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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民要术卷第四 种茱萸第四十四

书籍名:《齐民要术》    作者:贾思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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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茱萸第四十四



食茱萸也,山茱萸【一】则不任食。



二月、三月栽之。宜故城、堤、■高燥之处。凡于城上种莳者,先宜随长短掘■【二】,停之经年,然后于■中种莳,保泽沃壤,与平地无差。不尔者,土坚泽流,长物至迟,历年倍多,树木尚小(一)。



候实开,便收之,挂着屋里壁上,令荫干,勿使烟熏。烟熏则苦而不香也。



用时,去中黑子。肉酱、鱼鲝,偏(二)宜所用。



《术》曰:“井上宜种茱萸,茱萸叶落井中,饮此水者,无温病。”



《杂五行书》曰:“舍东种白杨、茱萸三根,增年益寿,除患害也。”



又《术》曰:“悬茱萸子于屋内,鬼畏不入也。”



(一) 各本作“小”,明抄作“少”,二字虽通用,明抄应是误字。



(二) “偏”,各本同,无作“遍”者,《辑要》引亦作“偏”,并非错字。按卷八有《作鱼鲝》篇,全用茱萸,《脯腊》篇则用椒,烹饪各篇也用椒,说明茱萸对于鱼鲝、肉酱在当时的调味习惯上有所“偏宜”。又卷九《素食》篇“缹瓜瓠法”有“偏宜猪肉”,也证明此处“偏宜”不误。“偏宜”犹言特宜。



【一】 食茱萸,芸香科,果实为裂果,味辛香,供食用。又名“欓子”。山茱萸,山茱萸科,果实甘酸,供药用。又有吴茱萸,芸香科,果实亦供药用。



【二】 “■”同“堑”,《说文》:“坑也。”卷五《种榆白杨》篇有“■坑”,意即坑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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