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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爱情闯进小情圣的阁楼(1)

书籍名:《》    作者: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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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改动了地点,因为我和房东太太都觉得,不能再让我随意在房子里走动、像个正常人一样自由穿越各个门廊拐角,除非我们已经忘了书架上那个珍贵花瓶葬礼上的悲伤气氛。

  那是他的遗物。他是这个家原来的男主人。这让我很长时间羞愧难当,为了回避太太,我选择在母女俩吃晚饭后再悄悄溜进厨房喝一碗南瓜绿豆汤。我打开灯,灯光几次闪烁后的桌面上已经放着一碗汤了,上面扣着厨房里最小的一只锅盖,它照样比汤碗大一圈,底下那面布满大颗蒸馏泪珠,在掀开的一瞬间纷纷滑落。再也没有比这更令人难过的事情了。

  我是她的孩子,这是一册比时间还要古老的法典里记录着的事情。不仅我是,遥远的深海里一条具有思想、能意识到自己的意识的鱼也是她的孩子。一枚刻了某个国家某个时代伟人头像又被投入井水中的钱币也是她的孩子。她可以把爱给全世界,我爱她,却苦于语言。她也不说,我也不说,谁都没话说的时候见面简直是世界上最糟糕的感觉。

  过了几天太太还是恢复了常态,把我堵在阁楼房间里。

  “给你准备了新玩意儿。”她说。

  “啥?”我看着她,不知道怎么耳朵热了。

  “你来。”

  我们爬上房顶,红瓦片组成了缓缓的坡度,一眺之外村子在房顶上迅速组成了美好的景色。我们小心走近房檐,有一只钢骨架的梯子通往地面,完全不会有竹梯令人心虚的弯曲和吱吱嘎嘎的声响,我可以踏踏实实一步一步走下去。弯下腰触摸到一个结实的弯曲处隐藏的小焊缝,我太喜欢它的安稳敦实了。

  “之前没想好怎么跟你说,我怕你会以为我要赶你走。我永远不会。”她也跟着走下来时这么对我说。我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样爱她。

  于是我们就改在房顶聚会了。

  我讲了一个下水道里的人的故事,妞妞听得一惊一乍。我突然想,无论什么故事小姑娘永远都是最合格的听众。你想从听众那里要什么,她们就许你什么。

  小男孩则要挑剔很多。眼镜先问我,下水道里的声音是怎么回事,我说我不知道。

  “那个人可能在骗你。”

  “……我不觉得。为什么要骗我?”

  “酷呗。”他很认真地说。

  “说谎是很酷。”尖嘴猴子紧接着说。

  “你可一点儿也不酷,瞧你那样。”眼镜冲他做鬼脸。

  可尖嘴猴子没搭理他。

  “老房子的下水道里都住着亡故人的灵魂。”他说。

  “这胡扯可大了。”眼镜刚想嘲笑他,却发现我和消防员听得很认真,我们让他继续说下去。

  “那些灵魂平时就在下水道里,看着我们的剩饭剩菜猜着我们的日子,还一边数落我们:‘这些不肖子孙真浪费!’偶尔有人耐不住寂寞,就沿着下水管一路钻上来,看看它们原来住过的房子,看看它们不知道多少代孙子和孙媳忙着吵架,然后坐在洗衣机上偷乐。”

  他一口气说完,然后看我们所有人:眼镜皱着眉,好像看见了它们从下水道脏兮兮地钻出来,妞妞好像很害怕的样子,消防员睁大了眼咧着嘴笑,我的目瞪口呆也在表示,自己已经被他打动了。

  “写下来,然后给我们看吧。”我建议。

  “我要是写出来,就变成真的了。”他说。

  “那我就情愿相信是真的。”

  “我也相信。”消防员说。

  妞妞皱着眉,犹豫到最后也说:“虽然有点可怕,但我也会信。”

  这下就剩眼镜对我们的背叛愤愤不平了。

  “你们在支持他说胡话,你们要跟着他一起疯吗?”他无论如何也无法理解,为什么人们还宽容一些狡猾的东西,为什么这个世界不能更加正直。为了加剧他的气愤,尖嘴猴子使劲冲他笑,笑得眼睛眯成缝了。

