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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与名人一起读书》    作者:铁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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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来
作家应发挥自然天生的能力
阿来其人
阿来,当代作家,藏族人。1959年出生于四川西北部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俗称"四土",即四个土司统辖之地。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现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社社长、总编辑。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
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天火》等,长篇散文《大地的阶梯》。《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我把文学看作宗教,这个宗教崇奉的是美。我用文学追求美。追求自然的美,语言的美,生命的美,以及在艺术当中才能实现而我们的生命并不能实现的美。"
说起读书,你能感觉到阿来从心里泛出的一阵阵快乐。凭借一部《尘埃落定》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阿来,一触到书的话题就像触动了兴奋的神经。"现在我体验到读书的乐趣了,那就是心胸开阔。对事情的成败看得很开,看得很淡。"当年能从大山里走出来,而后成为一个作家和几家杂志社的管理者,阿来的每一步都离不开读书。"读书是一件好事情,当然你得会读。一旦读进去了,你会发现智慧性的乐趣比什么都高。"
阿来很"花心",他不会只喜欢一个人,也不会永远喜欢一个人。他说,他对很多作家的喜欢都是阶段性的。
当年走出大山全靠书
当年能从大山中走出来,阿来最感激的就是书。
对阿来影响最大的是美国文学,他主要关注美国文学的三个领域。一是黑人文学(移民文学)。黑人在美国算是异族,是美国的少数民族。他们的文化相对于美国主流文化是亚文化。他喜欢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黑人文学,而不是更早的、像《根》那样的反抗文学。六七十年代的黑人文学之所以有这么大的成就,是因为它们保留了非洲的文化传统,但并不是狭隘地保留,它们坚持自己的立场,又有普世的思想,走在时代的前列。比如纳尔夫·艾里森的小说非常棒,他的《看不见的人》将黑人比喻为"看不见的人",来描述黑人的处境,不被主流社会所容纳。他像萨特、加缪一样将文学上升到哲学层面,上升到关注人类的处境,但他是用现代派的手法,用黑人的命运揭示抽象的"人"的命运。还有赖特的《土生子》、1984年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托尼·莫里斯的《宝贝》等等。
第二个领域是犹太文学。犹太人在美国也是异族,当然也包括一些流亡作家,纳缚科夫、米沃什、索尔·贝娄、布罗茨基等。他们在写作上的追求比拉美作家高很多,他们的作品有很沉重、很现实、很心灵(痛苦)的内容,他们能把握各种题材,他们决不为艺术而艺术,题材决定作品的形式。
第三是美国南方文学。代表是福克纳,还有南方女作家奥·康纳尔。"奥·康纳尔写的是美国的乡土小说,很不主流,她到《纽约客》去投稿,编辑们都不理她,她说一口土语、方言,编辑们不能理解这个乡村妇女能写什么。但实际上她的小说写得非常好。拿福克纳来说,《喧哗与骚动》不是他最好的小说。他的一些中短篇小说非常棒,像美国蓝调那样有力,自由而悲伤,我非常喜欢。欧洲是出思想与艺术流派的地方,美国不一样,美国文学比较混乱、喧嚣、粗糙,但充满活力,他们没有创造过新的文学形式,但所有的文学形式都在美国有了很好的发展。"
阿来早些年也喜欢拉美文学。他认为马尔克斯最好的并不是《百年孤独》,他的想象非常宏大,但他也有写得非常细的作品,如:《秘宫里的将军》、《家长的没落》。再如鲁尔福的《彼得罗·巴拉莫》,写怨魂的集体回忆,这不单是幻想的色彩,它让人感受到现实的真实;还有他的《燃烧的平原》,都给阿来很深的影响。
成为作家之后追求天然
成为作家之后,阿来读书的标准更高了。作为一个作家,他与其他人不同,他常说自己是一个远离文学圈的作家,他追求的是天然,就像他最近在读的诗一样。
"中国文明古老到这样的程度,把知识积累、训练看得很重要,人天性的东西就少了,不看重了。同样,许多年来中国人都把文学看成只有通过训练积累才能从事的职业,把它神圣化,诗意化,夸大了它的神秘。从事这种职业的作家更是将自己神圣化,刻意去扮演作家角色。他们的刻意,体现在语言表达和观察方面,养成了不好的习惯。我相信,有些写得好的作家,是他们的天赋发挥得好。我也是这样。作家应发挥自然天生的能力。我最近在读古诗,更有这方面的体会。"阿来从《诗经》开始读,给他印象最深的是《汉乐府》。"那些诗完全是天然的。他们不是作家,他们可能连字都不认识,他们可能是砍柴的,或是农夫。他们没有刻意,那是他们天性的表达。他们遇到某种情景,要表达某种情感。他们需要表达,他们就说了、唱了。树、河流,以前没人形容过,他们就那样说了,非常天然。而现在我们接触到的都是语义分析、背景分析之类的,自然的、天生的没有了。"
读一本书,阿来的理解或获得的东西和别人不一样,他是很善于学习的。他十分喜欢《诗经》中那种情感与表达完全一致的东西,比如《汉广》,一个砍柴的人,看见一个女孩,要表达爱情,又不能直说,于是文学语言就出来了。文学是非常自然的。"我认为是先有感受,后有语言。这才是文学的自然。""文学对我来说就像是宗教信仰,是非常纯粹的精神世界。宗教和哲学都是相对虚的状态,宗教追求来世与天国,哲学追求终极真理,都是形而上。我把文学看作宗教,这个宗教崇奉的是美。我用文学追求美。追求自然的美,语言的美,生命的美,以及在艺术当中才能实现而我们的生命并不能实现的美。虽然从根本上来说,美不是一种终极追求,但它是我自己非常内心化的东西,对我来说可能就是一种终极的东西了。我在写《尘埃落定》时,就感受到了这样一种永恒的美,极致的美,也享受能够达到这份美好的巨大幸福。虽然,现在许多文学流派都在消解作品对美的追求,但对我来说追求文学本身的美,是我写作的动力。文学对我来说是一种永恒,是我自身内在的需要。当我面对尘世喧嚣、算计、烦恼、压力,我一回到文学,这些就消失了,就如跨进教堂大门或寺院,听见管风琴响起,或念经声响起,我就很自然地在那种状态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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