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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证篇 一四六、俗体流行妄改古籍

书籍名:《颜氏家训》    作者:颜之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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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公《六韬》①,有天陈、地陈、云鸟之陈②。《论语》曰:“卫灵公



问陈于孔子。”《左传》:



“为鱼丽之陈③。”俗本多作阜傍车乘之车④,案诸陈队,并作陈,郑



之陈,夫行陈之义,取于陈列耳,此六书为假借也⑤,《苍》;《雅》及近



世字书,皆无别字;唯王羲之《小学章》,独阜傍作车,纵复俗行,不宜追



改《六韬》、《论语》、《左传》也。



【译文】



姜太公的《六韬》,有天陈、地陈,人陈、云鸟之陈。《论语》说:“卫



灵公问陈于孔子。”《左传》说:“为鱼丽之陈。”俗本多写作“阜”字旁



加车乘的“车”字。按:以上几个陈队,都写作陈国,郑国的”陈”。行陈



的含义旧,是从“陈列”这个词中取用过来的,这在六书中就是假借.《苍颉



篇》、《尔雅》以及近世的字书,都没有写成别的字,只有王义之的《小学



章》中,唯独是“阜”旁加“车”字,即使俗体流行,也不宜追改《六韬》、



《论语》、《左传》中的“陈”字作“阵”字。



【注释】



①《六韬》:兵书名。《隋书·经籍志》:“太公《六韬》五卷,《文



韬》;《武韬》、《尤韬》、《虎韬》、《豹韬》、《犬韬》。”



太公:指姜太公,即吕尚。《六韬》,是战国时人依托于他的作品。



②陈:原作“阵”。



③鱼丽之陈,军阵名。



④阜傍:左偏旁是“阝”



⑤六书:“古人分析汉字造字的理论。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



注,假借。假错:六分之一。



【评语】



用字应力求规范,以字书为依据,擅改文字,必然造成混乱。擅改古籍,



更是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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