  还有一件事,我在等着他、她或者他和他,他们其中一个发问。答案我都准备好了,他们该问在这个春天我早就问过自己无数遍的问题。

  终于有人想了起来:那只杜鹃。

  卖了所有关子,我的回答依然还是:“我也不知道。”

  我两次都说不知道,但两次完全不一样。跟刚才不同,现在我心中略有点期盼冬天早晨落雪的惊喜,我希望尖嘴猴子能给我一个新答案。然而更可信的是,当我不去试着解释一件事时,它就有无数可能。

  消防员首先说:“那鸟是复活了吗?”

  “怎么可能有那种事!”眼镜反驳。

  “那,那鸟就是晕过去了,他能通过一种方法唤醒它。就跟王子去吻睡美人一样。”

  “呀——”妞妞叫起来,“那老先生吻了它吗?”

  她看起来很兴奋,两首托在腮帮上,看着我。她今年春天才开始上小学,还只是个美少女的雏形,仍需时间雕琢。我大概和大部分男性一样有个小缺点,就是低估了女人在爱情上的早慧。

  “他没吻它,但我不确定,因为也许他已经用手指或眼神吻了?”

  “我就说是!”消防员也快乐起来。

  我希望得到回答的尖嘴猴子却一直没发表意见,他想不出吓我们一跳的主意,或者他已经开始琢磨着怎么写刚才的故事了。只有眼镜摆出不屑一顾的样子说着:“什么吻啊吻,爱呀爱的,可笑。”

  消防员马上就说:“当我看见一个人身上长着一棵树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个世界什么都有可能了。”

  但直到聚会结束,眼镜仍然将信将疑地看着我们所有人,一不留神被尖嘴猴子摘去了眼镜飞也似的逃走了。他叫喊和追赶,跑到不远处时所有人都看到他被松开的鞋带绊倒,就地大哭起来。

  此前清明节的时候,我坐在房东太太的三轮车上,和她们母女俩一起到村子的田野去。她们要祭奠那个对她们很重要的男人,我满怀敬意地跟从着,穿过了随着我们一起颠簸的油菜花田,它们呈现开放之前呼之欲出的青绿,与我来时的一小段铁路并行,我们的路又突然钻过了黑暗的小铁路桥下,从另一边钻出来时一片公墓就出现了。

  扫墓是一种惋惜之旅。

  一定与我的心情不同,因为这对她们来说,是一片“有他埋葬的公墓”。

  这对她们非常重要,一个细节就是,平时会一直温声细语说话的太太在路上一句话也不讲了,跟她内向的女儿一样沉默。我猜现在我说什么都不合适,只有让这难受的沉默继续下去。好在我脚下有一片小橘的叶子,一定是某个清晨在忙碌的搬运中落下来的,我此刻终于可以把它捡起来捻着转儿,在三倍的沉默中造成我早已出神的假象。

  守墓人看到我们从吱吱呀呀的三轮车上下来,一个女人一个女孩还有一棵会走路的树,在小窗后抿了一口茶叶水,一边吧唧嘴一边把布满褐色茶垢的大塑料杯放回桌上,期间一直盯着窗外。太太走过去跟他交换了个眼神。我安静地跟在两人身后,略带不安地从他的注视里走过,就像守墓人是个墓穴里随时要发作的机关陷阱。我们很快把他丢在身后,我们不说话,他也不说话,这种肃穆他大概见多了。

  我们沿着一排整齐的小石碑往前走。许多石碑面前新近送来的小黄花是唯一鲜明的色彩,一小堆黑焦的黄纸灰还在散发着新鲜的焚烧味。再往前走,见到一些跟我们相同目的的人们停在其中一个碑前挥着手里的扫帚。

  我们的小扫帚藏在豆干的书包里,是太太亲手扎的,用的是晒干的扫帚苗,而更早之前它们种在房门口,生着炸开的细长小叶。我们也停下了,豆干麻利地褪下书包打开拉链,那只精巧的小扫帚就迫不及待地跳出来了。豆干踮着脚用小扫帚刷了两下,就交给太太,但太太回头看了看,又把它朝我递过来。

