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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另外一个世界

书籍名:《小人物》    作者:蓝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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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卜哥的印象之中,买东西总是大包小包一大堆,而魔法书更是那种需要两个人才能够抬得动的“巨型砖头”,更别说还有一口魔法锅。
  没有想到,魔法书根本就是一本硬封面的书夹,一张张书页夹在里面,这些书页是用特殊手法硝制过的整张羊皮,平时上面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只有集中注意力,上面才会显露出文字和图案。更方便的是魔法书还可以缩小到只有手掌心那样大小。
  卜哥的魔法书里面只夹了三张书页,一张是有关魔法基础的,一张是初级幻术方面的,最后一张是魔药配方。三张书页中最后那张最贵。
  巴米尔用的那口魔法锅更加简单,只有两个铺子有卖这种东西,他在其中的一个铺子留下了地址,只要魔法锅打造好了,卖炉子的人自然会通知。
  只有一些用来炼金的材料必须拎在手里,其中有两卷皱巴巴的皮子、一瓶有点像血的药水、几根药草和一袋子植物种子。
  除了买东西,卜哥最终还是忍不住签了一只魔宠,他原本想签一只有着火红羽毛的鸟,但是巴米尔却劝告他说,魔宠里面只要是鸟,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的缺点,那就是聒噪,如果不是耐性极佳,不怕被烦死的话,最好另做选择。
  虽然巴米尔的性情古怪了一些,却不会害他,所以卜哥最终选了一只灰褐色的野兔。说起这只兔子也挺奇怪,这里的活物无论是猫狗还是小鸟,看上去要么是家养的,要么就是样子奇怪的特异生物,只有它居然是一只外表普普通通的野兔。连巴米尔也说不出这家伙的来历。
  从来的那面墙出去,那位供职于皇家舰队的哥顿魔法师,果然坐在角落里面,他倒是挺大方,已经叫了一小桶啤酒,酒桶就放在桌子的正中央。
  巴米尔打了个招呼,走了过去。
  “你们聊,我先回去了。”卜哥一手抓着袋子,一手抱着那只叫“风月”的兔子。
  “等一会儿,有些东西需要你带回去。”巴米尔一把将卜哥拉住。
  哥顿魔法师看了卜哥一眼,考虑了一下,似乎感觉卜哥还算可靠,这才从衣服的内插袋取出了一包东西。
  那包东西并不大,不过托在手里沉甸甸的,扔在桌上更是咚咚直响。
  卜哥好奇地捏了捏,他的脸色顿时一变,手里的感觉告诉他,他摸到了几枚戒指和一串项链,里面的东西应该不只这些,如果这一包全都是金银珠宝的话,绝对值不少钱。他在心中暗想,这位不会和巴米尔一样,暗中也有另外一个身份,该不会是小偷或土匪吧。
  巴米尔一眼看出了卜哥的心思,回答道:“放心,在军队里的人,只要有战争发生,总能够弄到一些值钱的东西。”
  虽然说得非常隐晦,不过卜哥完全能够猜到这些东西的来历,肯定是抢来的,军人在战争中总是扮演洗劫者的角色,哪怕是教廷的圣骑士里面,也有人这么做。
  哥顿倒也坦然:“我自己卖的话,会被人将价钱压得很低,所以以往都是请巴米尔帮忙,他的管道比我要畅通。”
  “我能看看吗?”卜哥问道。
  “就在这儿看吧,别认为这个酒馆很破,这里非常安全。”巴米尔一边说着,一边往桌子的一角按了一下。
  卜哥顿时感到四周仿佛多了一个罩子,不过他看了看酒馆里面另外几个人,似乎没有人注意这边的情况。
  打开小包,稀里哗啦将一大堆东西倒了出来,全都是黄金饰品,有些还镶嵌着各种宝石。
  卜哥仔细翻看着,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一无所知的小演员了。
  “大部分珠宝都被打上了家族纹章,一眼就可以看出原本属于某个家族所有,如果不改头换面一番,只能够卖个很便宜的价钱,你们不是有魔法锅吗?为什么不把宝石拆下来,然后把黄金熔化重新浇铸成金条,那样的话,可以卖得更贵一些。”卜哥说道。
  说着说着,突然间他想起了一条财路,为了印证自己的想法,他捻起一枚祖母绿戒指问道:“这样一枚戒指,你们以往能够卖多少钱?”
