只因为她不是她,而是他。

她变成了他,那还是爱情吗?公孙策自己也不知道。只知道当他倒在他怀里,那真是天崩地裂的一种感受,心痛心伤心碎心死,一下子就占全了。
这是公孙策第一次抱他,之前他还是女孩子的身份,不论对她有多少喜欢,为了避嫌,想抱而不能抱。现在好了,他是男孩子,不用避讳什么,小小瘦瘦的身体,流着血,发着抖,一点一点地变得冰冷。
他说:公孙大哥对不起。大恩大德,回峰,等来世再报。
公孙策不知道自己对他有什么恩德。
他向春桃她们许了一个来世,对公孙策却只有一句对不起。对不起骗了他,对不起不经意间得到了他的爱,对不起,他要辜负他,要离他而去了。

蜂蝶成双。
或许,这样最好。


(十五)
上一章因为木兰弟弟,小小地悲情了一下。但是区区乃名至实归的一亲妈,悲不太深,悲不太久,这就又回来了。公孙策也说了,这样,最好。死亡不是消失,是结局。木兰选择了自己的结局,又亲手了断了自己的结局,不可不说是一种自我成全的方式。众位看官,以及风月楼列位员工,以及公孙策,都该逝者已矣,看开一些。

木兰死了,最伤心的人,非公孙策莫属。
公孙策的眼皮红红的,嘴唇白白的,悲怆之下,整个人有点随风摇摆。展昭和小蛮她们见了揪心,想要去安慰,被包拯双臂一伸全部拦住。
包拯说:“让他一个人静一静,一会儿就好了。”
女人们期期艾艾不肯走。展昭说:“听包大哥的没错。这个世界上,最了解公孙大哥的人,就是包大哥了。”

见过公孙策的人,往往会由他的外形产生错误的判断,判断他是个忧郁脆弱的,需要被人呵护的男人,从包大娘到展昭,都这么认定。于是包大娘变着法儿给他炖补汤,展昭目不错睛护卫他周全,生怕他磕着碰着了。
唯一不这么看的是包拯。公孙策,那在他心里就是所向披靡的铁人啊。想当年在天鸿书院里,上骑射课,院长老头弄来一匹西域的胭脂马,野性未驯,爆烈得很,几个同学连番被它掀下背来。公孙策说:包拯,你试试。包拯说:我不要命啦我。公孙策丢给他一个鄙视的眼神,扯过缰绳一跃而上。
庐州知府的公子,若被马给踢死了,天鸿书院也就该关门大吉了。院长发现他整学生整大发了,惊恐万状,拉包拯说:去去去,快把公孙弄下来!包拯看着那马上下扑腾也心焦,可是没辙,他上前,不但救不下公孙策,自己也要搭上。
公孙策不是展昭不是庞统,挺身驯马,仅仅是凭着少年的勇气。坚持不了多会儿就被甩下来了,在地上打了几个滚才停。包拯去扶他,公孙策倒抽冷气,叫道:别动我!疼!除下衣服一看,背脊上的乌青比背脊还大,手心里蹭掉了一层皮,外加一只指甲盖也掉了,整只右手疼得不自觉地在抽搐。
包拯见了这些伤,腿都软了。公孙策只叫包拯买来一点药酒擦擦了事。包拯一边给他擦,一边嘴里丝丝地抽凉气。擦到痛极了的地方,公孙策身子一抖,包拯随之惊叫出声,冷汗津津。
公孙策说:我都没叫你叫什么?怎么你比我还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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