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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春光

书籍名:《花朝奇事》    作者: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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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后,明华同兴十三年清明,春天来得格外早,活泼而喧闹,坤忘山西麓王峰上的积雪渐渐融化,雪水涌入溪涧,在山岩间飞溅,在密林中腾跃,时而喧嚣时而咆哮,一路欢歌着奔向低谷,低谷中碧意盎然,云雀呢喃,阳光穿透绿蒙蒙的雨雾,悄悄地染上了一层金翠,映照在谷中默立的三个人身上,衬得他们格外俊逸秀美。
“英秀,今年是你娘亲故去十一周年……”站于左侧的男人轻声说着,他身着雪锦便袍,身形高挑,“你阿爸为她修了柳神庙,按照族里的规矩,你要在庙里祈祝一年。”
那雪袍人转过身来,垂眸望着身旁挺拔的少年,——啊,原来他就是明华朝的明帝,青鸾陛下,经过了十年岁月的洗礼,他的姿态更飘逸,他的面容更端秀,就像最珍奇的一幅名画,岁月非但无损他的美,反而平添了一股神韵,足以震慑人心。
“陛下,我阿妈一直在我心里,从不曾离开过我。”那少年仰起头,金翠的阳光映入他的眼眸,哗地照亮了那一双琥珀金瞳,灿光熠熠,少年倔强地抿紧唇角:“他若不是连死了三个男嗣也断不会想起我娘。”
明霄心头剧痛,他怜爱地捋捋少年披泻在肩背上的乌发,发上凝着一层雾气,就像密密缀着无数晶莹的明珠,明霄望着少年,有点恍惚,——英秀今年满十四岁了,身处这崇山峻岭间,好似多年前的景生,身量也是细挑高瘦,面容就像他的名字一般英秀绝伦。
“英儿,不可妄断人心,也许你阿爸是真心悔过了,谁能知道呢?”站于右侧的男人忽然抬眸,望向深谷上方被巨树割裂开的碧蓝的苍穹,他绮丽的凤目中微光不闪,竟无一丝波动,“英儿,给你阿爸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机会。”
这甜润声音的主人正是卫鸾生!与十年前相比,他的身姿更显轻纤,仿佛随时都会化风而去,瓷白均净的脸上神色平和,再无一丝怨怒不甘,只略带着点厌倦,好像不堪俗世烦扰一般。
明霄若有所思地转眸看看小元,又侧身拍抚着英秀的肩膀,“就一年时光,明年今日,我必来此接你,鸾生叔叔也会经常来探望你。”
英秀低下头,脚尖儿胡乱踢着地上的碎石:“这一年时光会落下许多功课……本来……本来我学得比鱼儿深……她常常请我讲解……王太傅也夸奖……一年后……”
明霄听了立刻嗬嗬笑了,连小元也难得地抿抿嘴唇。
“……呵呵,英秀,你不仅聪明还很用功,比虫虫鱼儿他们省心多了,有鸾生叔叔辅导你,你还担心什么?”明霄唇角含笑,劝说着:“等明年回来,说不定你乡试已过,会试已毕,要上仁泰殿参加殿试了。”
“呃……”小元眉头微蹙,抿着的唇角却渐渐上挑,“陛下真会拉差,我本闲云野鹤,如今却被你拉来做师傅。”说到此,小元心头一跳,刚起的笑意就凝固在脸上了,他猛地想起另一个徒弟,——谢杏尘!也不知这十年来他的情况如何了?自同兴二年八月,小元就再未见过杏儿一家,只设法为他们一家在东安买了处宅子,又留下一大笔钱款,但愿他们能安然无恙。
英秀听了大喜过望,明华以致大夏,还从未有过少年状元!他眼巴巴地抬眸望着小元,“叔叔,你就应了这事儿吧!英儿一定用功进取。”
小元猛地对上他金辉灿灿的眼瞳,脑中嗡地一下旋起气流,“好,叔叔答应你。”承诺出口,小元才骤然惊醒。
“这下好了,有鸾生殿下为你保驾护航,我们英儿一定能顺利过关。”明霄心里松口气,温和地看着小元,“哥,走吧,都找了十年了,就是天宝还活着,肯定也不在这山里了。”
——呃!小元倏地扭头,眸光闪闪地瞪着明霄,明霄气定神闲地回望着他,不急不徐地说道:“我也就私下里叫叫,反正你确实比我年长。也当得起这声称呼。”