  两位魔法师面面相觑,过了好半天,还是巴米尔比较了解卜哥,先说道:“少则两百,多则五百,这要看上面镶嵌的那颗祖母绿的成色,我不是鉴定珠宝的行家。”
  卜哥也不是这方面的行家,但是他有一段时间整天都在金铺和珠宝行这类地方溜达,见识自然比他们丰富得多。
  这种镶嵌宝石的戒指,真正值钱的就是那块宝石,不过价钱绝对不会只有几百金币,他手上的这颗祖母绿有尾指的第一节那么大,颜色翠绿,看得时间长了,似乎整个人都会陷入那一片绿意之中。
  像这类打上家族纹章的珠宝,肯定是传家宝,能够有资格成为传家宝的无不是真正的精品。
  “这样的东西还有吗?我可以出一倍的价钱。”卜哥说道,他一直都想替自己建立一份产业,虽然他可以从芭瓦德维伯爵在镇上的那些生意中,获得千分之五的抽成,但那只能算是啃骨头,肉全都被别人吃掉了。
  想要搞一份属于自己的产业,首先要有本钱,而他根本没钱。
  向芭瓦德维伯爵借钱倒是很容易,但是必须要有恰当的理由,就像那二十万金币,是为了让马尔海姆男爵那批人彻底投靠他,借钱的来龙去脉芭瓦德维伯爵都是知道的,而且也相当认可,所以不会惹任何麻烦,这种机会并非总是能够碰到。
  巴米尔的这位朋友,居然会带给他这样一个机会,卜哥不打算轻易放过。
  把珠宝项链重新装进包里,卜哥离开了这家名叫“七月十五”的酒馆。
  他并没有立刻回小镇,而是先前往一家珠宝行。当初在兑换处实习的时候,他每天都要到这些珠宝行转一圈,没事就和珠宝行的人闲聊,有时候也到后面的作坊去看那些金匠和珠宝匠干活,所以对这个圈子的人非常熟悉。
  这个圈子的人,家世都很干净,哪怕在里面做杂工,也要找一个有相当地位的人担保,想要挖角或者让工匠做私活,对于一般的人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不过真正有实权的人物并不吃这一套,他就看到过有人把一家珠宝行首席珠宝匠挖走。
  卜哥想试试自己能不能同样做到,他对这些人知根知底,而本身又有好几个吓人的身份。
  他现在去的这家,是鲁普奈尔的老字号,原本是整个法克数一数二的珠宝行,不过最近十几年渐渐有些没落了。这家珠宝行的金银匠和珠宝匠有四十几个,就像所有的老字号一样,这些工匠的待遇首先是看资历,然后才看手艺,所以这里颇有一帮不得志的年轻人。
  卜哥绕到了珠宝行的后门,工匠是不能走正门的,只能够从这里出入,他也不打算进去找人,那会打草惊蛇,让珠宝行的拥有者有所警觉。
  现在唯一要做的就只有等待,卜哥在马路斜对面的小巷找了一个不引人注目的角落。
  看了一眼天色,现在差不多是晌午,这家珠宝行的下班时间是晚上七点,有得等了。虽然有些意动想去夏姆修道院鬼混一番,可惜手上抱着一只野兔,这件事情解释起来有些麻烦,又不能将野兔魔宠寄放在密侦处,那票牲口绝对会把这个小东西烧烤炖煮,作为今天的加菜。
  说到这只野兔,卜哥只是凭自己的感觉把它签了下来,到现在为止还不知道这家伙有什么特长呢。
  签魔宠就像是赌博,魔宠会分走主人的魔力和生命力,这是签魔宠必须付出的代价,不过它们并非寄生虫或者吸血鬼,一只好的魔宠对主人的帮助极大。
  反正闲着没事,这个角落又非常僻静,他干脆往地上一蹲,逗弄起那只野兔来。魔宠都是会说话的,所以卜哥并不担心互相之间无法交流。
  把兔子往地上一放,卜哥直接问道:“小东西,你会干些什么?”
  “我有名字。”兔子挥舞着两只小拳头,掀动着那可笑的兔唇说道:“难道你没有注意我的名字吗?名字里面已经说明了我所拥有的能力。”
  “风月?”卜哥想了想:“是指风流不羁、到处留情吗?”
  兔子听到这样的解释,顿时倒在地上,四肢抽搐。好一会儿才有气无力地趴在地上瞟了他一眼:“我怎么会摊上这样一个没有知识没有文化的主人呢?”
