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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昔年换》    作者:银色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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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策道了谢。接药瓶子的时候,庞统的手指擦在公孙策的掌心里,他的手掌冰冰凉凉,这个天气里,喝了那么些个热茶,居然还是凉的。
公孙策拿着药瓶,霞光里,向庞统轻轻的笑了一笑。
庞统感到轻微的不知名的恍惚。
公孙家丁侧眼看着也感到恍惚。他的恍惚可比庞统的晕眩多了。家丁见过他家少爷狡猾的笑撒娇的笑骄傲的笑,冷笑坏笑,皮笑肉不笑。唯独就没有见过他这种腼腆的含羞的笑。真是一阵清风拂面而过,就像老爷在窗沿下种的水兰花。如果水兰花会笑,那么就一定是笑成这个样子的。
不过公孙家丁不至于像别的某某人那样,用观赏颜色的心来品味他家少爷的笑。家丁之所以恍惚是因为他回忆起了遥远年岁里公孙老爷的笑。那个时候的老爷,比小少爷的锋芒光华自是不及,但也是个不折不扣清俊儒雅的翩翩美少年。多少人盯着他求之不得。当然,现在是老了,越发的庸俗畏缩了,过去的清华之气,是全然不见了。
庞统望着公孙策下楼去的背影,唇边一点玩味,一手不自觉地握上了搁在旁边的剑。
桌上的莲子茶还是热的,公孙策饮过的那杯好像染了他的气息似的,袅袅的水汽里有墨和竹的清香。
庞统在心里想:公孙束竹啊……

(六)
公孙策在京城的十来天里,每日与庞统郊游闲逛高谈阔论,把他玩过和没玩过的事情都做了个遍。庞统虽然是深宅大院里的公子,却生来一副不羁的性子,他父亲拘不住他,由得他离家四处的走。民间的那些粗鄙的玩乐他是精到得很,带着公孙策,玩到日落尽兴才回去。唯一的遗憾是公孙家丁不离左右,冷了加衣热了扇风,公孙策喝口水他都要摸了杯子不烫才给他,实在烦人。
庞统和公孙策的情谊也是一日千里。庞统一口一个束竹,总能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叫得公孙策反应不过来。而公孙策斩掉庞统的姓,只叫他大哥,叫得也很自然。公孙家丁看不懂啊,少爷这么眼高于顶,怎么就对庞统另眼相待称兄道弟的呢。

一天阳光正好,庞统牵了两匹马来。其中一匹通体雪白,只有四蹄是火红的,眼睛黑亮莹润,乃是马中出类拔萃的美人。庞统带它给公孙策看,是觉得这匹马和公孙策特别的像,那双眼睛,睫毛,微微垂着头时的安静,像极了。
公孙策见了果然喜欢,搂着马的脖子就不放。那马不知是与他有缘,还是看出来他和自己长得像了。任他搂着抱着,还用脸去蹭他。公孙策那么瘦小的人,被马头一蹭,就要往后退上好几步。庞统看了闷笑。
公孙策问:“它叫什么名字?”
庞统说:“马厩里随便养着的,脚力不行,因为特别漂亮才留了下来,哪有名字。”
公孙策说:“我看它通人性,怎么能没有名字。”
庞统一扬眉毛,夸张地向他作揖:“既然如此,就劳烦文采飞扬博古通今的公孙贤弟赐名了。”
公孙策作势咳嗽两声,背着手,绕着马儿踱了两步。
“它毛色胜雪,照夜白这个名字倒是现成的。俗是俗了点,好在贴切。可四蹄偏偏是红的,真真稀有。红如骄阳。就叫踏日吧。”
话音刚落,踏日忽然抬起前蹄欢快地嘶叫一声,仿佛很喜欢这个名字似的。吓了公孙策一跳,更吓了随后赶来的公孙家丁一跳,抚着胸口,把公孙策护在身后。
要死了,这匹马的个子足有小少爷的五六倍,马蹄子擦到一点,少爷岂不是要咳血?
庞统说:“束竹说的不错,这马确实能通人性。”一边给公孙策递了个眼神,公孙策眼睛一转,狡黠一笑。公孙策平时大眼温润,像一匹马或者一匹鹿,但是笑起来使坏的时候,又像一只狐狸了。庞统觉得有必要猎一只白毛狐狸送给他,讲不定他又喜欢得不得了。
公孙策坏笑一笑,猛地跃身上了踏日,几鞭子就跑远了。留下家丁原地跳脚。
“少爷他,他什么时候学会的骑马?哎哟喂!!!这马高得有半层楼,要摔下来可怎么是好!”家丁急得团团转,一把拉住了庞统的袖子,脸红脖子粗:“庞公子庞公子,求你快把我家少爷带回来吧!少爷他一个孩子……老奴可不禁吓呀!”
庞统慢悠悠说:“你看到那匹马了,毛色奇异,是匹神驹,可以日行千里。一般的马追不上它。我的坐骑……”他拍拍身边那匹,摇摇头:“也不是它的对手。”
公孙家丁慌了:“那……那我去报官!这儿的官是我家老爷的相识!我去报官!”
庞统拦着他:“连我的坐骑都不是对手,官府里的马就更不成了。你家少爷孩子气,骑走了我的马,若这神驹有所闪失,该如何是好啊?”
公孙家丁点头如捣,冷汗簌簌。
“不过公孙贤弟金枝玉叶,又是我的至交,自然是比一匹马贵重得多。我且去追他一追,不知追不追得上,也不知何时才能追得上。那可是神驹啊!就你扯着我说话的功夫,他大概已经出城了吧。”
公孙家丁赶忙放开了手,也不敢很催,诚惶诚恐地送庞统上了马。
庞统在马上坐安稳了,说:“今日事发突然凶吉难料。最快也要下午才能追到他,追到了也不能急,因为这马实在太快了,忽然停了脚,你家公子是要坠马的。”
坠马二字吓破了家丁的胆,惊恐万状:“老奴只求少爷平安。庞公子万万不必着急,慢慢的兜着他,千万不要急。宁可费些时候。老奴便在这里等,等到晚上也不碍的。”
他的忠心打动了庞统。这家丁憨憨厚厚的,年纪也不轻了,还要成天的被公孙策一惊一乍。
“你回府里等着吧。晚些时候,我亲自送你家少爷回来。”
庞统在两条街之外的偏路上找到公孙策。公孙策牵着踏日等在那里,那马还高了他两个头不止,很难想象他要怎么驾驭它。
庞统笑道:“怎么不骑着它?真以为你跑出城了呢。”
公孙策翻身上马与他并行,说:“闹市街道不许驰马。我骑术又不好,踩坏了东西也就罢了,伤了人可怎么办。”
庞统看着他的侧脸笑笑。他就是欣赏公孙策发自内心的悲天悯人,发自内心的温和良善。庞统有侠气不错,他仗义,扶持弱小,这也不错。但这只是为了体现自己的强,确认自己的强,救人本身不是目的。
公孙策乐得摇头晃脑:“甩了家丁。总算能晚些回去了。”
“你仁心仁意,给马都取个好名字,怎么就不知道瞻顾自家家丁?”
“家丁他有名字,我取什么。”
“哦?怎么从来没听你叫过?”
“我不是天天都在叫他么……”
庞统还是不明白,公孙策忍不住嗤笑:“家丁的名字,就叫家丁啊!”说话已出了城,公孙策大笑着拍马而去,引庞统去追他。
有趣,真有趣。
人有趣,连他的家丁都那么有趣。

