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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吉达的饭馆

书籍名:《神钥》    作者:聿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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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止骂惨了。
当吉达大叔瞧见自己的女儿拖抱着一个男人回家时,那几乎可以传到云端的大吼声,马上就让小镇上的人知道,蕾莉纱带了一个陌生少年回家的事实。
“我什么时候教过你去外面转一圈带男人回家了?”
“你是没教过我怎么带男人回家,但是倒是让我在八岁的时候,就知道怎么洗男人的内裤!”
拜托,自从母亲去世至今,也有将近十年的时间了,老爸的个性她比谁都还要清楚,怎么可能会怕他那单纯只是面恶,其实不太凶狠的个性?
“你你你!翅膀长硬了就想飞了是不是?这么跟你老爸说话!”
就算这个时间饭馆里没有几个人在,吉达依然忍不住望了一下四周,确定没有人听见之后,才松了一口气,不过一张老脸还是红得像喝醉酒似地。
“哼!要是翅膀硬了就想飞,早几年就飞了,怎么还会在这里帮你这个中年大叔洗袜子、叫你起床、在你想妈妈乱喝酒的时候拖你回床上睡,说起来,拖着男人跑,搞不好就是你帮我养成的习惯。”
“你!你!你!”
粗大的手指指着自己的女儿,一句话都反驳不出来,这到底是谁教出来的小孩!
“我看吉达啊!就依蕾莉纱的意思,先照顾一下这可怜的孩子,你们看看他还在发烧,这样吵下去,到时候就不是蕾莉纱拖个男人回家那么简单,要是死在你们饭馆,看还有几个人敢上门吃饭。”
牧师早在门口就听见了这对父女的对话,只是碍于吉达的面子不出声而已,但想起这么多年来,他们两人吵架对骂都可以维持半天,为了自己的晚餐着想……当然,也为了那个少年的伤势着想,他还是进了门,出声阻止两人继续吵下去。
“啊!牧师,你赶快过来帮我看一下朔华怎么了,他刚刚才昏过去不久。”
听牧师这么一出声,吉达的反应是鼻孔朝天哼气,蕾莉纱则是冲上前拉着他的手,把人给拖到朔华身边。
牧师在心里哀叹……这可不是他期待的反应,怎么就没有人先想到他忙了一天,晚餐还没用呢?
不过职责所在,牧师还是上前看了一下少年的情况,确定他只是单纯因伤口发炎跟体力透支造成的发烧后,才跟蕾莉纱要了一份晚餐……说起来,他还是忘不了他的晚餐就是了。
“牧师,他情况怎样了?”
“不要紧,看来他把自己的伤口处理得很好,甚至比小凯的技巧还好,等一会你晚餐帮我送来之后,到小凯那里拿一份退烧药,大概到明天一早就会好多了。”
小凯是跟在他身边学习简单医药常识的孩子,等小凯长大,自己老了的时候,也许这个小镇上牧师的职位,就会由这孩子继承,就像许多年前的他一样,也是这样从老牧师的手中接下这个位置。
“老爹,你去厨房跟波果吩咐一下牧师的晚餐,野菜在这,我先去找阿凯拿药。”
不等两人答应,纤细的身子已经冲出饭馆大门,留下愕然的两个大男人,跟一个躺在椅子上的少年。
“这孩子,说风是风,说雨是雨的,吉达,先把这男孩子背到你们的空房间休息吧!”
吉达哼声,先拿着菜篮去给厨房里的波果准备晚餐,走回来的时候,牧师还可以瞧见他一脸不甘愿又碎碎念的表情,尤其在抬起朔华的上半身,看清楚朔华的模样之后,更是一脸铁青。
“女大不中留,养了她这么多年,竟然就为了一个漂亮的男孩子跟老爹吵架,真是一点眼光也没有,看看这张脸、这么轻的身体,哪比得上我们这些健壮粗犷的好男人?要知道,好看的男人最不可靠,要是哪一天……”
吉达背着人上楼,一路抱怨,要不是有牧师在一旁看着的话,他恐怕会直接把身上的人给丢出去。
“吉达,我看你就认命吧!蕾莉纱她都快十八了,也该是找个好男人嫁掉的时候,你总不能让她陪我们这些老头子一辈子,你说是吧!”
