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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书籍名:《男孩,别哭》    作者:詹姆斯·凯尔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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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可米切尔,他们都是付钱给我们的人哪!”

  “我才不管那么多。”

  “可难道你想星期六早晨再出来收吗?”

  “那好,可我们能不跑吗?”

  “可我们必须得跑,不然就迟了。”

  “要跑你跑,我他妈的可不跑。”

  “随便,反正我他妈的要跑。”

  “哦,去你的,小史,你干吗总这么积极啊?”

  “不然呢?”

  “随便你,我他妈的不想干了。”

  米切尔总说自己很累。我也很累,可我得坚持,为了钱,我也得坚持下去。要是星期五晚上下了大雨,送完货后我都是直接把钱收好,然后再回家,因为那样可以提早收工,而且这也是老板乐于看到的,因为你能把钱早些给他送过去。送完货后,正好可以去男生社团,他们七点开始活动,你刚好还赶得上。可惜,我对男生社团那些活动没兴趣。趁着这个时间,回家吃完晚餐,再换好衣服,穿得精神点出来。司机弗莱迪也这么跟我说:“如果你想多拿点小费,就得穿得得体一点。哦,你的穿着不能让顾客太扎眼。”弗莱迪就是这么说的:“你得让他们觉得你他妈的跟他们是一个档次的。”

  如果下雨,我们就不回家了,从冰激凌车上买些薯片还有柠檬汁,边走就边吃掉了。可米切尔知道怎样从别人那儿要东西吃。他总是随便敲开一户人家的门,找那些主妇们要一些奶酪三明治,或者是果酱面包。我们吃的时候,如果正好送报纸那家伙也来了,就更好玩了。我们正坐在台阶上吃着三明治,看到他走进那条巷子,我会说:“哦,三明治就着果酱可真好吃啊,米切尔!”

  “嗯,那当然,小史。”

  “哦,你们两个浑蛋,从哪儿弄的这些吃的。快他妈的分我一点。”

  那只放哨的阿尔萨斯狗待在倒数第二条巷子的屋檐下,我们望见它探个头出来望着外面,瞅着那些雨点。米切尔跟送报纸的那孩子说:“瞧,如果是我的话,我就把那只狗给毒死,或者他妈的弄只枪来。”

  “可那不是那只狗的错。”我说。

  “哦,你总他妈的胳膊肘冲外。”

  可我说的是实话。那只狗以前就是放哨的狗,它们被训练着去做一些护卫的工作,比如咬小偷或者强盗之类的。这是那只狗的主人,那位老人家告诉我的。他只告诉我,因为我是他唯一的听众。他还跟我讲了一些别的有意思的事情,我挺喜欢听他说事情的。一旦被阿尔萨斯狗咬上了,就别想它松口,除非你用铁棍把他的牙齿敲下来。它看见任何可疑的人都会冲上去的,如果你跑了,那么在它看来,你就是可疑的人。

  所以看见狗,你千万不能跑。幸运的是送报纸的孩子那天穿了一件皮外套,不然他胳膊上非掉一块肉不可。这只能怪那送报纸的家伙,谁让他跑来着。如果不跑,放哨的狗是不会咬你的,狗都是被这么训练的。你让它干什么,它就得干什么,如果它不听话了,就会被处理掉,送给什么人当宠物。不听从人指挥的狗不能当放哨的狗。阿尔萨斯狗是一种工作犬,经过训练后会听从人的指令,前提是你得掌握训练方法,如果不管怎么训练,它都不听话的话,你就只能把它给处理掉。

  老人家讲话的时候,那狗就趴在他身边。它的视线总是落在我身上。“哦,别怕。”老人家说:“如果狗不喜欢你的话,你早就被咬死了。他闻到了你的味道,所以没事的。”

  “如果狗凑过来闻你,你让它闻就是了。屏住呼吸,别动。跟它打个招呼,孩子,他在跟你打招呼呢,说声你好。但是千万别拍它。”

  “我还以为你得拍着狗跟他打招呼呢!”

  “哦,不是的,孩子,它可不是一般的狗,千万不能去拍它,记住了,千万别去。”

  它抬着头望着你,有时候米切尔会远远地在巷子另一头看着我。老人家看见他了,问:“你朋友怎么不过来?”

  “哦,他要去隔壁巷子送东西呢!”

