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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页

书籍名:《重生之梦蝶》    作者:河蟹说要穿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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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不是对前世十岁小孩发出的三根袖箭印象太深刻,他也许就真着了道。
  好在他还知道,一个十岁的时候,能比多年的老江湖还要狠毒的孩子,在八岁的时候,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如此天真的。
  龙小云见没有得手,自己又已经被制住,他也不慌,犹自甜甜笑道:“爹除了说你是坏人,还说你是绝不会伤我一根毫毛的。”
  李寻欢沉默半响,缓缓道:“这一点,你爹却是错了。”
  不等龙小云变脸,他的手掌已经排上了他的胸膛。
  上一世废掉龙小云的武功,是因为李寻欢不知道他是自己大哥和表妹唯一的儿子,这一世废掉他的武功,却是因为他知道他是他们儿子。
  世事无常即是如此。
  若不废了他,李寻欢实在担心他日后也得不到好的结局,更可怕的是,还要为他父母招惹祸患。
  而现在正好的是,李寻欢就想到有一个人,也许可以管教这孩子。
  想到恶人还需恶人磨,李寻欢忍不住失笑。
  在前世龙小云被他废后,却是习了怜花宝鉴,这就是因祸得福。
  正巧这世他认识了王怜花,干脆便把他直接交给怜花公子。
  龙小云全身软绵绵的再也使不出丝毫力气,已经知道情况不对,惊惶之下放声大哭起来。
  “也幸好我急风旗反正不是什么好东西,若是在对面,李寻欢这次怕就要得个残害孩童的恶名了。”只听一人哈哈大笑,掀开帐篷走进来。
  李寻欢转头,点头一礼,淡笑道:“多谢风旗主挂心,只是李某的恶名已经够多了,再多一个残害孩童,又有什么干碍。”
  风旗一愣,旋即冷笑道:“你既然不在意,就不要怪我传出去时,把这孩子先预杀你之事隐瞒了。”
  李寻欢淡淡道:“风旗主说笑了,像这样小的孩子,又岂会试图杀我。”
  这句话说出来,风旗固然呆住了,大声哭闹的龙小云也收了哭声,不解的看着他。
  风旗大笑道:“好好好,李寻欢不愧是李寻欢,宁愿自己背恶名,也不愿伤了这孩子的名声,我真想看看像你这么伟大的好人,日后会死得怎么惨。”
  李寻欢微微一笑,道:“我真怕让你失望。”
  对待这样油盐不进,软硬不吃的人,任是谁都毫无办法。
  风旗冷冷看着他,突然笑道:“我刚刚见有人把龙庄主夫妻引走了,说来也奇怪,那人我怎么看着都熟悉,可是又似乎很陌生。一看见你我就恍然大悟了,那人竟是阿飞,我与他并不熟悉,但是他给我印象太深刻,是以我竟有了似熟悉似陌生的感觉。”
  李寻欢并没有如风旗所料大惊失色,而是轻轻一叹,道:“我真不明白。”
  沉默半响,风旗还是忍不住问道:“你不明白什么?”
  李寻欢敛眼淡笑,道:“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总想看到我痛苦,若是别的人,我真要怀疑他喜欢我,可我却知道你不会。”
  龙小云尖叫道:“你虽然比女人还好看,但是毕竟不是女人,他当然不会喜欢你。”
  李寻欢按着他的双手,低头笑道:“可是我就喜欢男人了。”
  龙小云再狠毒,也还没到能谈论女人的年纪,听到这样颠覆伦常的话,一下变的嗫嚅无语。
  风旗静默了一阵,已经开口道:“我怎么就不能喜欢你,你反正招人喜欢,谁不都喜欢你。”
  说到后面,他眼中怨毒之意已经明显之极。
  这时,龙小云彻底反应过来‘喜欢男人’代表的意思,想到听说过有些变态的人,就喜欢玩男孩童,他眼圈儿都红了,在李寻欢怀里用尽全力挣扎起来,边尖叫道:“放开我,放开我……”
  李寻欢本不该放开他,可是他竟然就放开了手。
  很多年前,林诗音总是穿着粉色的衣物,说像梅花其实并不对,她更似桃花,面若桃李,言笑灼灼。
  但是前世的再会,与今世的再会,他所见的都是一身雪白,比雪还白,比雪还冷。
  龙小云这时正埋在她怀里,嚎啕大哭。
  李寻欢,李寻欢简直不敢面相林诗音,他不知道她会是什么神情。
  他实在害怕看到恨意。
  可是即便扭头,他的耳朵还是能听见。
  林诗音的声音,仍如记忆中一样柔美,即便疼爱的孩儿被废了武功,她依然没有勃然大怒。
  李寻欢一生中,从未见过她勃然大怒的样子。
  她是那么温柔的人,即便变得冷漠,也没有失了那份大家气度。
  不过,现在李寻欢听到的声音却也不是冷漠的,而是充满了激动和痛苦。
  “你为什么要害我孩儿。”
  这句话就像一根刺,狠狠扎进李寻欢心里。
  以前的林诗音是多么的相信他,他就是自己说自己害她的孩子,她也绝不会相信才对。
  李寻欢扭过头强忍住咳嗽,眼神中充满了对那时的怀恋,还有现在的悲哀。
  正想解释,一人冲进帐篷,高呼道:“寻欢,寻欢,你可是来了?”
