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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先生

书籍名:《凭海临风》    作者:杨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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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写信的学生是一位名叫凯特的姑娘。她理直气壮地公开说:“我们是付了哥伦比亚的高昂学费(每年两万美元)来听课的,学不到东西当然要请他(指理查德)走路。”

理查德教的是电视新闻课。在此以前,他已经在CBS(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和ABC(美国广播公司)做了三十多年的新闻制片人,现任ABC晚间新闻部副主任,在美国电视圈里颇有声望。这一次被几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子砸了饭碗,心中一定不怎么好受。

学生炒老师鱿鱼的事,我这还是第一次碰到。在国内上学时只听到学生们埋怨功课太多,从来没有因哪个老师留的作业少而发难的。看来自己掏钱交学费感觉的确不一样。

美国学生的不依不饶让我领教了不止一次。在哥伦比亚大学的第二个学期,我选修了电视纪录片这门课。赫弗教授是我们的指导老师。他为人谦和,有问必答,使我们觉得他很好说话。期末将至,每个学生都忙于完成一个二十分钟的纪录片,在电视机房里通宵达旦地做后期编辑。正在此时,一个同学跑进来说,他偶尔在学校的电脑系统里查询成绩,发现赫弗教授在没有看过期末作品的情况下,已打了分数,输入了学校电脑系统,而且据他说,给的分数很低。熬得两眼通红的同学们立刻群情激愤,纷纷查询自己的分数,果真低于常规,竟有一些人得C(美国大学以A、B、C、D、E排列分数等级)。

近年美国高校的成绩有“通货膨胀”的趋势,老师很少给B-以下的分数。对于不少只有靠争取奖学金才能完成学业的学生们来说,得一个C无异于前途被断送。第二天,赫弗教授的日子可真不好过。学生们一个个走进他的办公室,要求解释。可怜的教授只好承认他只根据平时印象打了分,而且对其他教授的评分“行情”毫无所知。他答应在看过个人的纪录片作业后再酌情加分,这场风波才算过去。

说起来,美国大学里的教授,日子过得也挺不容易的。除了个别知名学者之外,大多数教授一年只挣四五万美金,在中产阶层中混个中下游。近年来全美各高校经费紧张,很少给教师长工资,教授们的实际收入因此反而逐年下降。眼见自己的学生毕业后即能找到差不多工资水平的工作,教授们颇有怨言。若不是看在一年四个月假期的份儿上,真会有不少人辞职不干呢。年轻的教授们生活更拮据些。教我“微观经济学”的恩格尔教授三十多岁就谢了顶。他在课堂上开玩笑说,这全是营养不良,常年操劳的结果。他的未婚妻也在哥伦比亚大学执教经济学。两人结婚时给亲朋好友散发的邀请信上,赫然画着经济学中常用的“消费曲线”,标明:“如果您将送我们结婚礼物的话,最好还是送现钞。因为这样我们就有更多的消费选择,从而可以达到更高的消费满意曲线。”恩格尔教授在讲到“消费选择”这节课时,特别举了这个例子,现身说法,结果给我们极深的印象,以至于在年级统考中,有关这方面的问题,我们班上的同学极少有答错的。

当然,尽管教授们收入不丰,尽管他们有时还要受到学生的“挟制”,但他们毕竟是堂堂名校的老师,肚子里装着学问,简历里写着成就,你不服气还不行。

麦特劳克教授做了一辈子外交官,曾任美国驻前苏联大使。由他来教“现代外交”课,真是再合适不过了。哥伦比亚大学的老师中大多数人穿便装上课,而麦特劳克教授却从来西服革履,在着装上一丝不苟,说起话来也是字斟句酌,一副职业外交官的派头,让讲台下穿牛仔裤、T恤衫,习惯把脚放在桌面上的学生们在他的课上收敛不少,不敢造次。一次,在谈到文化差异与外交事务时,他谈起了个人经历,“作为外交官,我一直穿西服,戴领带。在当驻苏大使时,有一次,我应邀去一个农场参观。为了显示平易随和,我特地换上了布衣布裤,没想到,这一换装反倒惹恼了那些农民。他们认为我穿着过于随便,是对他们的一种轻视。这次经历让我记忆犹深。别小看穿衣戴帽这样的小事,不同的社会、文化环境会产生不同的理解。对于外交官来说,不拘小节或忽视当地的文化传统,是不可饶恕的错误。”