来到一向无人使用的阁楼小房间,吉达把人粗鲁地丢在小床上,牧师只好苦笑着帮忙把朔华的姿势移动好,拉出柜子里的被子替他盖上。
“我又没有要她陪我一辈子,我也知道她一个没结婚的女孩子家,老待在这种龙蛇混杂的地方不好,但是你知道,我们身为父亲的人,总是希望她可以找到一个好男人嫁了……像这个……就免了,怎么看,怎么像个少爷。”他就是不满意这个少年的模样。
“你干嘛这么排斥这孩子?这世界上成功的人,可不见得都跟你一样是孔武有力型,事实上,大多数的名人,都是像这孩子一样斯斯文文的,人啊!光靠有力量是不够的,脑袋才是最重要。”
看这孩子身上的伤口,牧师可以猜想他是怎么从野兽的魔爪中逃出,而且,他还将自己伤口处理的这么好,想必一定是个有能力照顾自己,甚至是照顾别人的人。
所以,牧师倒不像吉达这么排斥,也许是因为自己的职业也是用不到什么体力,光靠脑子帮忙的关系。
“就是这样我才不喜欢,最好他伤养好之后就快点走,我这里也没多余的钱,去养一个不能干活的人。”
除了这孩子实在跟他预期的女婿模样差太多之外,重要的是,他不认为自己那单纯的女儿,会适合这样一个踩在社会地位阶梯上端的人,那就像一朵简单朴素的小花,摆放在满是宝石绸缎的房间一样突兀。
他总觉得这个男孩子的出现,总有一天会伤了他女儿的心。
他们所生活的湖畔小镇,并不是一个十分繁华的地方,但每年经过小镇的各式各样人物,其中不乏像这样看似出身高贵的少年。
这种人不需要说话,甚至只要默默地待在角落,就能让人感觉到他们的不一样。
即使你多么的不甘愿,即使你清楚自己这辈子是怎么的努力,但是心里一直就是有个声音,清清楚楚的告诉自己,在人生的金字塔上,你永远也越不过他们的肩膀。
这样的声音,年纪越老时越是清楚,渐渐地习惯了,自己以为是看开,其实不过是选择漠视。
他的女儿是最令他骄傲的宝贝,也是他心目中最好的小女孩,只是不得不咬牙承认,这样的宝贝,站在这样的人身旁,永远也不会有光芒。
他宁可自己的女儿是绽放在小镇中最受宠爱的小花,也不愿她在众花中却感到寂寞。
凡事比吉达还要看得开的牧师,轻易地从他的目光得知他的想法,抬手在他宽厚的肩膀上拍了拍。
“吉达,孩子的人生是他们自己的,如果不希望蕾莉纱的将来拥有后悔,那么,让她自己去选择。”
上天赋予人类的,并不只是选择的权利,还有走下去的勇气。
勇于走自己所选择的路,哪天抬头,心里的那片天空,才会如眼睛所看见的那一片蓝一样,多采多姿。

朱朔华睁眼。
透过明亮的玻璃窗瞧见蔚蓝的天空,柔柔的光线,斜斜地照射而下,那种熟悉的温暖,教他几乎忘记,这里已经不是过去他所熟悉的世界。
轻轻地抬起手,碰到那一片明亮的窗,看似无瑕,其实仍有些细微的不平,而且颇厚,要不是光线充足的话,恐怕外头的景色会是一片模糊,还不是很进步的技术。
蕾莉纱手中捧着水盆,刚进阁楼的小门,就瞧见那俊美的少年正伸出修长的手指,抵在她和妈妈最喜欢的小天窗上。
“那是我小时候,爸爸为了讨妈妈欢心,狠下心跟路过的商人买的,整个小镇,就只有我们有,爸爸为了能让这么小的窗子可以瞧见所有的景色,还量了好久的距离,在夜晚可以瞧见双月轮流划过星空,很美很美……啊!我忘了你听不懂我说什么……”
瞧见朱朔华转头,用疑惑的眼神望着她,才想到之前曾发生的沟通问题,一张俏丽的脸庞不由得红了一下。
“来!你已经昏睡了快一天的时间,先清洗一下伤口吧!”蕾莉纱指指他身上的伤口重复说了几次。
朱朔华没有反对,事实上他也很讨厌自己现在身上的狼狈,于是很快地解开身上的束缚,接过蕾莉纱手中的毛巾,仔细地清理身上所有灰尘,却没注意到蕾莉纱好不容易消退的绯红,再度晕上双颊。
不过,这可怪不了朱朔华,对只看过自己父亲打赤膊的蕾莉纱来说,现在这个情境,根本就是在考验她的心脏。
“混蛋!你在做什么!”
