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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昔年换》    作者:银色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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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狗们很冤枉。庞统是何时出手的他们都没看清,怎么拦啊。想要上去给主子报仇,自忖不是斤两。再看他不慌不忙施施然的气度,估计连主子们的后台都不是斤两。
庞统收回剑,瞥他们道:“回去和常兆安说,今天是我庞二公子伤了你。顺便再告诉他,这是为什么伤的你。”
纨绔们撂下几句虚张声势的狠话,踉跄着由走狗们搀回去了。手腕上的血流了一路。公孙策看到那血迹,皱眉后退了几步。
庞统注意到他的脸色,笑了笑,刚才还挺机灵的,这会儿倒被几滴血吓白了嘴唇。周围群众纷纷颔首赞叹这出英雄救美的样板戏,对庞统投以崇敬的目光,更有拍手叫好的。
可以说,不用刻意为之,庞统天生就是很容易在人群中博得威望的那种人。
捡起公孙策掉在地上的扇子,抹了抹灰递给他。公孙策的脸色白中带青,额上一层细汗,明显的受了惊吓。当时不觉得,过了就发出来了。表情倒很平静。没有说什么,把扇子接过来捏在手里。
一旁的公孙家丁对着庞统鞠躬作揖只差下跪,溢美之词和感激之词说来说去那么几句,搞得庞统很烦。
转而继续俯视那张惨淡的脸。公孙策的额角垂着一缕头发丝,眼睛更加像浸在水里似的。惊魂甫定,风中弱柳。
绕是看多了府内如花美眷的庞统,也不免的定住了神。低头看准他的眼,说:“这位小……小公子,你还好吧?”
他是差点把“小美人”给脱口而出了。
公孙策做了个深呼吸,冷冷地说:“换你来京城第一天就被人当姑娘一样的调戏,你觉得你还好得了吗?”
庞统不禁怀疑自己的耳朵。这种尖酸刻薄不知好歹的话,是眼前斯文俊俏的公子讲出来的?
公孙策又做了个深呼吸,这次,换上毕恭毕敬的样子,向庞统拱了拱手:“搭救之恩没齿难忘。小弟先行一步兄台莫送就此别过。”
有人过河拆桥卸磨杀驴翻脸不认人,庞统觉得自己就是那座桥和那头倒霉的驴。
庞统挺身堵上去:“哎!小公子好生失礼,我可是救了你啊。”
公孙策站住,仰脸看着他说:“是啊。我这不是道谢了吗?再说,真要论起来,还是我的急智救了自己。”蔑视一眼他手里的佩剑。“更何况,要不是我拦着,你差点当街行凶知不知道?告辞。”
说完了抢前一步又要走。
庞统被他气乐了,就没见过这么强词辩驳颠倒黑白的人。再一个闪身挡住他的路,这一挡,挡得众人都愣了。哪儿是什么英雄救美,明明是大淫贼打走了小淫贼,企图独占美婵娟。
都怪这孩子太漂亮。在劫难逃啊。
公孙家丁也愣了,看看庞统,一表人才气宇不凡,真不像是无耻匪类。可是这动作做得……
“哎,可是只有我在那么多人里挺身而出,你谢得也太不诚心了吧?”
这句话勾起了公孙策知书达礼的心。没有他,今天确实脱不了身。
庞统的表情童叟无欺:“我对公子确无恶意。”
公孙策的眼里仍然存有戒备:“你想干嘛?”

(五)
两人在最近的茶楼坐下来。庞统官家出身,稍大一点混杂于市井,言谈举止的风度是极好的。讲个笑话啊,套个近乎啊,只要他想,他便能博得任何人的好感。这也算是人格魅力的一种。
公孙策亦是“任何人”中的一份子,不消片刻,就相谈甚欢。公孙策在庐州已是小有名气的神童,才学和心智超出了同龄人许多,又一副天生的刺嶙嶙的傲气,能说得上话的同辈人没有两三个。眼前这个仗剑少年,年纪大不了他多少,问答对应却恰到好处,很入得他的眼。
庞统点了一系列用莲心做的点心和花茶。公孙策问:“你很喜欢吃莲心?”
“不是我吃,是你吃。”庞统说明道:“公子方才受了惊吓,多吃莲心可以安神。”
公孙策闻言就吊了脸子:“刚才的事情,不要再提。”
庞统笑说:“好。不提。不提。我看公子一身清雅之气,想必出自书香门第。”
公孙策一拱手,几不可见地微笑:“兄台抬举了。在下,公孙束竹。”
公孙家丁正在默默地给小少爷布置点心,听到这里停了手,惊异地瞪大了眼睛看向他家公子。
少爷什么时候有过束竹这个名字?看着他长大的自己怎么不知道?也没听人叫过啊!疑惑满腹,被公孙策一眼瞪回去,不敢发问。
庞统把主仆二人的互动瞧在眼里,若无其事的鞠手回礼:“敝姓庞。与先前一样,叫我庞大哥就好,兄台二字,听着酸腐。”
公孙策惊道:“啊!哪一个庞?”
