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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民要术卷第十 廉姜三四

书籍名:《齐民要术》    作者:贾思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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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姜【一】三四



《广雅》曰(一):“蔟葰相维切(二),廉姜也。”



《吴录》曰:“始安【二】多廉姜。”



《食经》曰(三):“藏姜法:蜜煮乌梅,去滓,以渍廉姜,再三宿,色黄赤如琥珀。多年不坏。”



(一) 《广雅.释草》作:“廉姜,葰也。”《太平御览》卷九七四“廉姜”引《广雅》同《要术》(也有“相维切”的音注)。



(二) 金抄作“相维切”,《御览》引同;明抄作“相维反”;湖湘本、《津逮》本作“相继反”。按“葰”音绥,吾点校湖湘本:”《玉篇》作‘相维切’,继误。”渐西本据以改为“相维切”,与金抄合。



(三) 《太平御览》卷九七四引《食经》“藏”讹作“廉”,脱”以渍”二字,无“多年不坏”句,余同。《吴录》条未引到。



【一】 “廉姜”,李调元《南越笔记》卷十五:“三藾,一名山柰,亦曰廉姜,可为兖。”段玉裁、徐灏等亦以为即是“药中三柰”。“三柰”即“山柰”,亦名沙姜、山辣、三藾,即蘘荷科山柰属的山柰。



【二】 汉置始安县,三国吴兼置始安郡,故治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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