一直偷偷跟在蕾莉纱身后的吉达,反应慢了一拍,瞧见朱朔华脱衣服的那一刻,一把怒火先烧到脑门,然后被烧焦的脑袋也不知道转了多少圈,才让嘴巴找到声音大吼出声……
不过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他那纯洁可爱的宝贝,竟然连遮也没遮,直直的盯着一个陌生少年的胸膛脸红。
即便你有“泰山崩于前而不动声色”的本领,也禁不起这突然的如雷一吼,朱朔华差点没从床上跳了起来,睁大双眼,瞪着勉强把自己高大身体塞进阁楼小门的壮汉,那模样跟驱邪的钟馗有得比。
小床旁边有个被吓得更厉害的……
这根本是心脏连续双重考验,猛拍着胸口,蕾莉纱开始怀疑自己是怎么撑过那一刻活到现在的。
“臭老爸!你要吓死我喔!吓死了以后谁帮你洗内裤!”
语毕,一个小阁楼里同时有两个人脸色涨红。
一个是觉得面子被女儿丢光的吉达,另外一个,自然是忘记朱朔华听不懂他们说话的蕾莉纱。
“天啊!我在他面前说了什么没气质的话?快杀了我吧!”
蕾莉纱遮住脸庞差点呻吟出声,然而从指缝中瞧见朱朔华疑惑的表情,这才想到他根本就听不懂他们的对话,暗地里吁了一口气。
不过,由于两人表情实在是生动无比,朱朔华不难猜出,他们之间的对话,可能关系到什么羞于见人的私事,可惜语言不通,听不懂。
看来,现在最重要的,是必须先学会这个世界的用语。
他相信这对他来说并不难,语言一开始都是死背的东西,而他目前的脑袋,最不缺乏的就是背诵能力。
想了一下,从空间里取出一个装饰用的胸针,那可以说是他自己少数的装饰品之一,是以前参加家族之间的聚会时,父亲让人送来的礼物,为了不让朔华给他丢脸。
他不晓得这东西在这个世界算不算珍贵,在地球的价值观中,光是上面的小钻石跟丹泉石就值不少钱,更别提那出自于大师之手的手工了,在这文明仍不算进步的世界中,它的细致度应该价值不少才是。
结果,父女两人根本是眼珠子差点没滚下来,尤其是曾经去大城市历练过的吉达,连从贵族身上也不曾见过做工如此细致的装饰品,上面的银色细丝如发一般,一线一线交错成为菱形的网,网上中央部分,镶嵌着以深深浅浅蓝色为基调的宝石,正中央,一只由银丝镶嵌着蓝紫色丹泉石的蜻蜓,展着双翼,仿佛随时都会朝天际飞去。
“这好漂亮!”
女孩子都是喜欢这一类闪亮的装饰品的,尤其这一款设计,是为了搭配三件式西装礼服而制的,因此略为中性化,男女皆可使用。
“这是?”接过朱朔华递来的胸针,蕾莉纱小心翼翼,深怕摔坏了。
他知道这是一个问句,也可以猜出意思,于是指指床铺,再比一下吃饭的姿势,跟翻阅书籍的模样。
“你是说,这要用来代替住宿吃饭的费用……还有学习?”幸好这里的确是有书这样的东西,也幸好蕾莉纱够聪明,要不然换成吉达,那烧焦的脑袋可以猜出吃饭这个动作,就已经不容易了。
也不管朔华听不听得懂她的理解,蕾莉纱迅速地转身,面对小床旁边的一个木箱,取出脖子上一直挂着的一条项链,用上面垂挂的钥匙将锁给打开,掀开箱盖露出里头的几样陈旧物品。
这箱子是母亲过世之后她整理出来的,有母亲留给她的几件珍贵衣服,还有亲手缝制的玩具,跟几本从经过的商人手中买下的童书,上面有图画又有文字,应该是最适合给刚学习语言的人看。
“可惜,书很贵,所以就这几本,等你先看懂了这些,我再从我房里拿一些故事书给你。”
蕾莉纱把书递给他,很高兴地看着那一双手翻开纸张,随着他的视线看到哪儿,还出声告诉他怎么念。
来看看病人情况怎样的牧师,瞧见这一幕,还有脸上表情复杂的吉达,心里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尤其在发现那个很认真的听蕾莉纱读书的少年,竟然在翻过一本书之后,就已经记住所有的发音与内容之后,他更了解到老朋友的担心,也许终将成真。