公孙策肆意跑马,不论他跑得多快,庞统总是在他身边并头齐行。他又舍不得用马鞭子狠抽踏日。跑了一阵,累了,找了一处水边的草地躺下来睡觉。
庞统不像公孙策生性畏寒,初夏的日头晒得他热得出汗。而公孙策仰脸躺着,像一只惬意的猫,说着话就睡着了。几根头发丝遮在面颊上,庞统很自然地伸手替他拂开头发,心里涌起一股浓烈的柔情。这股柔情只在十几年前,胞妹飞燕出生的时候发生过。那时小小的婴儿他抱起来还很困难,但是飞燕在他怀里攥紧了衣襟就不松开。
就像现在的。熟睡里的公孙策竟然会自动往庞统身边靠。他是真怕冷,一点点温暖就觉得了。庞统想了一想,索性张开双臂,整个的把公孙策揽进怀里,就如同抱着幼妹那样的手势。隔了衣裳,公孙策的身体还是微凉的,这凉意正好解了阳光的热,不多久,庞统也睡着了。
后来,别人在赞叹公孙策与包大人情深意重的时候,公孙策就要想起庞统这个人。想起多年之前,轻衫宝马的两个少年畅谈理想策马春风,也是这么的默契相投,也是这么的惺惺相惜。若非放不下心头的芥蒂,那么与他情深意重的,恐怕就不只是一个包拯了。
后来,庞统在屡次受了公孙策的冷言冷语的时候,也不免要想起京城初夏的那一段。那是他们相处得最好日子。那个词怎么说来着的?情投意合。没错,就是情投意合。稚嫩的声音大哥大哥地朗声叫着,听在心里就是舒坦。虽然,后来冷言冷语的公孙策,也别有一种可爱。
所以我们要说,庞将军很懂得发现事物乐观的一面,积极的一面,随时随地,随遇而安。公孙大人的性格则就别扭了一点,对很多事情是不容易释怀的。其实我们还要说,包拯也好,展昭也好,都不如庞统与公孙策在一起时来得和谐。前两个人,要说挚友是也行,要说是损友也行。有事没事,奚落奚落他,嘲笑嘲笑他,以惹毛了他为乐。庞统却是很疼着他顺着他的,爱护他像爱护一盆娇贵洁净的水兰。在“大哥”和“束竹”的那段时候,两人不仅仅是情投意合,更兼琴瑟和鸣,一句抬杠的话都没有。
可惜,有些人,就是命里孽缘坎坷。
所谓的好景不长。