“呵呵……”小元勾唇笑了,这小半个时辰他笑得比一年还多,“你也知道我不是你哥哥,你爹听到了会敲碎你的头,还有……”小元转身离开巨岩绝壁,“……还有我姑母(卫无暇),十年前这事刚出来的时候,姑母差点杀上吴山大兴宫,她虽然不忿当年你爹辜负了她,却更加无法忍受你爹欺负我娘。”
明霄拉上英秀跟着小元向谷外走去,想起那时父王狼狈的状况,也不禁苦笑,继而怅然说道:“可我却希望这是真的,我当哥哥,很失败,想知道做人家弟弟是何滋味。”
英秀不明所以,听到此言,忽地咧嘴笑了,“我喜欢当哥哥,虫儿鱼儿还有阿醒,都归我管!”他稚气的声音里略带骄傲,英秀挺直依然单薄的小胸脯,“鱼儿答应给我写信,也不知她是否会遵守诺言?”小小的少年,此时已经有了烦恼。
“放心吧,鱼儿说到做到,她最疼英儿,总是跟在你身后到处乱跑。”明霄温存地笑了,想起东安宫中的这几个孩子,他的心情一下子变得很好。
“阿醒,是……”小元随口问着,耳边奏响了溪流美妙的乐章,鼻端萦绕着草木碧透的芳香。
“他是中书令秦书研和文教部尚书唐怡的独子,叫秦醒,快十一岁了。”明霄眼前闪过阿醒灵动的眉眼,“也是个小人精,和虫虫形影不离,搞起破坏来天下无敌。”
英秀深深点头,快走两步拉着小元紫藕色的袍袖,“叔叔,那两个家伙是我最大的心病,暂时离开东安也不失为一件好事。但愿我明年回去,他们俩能有长进。”
小元噗地笑了,英秀老气横秋的模样与他深刻俊美的五官极不相配,“青鸾,你的两个蛋,一个叫英儿惦记,一个令他烦恼,真是难办。”
明霄听了立刻挑眉斜睨着小元,“——蛋?你别名鸾生是吧?”
“呃……”小元一顿,喉咙里发出咕嘟一声,英秀使劲抿紧嘴唇,不敢露出一丝笑纹,明亮的琥珀眼中却闪出欢笑。大蜀西南各族都将明帝陛下看作青凤临世,英秀已经懂事了,自然知道明霄能够生育子嗣,心里从未鄙夷只觉景仰,甚至还带着点羡慕。
“叔叔,世上为何只有女子能够生育呢?这么凶险的事应该由男子来做。一个男子若是真心喜欢一个女子,又怎么舍得令她涉险。”英秀浓黑入鬓的眉慢慢拧紧,声音越发显得郑重。
“咦……”明霄和小元不由自主地对视一眼,都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惊异和沉痛,英秀的娘亲就在他眼前殉难,为了救护他的阿爸,这件惨事对他来说刻骨铭心!
“英儿至诚至真,有一颗赤子之心。”明霄赞赏地说着,垂眸看向英秀,却与小元的视线在半空相遇,“鸾生,咱俩折腾了这些年,到了今天,倒折腾出默契来了。”
“谁说不是呀,朋友不需了解,但敌人一定要搞得一清二楚。”小元意味深长地看着明霄,眼中并无敌意也无悲凉,只有一丝了然。明霄似笑非笑地点点头,“最好还是做世外隐者,既无朋友也无敌人,可惜,鸾生,你做不到,你的个性一向极端,不是恨得要死,就是爱得要死,此时改走中间路线,反而无味,不妥不妥……”
明霄频频摇头,声音滑稽,眼中却含着一丝关切。小元心里一跳,慢慢转头,看着林叶间飞舞缠绵的金色阳光,“我们认识十七年了,到了今日才发现你确有优点,我也心服口服了,可惜茫茫大千,我竟然找不到可恨可爱的人了,连我爹也被我气得不知去向了,恐怕已不在人世……”小元的叹息噎在胸中,片刻就消失无踪,喜怒哀乐于他已是多余之物,忽然玩心又起,小元的细媚凤目中漾起一丝轻笑,他倏地扭身贴近明霄,在他耳根吐气如兰地低哼:“青鸾,要不我就收了你做弟弟吧,当年在坤忘山时,我对你也颇有情意……”
明霄也不躲闪,反而笑嘻嘻地歪过头去,耳珠蹭着小元的唇瓣,“咱们甩了景生?逍遥自在去?就是两个娃娃要带在身边,还有嬷嬷,侍仆,太师,太傅,哦,对了……”明霄声音甜蜜地斜睨着小元,“还有御兽司里的那些个宝贝们,大花虎小毛儿,大凤鸟铃铛儿,一群岩羊大暖小暖小小暖……”
明霄还待要说,小元已经一个健步跳开身,神情惊悚,脸色发白,“罢罢罢,你们拖家带口的太可怕,我可负担不起,就你那两只凤凰蛋已经快要了我的命。”
小元回头看着明霄,惶惑的模样倒不似假装,“青鸾呀,你还真能忍,景生那家伙疙瘩起来比谁都难搞,还有这些个琐琐碎碎的杂事,幸亏没有像你们这样成亲,简直会短命!找个伴儿逍遥一下还好,这么累累赘赘地过日子,我可受不了!”