  它突然间跳了起来,闪电般地在卜哥的脑袋上踹了一脚,落回地上之后趾高气昂地教训道:“小子,你签了我,是你的运气,跟着我,你会学到很多东西。”
  卜哥可没有被宠物教训的习惯,他已经决定把这只兔子当午餐了。
  刚想抓住风月,没有想到那只兔子一下子滑了出去,一边闪避,这只滑溜的兔子还不忘记调侃:“来抓啊,我最喜欢玩这种游戏了,风是我本身的属性,告诉你,我其实是一只飞雪兔。”
  卜哥知道什么是飞雪兔,那是伯利亚冰原特产的一种魔性生物,以一身细密的白毛着称,而且风属性的它们,一旦快速奔跑起来,会被风轻轻托着,所以哪怕是在最松软的雪地,也能够奔跑如飞。
  卜哥看着这只兔子,这家伙浑身上下灰不溜丢,连一根白毛也没有。
  那只兔子似乎知道卜哥在想些什么,跳着脚说道:“你个白痴,难道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种技巧叫化妆术吗?我只是找了一些灰鼠草,把自己给染成了一身灰毛罢了。”
  卜哥瞪大了眼睛,他没有想到这居然是一只懂得伪装的兔子,实在是太狡猾了,也不知道这是天生的智慧,还是这只兔子的上一任主人所教。
  他并不打算去打听这只兔子的来历,因为任何一只魔宠都不会提起以前的主人,这对它们来说是最大的忌讳。他只知道这和魔宠契约有关,可惜他在精神契约方面没有任何研究。
  “你的名字里面的那个月,又有什么样的解释?”卜哥问道。
  “你很没有见识。”那只染了毛的兔子越发显得老气横秋。
  “在很多神话传说里面,和月有关的神,同样也大多和药物有关,我出生的地方终年积雪,一眼望去难得看到一点绿色,要是靠自然生长的植物活着的话,我们早就灭绝了。好在我和我的同类天生就有一种能力——能够让植物快速生长,哪怕是在雪堆底下,我们也可以让植物长势旺盛。”
  看到这只兔子如此得意忘形,卜哥笑了:“很不错,我用不着请园艺师了,以后我的庭院由你打理,我正好有计划想要弄一个苗圃,以后也可以交给你负责,让我想想,还可以让你干些什么?”兔子趴在地上,它已经后悔为什么要炫耀自己的本领,以后的日子肯定难过。
  卜哥拎着风月兔的那两只耳朵,把它拉了起来,一人一兔探讨起植物学和药剂学来,一方面是为了打发时间,另一方面卜哥想看看这只兔子的肚子里到底有多少货色。
  没有想到一问之下,他被吓了一跳,这只兔子说起植物来一套一套的,虽然有些杂乱和不成系统,却没有任何能够难得住它的地方。
  更让卜哥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按照这只兔子所言,图鉴之中那些珍稀等级的植物,对它来说和青菜萝卜一样,随随便便就可以种出来。
  如果这只兔子没有吹牛的话,这绝对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卜哥感觉到自己赚大了。
  “可惜我的手上没有那么多种子。”卜哥感到有些郁闷了,没有种子就不能够最大程度压榨出这只兔子的价值。
  “想要种子也很容易啊。”那只兔子也不安分,它如果能够变身成人的话,肯定也是巴米尔一类的人物。
  “城里就有两个地方能够满足你的要求,一个是皇家植物园,另外一个是国家地理学会。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们两个人合作干一票,你想办法把我弄进这两个地方其中之一,再负责望风,由我来收集植物种子。”
  这只兔子似乎并非只是说说罢了,居然还说出了几套方案,有些方案甚至连细节都说得清清楚楚,这让卜哥不能不怀疑,这家伙是不是以前真的干过类似的事情。
  每只魔宠都有自己的性格和特点,弄得不好这只兔子的爱好就是做贼。只要想像一下,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只浑身染得黑漆漆的兔子,扑踏扑踏地跑过一条阴暗的走廊,贼头贼脑地四处张望……
  这可不是一只兔子该干的行当,如果换成一只猫或者一只老鼠倒是非常贴切。
  等待是最无聊的事情,卜哥转到街角买了一大堆吃食,一串串的烧烤弄了一大袋子,还有一大包炒花生。以前在剧团的时候,每一次看到别人吃这些东西,都让他感到非常眼馋,现在总算有钱,得偿当年的所愿,一大堆东西买下来才花了两个银币,实在算不上贵。
  让卜哥有些意外的是,那只兔子居然也不和他客气,直接抢过几串烧烤吃了起来,在卜哥的印象之中,兔子好像都是吃素的,没有想到这个家伙居然连肉也吃,而且吃得满嘴流油。
