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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玉鹤

书籍名:《花朝奇事》    作者: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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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时辰后,景生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王仓码头,带着娃娃们和奶妈乘马车赶回东安,在他潇洒地走下那艘舫船前,华帝陛下亲自伺候小鱼儿嘘嘘,又伺候虫儿臭臭,最后服侍孩子们的爹爹起身用膳,一众宫侍都躲得远远的,不敢插手,这是特别难得,却并不罕见的明华第一家庭晨起图。
“阿鸾,去年景生记不起你时,你……你是什么感觉?”
明霄站在舫船二楼的轩廊上,极目望向渐渐变得模糊变得遥远的河岸,忽听身后传来卫无殇低沉的声音,不禁回头看去,就见卫无殇倚在轩廊后的舱板上,身上松松地披着件天青纱袍,衣襟半掩,露出里面的雪绫内袍和一抹玉润的肌肤,锁骨平顺而含蓄,渐隐入襟口。
明霄保持目光平视,心内却不由得暗赞,卫无殇年纪渐长,风姿已臻极致,美得略带凄惶,也许是因为开到荼蘼吧。忽然想起卫无殇的问话,明霄倏地蹙起眉头,这突如其来的问话一下子又将他拉回到彷徨无助的日子,真是不堪回首!
“什么感觉?”明霄迎着阳光,略想一想,“我当时就想:他不记得我了,那他还不如真死了好。”明霄的双手攥着轩廊的栏杆,“我不想成为他的陌路人,我受不了他像看陌生人那样看着我,眼光漠然,神情冷淡。”
卫无殇瑟缩了一下,身子紧紧地贴在舱板上,好像要化入那沉实的木板,他这半生都在拼死逃避,此时终于摆脱追踪,却忽然发现自己已不知该如何面对阳光。在他逃亡的这十几年中,卫恒何尝不是生活在他的漠视之中,他虽没有忘记阿恒,却早已将他当成了陌路,对阿恒来说,这大概是比失忆更加可怕的惩罚。
“你情愿他死了,带着对你全部的记忆,也不希望他忘记你,对吗?”卫无殇喃喃低问。明霄心里一晃,总觉得……总觉得卫无殇是在自问而不是问他,明霄没有回答,细细端详着卫无殇,发现他低垂的眼睫间闪出一丝迷乱纠结的微光,“在惨事发生的那一瞬,你情愿自己和他同赴死境,也不愿活在他的漠视中,是吗?”
不等明霄回答,卫无殇就转身走进内舱,脚步稳定,身形沉静,明霄盯着他的背影,却有一种可怕的错觉,好像……好像卫无殇正临渊而立,站在高崖之上,随时都会跌入脚下的万丈深渊,跌入迷茫疯狂。
两天后船入夏江,水面登时变得开阔辽远,与苍蓝的天际相系相牵,水天成一色,竟似无涯。卫无殇再未与明霄深谈,有时偶尔聊上几句,也仅限于风物景致,无关人情世事。更多的时间,他只一人凭栏远眺,江风劲吹之时,衣袂翻飞,墨发腾舞,明霄远远看去,只觉无殇像只青鹏,随时会振翅飞去,直上九天。
又过了三天,船到丰州,丰州是夏江上的一座古城,盛产陶瓷器物,闻名夏江南北。丰州还有一样时令特产,也是明霄的心爱之物,那便是丰州黑李,其个大如蛋,紫皮黄肉,鲜甜多汁,滋润清暑。
船泊岸后,明霄本想命双喜去买,一看天色晴和风凉,便决定亲自上岸购买,顺便还可以为娃娃们挑几样瓷质玩偶,明霄刚一走出舱门就见卫无殇站在轩廊上,好像也正准备下船。
“舅父,我正要去给鱼儿虫儿挑几个偶人,你陪我同去可好?”明霄笑着问。
卫无殇迟疑了一瞬,点点头,“也好,我是听说丰州自清观有位道长懂罗文(彝语),想去拜访。”
明霄心里一颤,立刻猜到卫无殇仍在琢磨那本《噬骨之路》,他们俩转过轩廊,来到面向码头的另一侧舷边,就听船下传来吵闹之声,明霄皱眉望去,本是不经意间随便看看,此时却被眼前的景象惊得呆住,“衡先生……天宝……”明霄不由自主地低叫,走在他身边的卫无殇猛地顿住脚步,“谁……阿鸾……你说谁?”卫无殇瞠目惊问。
这时就听船下围拢的人堆里拔出一道粗噶的嗓音:“你做工便做工,还带着个娃儿,如今打烂了我东家的瓷器,可怎么算?”
