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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书籍名:《男孩,别哭》    作者:詹姆斯·凯尔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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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拉开抽屉,拿出了皮带。幸好不是去校长办公室,而是让他抽几下。他两只手各抽了两下,手被他抽了以后感觉要裂开似的,其中两下尤其重,还抽到手腕上了,手腕上都是红一道,白一道的。而你还得一动不动地站着,等到他把皮带放回去,你才能把手放下,开始的时候是麻木的,没什么感觉,然后就觉得好像被很多针在扎一样。

  “请问老师,我能离开教室吗?老师,请让我离开教室吧!”

  他点了点头。

  我得赶快离开教室,他抽得我很疼,眼泪都抑制不住地往外涌。我不想被同学看见哭的样子,所以用那个语气去问他,他才会放我出来。“请问老师,我能离开教室吗?”如果只是说我能离开教室吗,他一定不会点头答应的,直到我说对为止。所谓的说对,就是让他觉得你的语气里带有足够的尊敬。有时候他自己也说:“你非要我把话说明吗?”

  在挨打后,他会让我去厕所。我不能眨眼,因为一眨眼,眼泪就会出来。

  本来我表现得挺坚强的,这下好了,形象全没了,而且还得当着全班那么多双眼睛坐下来。还有我的手,虽然很疼,可也只能放在桌上或者塞在桌子下,我绝对不能吹,只能那样坐着。等到下课铃声响的时候,我满脑子想的都是手是多么的疼、多么的难受,而且这疼还是分阶段的,什么时候是已经快疼完了;什么时候是暂时性地停一下,等会儿还会接着疼,手变得又红又肿。我得去到厕所,把手甚至是手腕放在凉水里冲下,还要把水浇在脸上,一副坚强的样子。因为外人看来脸上流的不是眼泪,而是水而已。可眼下,泪水止不住地往外淌,这太他妈的可怕了。我一个劲地强忍着,可还是没忍住。离开教室,我飞奔到水龙头边,拧开水。手还是一阵一阵地刺疼着,手掌微微弯着,还不停地颤着,手腕上,那打过的痕迹已经由白转红,连血管都格外明显。我于是想,要是这些血管爆了怎么办?老师的皮带落在手上还有手腕上,会顺带着打到血管,也许老师只是想惩罚我,可如果他把你的血管打裂了怎么办?

  下课后,大家都看着我,而我则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甚至窃喜的样子。这学校跟我本来就没什么关系,我他妈的早就不想在这待了。韦伯斯特下课后过来跟我说话,我料到他会这样。猜都能猜到,他一定会过来跟我说话的,看着他过来,我在心里都要笑出声来。

  “嘿,你上课喊什么?你根本不该在课上喊的。”他说,“所以你才被老师打。你喊什么呢,你要是不喊不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

  “我知道,可我就是喊了。”

  “可你不该喊。”

  “我他妈的就是喊了。”

  韦伯斯特看着我,我也毫不客气地看着他。哈哈,如果他要过来打我,那可正中我下怀。我一定他妈的好好地揍他一顿,我求之不得呢,我非他妈的揍他一顿不可。同学在旁边看着我们俩。哦,史密斯要跟他打架吗?说不准,这要看我的心情。眼下,我可不怕韦伯斯特,我谁都不怕,不管是麦克尤恩还是那些上流家庭的孩子。我只是想离开这个学校,离开这里所有的人,这里的一草一木,都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我望着校门口通往山下的那条路,想象着自己已经沿着那条路走下山去。

  韦伯斯特才没有打架的胆子,我揍他都不用花什么力气。如果他在别的地方等着我,找我的麻烦,可最后,倒霉的人还是他。

  我很高兴挨了这顿打,这样大家都知道我不好惹了。哦,史密斯才不怕呢,他在课堂上当着老师的面骂人来着,疯狂的马蒂抽了他四下,可他好像没事一样。都怪韦伯斯特,是他招惹史密斯的。

  如果他要对付我,最好的地方就是在通常火车站的那条路上。可我爬上墙,穿过一些小路,他就拿我没辙了。可如果真被他们抓到了,被韦伯斯特这家伙抓住,那倒霉的是他自己,我会狠狠地踢他,踢得他满地找牙。除非他带了帮手,麦克尤恩还有萨比他们,我一个人是没办法打得过他们的。要是我带了匕首,我就拿出来。“好啊,来啊,你们来啊,你想打我,那来啊!”我要担心的是别把匕首插到心脏,眼睛或者是脖子这些部位。如果他们觉得我好欺负,想来对付我,那他们就大错特错了。如果没有麦克尤恩或者是萨比,我连匕首都用不着。

  我沿着河边的路走到码头,跳上轮渡,不远处的造船厂传来各种声音,有锯木头的声音、发动机的声音、钻孔的声音,还有锤子砸东西的声音,还有汽笛呜呜地响。轮渡上只有我和另外两个老人,我站在船长身边,远远地朝码头望过去,船转了个大弯开走了,码头变得很小了。他怎么从来不犯错呢?如果船沉了,你要救谁,婴儿还是上了年紀的女人?

