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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律50:尊重别人才能赢得尊重

书籍名:《25岁知道就晚了》    作者:纳撒尼尔·C.小福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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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都坚持这样的观点:他们比周围的人或是与他们接触过的人优秀。他们为自己的血统感到自豪,有时,这种自豪感甚至达到了一种病态的地步。尽管他们也是在吃同样的肉,但就是有某种原因(这种原因是什么,他们自己也不能解释),好像除了自己的一些小集团之外,他们不同于所有人。他们总是把头颅抬得老高,鼻孔朝天。

  还有些稍有点钱的人,他们所能骄傲的全部资本都建立在其所拥有的物质财富上。他们时而故意俯尊,时而趾高气扬。他们自认比别人要高级,然后恬不知耻地抓住每个机会展现虚假的优越感。他们把这个世界分为许多不同的阶级、等级或是小派系,而将自己置于金字塔的顶端,在那个因自我感觉良好而出现的虚幻位置上,俯视脚下的芸芸众生,甚至忘记了那些被他看扁的人,可能正是他的上司。

  他们是那些华而不实的人,他们古怪的行径也通常指向他们不能拥有或是不熟悉的领域。他们对文学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尽管他们只是把阅读范围拘泥在故事杂志上,这些实际上还不能称真正的文学杂志。他们喜欢艺术并表现得精于此道。他们把很多精力浪费在表面功夫上,而人生真正需要的,他们却忽略了。他们睥睨眼中的一切,或认为与别人说话是屈尊。他们没有朋友,即便是在他们这一类人中也没有。一个傲慢之人,对自己也没有正确的定位,他只想与上级混熟,而上级对他也是毫无益处。

  有人说,那些傲慢之举大多数是那些新富或暴富之人所为,也非尽然。我也曾见过不少的文化人士、那些当年乘坐"五月花号"到美国的日渐昌隆的后代、大学教授,大笔财产的继承人或是辛苦赚钱之人,此上种种,都有不少照样傲慢横行,与那些无知之人比拼傲慢。

  真正的人,无论他的钱财多寡,无论是否接受过文化教育,他都不会傲慢对人,也不会让自己成为这样的人。他尊重一切值得尊重的人,不会觉得自己比任何人优越许多,不会假惺惺地俯就。他总是既绅士风度又周到随和。

  有些人一获得提拔,就立马看低那些在原来自己职位工作的人。千万不要让自己成为这样的人。你可以为自己的成就感到自豪,但应以自尊来表现出来--愿与别人交往,学习别人的优点,无论这些人拥有的是金钱还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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