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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赵南星

书籍名:《明诗三百首》    作者:金性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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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启时,代吏部尚书。阉党大学士魏广微,为南星友人魏允贞之子,素以通家子待之。后广微入内阁,曾三至南星门,拒不见,并对人曰:“叶台山(叶向高)有孙,魏见泉(魏允贞)无子。”广微恨之刺骨,与忠贤合谋逐南星。最后被削籍戍代州(今山西代县)。当时他年已七十六,依法当赎,魏忠贤矫旨不许。

  思宗即位,有诏赦还。巡抚牟志夔为阉党,故意迟遣之,竟卒于戍所。崇祯初,赠太子太保,谥忠毅。有《赵忠毅集》。

  他是东林党中坚,立朝端直公正,性刚愎,不以人情恩怨为趋避,不以谪居畏祸,居官时以澄清流品为己任。王士禛《古夫于亭杂录》卷一云:“南星去而诸人相继斥逐,天下大柄尽归忠贤矣。”

  子夜歌①

  美人著新裙,细步不闻声。

  风来感芭蕉②,使郎惊③。

  【注释】

  ①子夜歌,见张时彻《子夜四时歌》。②感,通“撼”,动摇。《诗经·召南·野有死麕》:“无感我帨兮。”③(cuìcài),衣服摩擦声。也作“粲”。

  【说明】

  郎闻风撼芭蕉之声,回首望去,不觉一惊,红裙之声随即进入耳中。

  《子夜四时歌》古辞有“罗裳易飘飏,小开骂春风”语,光景各异,但皆寄情于罗裙的飘动。

  长蛇歌饮邹南皋作①

  洞庭长蛇一夜枯②,千人万鬼惊欢呼。

  岭表流人归满涂③,今君奉诏来上都。

  忆昔投荒向万里,闻君母老复无子。

  君不识我我爱君,常恐一旦含冤死。

  天摧地折白日堕,命寄群虎欲谁恃?

  鱼龙送君置我前,落日开筵面秋水。

  平生结交尽贤豪,昨见吴赵今见尔④。

  君亦先曾知我名,狱中得自艾先生⑤。

  公等衮衮皆大用⑥,海内何愁更不平。

  长跪进君黄金杯,悲风飒飒从天来。

  欲饮不饮何为哉?不见尔乡刘侍御⑦,

  白骨今为蝼蚁胾⑧。

  【注释】

  ①长蛇,古人常以封豕、长蛇比喻首恶人物。邹南皋,邹元标,字尔瞻,别号南皋,吉水(今属江西)人。②洞庭,湖名,在今湖南省之北,这里借喻张居正故乡湖北江陵,古皆楚地。③岭表,岭外,即岭南。涂,通“途”。④吴赵,吴中行,字子道,号复庵,武进(今属江苏)人。赵用贤,字汝师,常熟(今属江苏)人。⑤艾先生,艾穆,字和父,平江(今江苏苏州市)人。作者的老师。这句意谓,邹元标知赵南星之名,是元标在狱中时艾穆告诉他的。⑥衮衮,相继不绝貌。杜甫《醉时歌》:“诸公衮衮登台省。”⑦刘侍御,邹元标同乡刘台,因劾张居正,戍广西,至途中暴卒。次句中的“万鬼”即包括当时一些死者。参见本书汤显祖《甲申见递北驿寺诗……》。⑧胾(zì),大块的肉。

  【说明】

  万历五年(1577)九月,首辅张居正父丧之讣至京,按例,居正应去职奔丧。其好友李善孜等却倡夺情(不去职而素服办公)之说,居正便吉服视事。于是编修吴中行、检讨赵用贤、刑部员外艾穆、主事沈思孝合疏抨击居正忘亲贪位。居正大怒,中行等四人同时受廷杖,中行、用贤即日逐出国门,他人不敢候视。艾穆、思孝还被加上镣锁下狱,三日后,乃起解充军,以门板抬之出城。穆戍凉州(今甘肃武威),创重不省人事,复苏后始达戍所。赵南星《与艾先生》书中,故有“君锡至汝南,称有使自陇来,知老师创已平”及“探虎穴、犯龙颔而不死,岂徒有幸哉”语。

  当吴中行等受廷杖时,邹元标从政于刑部,乃抗疏切谏。元标俟杖毕,取疏授中官,假意说:“此乞假疏也。”及疏入,亦遭居正之怒,杖八十,谪戍贵州都匀卫。

  张居正卒后,人亡势失,被削职抄家,吴、赵、艾、邹等皆复官。

  夺情案发生时,赵南星任刑部主事,但未参加此一事件,故诗中有“君不识我我爱君”语。但张居正卧病时,朝士群祷,南星与顾宪成、姜士昌戒勿往,并作“二竖能忧国(实是对张居正的诅咒),千官为祝年”诗。至天启时,则与邹元标、顾宪成为东林党重要人物,世以汉末“三君”比之,称为东林三君。

  南星《邹尔瞻先生文集序》有云:“忆昔癸未,晤先生于天津,作长歌赠之,今四十年矣。”则此诗为万历十一年(1583)癸未作,即居正逝世第二年,故首句云“洞庭长蛇一夜枯”。时邹元标方任吏科给事中。

  张居正在历史上的功过,史家已有公允的评议。夺情一事,就今天来看,原是无关大计,但就当日居正处心而言,未始不是出于贪位恋权的私欲。谈迁《国榷》卷七十云:“故事,首辅去位三日,次辅迁坐左,僚属绯而谒。(次辅)吕调阳虽不迁坐,竟受谒。居正谓:我尚在,不少顾忌,如一出春明门(指出京城),宁我入乎?”其心事可见。另外,此中还暴露了晚明文官之间的朋党倾轧日益深化。谈迁又批评上疏阻止夺情诸臣也失之偏激,使张居正太难堪。其论不为无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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