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文网 > 颜氏家训 > 书证篇 一五七、世俗有误林应为状

书证篇 一五七、世俗有误林应为状

书籍名:《颜氏家训》    作者:颜之推
字体大小:超大 | | 中大 | | 中小 | 超小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史记·始皇本纪》:“二十八年,丞相隗林、丞相王绾等,议于海上。”



诸本皆作山林之“林”。开皇①二年五月,长安民掘得秦时铁称权②,旁有



铜涂③镌铭二所。其一所曰:“廿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候,黔首④大安,



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⑤度量则不壹歉疑者,皆明壹之。”凡四



十字。其一所曰:



“元年,制诏丞相斯⑥、去疾,法度量,尽始皇帝为之,皆□刻辞焉。



今袭号而刻辞不称始皇帝,其于久远也,如后嗣为之者,不称成功盛德,刻



此诏□左,使毋疑。”凡五十八字,一字磨灭,见有五十七字,了了分明。



其书兼为古隶⑦。余被⑧敕写读之,与内史令⑨李德林对,见此称权,今在



官库;其“丞相状”字,乃为状貌之“状”,爿旁作犬;则知俗作“隗林、,



非也,当为“隗状”耳。



【译文】



《史记·秦始皇本纪》说:“二十八年,丞相隗林、丞相王绾等,议于



海上。”各种本子部写作山林的“林”字。隋文帝开皇二年五月,长安百姓



掘得一个秦代的铁称锤,旁边有镀铜的镌刻铭文二处,其一处说:“廿六年,



皇帝尽并兼天下诸候,黔首大安,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度量则



不壹嫌疑者,皆明壹之。”共四十字。其另一处说:“元年,制诏丞相斯、



去疾,法度量,尽始皇帝为之,皆□刻辞焉。今袭号而刻辞不称始皇帝,其



于久远也,如后嗣为之者,不称成功盛德,刻此诏□左,使毋疑。”共五十



八字,有一个字磨灭,可见者五十七字,了了分明。它的字体全部是古隶。



我受皇帝的命令摹写认读它,并与内史令李德林进行核对,见到这两个称锤,



现在官库里面;那上面“丞相状”的“状”字,乃是状貌的“状”,爿旁加



犬;由此知道世俗写作“隗林”,是不对的,应当写作“隗状”。



【注释】



①开皇:隋文帝年号。开皇二年为公元582 年。



②权:称锤。



③铜涂(dù度)镌铭:镀铜的镌刻铭文。涂:以金饰物,后写作“镀”。



所:量词。相当于“处”。



④黔首:百姓。



⑤状、绾:即前《史记》文中丞相隗林,玉绾。“啉”在此铭文中作、



状”。



⑥法:规范,用如动词;则:准则,用如动词;壹:统一。歉疑:“歉”



应作“嫌”。



⑦斯:李斯。时为秦左丞相。去疾:即冯去疾,时为秦右丞相。



古隶:指秦汉隶书。与三国后盛行的今隶(楷书)对称。兼;全部;整



个。



⑧被:受。敕:皇帝的诏书。



⑨内史令:职官名。



【评语】



历史文物对考证文字,了解历史原貌具有重要作用,是中华民族历史的



见证,爱护文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破坏文物,罪不容赦。


T*xt-小%说^天.堂!WWW、xiaoshuotxt.net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本站所有书籍来自会员自由发布,本站只负责整理,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或违规等行为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