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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子篇 八、正确引导不事权贵

书籍名:《颜氏家训》    作者:颜之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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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朝有一士大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①。教



其鲜卑语及弹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②事公卿,无不宠爱,亦要事也。”



吾时俛③而不答。异哉,此人之教子也!



若由此业④,自致卿相,亦不愿汝曹为之。



【译文】



齐朝有位士大夫,曾经对我讲:“我有个孩子,已经17 岁了,非常通晓



公文的书写,我教他讲鲜卑语、弹奏琵琶,他渐渐地也快掌握了,用这些特



长去为王公们效劳,没有不宠爱他的,这也是一件紧要的事啊。”我当时低



着头,未作回答。这个人教育孩子的方法,真让人诧异啊!假如因干这种职



业,就可当上宰相,我也不愿让你们去干。



【注释】



①书疏:此转文书信函等的书写工作。



②伏:通“服”。



③免:同“俯”。



④业:职业,指服事公卿一事。



【评语】



千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人生在世,岂可为一己私利,摧眉折腰,



事奉权贵?蝇营狗苟,见利忘义,此大丈夫不屑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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