这番话说得我们这些学生纷纷点头,明白教授先生平日为人师表,的确用心良苦。当然,有时麦特劳克教授也要为此付出代价。一次,教室里的空调失灵,又正值天热,身体早已发福的他,只得不停地掏出手帕擦拭额头的汗水,尽管如此,他也只脱下西服上装而已,决不解开衬衫的领子或袖口,领带也未尝松动,依旧紧紧地箍住脖子。我不禁大为感动起来。那天他讲课的主要内容是“外交官的纪律性”。

在哥伦比亚大学学习的两年中,给我帮助最大的是约翰逊教授。他是我所在的国际传媒系主任,又是我的个人指导老师。他本人是报纸记者出身,文字功夫很到家,曾在美国的最大报纸《纽约时报》担任了二十年的高级编辑。今年他已六十五岁,一头雪白的鬈发,眼睛里既有为师的慈祥,又有记者的锐利,爱穿高领套头衫、粗呢西装和牛仔裤,非常干练,好像随时都准备出门采访似的。

约翰逊教授常说:“记者最忌一个‘懒’字,落在纸上的东西一定要亲自核实,切不可照搬道所途说。”每周,他都要求我们交一篇两千字左右的专题报道。遇上有的学生为图省事,连续几篇都写些在学校里发生的事,他就不客气地说:“如果有一天你做了记者,是不是只报道发生在报馆或电视台内部的事呢?这样你倒是适合去某个机关报干干。”

有了这样的前车之鉴,我岂敢掉以轻心?于是力争每篇报道都在内容上有所不同:既有对代表前卫艺术的外百老汇剧的采访,又有对公立小学教育经费问题的调查;既写市中心的高档咖啡馆,也写街边的流浪汉。一次,为了了解黑人社区对州长竞选的态度,我只身深入治安不佳的哈雷姆区,采访黑人教堂、社团及商贩,取得了第一手资料。结果,那篇文章很得约翰逊教授的赞赏,并作为范文印发全班人手一册。当然,他在文章结尾处的评语也就被公诸于众了:“我很欣赏你对不同题材的尝试,并认为这是一篇构架完整,文字流畅的好文章。作为一名母语不是英语的外国学生,做到这点尤为不易,但是我必须提醒你:哈雷姆区是很不安全的地段,以后最好不要单独前往。”我回想起那天采访归来,天色已暗,路边潦倒的醉汉向我投来的审视目光,心中也不禁后怕起来。而约翰逊教授的评语中所表露的关怀,在我心头留下了一份暖意。

临毕业的时候,《纽约时报》采访了我,接着《新闻周刊》也登出了醒目的专访。那些记者在提问时请我谈谈对美国传媒的一些看法。我坦率地说:“美国主要新闻媒体对中国的报道往往集中在某些敏感话题上。且不论这些报道本身的准确性如何,单是与其他现实题材的比例失调,就违反了你们所信奉的‘新闻原则’,给读者留下有失偏颇的总体印象。如果我是一名驻美记者,而我发回给中国的报道无一例外都是关于美国毒品问题的,那么中国人头脑中的美国将会是如何呢?作为美国人,你们是不是也会感到不公平呢?”这番话中有关新闻准确性所包含的比例概念,正是我在约翰逊教授的新闻课上学来的。

当我把这些讲给约翰逊教授听时,老头儿一拍大腿,哈哈大笑起来:“妙极了,不愧我给你的那个‘A’。我为你感到骄傲。美国的媒体习惯于标榜自己的公正与准确,依我看,是到了反省的时候了。”

离别时,我问他何时有机会去中国看看,也去看看我做的电视节目。他怅然地说:“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会去。只是,我年纪大了,不知什么时候能有这个机会。”

我说:“如果没有机会,我就用摄像机把中国拍下来,带到美国来给您看,教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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