  想想看,如果船长把船沿着河一直开下去会怎么样?以前就有人这么干过,听说那个船长实在受不了在河道里这么开来开去了。比利舅舅告诉我,那人是一个真正的水手,曾经航行在各个岛屿之间,结果就把渡船一直开出海去了。船上的人都朝他喊:“你个恶魔!”可他一点儿都不介意,他只是想把船远远地开出去,他想去到海上,在河里开船这么平淡的生活简直要了他的命,那是个心怀大海的男人。

  爸爸挺喜欢听舅舅讲这一段,我和马特也是。我甚至都看到了渡船上的那些人是如何惊恐地冲着那船长大叫的。只是如果海上翻起了大浪,海面很不平静,浪一个接一个地涌过来,不习惯出海的人难免会害怕,这没什么好奇怪的。

  外婆家住的那条街很长很长,梅姨正好在外婆家。我走进外婆家的前厅,她总是把信纸都放在那儿,然后坐下来以妈妈的名义给教务长写了封请假条,说我去看牙医了。

  外婆给我做了奶酪三明治,可我不能待太久,如果外婆不记得给我坐地铁的钱,我就要去搭轮渡,那样很费时间。可如果她忘记给了,我也不会提醒她,我不喜欢当着梅姨的面提醒外婆,不然她会以为我是特意去找外婆要钱的。有时候,梅姨会看着我,可我宁愿她别这样,那种感觉怪怪的。明明自己没做什么坏事,可被她看着好像自己做了什么错事一样。有时候她会问:“哦,学校怎么样 ?”于是我就跟她说着学校的事情,看着她,可她的眼睛却没有看着我,她根本没有在听我讲。

  我本可以跟他讲老师打我的事来着,甚至还可以给她看看手腕上的印子。可我不能当着外婆的面把挨打的地方露出来,我是绝对不会让外婆看到的。可让梅姨看看就没事。如果她看到了那些印子,她会怎么想?也许她根本就不关心我在学校到底怎么样了。

  当我学着外公的动作做给外婆看的时候,梅姨不高兴地看着我。

  外婆说:“哦,可是梅,这孩子学得还真像。”

  可梅姨看起来好像不喜欢我这么做。为什么,那不是我的外公吗?可梅姨总是做出那种表情,好像外公就只是她的爸爸,而不是别人的亲人似的。外公经常带的一顶帽子也被她放在衣橱里。梅姨不在的时候,我总是会开心很多。可外婆说:“哦,孩子,你阿姨她只是有心事。”

  每次送货要经过倒数第二条巷子,那里的一楼住着一对上了年纪的夫妇。那位老太太的腿不是很灵便,根本爬不了楼梯。他们是从别的地方搬过来的,他们家有一条阿尔萨斯狗,总是守在巷子前面。那狗很凶,大家都很怕它。米切尔是绝对不会靠近那条巷子的,他宁愿你杀了他,他也绝不过去。那狗总是在台阶那儿站着,盯着路过的人,或者是趴在旁边的花园边。你以为它睡着了,等你靠近些,会发现那狗的眼睛已经张开了一条缝,而且喉咙里还发出“呜呜”的咆哮声,声音很低,但是听起来很吓人。好像有什么东西卡在喉咙那儿,也许是舔它身上毛的时候,弄了些毛团进去。外公的猫就经常干这个,舔完后就不停地咳嗽,然后就吐出一团东西,猫毛混合着灰尘,那东西就卡在它的喉咙。“找找看,没准儿那里面有钱呢!”比利舅舅看到后会这么对我说。

  那条阿尔萨斯狗身上的毛看起来脏脏的,也许那对老人家根本就没怎么照顾它。它又一次追着一个送报纸的孩子咬,差点把胳膊上的肉都给咬下来。幸好他那天穿了一件新的皮外套。那个老人还怪那孩子穿错了衣服。“哦,你的外套太显眼了,狗看见什么显眼的东西就好像看到兔子一样,会扑上来咬的。”