  和那些烧烤比起来,炒花生反倒不对这个家伙的胃口,卜哥感觉到世界似乎有些颠倒过来了。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点灯人拎着装满灯油的桶,给马路两旁的每一根路灯加满灯油,然后再点上。也就是首都鲁普奈尔能够这样奢侈,其他的城市到了晚上都是一片漆黑。晚上外出的话,只能自家点着马灯。
  吃了一大堆东西,晚餐是想都用不着想了,卜哥的胃口一向不是很大,他甚至发现,那只兔子吃的东西似乎比他还多一些。
  当街道两旁的路灯全都点亮了的时候,珠宝行的后门终于打开了,那些下班的工人三三两两地走了出来。
  卜哥知道这些人并不会直接回家,在这种地方工作的人,薪水算得上是比较高的,除了养家糊口之外,多少都有些余钱,所以他们下了班之后会到酒馆里面去喝一杯。
  等了大概一刻钟,一个戴着鸭舌帽,有着一张长长马脸的人走了出来,这个人唇边长着一撮胡子,年纪在二十五岁左右。
  卜哥看到这个人,立刻从小巷角落里面转了出来,迎面走了过去。
  “肖恩,最近过得怎么样?”卜哥打了个招呼。
  那个被他叫住的人吓了一跳,不管是谁看到黑暗的角落窜出一个人都会有这样的反应。
  看了一眼卜哥,那个人有些疑惑,卜哥的打扮确实奇怪了一些,为了去集市,他专门穿了一身非常普通的衣服,再加上他一手拎着一个袋子,另外一只手抱着一只硕大的野兔,第一眼看上去像是猎手,第二眼看上去又像是马戏团的演员,根本让人猜不透是干什么的。
  “我认识您吗?先生。”那个人试探着问道,他已经做好了撒腿往回跑的准备。
  “几个月不见,你就已经不认识我了。”卜哥走到路灯下面。
  从学徒开始就在珠宝行干,就算是工匠也练就了一双认人的眼睛和绝好的记忆力,再加上卜哥有好几个月几乎天天去这家珠宝行,拥有贵族头衔在财政署办事的他,待人却颇为客气,所以这里的人对他的印象都异常深刻。
  “原来是男爵大人,您……您怎么……”那个人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来,没有认出卜哥的身份之前,他还没有现在这样惊讶,卜哥的打扮实在太具有冲击力。
  “你有熟悉的酒馆吗?先去喝一杯。”卜哥说道:“最好找一个稍微僻静一些的地方。”
  那个人哪里敢拒绝,身份的差异摆在那里。
  地方是肖恩找的,就在两条街之外的一个小巷深处,酒馆很大,有上下两层,肖恩似乎对这里很熟,领着卜哥直奔二楼。
  找了一个靠窗的雅座,两个人坐了下来。
  “如果您是打算将我挖走或者让我帮您做私活的话,您就用不着开口了,我不会做的。”珠宝匠肖恩叹了口气说道。
  “能够告诉我为什么吗?据我所知你在那家珠宝行做得并不是很顺,你的手艺在那家珠宝行应该排得进前三名,但是拿的钱却远比不上那几个老的。”卜哥说道,这算不上挑拨,完全是实话实说。
  肖恩沉默不语。
  “我知道你们这一行的规矩,如果你辞工的话,不管是以什么理由,整个业界都会把你当作是公敌,今后你再也不能够在另外一个珠宝行找到工作。所以你担心我用高额的薪水把你诓骗过去,等到你真的辞工,再也没有退路之后,工钱就随便我开了。”卜哥说道。
  肖恩仍旧沉默不语,不过神情已经说明一切,他默认了卜哥刚才的话。
  “如果我先给你一笔相当于十年薪水的安家费呢?”卜哥早已经想好了对策,这笔钱,他还是能够凑出来的。
  “我仍旧不会做。”肖恩非常肯定。
  “能够告诉我理由吗?”卜哥不知道自己哪里失误了:“我原本以为我的准备非常充分。而且开出的条件也非常优厚。”
  肖恩的那张马脸拉得更长了,他似乎有些犹豫。
  “有什么不能够说的吗?”卜哥装作有些不高兴:“如果是我能够接受的理由,我保证不再纠缠你。”
  珠宝匠肖恩听到不会再被纠缠,这才点了点头,说出了其中的缘由:“首都鲁普奈尔的珠宝行背后都有很深的背景,上面肯定有位大人物作为后台,底下则是和某个帮会有协议,您就算给我再多的薪水也没有用,有的时候就算有钱也未必有机会享受。”
  “有哪些人对你非常重要?”卜哥仍旧有些不死心,他不在乎帮会,密侦处的身份让他有足够的资本让任何帮会感到忌讳。
  “您仍旧不打算放弃?”肖恩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对我来说比较重要的人,只有我的妻子和两个孩子,一个两岁另外一个才几个月大,但是我的妻子却有父母和四个姐妹,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受到伤害,我的妻子都会感到极度不安。
  “就算您可以把我妻子的父母和姐妹也都安顿妥当,但是她们同样也有对她们非常重要的人,您难道能够把所有的人都保护起来?”