庞统说:“冠龙庞。与当朝庞太师同姓。庞蔚离。”
公孙策惊奇道:“天下间,竟然有这等巧合!不知庞大哥与太师……”
时值庞太师掌权伊始,恶名还没来得及传播,官名倒已经震得大宋无人不知无人不畏。若非必要,庞统不愿顶着父亲的名头与人交往。
庞统哈哈大笑:“贤弟看来,我像是庞太师的儿子?”
公孙策顿了顿,用心细看庞统。神色飞扬眉目风流,浅蓝似水的绸衣,衬得人有一股明媚的气质。和他自己,以及他所认识的那些循规蹈矩的官家孩子们大相径庭,推己及人,便也笑了:“不像。庞太师位高权重,想必家教甚严。庞家子弟,哪有大哥这样潇洒自在的。”
几年以后,公孙策认识了庞家的另一位子弟。一个又刁钻又娇蛮的女孩子,不但三更半夜的在街上走,还肆无忌惮地只身和男人们混在一处。于是他就要想起浪迹街头冒充平民的其兄庞统,以及庞太师岌岌可危的家教门风……
庞统听公孙策把“庞家子弟”四个字咬得极其不屑,说:“看贤弟你也是世家出身,怎么,似乎对庞家的子弟颇有偏见啊……”
公孙策摆摆手:“哎,那不能比。我以后若要入仕途,那也是寒窗十年自己考出来的。庞太师的儿子,将来子承父志扶摇直上。哪能像庞大哥这样,真本事,真潇洒,真性情。”
庞统被公孙策夸得开心,似乎忘记了自己乃是将来要靠着父亲发达的如假包换的庞家子弟,含笑给他倒上一杯莲子茶:“有真本事的人,到了哪里都能出挑。没本事的人呢,就算扶摇直上了,迟早也要跌下来。”
公孙策喝了他的茶,说:“说是这么讲,可是庞太师的儿子,谁会在乎他是不是真本事,谁会去考验他的真本事。只要有一分优秀,也被捧成十分了。”
关于庞太师的儿子是不是有真本事这个话题,庞统不想继续下去。在心里重重地长长地哼笑了一声,并且萌生了一个将来让老父气得跳脚让众人视为官宦子弟之楷模的义举。
现在说什么都是假的,他早晚有一天要凭一己之力震到这个小美人。
“可是贤弟怎么就诓他们说,我是庞太师的儿子?”
“我来京城之前,就听家父说京官里庞太师权位最重,膝下一子二女,独子排行第二。既然是吓唬他们,当然捡最大的来吓唬。庞太师的儿子,晾他们也不认识。”
庞统没想到他的出身已经能够用来吓退色狼恶少之流了,一时啼笑皆非百感交集。但如果用的是他庞统的名字而不是“庞太师的二公子”,说不定他会高兴一点。
“话说回来,听庞大哥刚才的口气,莫非真的认识常侍中?”
庞统笑笑:“常侍中,京城有谁不认识的?”说完了发现公孙策狐疑的眼神,补充说:“听闲话听来的家长里短,想不到真的唬住了他们。也幸好唬住了他们,不然的话,公孙贤弟又该怎么办?”
“你唬不住他们,只好血溅当场了。”庞统听不明白。公孙策又看一眼他的剑:“庞大哥不是想来帮我的么?”
庞统想:“帮”?那种情况,应该是“救”才对吧?真是高傲过了头的小孩。
顺着他的话,问,“你怎么就知道我会来帮你?”
“我眼角瞄到你往这里走的。大家都避之不及,只有你往靠近,不是要帮我还会是什么。”
庞统在心里接上一句:还会是趁火打劫啊。
“你又怎么知道,我能打得过他们?”
公孙策装模作样的想了想:“恩……这就有点冒险了。我看庞大哥相貌聪慧,不该是自不量力的笨人。打不过,不该往前凑罢?但若真的是个笨人,有你上来解围,我也就能跑了。”
庞统大吃一惊:“跑了?”