小元的声音近乎控诉,这时就听一个脆亮的声音响了起来:“你要是真心喜欢那个人,自然就想和她成亲,长长久久地一起过日子,也不会觉得累赘厌烦。”
明霄和小元震惊地看向英秀,见那少年身如翠柏,眼如清泉,眼中隐有波光潋滟,“我阿妈到死也没能嫁给我阿爸,她死不瞑目。”
“英秀……”明霄和小元几乎是同时呼喊,声音中却带着不同的意味,明霄若有所思地眨眨眼,小元若有所思地看看明霄,“咳咳,以后不知哪个姑娘这么幸运,英儿是有担当的好孩子。”明霄上前拉住英秀的手,走在春阳下,阳光明媚,却不及英秀眼眸中晶亮的光芒,他听了明霄的问话,只略垂下头,优美的唇角却微微弯起,露出一个温柔的笑,“陛下……”
“哎呀,瞧那只金鹰!”小元不等英秀开口,就忽然发声高叫,截断了英秀没来得及说的后话,明霄挑眉虚瞪着他,小元不为所动地低声嘀咕,“一入宫门深似海,你真舍得让英儿受苦?”
“金鹰在哪儿,叔叔,金鹰在哪里呀?”英秀毕竟年少,全然不懂大人们之间的隐秘心思,他只仰起头徒劳地望着参天古树间的一方方碧空,“叔叔,我只看到些山雀儿。”
英秀失望地瞪大眼眸,每次回到西川故乡,他最喜欢山林间的野景野趣,那么生机盎然,朝气蓬勃,这是在东安禁宫中无法感受到的,“我答应了鱼儿要给她带几支金鹰翎子的。”英秀声音中的焦急已显而易见。
“咳咳……英儿……”小元斟酌地开口,声音是从未有过的柔和,“山雀儿也挺好的,自由自在,没有猎人关注,也就不会被捕获,那金鹰的日子却是万分凶险,表面看起来金光灿灿,实则苦不堪言,你……”
“叔叔,山雀虽然能逃过猎人,却随时会被金鹰吃掉,还不如轰轰烈烈活一场!”英秀随口接下小元的话,他这后话一出,明霄立刻便击掌低呼:“英儿好样的,豪气干云,人活在世,不可活得畏手畏脚,鸾生叔叔就是快意恩仇的一个强人!”
明霄杏眸微转,笑吟吟地看着小元,“还是那句话,有你守着,有谁能欺负英儿呢?”
“谁也不能守着谁一辈子呀。也许……”小元深思地抿抿唇角,“……也许欺负他的就是他自己……谁知道呢?”