  听到这样一说,卜哥有些犯愁了,他确实没有想到还有这样的内幕,怪不得很少看到这些珠宝行的工匠被人挖角。
  原本设计好的计划,现在看来必须另外想办法了。
  正当卜哥感到郁闷的时候,突然间楼梯口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随之而来的还有嘈杂的说话声:“在哪儿?在哪儿?快把那两个家伙找出来。”
  听到这些声音,肖恩那张原本没有任何表情的马脸,骤然变色,他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被知道有人挖角来了,肯定是刚才站在门口的时候,被什么人注意上了。
  “是来找我们的?”卜哥不敢肯定,所以问了一句,不过他的手并不慢,手臂一弯,两条护臂全都绷紧,箭矢也已经就位。
  “在这里,就是这两个人。”最先冲上二楼的一个流氓打扮的人,用手里的长刀朝着这边一指叫了起来。
  话音刚落,一蓬箭矢就迎面而来,铁匠铺一役给卜哥最大的教训就是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再加上他已经不是第一次杀人了,所以出手根本就没留一丝余地。刚刚射出第一排箭矢,卜哥一步窜到楼梯口,左臂一抬又是一排箭矢疾射而出。
  楼梯上全都是拎着长刀或棍棒的流氓,酒馆里的顾客,看到这样一副气势汹汹的模样,早就远远地躲开了,这下子卜哥用不着担心会伤及无辜。
  双手连挥,细密的箭矢如同下雨一般从二楼倾泄而下,通往二楼的楼梯就那么一点地方,连躲闪的空间都没有,楼上楼下最远的距离也不超过两米,被射中的人甚至等不到箭上毒药的药性发作就倒下了。
  楼下的人一下子就被这毫不留情的手段吓傻了,他们见识过狠的,却没有见识过这么狠的。
  就在他们发愣的时候,二楼传来一阵窗户破碎的声音,紧接着一道黑影跳落下来,刚刚落地就是一个旋身,两排箭矢如同扇面一般射了出来。
  又是一圈人倒在地上。
  这一次卜哥的出手更快更急,酒馆在小巷的最深处,前面就只有一条长十几米的巷道,七八个人堵在那里,巷口停着一辆马车,一张熟悉的面孔从马车的窗口探了出来,正朝着这边看着。
  弩弦的轻响,箭矢破空的飕飕声,惨叫声和倒地的声音,几乎连成了一片。卜哥手里的是远距离连射武器,打手们拿着的是砍刀,两者性能上的差距实在太明显了。武器的差距远超过了人数上的优势。
  停在巷口的那辆马车看到情况不对,正打算逃跑,可惜马车启动实在有些太慢,小巷又只有十几米远,卜哥只跨了几步就到了。
  抢前一步拉开车门,卜哥朝着坐在马车里面的那个人笑了笑:“拉尔夫先生,很久没见,为什么一见到我就走?”
  “男……男爵?”那个叫拉尔夫的就像见了鬼一般看着卜哥,他只是听手下的店员提到,肖恩跟着一个看上去非常奇怪的人走了,那个人在对面的小巷等候了一整天,看上去十有八九是来挖角的。
  听到店员这样一说,这位经理先生立刻招来了打手,原本是想按照以前的规矩,把两个人先打一顿,然后再挖出幕后的主使者。根本没有想到会碰上这样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更没有想到这位居然还是他认识的人,虽然这位本身的地位不算很高,但是背后却有不得了的大人物。
  过了一会儿,肖恩溜溜达达走了过来,他的手里拎着卜哥的那个口袋,脚边跟着那只野兔。
  “经理先生,您也看见了,是男爵大人邀请我到这里来喝一杯,我怎么敢拒绝?”肖恩说道。这番话不软不硬,他和这位经理关系并不亲密,刚才的情况也已经看在眼里,很清楚这位经理根本没有打算弄清原因,十有八九准备把两个人打一顿再说。
  这种手段实在让人感到寒心,但凡有点人情味的人,都不会这么做。
  不过一想到这位经理平时的跋扈,也就可以理解了。
  让肖恩上了马车,卜哥抱着兔子,三个人一言不发。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彻底僵住了。
  拉尔夫本人最为头痛,他知道进去的那些打手肯定有死了的,刚才就有两枝箭矢漏了出来,钉在马车的车门上面,箭矢钉进去至少有半寸左右,只要想到这样劲急的箭矢射在要害,就足够让他胆颤心惊。他不知道应该怎么摆平这几条人命。
  更让他头痛的是,怎么应对眼前的这位,这位毕竟是贵族,只要告他一个意图攻击贵族,就足够让他脱一层皮。
  坐在旁边的肖恩同样头痛,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他和经理之间无疑结下了死仇,这一次如果拉尔夫没事,那么就轮到他倒霉了。他又不可能跟着男爵走,那只会坐实了他背叛珠宝行的罪名。
  就在三个人沉默的时候,冲进酒馆的那些打手已经退了出来,这一次没有人敢贸然靠近了。并不是每个人都是自己走出来的,更多的是被扛着抱着,甚至拖着出来,这些人大部分明显已经死了。
  “让马车往前走五个街区,到玛格丽特大街左转。”卜哥吩咐道。
  拉尔夫和车夫当然不敢违抗,不过那个车夫显然还有其他的心思,马车驾得很慢。
  一路之上,就看到马路两边不怀好意的跟随者越来越多。卜哥很清楚肯定是有人跑去帮会调来了援兵。他同样也可以猜到,这些人打算怎么办,肯定是想要等到人够多了,再把路堵起来瓮中捉鳖。
  将右侧护臂的那些已经上弦的箭矢退了下来,卜哥另外补了一枝刃口发蓝的箭矢上去。拉开马车前面的隔板,他对准车夫的屁股就是一下。
  车夫惊叫着跳了起来。
  “我的箭上有毒,如果你再这样磨磨蹭蹭的话,我不保证箭上的毒会不会在半路上发作。”卜哥好像是在开玩笑一般说道。
  那个车夫却不敢将这当作是笑话,命是他自己的,原本缓慢而行的马车,突然间加速起来。
  跟随在马车旁边的那些人,根本没有想到这个情形,一时之间来不及反应,只能眼看着马车突破包围飞驰而去。
  “别让他跑了!”
