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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噩梦凶灵(1)

书籍名:《婴骨花园》    作者: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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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歌九月份结婚,可打这年春天就开始忙活了。
  首先是买房子,二零零四年是房价飞涨的一年,房价简直就是一个恶毒的数字,狠狠刺伤大部分买房人的心。海城所有的房地产商都在这年大发其财,房子还没盖好便告售罄。一方面海城人大叫着兜里没钱,另一方面,又全都发疯样买进越来越大越来越贵的房子。
  秦歌的收入不吃不喝聚上二十年,差不多勉强能买到一套三居室,但二十年后房价不知又会是怎样一个天文数字。虽然有贷款,但房屋首期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秦歌当警察这些年没攒下什么钱来,要不是家里人为逼他早点结婚,主动提出来赞助他一笔钱,他压根就不敢有买房的心。
  房子买来了,就得装潢,整整一个春天,秦歌业余时间几乎全扑在了装潢上面。现在这世道,诚信是一个非常让人担心的字眼,即使你请到的是最有名的装潢公司,但你还得时刻提防着他们给你留下伪劣工程。从材料到工艺,每一件事你都不能掉以轻心,否则将来的多少年,你都得为此焦头烂额。
  刑侦队领导知道秦歌要结婚,都道结回婚不容易,尽量为他开绿灯。好在整个春天海城没发生什么大案子,一些普通的刑事案件当地派出所就能处理了,队里基本上没什么大活。这样,秦歌才能有时间完成购房装潢这一系列重大工程。
  转眼就到了夏天,离九月时间已不多,但秦歌觉得还有那么多要办的事。添置家俱也是件让人头疼的事,你不把卖家俱的商城转遍了,掏钱时心里肯定没那么坦然。
  然后还要办结婚证,拍婚纱照,订婚纱,找酒店,俗话说结次婚就像打回仗,这句话你必须亲身体验才能感觉它的准确性。
  秦歌有个朋友是南京师范学院毕业的,专业是摄影,毕业后先是回海城开影楼,没开两年又去了南京一家广告公司,现在人又到了上海,在《东方早报》做摄影记者。刚巧这年夏天他回海城,知道秦歌要拍婚纱照,便带他去了他昔日同窗开的一家影楼。影楼老伴见到秦歌的朋友一点都没含糊,除了套系升级外,还给了五折的优惠价。
  秦歌订好了拍照的日子,可心里不踏实,怕到那天队里再有任务,便回去跟队长通报了一声。队长当场拍桌子,保证那天就算发生通天大案,也得让秦歌去把婚纱照给拍了。
  有队长这样的保证,秦歌放心了。
  拍照前夜,秦歌早早便上床睡觉,这是影楼接待小姐特别关照的。秦歌的女朋友冬儿不放心,还特别打电话来监督他,说他人本来就黑,要是再熬夜,明天跟她站一起,就整个一黑白配,她可不想朋友看了像册说她找了位非洲华侨的老公。
  秦歌不想自己当小黑人,丢了饭碗就爬床上去了。这一觉睡得那个滋润,第二天起来洗漱,对着镜子真觉得那小脸儿掐一下就能冒出油来。他到外面打车赶到影楼,冬儿早已经坐那儿开始化妆了。
  秦歌的朋友早就给他提过醒了,影楼拍出来那些美人儿,七分妆,三分照,这就是冬瓜也能拍成美女的原因。冬儿当然不是冬瓜,当她艳光四射风情万种地站在秦歌面前,秦歌俩眼立马就直了,还有点不敢相信这千娇百媚的人就是自己的媳妇。