  我接过扫帚,先对着墓碑鞠了一躬,感觉有点奇怪,然后走上前尽量轻柔地开始清扫,仿佛那不是石碑而是这个我未曾谋面的男人本人。我有节奏地刷着那块大理石,太太和豆干则忙着从小书包里拿出更多东西。原来里面还藏着苹果,又大又鲜亮的苹果,被太太精心藏好的苹果,好像能把这色调单一的公墓公园染得鲜亮起来。还有一个神秘的小塑料袋,塑料袋里是个纸包,纸上有一片片油渍,打开来看原来是豆干,一半是炸的,金灿灿,一半是卤的,酱染的表皮下切面仍然白嫩可人。

  我不禁想,这里面睡着的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我没有接触过他,只在一张小照片上见过他的一部分。我不了解他,却知道这个人,死亡不能阻止他继续拥有爱,却阻止它们肆意施展,这是他的大幸和不幸。只有当他彻底失去爱时,他才会真正地死亡,而此时他的这种死亡仅仅是失去了作为活生生的人而享有疑惑的权利。大概世间所有的疑惑都来自爱。

  我觉得这块碑上已经够干净了,但仍没有停下,我怕兀自停止这仪式会显得不尊重,对于这样一个人,我们之间的关系复杂得难以描述,这就是我必须拿出十足敬意的理由。我把自己的精神绷成一只小提琴弓,用最紧张的方法拉出最自然的声音,这是我爸爸曾经教我的。我想起他来,已经很长时间没见到他,他有朝一日也会变成这样一块墓碑,我得用什么样的心情去看望他。我现在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否像一个儿子爱自己父亲那样爱他,这正是我的疑惑。

  在人们经验里清明就是一团虚晃的湿漉漉的雾,发生的一切都不像在真实世界,有时是梦幻,有时是酣醉,有时会变成谵妄症。

  我发誓我看到的一定是真的,那天在我们前面两排墓碑的地方,那儿站着一个穿着黑色针织坎肩的女孩,站在正对着我们的一块墓碑前。

  起先我没注意她,但很快我来了一个清晨呵欠,在泛着泪花的余光里感觉到她正盯着我看。我不自觉停下了手中的活,这全是突然袭来的一股寒意所致。两个姑娘正在埋头忙活,谁也没有注意周围发生的一切。

  我外型独特,早习惯于接受人们紧紧追随的好奇目光,其中不乏一些姑娘纯真善意的眼神,我享受这些。但可以肯定没有任何人会愿意在清明这天凌晨愿意在公墓里被一位身着黑色的女孩盯着看的。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也紧紧盯住她,大概有两三秒那么长,烂苹果般散发着警惕怀疑的味道,直到她突然对我笑了。

  她笑了,因为她知道了我当时的想法,于是做了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笑。有的人笑起来脸庞红润,总是能把凝固了的什么东西化开。她迅速穿过我们之间相隔的一排墓碑向我走来,我确信她有腿有脚,穿着精巧的褐色短靴,她走到我面前,对仍在呆立着的我说:“你好,能不能借用一下小扫帚?”

  我几乎是下意识地把扫帚递了过去,把手腕拧过来好让她首先接到的是柄而不是另一头。这是我在上小学时无意间养成的一个习惯,无论是剪子菜刀还是扫帚拖把,都太阿倒执授人以柄,这为我换来了她的第二次微笑。但是直到她接过扫帚回到她的亲人面前,我才发现自己一句话都没说出来。

  为亲人打扫完毕,她再次跑来归还扫帚,我仍是一声不吭地接过来,握在手里,碰到她刚留下的温度。

  她道了谢,对我点头,又冲我身后点头,我知道那是太太站起身看到她了,然后她转身离去,形状独特的黑色在纷至沓来的扫墓人身影里进进出出,所有人都是灰蒙蒙的轮廓,以至于她脸庞的色泽良久才终于消失。太太拿起两只漂亮苹果塞进我和豆干手里,在确信了公墓公园有野猫甚至狐狸出没之后,她留下了油炸的和卤煮的豆干各两片,带着我们按油菜花和铁轨的原路返回。

  走出公墓时,太太才趴在我耳边轻声问了今天的第一句话:“那个女孩,她是谁?”