  “前面的人堵住他们!”
  “快,拦一辆马车下来,用双腿跑肯定追不上。”
  “……”
  追着马车飞奔的打手们,眼看着马车远去,显得异常郁闷。
  正当前来支援的打手们认为肯定追不上了的时候,那辆飞奔的马车跑了七八个街区之后,又渐渐慢了下来。
  这下子那些原本已经失望的打手们又兴奋起来,从帮会派来的援兵也差不多到齐了。所有的人加起来差不多有两百左右,领头的是一个管着六片街区的头目。
  那个头目是骑着马来的,身后还跟着四个人,这四个人是帮会真正的实力所在。跟那些满街乱窜的打手根本不能够相提并论。
  头目骑在马上就看到,两百多手下全都站在十字路口,却没有把路封上。他们追的那辆马车就停在二十几米之外的一幢大楼外面。
  “怎么回事?你们在这里只是看戏吗?人跑了怎么办?”头目骂道。
  “人……人已经跑进那幢大楼去了。”底下的一个打手回答道。
  “你们白痴啊,居然看着那个家伙跑进去,就算不闯进去把人抓出来,至少也把那幢楼围上啊,万一那个家伙再跑了怎么办?”头目大声喝骂着。
  底下的人面面相觑,总算有人胆子稍微大一些:“六爷,那幢楼是密侦处总部啊,我们没有这个胆子。”
  一听到“密侦处”三个字,那位六爷也一下子萎了下来,他这才注意到这条街的名称。怪不得底下的人不敢封锁路口。这些人没有就此散去,绝对是因为害怕帮里的规矩森严,临阵脱逃的处罚极重。
  “那个人是密侦处的?”头目顿时恼怒起来,这个楼子捅得可不小,现在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帮会的兄弟被杀了十几个,如果不给个交代,绝对说不过去,但是真要追究下去的话,和密侦处叫板好像和找死没有什么两样。
  苦思冥想了半天,这位六爷实在没有办法,对旁边的那些人说道:“你们散开一些,别全都堵在这里,引得密侦处找我们麻烦,我马上去找老大,让他决定该怎么办。”
  “如果里面的人出来怎么办?我们要把他拦下来吗?”底下有人问道。
  “没有老大的命令,谁都不要轻举妄动,顶多派两个人在后面跟着,看看他住在哪里,然后再查一下他到底是什么身份。”
  他的话刚刚说完,远处卜哥已经从密侦处总部大楼走了出来,他的身后跟着一个佝偻的身影。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了过去。
  “是煞神老六!”
  “密侦处的那个驼子!”看到那佝偻身影一瘸一拐走路的样子,别说六爷了,很多小喽啰都认得。
  这个驼子的样子太让人印象深刻了。同样排行老六,驼子这个煞神老六比六爷可威风多了,底下的人双腿发软的大有人在。密侦处六尊煞神,就以这个老六最经常出来走动,那是真正杀人不眨眼的角色。
  看到驼子,这些打手的脑子一下子变得好了起来,他们都听说过煞神老六杀人的手法,这次死了的兄弟,和那些被煞神老六杀掉的人简直一模一样。一想到这些,上到六爷,下到负责望风的混混,全都脸色煞白。
  对于首都鲁普奈尔的黑帮来说,今晚绝对是最不平静的一夜。
  那位六爷是城里最大黑帮“双头龙”排行第六的头目。双头龙占据着中心区北部和整个北城区,鲁普奈尔最繁华的几条商业街都在他们的控制下,称得上要人有人、要钱有钱,以前就连治安署都不得不对他们礼让三分。
  不过双头龙的势力再强,碰到密侦处也只能退避三舍。而且自从治安署建立起自己的骑士团之后,双头龙也不敢像以前那样耀武扬威了。
  首都鲁普奈尔大大小小的帮会有几百个,双头龙能够做老大,靠的就是武力压服,但是狂欢节刺杀案发生之后,法克上层加强了控制,双头龙首当其冲大受打击,已经没有了往日的威严。
  此消彼长,以前一直被双头龙打压的那些帮会,在上面的人有意无意的扶植之下,有几个渐渐显露出分庭抗礼甚至取而代之的意思。
  今天晚上双头龙突然间出动了两百多手下,这绝对不是小事,首都鲁普奈尔的各个帮会神经都异常敏感,这边双头龙刚刚召集人手,那边各个帮会的头目已经聚集在一起讨论对策了。
  等到双头龙“封锁”了通往密侦处总部的街道时,大多数和双头龙不睦的帮会已经开始幸灾乐祸起来。而且这些帮会还将自己的探子派了出去,务必要打探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像双头龙这样的帮会里面,不知道有多少别的帮会收买的眼线,所以很快事情的前因后果就呈现在各个帮会老大的眼前。
  听到双头龙一下子死了十几个人,各个帮会的老大全都兴奋得差一点要庆祝一番,这下子他们终于找到了削弱双头龙的机会了。
  哪怕是双头龙这样数万帮众的大型帮会,死了十几个兄弟也是件大事,这个面子肯定要找回来,要不然人心会不稳,而对方偏偏是密侦处的人,该怎么把握其中的轻重就变得很关键了。
