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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书籍名:《少爷落难记》    作者: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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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瑟·格雷多跌跌撞撞地向家里走去,天气有些冷,他紧裹着外套,从这里到他住的地方颇有一段路程,但他只能走着回去,他不敢打车,怕被警察发现。两只腿像失去了知觉,只是一步一步地向前迈去,那是唯一一道支撑他行动的信念。
回家。只有回到家,一切都会好起来。他可以洗个热水澡,他会再看到艾维尔总是温柔微笑的面孔,他可以缩到柔软的被褥里,好好睡上一觉,当他醒来,一切都会好起来。父亲会解决一切,他想,想起那个人总是严肃的面孔,每当看向自己时,蓝色的眼睛却总是透出浓浓的慈爱与温柔,他总能处理好一切的,一直以来都是这样。
一张旧报纸飞起来,在空旷的街道上舞去,仿佛路灯下的场地就是它的舞台,最终它落在他的脚边,维瑟低下头,接着他冲过去把报纸抓在手里,蓝色的眼睛紧盯着报纸上的内容。
格雷多家的股票停牌了……怎么会?有人在收购他家的企业,而且……将要成功了……
是沃德!是沃德,他早就有这个打算,是啊,就算法尔温家势力再大,父亲也不可能任他这么对待自己而毫无反应的!也许因为父亲的态度惹怒了他,也许只是像猫玩弄耗子一样仅仅是一个游戏,沃德真的准备让他家破人亡!他准备吞并格雷多家的公司,那时自己真的成了孤身无缘,他干什么都没问题了!
这对那个人来说也许只是心血来潮的小兴趣,却足以毁了他一辈子!
维瑟不顾一切地向家跑去,他一定要见到父亲,告诉他他已经平安了,他杀了那个男人,他必须找到父亲,就算毁灭他也要和他的家族一起!
当他来到格雷多家时,已经是第二天了。他就这么一步一步走过来,他的脚肿得厉害,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有毅力走这么远的路,平时走上几步他都会觉得累的。
只隔一条街了,他想,疲惫的脸上露出笑容,可是他猛地僵在那里,呆在他门前的是……
警车。
三辆警车停在那里,脸色苍白的艾维尔正和几个警察一起走出来,他们互相道了别,其中两个留了下来,另几个开车走了。艾维尔脸色很难看,他并没有看到维瑟,但维瑟知道他如果看到他,告诉他的第一句话一定是:快走,有警察!
他们来找我了……他六神无主地想,沃德死了,他们来找我了!他想起路上的岗哨,他们正在追查我,我也许已经上了全州通缉令的名单,这会儿这个国家所有的警察都在找我,等着送我进监狱!
他咬紧下唇,死死盯着他熟悉的房子,近在咫尺,却变成了龙潭虎穴,他不能迈进一步!他熟悉那里的每一寸空间,现在它却已再不是他可以安心避难的地方了!
他最后看了它一眼,像要把它的每一寸都记在心里,然后慢慢地,转身离开。
天黑了。
维瑟坐在街角,看着街道荒凉的景色,他感到心痛如绞,更糟的是他很饿,他这辈子还没真正尝试过饥寒交迫的滋味,这会儿可算知道了。
他口袋里还有一点钱,但用最低的生活保障也不够他生活几天的,而他完全不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办。他感到傍徨无助,他无家可归,又被政府通缉,他从没想到他有一天会落到如此地步。
他不知道家里怎么样了,他搭便车来到了另一个城市,因为中午时他在报纸上发现了自己的通缉令,照片很难看,他犯了杀人罪。现在,他只是想离事发地远一点也许会安全一点。他绝对不要去坐牢,他无法在那种地方生存,他会死的!