  这人相貌堂堂,锦衣华服,满面俱是兴奋激动,他甚至没有看一眼哭闹的孩子,直接冲到李寻欢身前,用力捏着他的肩膀,嘎声道:“兄弟,真的又见到你了,可想死我了。“
  李寻欢又何尝不是热泪盈眶,哽咽道:“大哥……”
  虽然龙啸云这时的动情是假的,可是前生,龙啸云最后终归是试图帮助他,而死去的。
  他依然是李寻欢认定的大哥。
  看到大哥还活着,他自然是喜极。
  只唤了一声,李寻欢就忍不住低头咳嗽起来。
  龙啸云喃喃道:“兄弟,你这病,你这病怎么还没见好!”
  龙小云挣脱林诗音的怀抱,尖声道:“他那样的坏人,就是要被病折磨死才对!”
  林诗音绝没想到龙小云会说出这么恶毒的话,吸了口气,正要训斥。
  龙啸云已经反手一掌打在他脸上,厉喝道:“畜生,李寻欢的性格我做大哥的难道不知道吗,他就是伤了自己,也绝不会伤害你。”
  龙小云刚刚失了内力,本就虚弱,被他打了一掌,滚葫芦一样滚出去。
  人影一闪,李寻欢已经稳稳接住了他,惊道:“大哥你……”
  “不要管他。”龙啸云看着茫然失措的小孩,仍是硬起心肠,“我的儿子就是你的儿子,不要说只是废了内力,你就是杀了他,也是应该的。”
  李寻欢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明知他说的是假,却还是为他的话感动不已。
  这一失神,怀里的人早已被林诗音接走,默默坐在一边,替孩子擦拭嘴角的血迹。
  李寻欢心中难受,勉强笑道:“我已经替他找了师父,只等待会过去,那人定会收他,日后好处无穷。”
  龙啸云用力一拍他肩头,大笑道:“兄弟,你认识的人肯定不凡,大哥不和你客气,真是,真是……”
  李寻欢道:“大哥难道还和我见外吗?”
  龙啸云笑道:“我们本就是一家人,我怎也婆妈起来了,来来来,我们许久不见,坐下痛饮三百杯。”
  酒过三巡,龙啸云舌头都似已经大了,拍着李寻欢的肩,低声道:“兄弟,我出了关外,怎么听人谈及你,都说你,都说你……”
  他实在不知该用什么词语形容。
  默默坐在一边的林诗音,这时也抬起头,紧紧盯着李寻欢。
  他这位兄长的用意,自然好不到哪去,李寻欢心中黯然,面上含笑点头道:“那却都是事实。”
  他只希望龙啸云知道他另有喜欢的人后,不再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
  龙啸云倒抽了口冷气,不敢置信道:“我都当是那些人侮辱你,还很人打了几架,没想到,没想到……那人是逼你的对不对!”说到最后,他摇晃晃晃的要站起来拔剑,似乎就要替他出头。
  李寻欢不敢看林诗音的视线,拉住龙啸云,咬牙道:“是我自愿的。”
  说出这句话,他的心都似已被割裂。
  果然就听林诗音颤声道:“表哥你怎可以,怎可以做……做那种事!”
  她实不知该怎么说,无论如何,她也绝不肯说出侮辱李寻欢的话。
  这世上躺在男人之上的男人,虽仍是伤风败俗,却也并不少见,大富大贵人家见得多了。
  可是被压住男人之下的男人,那岂不都是勾栏院的兔儿爷,轻贱低鄙。
  李寻欢自己,又何曾想到有一天会和一个男子在一起,并且甘愿居之于下。
  想到阿飞,李寻欢面色柔和下来,他终于有勇气面对林诗音。
  林诗音的脸苍白,满脸的不敢置信。
  真正面对时,也并不似想象的那般艰难,李寻欢仔仔细细的瞧着她,微笑道:“世事无常,谁叫我喜欢上了他。”
  他这一声说得极其自然,言语中透露出无限的温柔。
  很多年前,李寻欢也是这么温柔,只是温柔的对象,已经是变了。
  林诗音的脸已经似雪,白玉般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嘴角颤动,却说不出话来。
  龙小云安安静静的坐在一旁,时而用怨毒的眼睛看着李寻欢,也自不说话。
  龙啸云似乎醉得太厉害,趴在桌上醉言醉语道:“休要胡言,我义弟岂会是兔儿爷。”
  ‘兔儿爷’三字,恍若惊雷,李寻欢和林诗音的面色都是一变。
  咬牙忍住嘴中乏起的苦涩,李寻欢轻声道:“因为是他,只要他要的我有,我都会给。”
  当年的自己,是不是缺少的,真的就是那个男人的那份坚定!