  更何况,那些帮会老大们已经打定主意,就算双头龙能够把握住轻重,他们也要让双头龙的打算落空,一定要让双头龙和密侦处斗上一场。
  一场暗地之中的连横合纵就此展开,夜幕下最黑暗的角落里面,无数交易正在完成,首都鲁普奈尔正在酝酿一场风暴,这将是狂欢节刺杀之后最大的一场风暴。
  卜哥并不知道这些,此刻的他正在为肖恩的承诺而感到高兴。
  自从他走进密侦处总部大楼,然后带着佩剑出来,身后还跟着驼子这个每小时两千银币的保镖,车上的两个人就彻底变了脸色。
  他们俩都认得密侦处总部大楼,同样也认得卜哥手里的佩剑,也清楚这把佩剑意味着什么。
  肖恩是惊诧的同时又兴奋无比,这样的靠山够硬,今天晚上发生了这么多事情,死了人还惊动了密侦处,他肯定是不能够在原来的珠宝行待下去了,就算辞工,东家也没有理由拒绝。
  和肖恩相反的是,拉尔夫变得面如土色,此刻他的脑子里面,全是各种猜测,他猜测得最多的就是卜哥在替谁做事,芭瓦德维伯爵?密侦处?
  国王?或者是教会?反正没有一个是他能够得罪的。
  上了马车,卜哥并没有直接回家,他要先送肖恩回去。
  肖恩住在西城区,住在这里的都是一些不算赤贫,但也算不上很有钱的人,像肖恩这样有一门手艺的人占多数。
  马车先是去了一趟管辖那片街区的治安署,让值班的治安官派了两个人在肖恩的家门口二十四小时站岗,那个值班的治安官原本想要推诿,可看了一眼卜哥的佩剑,什么话都不敢说了,这种通天的人物绝对得罪不起。
  把肖恩送回家,找了一个十字路口把那位经理拉尔夫先生扔了下来,事到如今也没有什么必要客气了。墙角挖了,人也杀了好几个,这个仇已经结深了,不是各自退让一步就可以解决的。
  坐着拉尔夫的马车,卜哥返回了小镇,他自己的马车由驼子驾着跟在后面,驼子需要警戒四周,不能够和他坐在一起。
  回来的路上,驼子还解决了两个跟在后面的眼线,反正已经杀了不少人,也不在乎多杀两个。
  回到别墅,卜哥把马车打发走,径直从马车棚下的入口进入地下密室。
  魔法师巴米尔早已回来了,他见了卜哥立刻问道:“出了什么事吗?”
  “你怎么看出来的?”卜哥上下看了自己几眼,并没发现有什么破绽。
  “孽气,你的身上沾了一丝孽气。”巴米尔皱了皱眉头,似乎想离卜哥远一些。
  “孽气是什么东西?”卜哥问道。
  “你刚刚杀了人吧,上午分手的时候,你的身上还没有这些孽气。”
  巴米尔最终还是退开了几步,似乎卜哥的身上沾染了瘟疫一般:“除了修炼死灵魔法的魔法师,其他人都会尽可能避免沾染孽气,孽气据说是被杀的人所发出的一股类似怨气的东西,杀的人越多,孽气也就越重。”
  “这东西有什么危害?”卜哥有些犹豫。
  “难说,孽气会随着精神力的特性变化成杀气、煞气和死气。更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孽气会异变成为血煞、幽冥这类东西。杀气可以让攻击变得更加准确;煞气可以让攻击更加猛烈和持久;死气则是死灵魔法师最感兴趣的东西,死气越高,死灵魔法师的修炼速度就越快。
  “不过这类东西积累太多的话,非常容易造成魔力反噬,更可怕的是会招来域外神魔的关注,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在背地里暗算你一下,那比魔力反噬还要恐怖得多。”巴米尔警告道。
  听到这样一说,卜哥骤然变色,不久之前他恰好询问过巴米尔有关精神契约的事情,所以知道域外神魔是什么东西,域外神魔无影无形,行动起来也杳无踪迹,所有和精神契约有关的东西其实全都由他们在暗中主持。
  哪怕是传说之中的神灵和恶魔,一旦签了精神契约,同样也逃脱不了他们的掌控。
  “有办法把这东西清除掉吗?”卜哥有些急了。
  “有。”巴米尔的回答非常肯定,不过他接下去的话让卜哥泄气:“方法掌握在教会手里,不过就算是教会的祭祀,也至少要达到主教级别,才能够消除孽气。”
  “算了。”卜哥无可奈何地挥了挥手。
  “你还没有告诉我,到底出了什么事呢。”巴米尔问道。
  这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卜哥一五一十将今天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没有想到刚刚说完,巴米尔重重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你既然有这样的想法,何必那么麻烦?看中了哪个工匠,找两个人直接把那个家伙绑架过来,不就可以了?