在此之前,他是绝不会想自己会落到如此地步--无所可去,并且一无所有。
记得书上说财富是负担,管着你一生只能照它的模式来成长,无论辛勤或安逸,可维瑟只想要回属于他的那份负担,他出生时就和它们在一起,并且习惯于如此,要他做出改变简直像要把他杀掉重做出一个来。
而且,他能怎么改变呢?成为一个流浪汉,一个通缉犯,一个食不裹腹的穷人?不,不,绝对不要,那太可怕了!他不知道怎样面对这种生活,他想回去,回到他的家里去,即使死掉,他也不要落到如此地步--
夜越发深沉,空气中的温度骤然下降,维瑟抱着双臂瑟瑟发抖,他必须得找个暖和点的地方,不然可真要死冻死街头了。他硬着头皮向桥洞走去,那里至少可以挡挡风,以前他看到有流浪汗睡在街头总是投以不屑的目光,现在轮到他来睡了。
他在那里小心找了块干净的地方坐下,其实这无关紧要,现在大路上也比他身上干净,但他无处洗澡。
一个老流浪汉凶狠地看着他,像被入侵了地盘的狗,露出尖利的牙齿。“嘿,滚一边儿去!没看到这里有人了吗!”
维瑟缩瑟了一下,“可是这里还有空位……”
“滚!”老头儿叫起来,跳起来一副要打人的样子,维瑟吓得逃了出来。
他在夜色中游荡,觉得浑血的肌肉和血液都被冻得冰凉,他缩在广场上的椅子上,直到第二天早上,一个早起的清洁工出现,用扫帚粗暴地把他弄醒,冲他叫道,“嘿!起来,你这流浪汉!”当维瑟起来后,他有些惊讶地看着他,因为这个露宿街头者长相俊美衣服也很上档次,这让他皱起眉头,“有手有脚的干点儿什么不好,被人赶就这么爽吗!滚!”他冲他大叫,“你这种天气还睡在街头想冻死吗!”
天还没有亮,天正是冷的出奇的时段,维瑟裹紧衣服灰溜溜地离开长椅,他本来想冲清洁工吵两句,告诉他不该这样对别人说话,他感到尊严被践踏了,这是侵犯人权,可是那家伙手里拿着扫帚,而且凶巴巴的样子,吓得他不敢再多说,只好快些离开。
如果父亲看到我这个样子,一定会很心疼,他委屈地想,艾维尔也是,他们会给我最好的生活,让我从伤痛中走出来。这念头让他想哭,他太怀念家里了,怀念得觉得呆在这里的只是一具尸体,他的灵魂每天都在另一个地方徘徊。
但他依然没有回家,因为他唯一的那点儿理智告诉他,等待他的将不是温暖的大床和食物,而是冰冷的监狱,他将成为一个被社会抛弃的人,成为一个人们口中的“人渣”,过着毫无尊严的日子。
他就这么继续生活着,状态茫然而绝望,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不能去领政府救济,虽然他快饿死了,因为他正在被通缉。
被通缉十天的庆典,维瑟苦中作乐地想,他用最后的钱买了块汉堡,他本来不想把它花掉,但他实在太饿了,一点点食物对他都像救命。他坐在街角把最后的汉堡吃掉,他第一次感到食物进肚感觉如此美妙,一个小小便宜的汉堡仿佛是神奇的可以救命的东西,把他将要升到天国的灵魂拉了回来,再次感觉到肉体的痛苦与欢愉。
那种愉快和绝望在脑子里交替着--他知道饥饿很快会再降临,到时他可就真的一文不名了。
他坐在桥洞旁边,这地方至少可以避避风,当然这也因为老流浪汉出去了,也许他厌倦了维瑟用在用一副渴望的眼神看他手里食物的样子。这世界有如此多的人在挨饿,那些痛苦从也不被人注意过,每个人都关心着工作和存折,房贷和汽车,电视节目里对之一扫而过,填充它们的是粉红色泡泡般骗你掏钱的广告和电视剧。
在这个世界,没有钱,你就不存在。
维瑟再次从广场的长椅上醒来,依然早上被清洁工粗暴叫醒的。“滚开,别在这里睡!”对方大吼道,从报纸堆里把他拽出来。维瑟正是睡眼朦胧,听到这话还是听话地站起来--被骂的久了也就麻木了。着清洁工仇恨地清扫着街道,维瑟慢悠悠地逛到别处去。
到中午的时候,他再次感到了饥饿,而且这次真的全无希望,他一毛钱也没有了。
睡着就不饿了,他自我安慰,这是他这些天总结到的经验,于是他继续在长椅上睡了一天,虽然不困时强迫自己睡觉很痛苦,但总比挨饿好。