  可我没觉得兔子有多显眼,而且那件衣服也不像他说的那样有光泽,只是比较新而已。那衣服可是送报纸的孩子攒了好久的钱才买的,是市面上的最新款,你看到了都有也想去买一件的冲动。那衣服他才穿过三次。

  哦,可既然他是送报纸的,为什么还要穿一件新的皮外套呢!那老人家一副不解的样子。可那天是星期五晚上,大家穿了一星期的校服,好不容易可以在星期五的晚上换身衣服了,更何况那天还是收钱的日子。那天你得挨家挨户地去收钱,顺便拿小费,在这样的日子里,你可不会想着穿校服,总是把最好的衣服穿出来,没准儿开门的是小姑娘呢,你站在门口,她们一眼就能看到你。卡洛琳·斯玛特妈妈那本来是米切尔去送货的,我跟他换了一下。开始的时候是因为米切尔去不了,我才帮忙送的,到后来,我就负责她的包裹了,那条巷子里其他的人由米切尔送,他反正是不介意我多送一家的。卡洛琳 斯玛特十足是个天生的美人胚子,真的,她的一举手一投足都很有味道,面对这样的姑娘,我怎么能不把自己打扮一番呢!星期五晚上,我送完货后总是先回家,脱下校服,换上牛仔裤跟外套,再出门收钱。我的外套不是皮制的,看起来很一般。

  有时候,米切尔送完货后也跟着我去我家,妈妈把我的茶分成两份,又多做了一份奶酪三明治给他。爸爸星期五晚下班后都是待在酒吧的,如果他那天有出去工作的话。

  那送报纸的孩子很会穿衣服,连米切尔都这么认为。那件皮外套简直就是极品。“明明是被他的狗咬的,那位老人家为什么不陪钱呢?”我跟妈妈说了这事,那老人家应该赔钱,不然对那个送报纸的孩子太不公道了。

  “哦,可谁叫送报纸那孩子跑的呢?”妈妈说。

  “可是,如果我们赶时间,我们就会跑的。那条狗根本就不应该咬人。”

  “狗又不是人,它能知道什么。”

  “是,可狗是那个老人的啊!”

  “我真搞不懂,那孩子的妈妈怎么想着会买一件皮外套给孩子。”她说。

  “哦,可那是皮外套,又不是什么别的衣服。”

  “有区别吗?”

  “当然有,那是他自己攒钱买的。”

  妈妈之后就没有再说什么了,因为她就是不喜欢皮外套,连一般的短上衣她都不喜欢,还有牛仔裤,她尤其讨厌牛仔裤。哦,那些都是小混混才穿的。可牛仔裤还有外套是外婆买给我的。这外套也太紧了,再大一个码子穿着就合适了;还有那牛仔裤,裤腿也太粗了,别人穿的牛仔裤裤腿都是紧紧的很贴身,那才是我想要的。妈妈不喜欢外婆给我买东西,可外婆说:“他还只是个孩子,这有什么关系呢!”

  “哦,可是妈妈,你会惯坏他的。”

  学校那些男孩子穿得衣服料子都很不错,可是款式都太死板了。我才不会穿那些衣服呢,穿着一个一个就好像要去教堂或者主日学校一样,只有那些家里有钱的孩子才穿,一个个看起来假模假样的,还有运动衫和法兰绒的裤子,看到这些我头都大了,可妈妈总想把我塞到那些衣服里。可如果我有钱,我就去买自己喜欢的衣服,谁叫那钱是我自己挣来的呢?

  我还穿着马特的旧衣服,除了那些运动衫还不错,别的衣服我根本不想要。可袜子、背心,还有短裤,家里的男人穿的都是一个样子的。妈妈把这些都放在一个抽屉里,我得从里面找小一些的。妈妈是按照马特的身材买的这些,所以都显大,可这些应该是马特跟爸爸穿才合适,他们身材差不多,可我哪穿得下呢?我只能从里面找小一些的来穿,可穿的不是很旧了就是已经缩水了。体育课还有游泳课的时候,我换衣服得很快,不然让同学看到我穿这一身,非被他们笑话不可。袜子也是按马特的脚买的,我穿着总是有一截从鞋后跟那儿挤出来。

  星期五晚上,吃过晚餐后,我赶紧出门去收钱。米切尔总是慢吞吞的,如果他从自己家里出来,我就不等他了。当我爬上山的时候,我听到他远远地冲我吹着口哨,我回头,看到他正穿过那些河沟。“小史----小史----”我都能听到回声了。我冲他挥挥手,可没有停下,因为离收钱的那个社区还远着呢!他跑着追上我,穿喘着气问:“哦,小史,你干吗不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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