  “一个工匠被绑架,珠宝行最多向治安署通报一声,也不会认为那个工匠有意背叛,反倒是为了让店里的其他工匠安心,还会适当对被绑架的工匠的家人安慰一番,送几千银币过去。”
  听完巴米尔的话,卜哥感到胸口有些发闷,像是要吐血。
  “小子,做事情,要么干脆用黑的一套,要么干脆用白的一套,想要游走于黑白之间,非常容易两边都得罪。”巴米尔说道。
  他的话未必全对,不过此刻的卜哥却感到自己又学到了不少。
  无精打采地将那包珠宝掏了出来,扔到巴米尔的面前。
  “帮忙把宝石拆下来,把金子熔了打成金条,这票买卖做好了之后,就用不着担心钱的问题了。”卜哥叹了口气。
  巴米尔没等卜哥把话说完,就将一个圆球模样的东西扔了过去:“我没有空,反正你自己也可以做。”
  卜哥将那个圆球抛上抛下问道:“这是什么?”
  “火焰喷灯,我原本是用它来修补玻璃器皿,不过它喷出的火焰足可熔化金银,对你来说正好合适。”巴米尔说道,顺便解释了一下运用的方法。
  在巴米尔这边讨了个没趣,卜哥讪讪地回到卧室。卧室仍旧反锁着,门口和窗户隐蔽处的暗记一点都没动过,没有人进过房间。
  此刻是晚上十点钟左右,但是因为今天一整天发生了那么多事情,卜哥丝毫没有睡意。反正闲着没事,卜哥顺手将喷灯点着,这东西用的是普通的炭粉,价钱便宜许多。
  卜哥挑了那枚祖母绿戒指。
  想要把上面镶嵌的祖母绿取下来,并不困难,卜哥手套的指缝中间暗藏着四把锋利的刀片,和它们比起来,黄金要柔软得多,刀片绕着祖母绿转了一圈,就轻而易举地切下一圈黄金来,那颗祖母绿“啪”的一声掉落下来。
  把祖母绿收进口袋,卜哥的心情总算变得好了许多,他随手将黄金指环扫进了喷灯之中。
  喷灯射出的火焰是通透的蓝色,这种颜色的火焰,温度绝对是极高,转眼间黄金指环就软了下来。趁着火势旺盛,卜哥从小包翻出一条金链子,这上面没有镶嵌任何宝石,卜哥随手扔了进去。
  黄金渐渐熔化,卜哥这才想起他根本就没有模子,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他四下找了起来,房里就只看到一只镀银的盘子能派上用场,那盘子的内胎是生铁,铁的熔点比黄金要高,无可奈何之下,卜哥只得将熔化的黄金倒了进去。
  就看到一阵青烟飞腾而起,房里顿时充满了一股蜡油的味道,光滑如镜的镀银表面眨眼间就皱了起来,渐渐变成了略带些灰的白色。
  卜哥有些心疼,可惜了一只不错的盘子。
  过了好一会儿,感觉盘子没有刚才那样热了,熔化的黄金也已凝结成形状不规则、有厚有薄的一片金饼,卜哥这才小心翼翼地从床头拿起一个水杯。
  一杯水浇下去,顿时一股蒸汽冒了上来,不过盘子的温度马上降了下去。虽然仍旧有些烫手,却已经能够拿得起来。
  卜哥轻轻揭下那块金饼。在烛光的照耀下,那块金饼呈现出诡异的玫瑰红色。这绝对不是黄金的本色,卜哥顿时想起,他用那只镀银的盘子盛放过一些矿石粉末,肯定是那些矿石粉末没有被清理干净。
  看着那玫瑰一般的红色,在烛光下闪过阵阵流光,卜哥突然间感觉到这样也不错。
  黄金在一件首饰总价格之中,所占据的比例其实很小,而且越值钱的首饰,这个比例越小,或许这种变色黄金更能够衬托出宝石的魅力。
  这同样也是一种和谐。
  突然间他的目光落在了那颗取下来的祖母绿上,那颗祖母绿确实晶莹通透,不过和他见过的最好的祖母绿比起来稍微暗淡了一些,它的颜色只是翠绿,而不是最顶级的碧翠。
  既然黄金的颜色可以通过掺杂其他矿石来改变,宝石是否同样可以?
  这样一想,卜哥心顿时怦怦跳动起来,他很清楚,如果他的设想能够成功,那就意味着难以想像的财富在向他招手。
  他甚至用不着去收别人抢来的珠宝,直接从首都鲁普奈尔的那些珠宝行买进低品级的宝石,将它们炼成顶级的珠宝,这样钱来得更快。
  卜哥笑了,他紧紧地捂着嘴大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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