“陈老细,你那几个破碟子破碗能值几个?人家带娃儿怎么了,招你惹你了?”另一个泼辣的女声随即从人堆儿里炸了起来。
“王五娘,你个没见过汉子的骚婆娘,若不是你给那个小崽子果子吃,还不会招来这场祸事!”那个粗噶的声音气急败坏,拔得更高。
“陈细根儿,你个生儿子没吊儿的玩意儿也敢骂老娘,老娘今天就让你见识见识!”泼辣的女声如炸雷般扑向粗噶的男声,一时间,人堆好似投入了石子的水面,四下扩散,只剩水纹中心肆意扭打的一男一女,和默立于侧的高大身影,卫无殇看到那个肩扛幼童的男人,立时便红了眼,仿佛脑子里再次滚过熔岩。
“衡先生——”明霄口中啸叫,身子已飞旋而起,翻过栏杆,跃向码头。
“阿鸾——”卫无殇大梦初醒般喊着,紧随明霄腾身疾冲上岸。
“衡先生,天宝——”明霄奔到衡锦身边,见他面色阴沉,双眉凝立,眼睛盯视着那一团揪打不休的混乱,静默无语。天宝趴在他的背上,小脸儿煞白,一双浓黑透蓝的大眼睛里蓄满泪水。
“别打了!谁是货主,赔钱便是!”卫无殇一声爆喝,竟令四散而去的水波又重新聚拢,那一团混乱也叫骂着分开了,明霄惊得一跳,回眸望向卫无殇,不禁更是惊讶,就见他端肃而立,袍袖无风自动,额上青筋隐现,令人望而生畏。
“老……老爷……我是货主……这汉子打烂的都是上好的……”那个粗噶的陈细根还要辩讲价钱,却不妨迎面飞来一只荷包,沉甸甸地砸在他的胸口上,陈细根忙不迭地接住,还没来得及掂量,衡锦就一把抢过那个荷包,“手——”衡锦低喝一声。
在场众人,包括明霄和卫无殇都没想到这一变故,愣怔地望着衡锦。
“手,伸手!”衡锦不理会众人的惊异,只紧盯着陈老细。
那暴躁的汉子此时便如泻了气的水囊,再无声势,他战战兢兢地伸出手,盱眼瞄着衡锦。衡锦打开荷包取出两块碎银放到陈老西的掌中,随即便看也不看就将荷包顺手扔回给卫无殇,也不知怎么那么巧,荷包竟似长了眼睛,又像会转弯,居然直飞入无殇半掩的襟口。
“滚!”衡锦怒喝,声音不高,却将围拢的人群重新打散,“天宝,你去给五婶捡果子。”
衡锦放下天宝,那孩子立刻便抓起歪在一旁的大柳条筐,捡拾着四处滚落的黑李子,“阿爸,坏了,好多,坏了。”天宝抬头望着衡锦,眼中蓄积已久的泪水终于滚滚而落,天宝看到那么多鲜美的果子被踩得稀烂,终于忍不住,委屈地大哭起来。
“宝儿,算了,别捡了,婶子不要了。”那憨直的妇人扯起天宝劝着。
一直阴沉镇定的衡锦此时却显得有点无措,他求助似的看看明霄,明霄会意,立刻从袖袋中取出荷包,拿了几枚碎银递给那衣衫敝旧的妇人,“我正是来买黑李的,你筐子里的我都要了,那些踩烂了的,也算我的。”
那妇人虽贫穷,人却极骄傲,并无贪心,看看明霄递到眼前的碎银,她摇摇头,“老爷,这银子够买两大车果子了,我可受不起。”她说着就俯身拍打着天宝身上的灰土,“老爷随便给几个铜钱儿就尽够了。”
明霄为难地咬咬牙,他的荷包里根本没有铜板,这个荷包还是细心的卫太后特别给他准备的,怕他路上要买什么零碎的小物件。