当他又一次醒来时,天已经黑了。肚子不容易忽视地,坚决地,警告着他自己的存在,它已经不再尖叫和翻涌,而是让他感到浑身发软,像是下一秒就会晕过去。
月光宁谧地照耀着大地,在有情人眼中大约是个浪漫的夜晚,可是对饿得眼睛发绿的人来说月光只会像棉花糖,让人越发感到饿得发疯。维瑟软绵绵地瘫在那里,他不知道现在几点了,也许是凌晨两三点吧,路上没有什么行人,一切都在沉睡。
这时,他突然听到有人唱歌。
他惊讶地转过头,唱歌的是个女人。她穿着白色的长裙,罩着驼绒外套,每一件都是名牌,显示着她良好的经济能力,可是却在这样的夜晚,一个人在这里唱歌。
她的声音很好听,微微有些沙哑,她唱着,“月光洒下来,洒下来,月光下我看到他的脸,月光下我听到他的声音,他说他不会再回来……”
维瑟小心走过去,一个这样的女人三更半夜出现在这里并不安全,还没走近她,他就闻到一股浓重的酒气,他这才注意到她脚边除了黑色的高跟鞋外还放着一个空酒瓶,她有一头漆黑的长发,表情忧郁地看着天空。
“小姐,”维瑟劝告,“你一个人呆在这里很不安全。”--这种体贴是他的生活习惯。
女人看了他一眼,咯咯笑起来,“来,听我唱歌。”她醉醺醺地说,她继续唱,“他说他再也不会回来,再也不会回来……”
维瑟静静听着她唱完,她的声音很好听,很伤感。他想她大约碰上了什么麻烦,每个人都会碰上麻烦,只是不知何时终结。
她唱完了,怔怔看了会儿天空,开始哭泣。
维瑟叹了口气,“我知道你可能有什么麻烦,但是你一个人在外面不安全,你该回去洗个澡,好好睡一觉,一切总归都会过去的。”他说,最好能再吃点东西,这念头让他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但她看上去不饿。
女人转头看他,她的眼睛也是黑色的,带着醺然的醉意。“你一个晚上多少钱?”她问。
维瑟愣了一下,她慢慢站起来,“我想买你一晚上,行吗?我肯定睡不着,但又不想一个人呆着。”
这是……嗯……卖身吗?维瑟想,不知所措地看着她,他的思想里从来没有有一天会去卖身的概念,而且他对这行业一向不大看得起,可是现在……很遗憾的是他心中没有半点抵触,甚至有点高兴。
“你……请我吃顿饭吧。”他说,觉得胃里传来一阵绞痛的欢呼。再不吃饭,他可能真的会死的。
女人诧异地看了他一眼,轻轻笑起来。
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餐厅里,她看着对面的男人狼吞虎咽,几次差点噎到咽气的德性。“你见天没吃饭了?”她问。
维瑟想了一下,“前天早上吃了个汉堡。”而吃这个汉堡以前则是两天前的另一个汉堡,他的生命就这样艰难地延续着。
女人体贴地把一杯水递到他面前,脸上始终带着挥之不去的忧郁。酒足饭饱之后,她把维瑟带到了她家里。那是一间高级公寓,打理的十分干净。
“你去洗个澡吧。”她说,“我给你找件衣服。”
维瑟点点头,他早就想好好洗个澡了。
浴室还可以,虽然和格雷多家没法比,可是相对于现在的维瑟来说简直是天堂,他得寸进尺地把衣服丢到洗衣机里洗干净,然后把喷头开到最大,让温暖的水流冲刷到身上,像要把这些天所有的不幸都冲洗干净。
门突然被打开,黑发的女人站在门口,她穿着一件红色的浴袍,维瑟可以看出里面是一丝不挂的。他条件反射地用手捂住要害部分,尴尬地看着她,这动作让女人笑起来。
“我可以一起洗吗?”她柔声说,“喝了一天的酒,身上好臭。”
“当然。”维瑟说,她走过来,脱下衣服,让他拥住她微微有些冰冷的身体。
第二天,当维瑟醒来时,一时不知身在何方。
他的身体被清理得很干净,再没有难闻的气味,他身下的床铺很柔软,再不是长凳局促的空间和水泥地冰冷的感觉,阳光从浅绿色的窗帘射进来,被褥上有好闻的薰衣草味道,他身边拥着一个美丽的赤裸的女人。
并不是很久以前,他经常这样醒来,现在仿佛隔了几辈子那么遥远。有一瞬间他习惯性地想叫艾维尔的名字,可这时候女人醒了,她朝他露出一个笑容,坐起身来,拿起旁边的皮夹,抽出一张钞票。“一百块。够吗?”