  影楼里这天拍照的新人还有好几对,大伙儿轮番上阵,在影室里折腾了一上午,还没完,中午吃了影楼提供的盒饭,下午还得出外景。秦歌拍照时老板着脸,那普通话带本地土著味的摄影师老一个劲埋怨他。弄到最后冬儿也不高兴了,拍照空隙里冷着脸问他是不是现在后悔了,后悔还来得及。秦歌心里那个屈啊,还得陪着笑脸,上场时两个腮帮子尽量往上提,露出牙齿来做微笑状。笑到最后下了场都收不住,俩腮帮还往两边翘。冬儿便在边上“扑哧”地笑。
  影楼有一辆依维柯,五队新人盛装出发。秦歌身上的礼服稍微大了点,有点吊在身上的感觉,坐在车上他浑身不自在,眼睛不时越过边上的冬儿往外面街道上瞅。
  外景地在离海城十多公里的海滨浴场,车子绕了半天还没出城区。过前面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又遇上红灯,车子只能停下。车里空调可能有点毛病,光嗡嗡响就是不见凉气。秦歌脑门上出了一层汗,后面几位新郎新娘也在埋怨车里太热。假洋鬼子似的摄影师便让大家把窗户打开透透气。
  秦歌探起身子开窗的时候,刚好看到对面人行道上的一个男人。那男人身材高大,走路时腰板挺得笔直,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行伍出身。秦歌愣一下,觉得那男人有点眼熟。开了窗坐下脑子里飞快地想,还是想不起在哪儿见过这人。秦歌这时有些心神恍惚,身体里有些力量积蓄待发。
  秦歌办的案子多了,见过面想不起来是谁这没什么可奇怪的。
  绿灯亮起,车子缓缓向前。就在这瞬间,秦歌脑子里灵光闪现,蓦然之间想起一档子事来。
  “停车!”他毫不犹豫站起来大声叫。
  车子驰在十字路口,司机哪敢停车。车上的其它新郎新娘都愣愣地盯着他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假洋鬼子摄影师探过头来:“十字路口谁敢停车,这里的交警一个赛过一个狠,让他们逮到机会,不死也得掉层皮。”
  秦歌无心跟他罗嗦,起身奔到门边,掉头冲着司机大喝:“开门。”
  司机看到交警正往这边瞅,连连摇头说要开门也得过了十字路口再说。秦歌手伸兜里把证件掏出来往前一亮,再厉声道:“警察办案,开门!”
  司机一哆嗦,不敢怠慢了,赶快把门打开。秦歌不待车停稳,便一步蹿下。车里的冬儿急得跟到门边,嘴里叫声秦歌的名字,下面的秦歌已经往来时的那个十字路口方向疾奔而去。
  穿着礼服的秦歌在街道上飞奔,他的模样看起来有些滑稽,礼服在身上晃晃悠悠的,裤腰稍微肥了点,他跑上几步就得提一下裤子,再加上他喷了发胶的头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一时引得无数路人驻足侧目。
  秦歌穿过十字路口,往刚才那男人去的方向追了大约一公里,那男人早已经没影了。秦歌弯腰停下,大口喘着粗气,眼睛却还在人群里搜索。
  他这时已经完全记起跟那个人有关的事情了,他现在只在懊悔为什么不早几分钟记起来,那样,他就能及时下车将他扭住。现在,那男人消失在了人海之中,再想找他,实在无异于大海挥针。
  秦歌沮丧地回十字路口,远远地就看到影楼的依维柯停在路边,司机站在交警面前点头哈腰一副奴才像……
  晚上,筋疲力尽的秦歌送冬儿回家,冬儿那嘴撅得能挂三头毛驴了。
  “一辈子就拍这一回婚纱照,你中间还开小差,一下午脸都板得跟蛤蟆脸似的,别人不知道还以为谁逼着你跟我结婚呢。”冬儿从路上就开始埋怨,到现在就一直没停过。
  秦歌脸上陪着笑,但心里却火急火燎的,他要回队里把下午发现的情况向队长汇报。冬儿那边越说越委屈,大有一发不可收拾之势。秦歌赶紧找一借口溜出去,撒腿跑了。
  在路上,他给队长打了电话。队长在家里了,说正吃麻辣小龙虾。秦歌仿佛从电话里都闻到了龙虾的麻辣味,便故意夸张地吞咽唾沫,那边的队长哈哈笑,说要当新郎倌的人了,还跟小孩子似的。
  秦歌说了下午见到那男人的事,队长那头的龙虾味立刻没了。队长说他立刻赶回队里去,让秦歌在队里等他。