衡锦垂下头,想了一瞬,就从明霄手中取了一枚碎银,双手捧了递到那妇人面前,呐呐说道:“这些天,天宝常在你家跟着吃饭,多次蒙你照拂,这是我的一点心意。”
妇人抬头看看衡锦,再低头看看那双手郑重捧着的碎银,又抻抻散乱的衣襟,这才双手接过,“即是你的心意,那我就收下了。”
妇人也不多言,知道这父子俩只是过客,她手里捏着钱,俯身拎起柳条筐就走开了,并未留恋。
“衡先生,请到船上一叙。”明霄出口相邀,口气异常坚持。
衡锦愣了一瞬,抬眸望着卫无殇,“花兄,世界真是狭小,想要后会无期也办不到。”衡锦伸手一抄就将天宝扛上肩,“天宝,这位花先生曾为你取过鱼刺,也算是救过你命了,你要谨记在心。”
明霄听到衡锦的话,微微愕然,不知卫无殇何时与衡锦父子发生了交集。
天宝大眼睛滴溜溜转,悄悄打量着卫无殇,依稀记得这人就是那晚揪扯住阿爸不放的家伙,不禁皱起小眉头,这个怪叔叔现在看起来情形可不太对劲,就像被人当胸打了一闷棍似的。
衡锦也不多言,扛着天宝就跃上船艏,明霄紧随其后,卫无殇瞪视着那个漠然而去的高峻身影,眼里冒火,心里却如灌满了碎冰,冷冽尖锐的冰碴子将他的五脏六腑扎得稀烂。
“衡先生,这位是我的舅父……”
大家进了舫船二楼正中的楼舱,明霄转身为衡锦介绍卫无殇,话才出口,衡锦就沉声续道:“花无殇,我们有过一面之缘。”
——一面之缘!卫无殇身子一晃,腾腾倒退两步,心底呐喊:阿恒,我们兄弟俩本是宿世孽缘!你没死,却已喝了孟婆汤,踏过奈何桥,将我忘得一干二净!
明霄一愣,这是他第二次听说花无殇这个名讳,猜到可能是卫无殇在外行走时所用的,“啊,大家果然有缘,这位正是我的舅父花无殇。”明霄顺水推舟,一边请衡锦父子坐下,一边扭头笑看着卫无殇,“那天在船上,我都没来得及仔细介绍衡先生,他……”
“对他我已经知之甚多。”卫无殇双眼凝注着衡锦,勉强在紫檀椅上坐下,衡锦也回望着他,“花兄,适可而止吧,对你,我已不想再了解下去了。”衡锦话里有话地说着,随手将天宝放在地上。
卫无殇倏地垂下眼眸,拢在袍袖中的双手已紧握成拳,一下子想起沁凉的夜风里四散飘飞的衣片,和……身上的重压与炙热,所有的耻辱、迷茫、渴望、所有未竟的夙愿,隐秘的依恋,虚度的时光,排山倒海汹涌而来,瞬间便将卫无殇砸入深浓的绝望。
“咳咳……舅父……衡先生……”明霄早已感到楼舱内涌动的强大气场,压抑得令他感觉窒息,恰好双喜进来奉茶,明霄眸子一转,笑着吩咐双喜:“双喜,你去将客舱收拾妥当,衡先生父子要与我们同行。叫他们去买些黑李和玩偶,天宝必定喜欢。”
“萧公子……”衡锦似要出言制止,卫无殇也惊骇地猛然抬眸望向明霄。
明霄不等衡锦开口,立刻微微趋身向前,极其专注地凝视着他,“衡先生,我看你不似涓介之人,为何将我的心意当成廉价的施舍?连刚才的五婶也懂得心意并非普通的酬谢,遂坦然接受,我不过是请先生搭一段顺风船,先生请再勿多言。”
衡锦不言不动,脸上却蓦地展开一个笑,异常舒畅又奇怪地带着丝困惑,琥珀色的眼眸中晶辉灿灿,卫无殇远远地看到,心脏如被利箭洞穿。