“跑去报官啊!庞大哥皮粗肉慥,就算落在他们手里,也不会有吃亏的罢。”
庞统看他眼睛里透露出来的那点古灵精怪,不自觉地笑道:“有趣,真有趣。”
公孙策眉毛一扬:“错。应该说:‘聪明真聪明’。”
庞统又痛痛快快地笑了一场。要说他的日子还不错,但是像今天这么畅快地大笑却很少。这个公孙“束竹”,美妙之处岂只容貌。
公孙公子秀外慧中排忧解语,美妙之处当然是在容貌之外的。这一点,庞统会慢慢地深入地发觉,而且发觉得比谁都要早。

不知不觉聊得多了,也聊得深了。莲子枸杞茶喝了两壶,好似能把人给喝醉了。也可能是茶太烫,烫得公孙策莫名的兴奋起来,双颊淡淡的醺红。他说庞大哥,这里的莲子茶味道不正,是晒干的莲心磨成粉泡的,有渣滓。以后我带你去江南。金桨木兰船,戏采江南莲。这莲子嘛,还是我们江南的最好。
庞统无言地笑笑。公孙策一眼可辨的就是个江南人士,春花明柳,细水涓涓。江南果真是块灵秀之地,花美水美景美,连一个男人也这么美,美的里面带有一丝妩媚之风,就像这绵甜的莲子茶。怪不得前朝皇帝躲在那里春花秋月,把家仇国恨都抛了。
那个时候的庞统,心里面已然有了驰骋乾坤的志向。对江南这种细风软雨磨人志气的烟花地,发自内心的看它不起。但是看着公孙策自豪的向往的神情,不知怎的,又对江南生出了一些意外的好奇。
公孙策说得高兴,信手捞过庞统镶金嵌玉的宝剑,拔出一段来看。只见剑身并不是白铁的颜色,而是淡淡的蟹青,青得雅致,像玉做的,异常的好看。摸上去,冷得像腊月里的冰水。他头一次近距离的看兵器,就遇见这样的上等宝物,看得连连咂舌,爱不释手。公孙家丁怕刀锋割了少爷的手,在旁边目不转睛地盯着。
这把剑,秀气,华丽,贵重。对庞统有纪念价值。除了他自己,谁也没碰过。就连胞妹飞燕哭着闹着要玩,他都不给。平日里出门从不离手,在家里也是早练晚练。和它相处的时间,倒比与家人的还要多。
但是今天公孙策碰了它,庞统只是轻得不能再轻地动了一动眉头,没有其他表示。看看公孙策,言辞倒还清醒,可是这亢奋的劲头,真像是醉了。没见过喝茶也能喝高了的人,和一个喝高了的人,计较什么呢。
然而庞统接着发现自己是一点都不反感公孙策拿着他的剑。剑的青色映在他的脸上,水泱泱的一条纵光,一直伸到领口里面去。那光投在他的一只眼睛里,于是眼睛也被染成青蓝色的了。
美人配宝剑,倒也辉映。
公孙策赞叹道:“这剑真好,简直是神器。”
庞统说:“你还懂兵器?”
“不懂。但是古书上曾说名剑:‘观其华,如芙蓉始出;观其光,浑浑如水之溢于溏;观其断,崖崖如琐石;观其才,焕焕如冰释。’庞大哥的宝剑虹光精亮,与书上所言的形状极其吻合,必定是名器了。”
“不瞒贤弟说,这剑是西方匠人用天石所制,确实天下无双。不知与巨阙鱼肠比较,哪个更利一些。”庞统环顾四周:“今天是不大合适,改天,改天我为贤弟舞剑。方能看出这剑气如虹。”
公孙素来不喜欢打打杀杀的那一套事情,只因为这把剑实在是别致极了,十分投缘,点头道:“好,我等着。”一边说,一边松开握着剑柄的手,剑簌地落回了刀鞘里。
只觉得左手虎口如被疾风卷过,刷地一凉,也不疼,那血珠子就流淌了一串。公孙家丁响亮地惊叫,公孙策自己也呆了。剑锋肯定没有割着手,这伤是从何而来呢。
这伤是从何而来呢?看过武侠话本的就知道,这个叫剑气。
庞统看着公孙策的血,果然笑道:“正说着剑气,剑气就来了。”掏出随身的伤药给他抹上,再唤小二取来干净的布条,裹住公孙策的手。伤口不深,但是很长,看起来吓人,被公孙家丁在旁边嚎叫着,就更显得惊心。其实不碍的,这治伤的灵药用上去,不出三日,疤都不留。
“都说只有高手才能使出剑气。”庞统向他拱拱手:“恭喜贤弟,贺喜贤弟。”
公孙策翻转着看自己粽子似的手,很新鲜很有趣:“恭喜我不知不觉,就成了武林高手么。”
“非也非也。这剑名唤龙吟,是西域的王者之器,颇有识人的灵气。若非有缘,即使是高手,也未必能使出剑气来。今次它对贤弟显了灵,贤弟将来必能蟾宫折桂,位列庙堂。”
公孙策显而易见是个官迷,庞统这番马屁拍得正好。但是看过《大话西游》话本的客官,请在这里将龙吟剑与紫霞仙子的紫青宝剑穿越地联想在一起。“识人”的灵气,说的对。问题是,“识什么人”的灵气?这个就很费YY了。
公孙策呵呵地笑,双手捧剑还与庞统:“借庞大哥吉言。可是这显灵就要见血,小弟可不敢再沾它的吉利了。”

说着笑着,天色已晚了。初夏的傍晚,暮霞微红。映在公孙策脸上,又是不同的柔丽风景。庞统的一身蓝衣沐在霞光里,变成了赏心悦目的浅紫,眉宇间顷刻有了艳色。两人笑语晏晏,风华却不自知,来往的食客和路人不分男女老幼,都要多看他们几眼。
公孙家丁被人看得胆寒,恐怕再生是非。从背后拉拉他家少爷的衣摆,意思是时间不早了,咱们该回去了。公孙策来京城,借住在公孙大人的旧识简翰林府中,回去晚了,确实多有不便。
依依不舍地与庞统告别。两人约定明日再见,然后由庞统带着他游历京畿风光。公孙策刚转身,庞统叫住他:“哎!这药带回去擦手,一日两次。否则留了疤,为兄的罪过可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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