很多时候,公孙策都是被冷醒的。睡着睡着,身体自然失温,冻得像一具冷尸。那天则不是。下午一觉睡到月中上,庞统的身体源源不断地热,要不是被唤起来,公孙策能永永远远地睡下去,睡到死。
庞统拍着他的脸,说:“少爷少爷,快醒醒吧。你家老奴可等急了。何况,京郊夜里有狼。”
公孙策不堪骚扰,翻个身,摊手摊脚枕在庞统手臂上:“有你庞公子在这里,我什么都不怕。”
这句话说得庞统很舒心。可是真的等到狼一嚎,公孙策一个激灵一个打挺,就起来了。起来了不代表醒来了,伏在踏日背上,从京郊一路睡进城。庞统从来没见过这么能睡的人。踏日也没见过,走得特别慢特别稳,生怕惊醒了他。
这导致家丁看见公孙策的时候,以为马上驼的是他家少爷的尸首,当场腿就软了,张开嘴,就要嚎。庞统一跃而下捂住他的嘴。这三更半夜的,这么一嗓子哭出来,准要以为是凶杀案。
“你家少爷没事。玩累了睡着了,你去弄点米粥给他吃了再睡。”
家丁点点头,走到踏日边上想把公孙策抱下来,比划了一阵,不知要怎么抱。
庞统说:“你去弄吃的吧。我送他进屋。”一面伸手去抱公孙策,抱了一下竟然没抱动他。仔细一看,他的手正攥着踏日的鬃毛。真是奇怪,他明明睡着了,手却攀着踏日唯恐自己掉下来,可见是个怕死的人。
庞统说:“好了,到家了,撒手。”
公孙策动了动,额头使劲的蹭踏日:“你真暖和。我会想你的。”
庞统以为这句话该对他讲才对,可是想想又不对。他堂堂庞二公子,什么时候沦落到和一匹马相提并论的地步了。
你看看,那个时候要把庞公子和踏日相提并论,他还挺不乐意。往后啊,他赶着要和踏日相提并论,人家公孙公子还不干了。踏日赤胆忠心,形象多完美啊。“至少,不会骗人。”
好容易把公孙策从踏日身上弄下来,踏日又用鼻嘴去拱公孙策的脖子,满满的眷恋。于是公孙策又返身去抚摸它,整个人都贴在它身上。
庞统笑了:“你们一人一马,腻味不腻味?明天我再带它来就是了。今天就歇了吧。”

事后想起来,踏日还真不是寻常之物,何止是通人性,而且还通灵性。它早一步地感应到了诀别的伤感,舍不得公孙策,要多亲昵一会儿。
所以后来的两年里,踏日因为公孙策的关系,脚力不胜的花瓶美人咸鱼翻身,享受到了专用马厩专用饲料专用马童的优等待遇。庞统待它不是一般的好,每天看它一眼不说,偶尔郁闷了,还带一壶酒坐在马厩旁边与它对饮。
虽然庞统对它的好,并不能填补踏日对公孙策的思念。

(七)
第二天庞统起得略晚了些,练了一会儿剑,准备向父母请安之后去见公孙策。找了几个地方,都不见父亲的踪影。刚刚走过一个回廊,小妹飞燕跑过来一把拽住他的手。
“哥!哥!哥!快来快来,有美人!”
庞统无奈:“府里新来的歌姬?我可没兴趣。”
“不是不是!是个女扮男装的美人儿,只和我差不多大呢!爹爹看上人家了,关在书房好半天。”
庞统一拉飞燕:“不要胡说。和你差不多大,那是童养媳!”
“你来看了就知道了!小翠说他是男的,芳儿说她是女的。两人赌了一副玉镯子,找我做公断,哥你快来帮我看看!”
小丫头们的碎嘴向来很无聊。庞统被小妹拖着走:“雌雄莫辨?那不成了妖人了?”
“环佩说肯定是个男孩子,可是爹爹关了他那么久,就有可能是个女孩子了!”
庞统皱皱眉,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话。一路被飞燕拖去书房门口。小姑娘搬过一只花盆垫着脚,舔湿了手指去戳窗纸,然后趴在那里大看特看。看着嘴巴里还咿咿呀呀地轻叹。
如果说,庞统是庞家无法无天的人,那么飞燕就是庞家鸡飞狗跳的人。庞府窗户纸上的洞,绝对都是三小姐戳的。
“真漂亮哎!皮肤好白!眼睛好亮!哥你快来看!”
庞统那天绝对是鬼上身了,过去飞燕疯疯癫癫,他才不会去掺和,但是那天被逼着弯下腰,扑在窗户纸上做了宵小的行径。这一看之下,眼珠子差点落进纸洞里去。
坐在那里的碧衣少年,竟然是公孙策!
不对。那会儿,庞统还不知道公孙策叫公孙策。他只在心里大大地叫了一声:束竹怎么在这里?!
飞燕被兄长占了位子很不满意,但是看在他有一天会对自己的兴趣感兴趣,便又有点高兴。另外戳了一只洞,和她二哥一起看。她是纯粹的八卦看戏,不知道庞二哥的内心正在惊天动地。
屋内,庞太师坐在上首,公孙策坐在客位。手边摆着一杯茶。绿茶乃是寒物,庞统知道公孙策平日里很少喝,然而今天他喝了。用茶杯盖子撇去茶叶,姿势很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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