  老人家还跟我说了一些别的关于打架的事。他曾经跟一些黑帮的混混打过架。远在格拉斯哥,有个很大的黑帮。大家都怕他们,可他不怕,他总是跟那些坏蛋对着干。那是他的工作。他问我爸爸是做什么的,我说他是海军。

  “哦,那可真不错,孩子。你爸爸是个为国家效力的男人。告诉你,海军都是些养尊处优的家伙,可陆军就不一样了。作为陆军,你得做好流血牺牲的准备,那是你的天职,如果你不喜欢,你在里面的日子就会很难过,直到他们让你离开。如果他们觉得你不合格,下一秒钟就把你踢出来了。”

  他以前住的地方那才叫糟糕呢,街上到处是小偷和强盗,还有别的一些做着下流营生的家伙。当时他还是一名警卫,所以他成天得跟这些家伙们打交道。遇到什么事情都是用拳头说话。那些家伙们拿着棍子还有刀来找他麻烦的时候,他必须解除他们的武装,就算他们拿着枪也是一样的。他自己有把枪,还开枪打过人,不过那是工作要求,职责所在。那是把军用手枪,他一般都把枪藏在大厅的柜子里。更多的时候,他得徒手对付那些家伙。老人家曾经在军队里接受过训练,黑帮的那些人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格斗,凭他在军队学的那些就能把那些家伙们打得屁滚尿流。黑帮那些家伙们其实都是胆小鬼,特别是你抓到他们的时候。你瞅准个机会,逮住他们,然后他们会一个劲地说:“哦,别打我,别打我!”他们一个一个吓坏了,唉声求饶着,十足一帮懦夫。除非你面对的是一群真正厉害的家伙,那样你只能远远地盯着他们,然后跟你的同伴发出乌鸦的叫声传递信号,你只能埋伏着,不能轻举妄动。

  那些老派的黑帮都是这个样子的,他们外表冷酷,随时准备跟人动手。值得一提的是,他们不像一般的小混混,动不动就拿刀子出来。他们也不骗人,他们有自己的原则。他们都靠拳头说话,喜欢跟人肉搏。跟他们混上一段时间,你也会变成他们那样,一打架就跟疯了似地冲在前面。

  我跟米切尔还有送报纸那家伙说这些的时候,送报纸的根本就不信。我们坐在最后那条巷子的台阶上,抽着最后一根烟,等着雨停。“哦,那老东西就知道胡说一气,”送报纸的孩子说,“你怎么这么天真哪!”

  “我就他妈的信了,怎么了。”我说。

  “他就是个爱吹牛的老骗子。”

  “不,他才不是。”

  “哦,那家伙就他妈的是骗子。”

  “没错。”米切尔说。

  可也许他们都错了。那个老人家还告诉了我一些码头那儿的外国水手的事情,他说他们打架都有自己的方法和技巧。

  当他们面对对手的时候,往往是一个箭步上来,把你一个背摔,让你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你动作得像他们一样快且灵活,如果你能做到这一点,那没人能抓得住你,你能轻易地躲开他们,闪到一边。那些家伙打起来方法是五花八门,但其中最关键的一点还是借力打力。我确信这一点是对的,因为外公在我小时候也是这么教我的。他就是凭着这一点来制服对手。对手朝你冲过来,出拳,你挡住的同时,抓住他的手,借着他从过来的力道把他往旁边一拉,再朝他背后一推,他就会失去平衡而摔倒在地。而这个时候,你就占据了主动地位。这一招无关乎对手的高矮,对方个子越高,这招就越有效。

  “哦,你外公说得没错。”这位老人家点头赞成。然后他说到有一次,他要跟一个大个子的外国人扭打,那个外国人朝他冲了过去,他挡住对方的拳头,抓住他的胳膊,把他扯向一边,对方就一个趔趄,然后他再朝对方屁股上踢一脚,对方就倒在地上。这时候他就跨过去,把那外国人的手扭到背后。“你服不服?”“不服。”“你服不服?”“不服。”于是他手上用力,直到对方嘴里哇哇大叫,彻底认输。

  因为如果他不认输的话,老人家会把他的胳膊扭成两截。我跟他们讲的时候,米切尔听得很入神,可送报纸的家伙还是一脸不相信。那个老王八是个骗子,牛皮一张嘴就来,他就是他妈的一个卖屁股的。

  “才不是,我外公也这么说。”我说:“他就是这样教我的。”