  我要是能回答,就把这舍不得吃的漂亮大苹果送给她。

  长期训练给了我这样的能力:一段音乐响起来的时候我手中仿佛正拿着鲁班尺,用令人迷醉的古语丈量建筑形制,为每一个恰好的心机雀跃不已,因为我理解了制作者削减的每一寸刨木花的深意。

  房东太太在后院忙碌着,我小心翼翼地爬下楼梯,往DVD机里塞了一张焐热了的光盘。这是随我的行李一起从离家出走的那个早晨带出来的,没有很多时间考虑挑选,我闭上眼睛从书架上抽到了巴赫。

  博尔赫斯有过这样一个深沉的梦,一个陌生人突然闯进来叫醒他宣布他将要被行刑,在跟着这人奔赴刑场之前他要求从书架上取一本书,一卷爱默生伴随着一阵犹豫,他决定了人生最后时刻应该陪伴自己的作家。离家之前的我切身体会到相似的艰难。

  我的那间小屋,略微变形的门框已经不能很好地接纳关合的硬木门板,门板被二十年前的审美和装饰条打成四格,倒数第二格有我更幼小时的痕迹,用粉笔写的“门天”两个字仿佛再也擦不掉了,我本来是想写“天安门”的。我离开时的心情就像临刑无异,至少不会轻易再回到那间屋子了。

  巴赫无伴奏小提琴,海菲茨,第一首是《BWV1001》,内敛又柔情。太太听到了音乐,从门外瞅进来,看见我蜷在沙发里,小杉树顺着墙壁往上走,在天花板上打了弯,其弯度恰如善感的内心曲折,应该用怎样的肥料让它重新振作?

  我突然有种冲动,因为把它放到公墓里是恰当的,我想要重新拿起琴回到那天清晨的雾里,花上一年时间组织好我的语言和情绪。我发自内心佩服那些思维敏捷、可以用几秒钟迅速找到合适的表达方式和准确用词的人们,那些舌头灵巧的演讲家们。要表达重要的想法,我是那种总得花上大段时间营造一句话的笨蛋。

  登上屋顶首先看到的是远处一块不知为何一个角被钉在墙上的红绸子,在空中摇摆,风稍微一停它就委顿下来。我把它想象成一个信号,属于秘密的红色,无序地拂扰墙壁,最后我被这无意义的重复撩得内心狂躁无比,但身体不为所动。

  我把注意力换往左边,看到了国王的高塔,春天开始变得枯燥的风把云往南吹,聒噪的麻雀和一些无论何时都在不停操劳的燕子翻来覆去出现。一分钟之后我决定下楼喝杯水去,但回房间拿杯子的途中顺势倒在了床上,叠好的被子打开又合上,我的脑袋夹在了里面,凉丝丝的。

  太多不加掩饰的细节出卖了我。吃晚饭时太太突然问:“你多大了?”

  我嗯了一声,不知道她想干什么。

  “准确的年龄,周岁。”她说。

  “我属猴,今年刚好二十岁。”我注意到一个技巧,对于那些为了各种目的在年龄上撒谎的人,属相往往是他们的破绽。我没必要对太太说谎,但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那也到时候了。”她不咸不淡地说,仿佛在商量天气,商量着晒棉花的事。

  “到什么时候了?”我问她。

  她停下手中忙碌的勺子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突然抿嘴笑了笑,说:“你见过我丈夫了,我嫁给他的时候刚好二十岁。”

  我算是明白了。不仅是我明白她了解我的心思,而且我确认了自己的心思,我明白这段日子以来发呆、沉溺于一段旋律和所有夜晚辗转反侧的全部意义。

  展现人类情感的故事或音乐,至今仍困在各自的时间里苦苦寻求共鸣,其历程正如执着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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