  自己是不是真的,从开始就配不上他。
  林诗音捂住嘴,眼泪夺眶而出,忽然站起身,猛冲了出去。
  “娘。”龙小云叫着跟了出去。
  帐篷内只剩下两人,李寻欢已经极为疲惫,茫然看着一处,什么也没法想。
  他真想能醉了就好。
  可惜像他这样的酒鬼,要喝醉酒,那真是无比艰难的事。
  龙啸云本是醉倒在桌上的,突然一拍桌子,怒骂道:“好贼子,你以何要挟于我义弟,让他被轻贱,为天下所不齿。”
  惊醒过来,李寻欢的疲惫更深了,他与阿飞之间的事,并为被流传开。
  可自今之后,龙啸云又岂会放弃那样侮辱他的机会,日后流传的话,真不知会怎样难听。
  拿着酒杯的手,已不觉沁出冷汗。
  李寻欢仰头,一口酒倒进喉咙。
  镇了镇神,李寻欢问道:“大哥刚刚出去,是遇到了谁,发生了什么事?”
  俗话说酒后吐真言,龙啸云自然是有问必答。
  他怒发冲冠道:“那无耻小贼,竟诬蔑我义弟和妻子有情,又说什么‘李寻欢会是我的,你太软弱,不配他。’好生可恶。”
  诬蔑一说,对阿飞来说,自是不可能。
  李寻欢可以想象,阿飞把林诗音引起,肯定只是说了类似‘你就是寻欢喜欢的林诗音?’之类的话。
  少年说那话时,面上也肯定是死板而无表情的,他的右手自然的搭在剑柄上,腰背挺得笔直。
  一想起阿飞,李寻欢整个心都已柔软,刚刚揪心的痛苦,都似已被那双总是炙热的大掌抚平。
  寒冷的心,已经变得温暖。
  伸手握住龙啸云的肩膀,李寻欢轻轻一叹,淡而坚定道:“大哥,前尘往事,都不及眼前来得重要。李寻欢对阿飞,是全心全意,再也容不下别的了。”
  龙啸云似已醉死过去,这一会,鼾声都起来了。
  李寻欢眉心渐渐郁结,又重新舒展开来,在龙啸云肩上重重握了一把,缓缓起身离去。
  阿飞依然是一身单衣,行走的时候背脊笔挺,总是保持着不变的节奏。
  他停了下来,因为他听见了说话声,就从他正在经过的那个帐篷中发出来。
  说话声本不会让他停止,即便对他说的,也无法打乱他的节奏。
  只因为那句话开头的三个字,就已经让他把自己像钉子似的钉在了地上。
  “看见李寻欢喜欢的人了?她可是天下间最漂亮,最有魅力的女人之一。”
  “也许。”阿飞淡淡回答,除了母亲,他实在不清楚,怎样的女人是漂亮的,是有魅力的。
  “你似乎连女人的滋味都没尝过,我给你送几个女人过去,尝了女人的味道,你就知道男人其实并不好。”
  阿飞的瞳孔已经收缩,握在剑上的手指收紧。
  “李寻欢就是‘天下第一刀’,在伺候男人的时候,也不……”
  阿飞冷冷道:“如果你再说下去,我会杀了你。”
  帐篷中的声音沉默下来,半响大笑道:“你能杀得了我?”
  “你可以试试。”
  “任何侮辱李寻欢的人,我都要他死。”
  第四十二章 三方势力
  修长的手指拨动灯芯,微黄的光更亮了些。
  匆匆进门的人一看他那样子,翻了个白眼道:“你怎么还这么悠闲的挑灯。”
  他说完,自然的走过去,一屁股坐下,端起别人的酒杯凑唇就饮。
  李寻欢也不介意,轻轻笑道:“以不变应万变不好吗?”
  “我只知先下手为强。”王怜花嗤笑。
  倾听外面人仰马嘶的声音,李寻欢道:“看来这一会消停不下来。”
  王怜花懒洋洋的靠在他身上,惬意的眯着眼睛,“等着杀手过来呢,据说是夜夜骚扰,白天要是有前进的意图,也是阻截。”
  李寻欢取了另一只酒杯,慢慢注满酒,薄唇轻轻抿上。
  王怜花抬头看着他,李寻欢喝起酒来的时候,总是比任何时候都美丽。
  微醺的双眼,亲启的薄唇,苍白的脸上飞上的嫣红……
  “你要是再溢出几滴酒来就更好了。”王怜花大声叹息。
  李寻欢低头,不解道:“怜花公子此言何意?”
  王怜花陶醉的眯起眼睛,喃喃道:“晶莹的酒液在苍白的肌肤上一路滑下去,沿路灼红了肌肤,更散发出浓烈的酒香,那是何等美妙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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