  送报纸那家伙还是一脸怀疑地看着我。要是他敢说外公也在吹牛,那他就等着瞧。外公的确是这样教我的,那些动作我现在都还记得。我哥哥也会。有一次,我们两个,还有比利舅舅在一起练习格斗呢,马特就靠这个动作放倒了舅舅,我看到都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打败了舅舅,马特打败了舅舅!我们,还有舅舅都兴奋得鼓起了掌。然后外公把这个招数也教给了我,我也就差那么一点点就能打败外公了,真的。我一边说着,送报纸那孩子一边猛摇头。“可我说的是真的,不骗你。”

  “小史说的是真的。”米切尔说。

  米切尔知道我说的是真话,因为小学的时候我也教过他这招。你的对手冲过来,你抓住他的手腕,把他往你身后一拉,再一推,对方就失去平衡倒地了。你要推的力道到位,对方就毫无疑问地摔到地上。

  “这些全是狗屁。送报纸那家伙说。”

  “你说的才是狗屁。”

  “别蒙我了,好吧!”

  “现在,你站起来,我做给你看。”

  “少来了。”

  “哦,来啊,你怕了?”

  “怎么会?”

  “那来啊,我让你见识一下。”

  “他会让你他妈的好好见识一下的。”米切尔说。

  “哦,去你的,”送报纸那家伙嘴里虽然这么说,可他还是站了起来。“只是玩玩而已,我他妈的警告你。”

  可我根本就没想怎么着他,我只是教他怎样让你的对手失去平衡而已。如果对手攻击你,你抓住他的胳膊然后往身后一拉,从背后一推。来,“你装作要打我一拳。”我说。

  “不。”

  “来啊!”

  “那我可他妈的动手了啊!”

  “哦,尽管来。”

  他深吸了一口气,放下手中的烟,举起了手,然后挥动左拳朝我打来,这一拳的角度来得很刁钻,我身子向右边一让,抓住他左手手腕一拉,很轻易地就让他趴到地上,我甚至都没推他后背。他侧趴在地上,口袋里的钱撒了出来,滚了一地。“哦,他妈的。我的小费,我的小费,你他妈的浑蛋。”他迅速地跳了起来,忙不迭地捡着地上的钱。“你他妈的看看我的牛仔裤,全他妈的是灰。”

  他牛仔裤的侧边弄脏了,沾了些灰跟泥点。米切尔看着哈哈大笑。

  “哦,你他妈的笑什么?”这个送报纸的家伙说。

  “没什么。”米切尔说。

  “这他妈的一点都不好笑。你为什么不事先告诉我,好让我有个准备。你他妈的应该提醒我的。”

  “我不是故意的。”我说。

  “你他妈的瞧瞧我这牛仔裤。”

  “裤子只是脏了而已。”

  送报纸这孩子恨恨地摇了摇头,然后跑开了。他就是这样,一点玩笑都开不起。他很容易就生气,还总是喜欢记恨别人,任何你比他强的地方,都能成为他恨你的理由。有时候如果米切尔没到,我会自己先开始送货,一旦我比送报纸这家伙先完成,他就会生气,然后找各种理由来安慰自己。“哦,我今天开始的比较晚。”“哦,今天的报纸来得比较晚。”“哦,别的什么人浪费了我的时间。”“哦,我报纸不够了,重新又去拿了点。”如果我们为同一户人家送东西,他还想打听我拿了多少小费。“哦,那女人给你多少小费?”正因为如此,他每个星期五晚上都赶在我前面去收钱,想比我先拿到小费。司机弗莱迪提醒我,先去收钱的人小费总是会多些。

  有一次,我帮一个被锁在门外的女人爬了次阳台,他听说后竟然也觉得愤愤。就是因为那女人找我爬的阳台而不是他。我告诉了米切尔,米切尔安慰我说:“嗯,可是小史,你是最棒的攀爬高手。”

  说到打架,如果我和他真的打起来,那谁胜谁负还真不好说。可如果他跟米切尔打架的话,输的人一定是他。我没跟他提这个,因为我知道他是一定打不过米切尔的。送报纸那孩子以为自己年纪大一点,就能打赢我们,可他忘记了一点,打架讲的是实力,而不是靠年纪。要是那孩子真这么想,那他一定是白痴加笨蛋。他总是装出一副很强悍的样子,说话也粗声粗气的。可要是他再被那条阿尔萨斯狗追上一次,这家伙一定会报警,让警察把那条狗人道毁灭掉。

  把狗人道毁灭就是杀了它。我是不会去杀害一条狗的。况且他被咬是谁的问题?反正我觉得那条狗没错,就这样把它给人道毁灭了,对它是不是有点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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