明霄和小元话藏机锋,你来我往,英秀轻捷地走在他们身侧,一边使劲琢磨怎么能给小鱼儿搞到金鹰羽毛。山风轻拂,空气湿润而温暖,云雀天真烂漫地歌唱着,激流在深密的幽林中欢笑。
——
四月底的一天,明华帝国的陪都夏阳也沐浴在熏熏春光之中,正午时分,天高云舒,艳阳暖照,明灿灿的光影流转浮荡,映照在据窗而坐的几个少年身上,照得他们真似琉璃人儿一般,通体隐隐发出柔光。
夏阳王仓码头旁有一茶楼名曰大壶春,巍峨宣敞,享誉夏江南北,是过往文人雅客,富豪商贾聚会歇脚之处,此时,在大壶春三楼的一个雅间里,三个十来岁的孩子坐在靠窗的檀木桌前,正津津有味地喝着果子露,品着零食小点。
“双喜,这大壶春的生煎包子,底儿焦黄,芝麻香脆,倒比宫里做得好,咱们将厨子绑了回去吧?”一个清越中带点甜润的声音忽然响起。
“呵呵呵……虫儿……你这一路光厨子倒绑了十几个了……”一个懒洋洋的童音咯咯笑着紧随其后。
“阿醒,还说呢,我绑你放,有什么用?最后一个也没得着。”那清越的声音说得十分无奈。
“我还不是为了你好,赶明儿回去,你爸一看这许多厨子立时便扒了你的皮,你爹又不在,没人护着你,唉……”那懒洋洋柔和和的童音显得颇为得意。
“你是怕我爸扒了你爸的皮,嘿嘿嘿……阿醒,咱们男子汉一人做事一人当,绝不连累别人!”那个清越的声音简直豪情万丈。
就在这时,门上忽然想起轻轻的叩击声,侍立在侧的双喜还没来及打开房门,就听身后传来虫儿的欢叫:“是蟹粉小笼,快快……”
双喜额上冒汗,心里偷乐,立刻打开房门,一位干净利索的青衣小二端了个大瓷盘走了进来,盘子上垒叠着三个小笼屉,还冉冉冒着热气。他将大盘子搁在桌上,偷眼扫视着桌前坐着的三个少年,心里巨震,就像每次他进来服侍时感到的那样。
若是天下真有龙雏凤种,那必然就像眼前这三个孩子一般,那个女孩儿头梳双髻,身着云岫色锦袍,袍上缂绣云纹,再无其它装饰,若不是她露出袍角的缎鞋上绣坠着两颗拇指盖儿大小的海珠,真看不出她是个小女孩,她的面容固然完美无瑕,最难得还是她的姿态,小小年纪却显得胸有成竹,安然宁和。
与小姑娘对坐的两个男孩儿也令人耳目一惊,那个欢叫着‘蟹粉小笼’的雪袍男孩儿,声音听起来贪馋,明媚绝伦的面庞上却毫无馋色,反而透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清澈,好似沁于雪水中的璞玉,极之明润清透;与他比肩而坐的蓝衫男孩儿看起来年幼一些,却通身洋溢着怡然自得的清华之气,全然不像九、十岁的娃娃。
“咳咳……小哥帮我们催催玫瑰千层糕和核桃醪吧。”那雪袍男孩见小二愣愣发呆,就轻咳着提醒,他仿佛早已习惯别人惊异凝视的目光。
小二猛一激灵,堪堪回魂儿,“我这就去催,小公子莫急,这两样点心都是出了名的费时费事,恐怕还要等上一盏茶的功夫。”小二说着就发现那个锦衣小姑娘正盯着他瞧,目光灼灼如电,小二心里一颤,马上低着头倒退着走出房门,等出了门才发觉后背的衣衫已被热汗黏在身上,乖乖不得了,他在这龙盘虎踞之地已生活多年,却也不曾见过如此震慑人心的目光,就像寒夜深紫天空中最明亮的星光。
“哎,姊姊,你又在看英哥儿给你写来的书信,倒看了快八百遍了。”雪袍男孩儿探头看看姐姐捧在手中的信笺,素白的纸页间忽地飘飘落下一枚金色长翎,在阳光照射下耀目生辉。
“嘿,金鹰羽!”雪袍男孩手指轻捻已将那羽毛捏在手中,云岫锦袍的女孩子也不抬头,手臂疾伸,指尖儿一挑,便将那金羽抢在手上,“虫儿别胡闹。”小姊姊颇威严地说着。
“哎呀,爸又偏心,竟教了姊姊这一招。”雪袍男孩儿怪叫起来,淡色秀唇轻轻抿紧。
“殿下,不是爷教的,是我师傅。”双喜一看情形不对,立刻走上前来,“临出门儿,我师傅不是将那套七影剑传给殿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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