她的声音把维瑟从绮梦里扯出来,而且如此坚决,他愣愣地看着她纤手中的钞票,一时做不出反应。
他很需要这些钱,他再也不想尝试那饿得濒死的感觉,无论付出任何代价。
他接过钱,紧紧攥在手里,感到很难过。“谢谢……”他小声说。
女人笑起来,亲了亲他的唇角,“你是第一次,对吗?”她看着金发男子惊讶的表情,耸耸肩,“一眼就看出来了,你很需要这些钱。”她站起来,拿起衣服,“我对你的服务很满意,以后在哪里可以找到你?”
“我……我说不准……”维瑟尴尬地说,也许他明天就呆在监狱了。
“那可真是太可惜了,你应该有个固定住址。”她说。
维瑟点点头,站起身准备离开,有了这么点钱,他至少可以吃饱饭,他还舍不得跑去住旅店--他也没有身份证可以用--这对现在的他太奢侈了。在床上睡觉,简直像做梦。
那身脏衣服被洗干净后,穿在身上舒服多了。
当他再次走到大街时,他知道他将来的几天日子有着落了。他应该觉得很高兴,可是他并没有想像中的轻松,他回到桥洞底下,坐在水泥地上,看着垃圾堆发呆。
老流浪汉正在看一本破旧的色情杂志,一边捉着他身上到处乱跑的虱子,看到这个漂亮年轻人闷闷不乐的样子,开口道,“赚了点钱吧。”
维瑟转头看他,尴尬于他锐利的眼神,可老头儿好像什么也没看见,继续说,“收好点,小心被抢走。”
维瑟再次把目光投回垃圾堆,“我第一次发现能这样赚钱,这是件好事,对吧,我不用饿死了。”他自我安慰,那几张钞票躺在口袋里,他却觉得像有火在那里烧一样,一直烧到他脸上,让人浑身不自在。
老乞丐笑了,“你以前生活的不错吧,第一次干这种事?”他说,用的是肯定的语气。
维瑟耸耸肩,“果然是摆在脸上的。”
“小伙子,”老头儿摇摇头,“你很快就会习惯这些,知道尊严是什么吗?是在你饿得眼睛发绿,冻得想死时,绝对不允许拥有的东西。”
维瑟再次回过头,老人看着他,灰色的眼睛冰冷而怜悯。“你以前过的不错,所以当生活从你身上活生生把一些东西剥除时你会感到痛苦,但这世界就是这样子。每天都有人在受苦、呻吟、杀人、自杀,你那点儿事情除了对你自己外对这世界什么也不是。如果你想活下来,只能把自己的痛苦毫不特殊的大路货,视而不见。”
这话让维瑟难以接受,在电视里主角受了足够的苦后总会更多地拿回他本来该有的东西,可现在他觉得自己已经吃足了苦头,事情却丝毫没有转机,现实毫不留情地摆出了一副晚娘面孔,把绝望的未来摊在了他面前。
昨天她邀请他时,他高兴得不得了,明知道那样不好,可是一想到以填饱肚子,他就愿意毫不犹豫地付出任何代价!我改变了很多,我已经吃够了苦头,他坐在桥洞边难过地想,为什么一切还没有转机,再继续下去,我不敢想像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也许再也回不去以前了。
但是,他看着铅灰色的天空,现实依然像冰冷的水泥样一点也没有和他讲和的迹象。前途渺茫。他看到到那个老乞丐,对方哼着歌,继续看杂志,他的衣物很单薄,吃得也不好,不知道能不能度过这个冬天。
“那个,”维瑟小声说,“刚刚赚了钱,请你吃点热的东西吧。”
老人扬起眉毛看他,露出一个笑容,“哦,是个好心的小伙子。”
一个月后。
维瑟坐在长椅上,叼着根烟,漠然地看着偶尔路过的行人。他还没养成这个职业者惯有的倦怠眼神,倒是举手投足间透出一股诱惑者的气质,像在做出无声的邀请。