后来,吉达拒绝了朱朔华的胸针,他太清楚那有多珍贵,在这个小镇,并不适合拥有太珍贵的东西,那可能会带来灾祸。任何一个平凡人家拥有无价之宝,没有保护它的能力,只会引起抢夺。
蕾莉纱也一样,她想的不像父亲那般深远,虽然很喜欢那样美丽的饰品,但是她带他回来只是一片诚心,并不需要任何的报酬,如果真的要报酬的话,也只是希望可以常常看见朔华的笑容,还有那一双漂亮的双眼。
朱朔华也不坚持,但他不想欠任何人恩情,于是身体稍微好一点的时候,便开始在这不大的饭馆里帮忙。
甚至,朱朔华将记忆中的一些美味食谱,一样一样教给了饭馆里的厨子跟蕾莉纱,造成每一个经过小镇的商旅及佣兵,都慢慢地知道了这个小镇,拥有多么美味的菜肴,让所有人都会停下来,即使是吃个茶点也好。
蕾莉纱最喜欢的也就是这个时刻,因为厨子跟她两人厨艺程度不同,朔华并不是一起教导,通常都是在用完晚餐后的时间,所有人整理完杂务之后,两个人会一起待在厨房里,从要准备的材料,到添加各种调味料的多寡,一样一样教给她知道。
虽然有时候,她会看着他说话的双唇发呆,然后一样东西也没记进脑袋,换来一锅会吃坏肚子的诡异料理。
虽然有时候,老爹会很碍眼的站在门口,每次两个人稍微靠近点,他就不识趣的开始碎碎念,甚至大吼。
虽然两个人的谈话,仅止于这东西要煮多久,为什么要现在放进锅里。
但是,她真的很高兴,因此每一次就算忙到眼花缭乱,整个厨房被她给弄得乱七八糟,半夜还要收拾,可她总是笑眯眯的,尤其当她成功做好朔华所教导的菜肴时,色香味俱全的食物进入朔华的口中,换来赞赏的笑容,她觉得自己的一颗心都飞了起来。
不得不承认自己很花痴,但有什么关系,对自己喜欢的人做傻事,那不是很美好的一件事吗?
因此就算吉达再怎样不满意,两个人还是在小小的空间里,相处得十分愉快。一个得到了小小的幸福,一个则是趁着教别人做菜时,自己也可以多多学习这地方的语言,和一些生活习惯。
于是,朱朔华只花了不到一个月,就将这世界的语言讲得流畅如当地居民,并不时地在饭馆空闲的时间到牧师的家中,借阅一本本每年由教会及小镇税金拨下来的珍贵书籍。
对这一件事,牧师很乐见其成,他是一个爱书并且热爱学习知识的人,可惜这小镇上愿意花时间在书本上的人实在不多,小凯的理解力又缺乏了些,因此朔华的出现,让这些书籍发挥了最好的功用。
除此之外,朔华还是一个好学生,很多书本上没有的东西,他都会一一询问实践,并且在脑中加以记忆,发挥举一反三的能力,让他这个临时的老师格外有成就感,几乎忘记这孩子来到这小镇不过才多久的时间。
牧师把他当成自己孩子似的,只要一找到什么珍贵的资料或是知识,第一个动作就是找人到饭馆把朔华给叫来。
由于不管是饭馆,还是牧师工作的场所与住家,都是小镇上居民常跑的地方,因此朔华的存在,一下子就传遍了整个小镇,尤其是许多极少见过像他这样气质的小镇女孩,三不五时就会假装经过饭馆,要不然就是手中一有什么书籍,就脸红红地过来询问要不要看。
这让蕾莉纱很困扰,有种自己珍藏的宝贝被人给发现的懊恼,只能安慰自己同住一个屋檐之下,自己可以瞧见的朔华,比别人还要更多。
他的加入,为这个小镇上的气氛带来一点热闹,虽然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为什么会这样,不过对于这个结果,他乐见其成,并且满心感激这些小镇居民的热心。
只是,他融入这个小镇里,并不代表他将来会成为这小镇的一分子,事实上,有许多的事情,小镇上的居民并不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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