  队长五十多岁的年纪,离退休已经没多少日子了。秦歌知道他想在退休前办几件大案子最后风光一把,所以心里头挺尊敬他。现在没多少人会用工作的成绩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了。
  两年前,秦歌和队长差点抓住过那男人。
  那一次,队长带着秦歌去凤凰镇查另一件案子,因为事情不大,所以也没跟当地派出所的同志联系。俩人在凤凰镇顺利地找到要找的人,把该了解的情况都了解了,晚上五点多钟的时候便赶去凤凰镇汽车站,打算坐车回海城。
  他们经过凤凰镇卫生院大门口的时候,有一个男人拎着塑料袋,里头装着盆盆罐罐地正要往医院里头去。队长与秦歌刚好与这男人打个照面,就在那瞬间,队长认出了这男人正是大半年前,南方某省公安厅发布的通缉令中的杀人犯。
  队长没有说话,只冲秦歌使个眼神,秦歌立刻全身肌肉都紧绷起来,力量蓄到了双臂之上,只待队长下令,便要抢先发动。
  那男人满脸惶急,似乎并未觉察面前两个男人的异常。当他与队长擦肩而过时,队长低吼一声,身子前纵,已从后面把他紧紧抱住。
  那男人猝不及防,身子已被抱住,正要反抗,秦歌已经加入战团。秦歌熟练地将他双臂反扭到背后,手铐将他双手铐住。
  这一刻,那男人面如死灰,好像知道已经大难临头,但仍然不放弃挣扎。那个男人的劲有多大,队长和秦歌事后想起来都心有余悸,如果不是抢先发动,在他反抗之前便铐住他,合队长与秦歌俩人之力,都不一定能制服他。
  最后那男人终于不再动弹,但队长与秦歌要带他走时,他却坚持不动。
  “我的老婆在里面就快生了,求你们让我进去看看她吧。”他恳求道。
  队长与秦歌看散乱一地的生活用品,知道他所言不虚,但是,此人是省厅通缉的要犯,而且力大无比,稍一不慎便有可能着了他的道儿。再说了,案犯被收容期间,是不能与外界任何人联系的。所以队长与秦歌没有答应他。
  队长与秦歌只想着赶快把他带到队里去,他们心里对这个大块头其实都有些惧意。那男人还在不住地恳求,最后,队长不耐烦了,打电话给凤凰镇派出所,让他们派人来增援。
  那男人住了嘴,但脸上已露出萧瑟的表情。他转头冲着生卫院那幢小楼注视了好久,似乎在向产房内的妻子告别。然后,他便蓦然发动了。
  他飞起一脚踢在队长小腹上,队长痛弯了腰时,他双手合力砸在队长背上。边上的秦歌大惊,合身扑上,但那男人只往边上闪了闪,让过秦歌前伸的双臂,还顺势在他腰上一送,秦歌便摔倒在队长的身上。
  那男人头也不回撒腿就跑。
  那次队长和秦歌追了他半个小时,最后他消失在茫茫的旷野里了。正是秋天,旷野里茅草已渐枯萎,在晚风中发出一连串的呜咽。队长和秦歌握着枪在旷野里搜索,那一刻,都有些寒意在他们的心头点点蔓延。
  那男人的身手显然不同于普通人,没有经过特殊的训练,他根本不可能被制后,还在队长与秦歌俩人手下逃脱。
  这一恍两年就过去了,那男人在海城及周边地区再没有出现过。队长和秦歌虽时时想着能再抓到他,但料想他经过凤凰镇一役后,肯定早就逃往他乡,再加上那男人所犯的案子并不是在本地,所以,这件事就被悬挂起来。
  现在,秦歌在海城的街道上再次发现了那男人,这回,队长和秦歌都发誓再不能让他逃脱了。
  秦歌赶到队里时,队长还没来。他坐在自己的桌前沉思了一会儿,到档案柜里翻了半天翻出一张两年前的通缉令来。
  那男人气定神闲地在照片中与秦歌对视。
  秦歌随手抓起一枝铅笔,在照片上重重打了一个叉。他用的力气大了些,笔蕊都把纸给戳破了,因而那男人原来挺俊朗的面上便出现了几条裂纹,看起来有了几分恐怖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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