“你不该再呆在这里,”老乞丐说,“找个有钱女人,她也许会愿意包你,到时你就有别墅跑车了。”
“是吗。”维瑟心不在焉地说,对这个提议毫无兴趣。他点点烟灰,绕有兴趣地看着它慢慢燃烧的样子,火焰吞噬的感觉很过瘾,它是注定的侵略者,什么东西到它手里都会被吃光。
这些天他大部分的时间都很无聊,只好去观察诸如叶片落地之类的东西。
它们很优雅,有些忧郁和不舍,但这是自然无可逆转的过程,不舍也要落下去。大部分人走路很匆忙,他们的眼中看不到丝毫乐趣,好像都很烦躁。云彩的态度很默然,它从上空走过,俯瞰一切,然后继续冷漠地流浪。
他并不觉得特别无聊,反正以前也是整天的无所事事。那个时候,足够的财富让他有了足够的时间,去学习礼仪,学习尊敬,学习爱身边的人,看大把无聊的小说。现在依然可以用来给他打发时间。
当在深夜的时候,他碰到了这样一位客人。
她出现的时候是凌晨一点,是开着一辆黑色的菲亚特来的,她的打扮有些过于花枝招展了,带着粉红色的假发,极短的红色裙子,但大约是因为晚上有些冷,所以上面罩了件黑色的外套。
她停下车,看着在桥洞底下发呆的维瑟,后者依然不敢住旅店,只好在这里将就。
“嘿,”她柔声说,声音有些沙哑,“我听朋友说起过你,果然很不错,你愿意上车吗?”她问,虽然这会儿实在是晚了些,但干这种事至少很少在白天,所以维瑟的时差基本是倒着的。他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哦,好吧……”他说,迟疑了一下,他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儿,可是又说不上是哪里。
已经冬天了,我需要足够的钱,像动物需要足够的脂肪,别在这里挑三拣四,他告诉自己,打开车门坐进去。
车子驶离了贫民区,向夜幕中开去。维瑟回过头,看到老流浪汉醒了过来,似乎在向他喊着什么,可是车子开得太快了他没有听到。他转过头,前后左右都是一片漆黑的夜幕,跟前穿着鲜艳的女人看上去突兀又诡异。像以前看过的某个邪恶童话的插图,让他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女人的一只手突然摸上他的小腹,然后顺着衣服的下摆探了进去。“告诉我,我漂亮吗?”她柔声说。维瑟转过头,车里的光线很暗,他只看到她一些剪影般的线条。
“我看不清楚。”他说。女人笑起来,“你该说我很漂亮,傻瓜。”她点着一根烟,“你刚开始做吧,还不熟练。”
维瑟耸耸肩,“我一直这样说话。”
“哦,我还算喜欢。”女人笑了,喷出一口烟雾,“有个性的东西总会受欢迎,但是太另类却会被打压。现在的个性都是商品,不能当商品‘个性‘,还是藏起来比较安全。”
维瑟看向窗外,路灯的光芒变成一条光带掠到后面,像飞舞号叫的幽灵。“我不知道,我没什么个性,我只想活下去。”
他的客人露出一个妩媚的笑容,“很多人想活下去,很多人失败了。”
维瑟没有说话,是的,每天都有很多人落入死亡的深谷,而没有几个人是真正自愿的。
但是他真的不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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