明霄情知衡锦答应了,也开心地笑了,“我舱中正好备有小床,可以搬到客舱去给天宝用,还有我自己手绘的画画书。”
天宝极之灵醒,立刻发现明霄的话中提起他,便稳稳地朝明霄走过去,一边展开小胳膊,“叔叔……叔叔……”在他的心目中,这个面目俊美可亲的叔叔便似天神一般。
明霄俯身一把抱起天宝,全不顾他满身的灰尘,嘴唇贴着他肮脏的小脸儿蹭蹭,“小宝学会叫叔叔了,叔叔还没给过你见面礼呢。”明霄想了想,便从头上拔下那枚玉鹤簪子,他浓黑的发便似墨瀑般披散下来,“天宝,你的头发长而卷曲,很美,但若不束起来,纠结成一团,梳都梳不通了,叔叔这支发簪送你做见面礼可好?”明霄说着就亲自动手为天宝将长卷发束在头顶,以玉簪绾住。
“阿鸾……这玉鹤簪……”卫无殇顿了一瞬,嘴角勾起一个淡笑,柔和地叹道:“这玉鹤簪很配天宝。”
“嗯……我也这么觉得……”明霄左右打量着天宝,笑得更加明朗,“咱们天宝殊颜皎皎,长得真俊。”
那娃娃历经困厄,异常早熟,已经懂事,知道明霄在夸奖他,立刻咧嘴咯咯地笑了,黑污污的小手抓着明霄雪缎夏袍的襟口,撑起身子‘啵’地在明霄脸上亲了一口,留下水水的一个小唇印。
“呵呵呵……”明霄猝不及防间被天宝亲了个正着,也嗬嗬地笑了,这还是他第一次被别的幼儿亲吻,感觉非常特别。
衡锦好似见惯了宝物,虽然知道这支玉簪价值不菲却不以为意,“小宝,谢谢萧公子。”衡锦淡声吩咐着,不经意间眸光扫向卫无殇,意外地发现他也正盯着自己。
“天宝,下船后,叫你阿爸将玉簪收好吧,这是很难得的一件馈赠。”卫无殇的话虽是说给天宝,双眼却不可抑制地凝视着衡锦,他万没料到明霄竟如此疏朗慷慨,居然将玉鹤簪送给天宝。
卫无殇沉心细一想又觉得明霄此举异常巧妙,怪不得卫无暇总是夸赞明霄聪颖明慧,这玉鹤簪与玉鹤佩本为一对,俱是南楚王太子的信物。玉鹤佩明霄自小就带在身边,当年还成就了明霄与景生的情缘。玉鹤簪则是明霄冠礼后才开始佩戴,明霄似乎已猜到衡锦身份特殊,而天宝又有北朔血统,他以王太子之信物向他们示好,缔结友情,含义深远。
衡锦挑眉笑了,“我这辈子丢在身后的宝物不计其数,但这一件却是萧公子送给天宝的,自然会为他特别保存好。”衡锦早看出那玉簪形制古雅,玉色通透明润,定非凡品。这位萧公子能将这种稀世宝物随手送人,身份更加难测,但衡锦对于结识权贵毫无兴趣,也就并不说破。
就在这时,双喜捧着一盘黑李走了进来,“公子,客舱已经收拾好了。”双喜将那翠色琉璃盘子放在案几上,“小瓷人儿也买了,我还特别为孩子预备了几套换洗衣物。”
天宝自双喜进门后就眨巴着大眼睛追着盘子看,此时更悄悄地将拇指凑到嘴边,明霄温柔地拉住他的小手,“小宝乖,洗过手手再吃果子,可好?”
天宝看看明霄,再扭头望望衡锦,小眉毛皱成个团团,真恨不得立时就从大盘中抓起一个果子藏在怀中,“阿爸……阿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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