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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关于流水

书籍名:《动物的意志》    作者:叶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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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中学时,有一次看见一位居民,从门前的秦淮河里捞起条金鱼。很大的一条,可能是别人放养,也可能是天生,反正那鱼的颜色,和一般的缸养金鱼不一样,是青色,大尾巴。捞起这条金鱼的人,把鱼放在一个大木脚盆里养着,不少人围着看,纷纷猜测这鱼的来头。连续很多天,我们放学路上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去看那条鱼还在不在。那人想把这条大金鱼卖了,可是一直没有买主。

  那年头,若有人举着一根鱼竿,在秦淮河边钓鱼,不能算是发疯。秦淮河里确实有鱼,不仅有鱼,还有小虾,孩子们河边玩耍,眼疾手快,用捞鱼虫的小网兜迅速出击,便能有所收获。关于流水的概念,我其实到了很久以后,才逐渐明确起来。童年的记忆中,河水永远在流,这和现在见到的情况完全不同。小时候见到的都是活水,不像现在,动不动就是臭水潭。

  小桥流水人家,是典型的江南特色。记得20世纪80年代初期,秦淮河排水清淤泥,几个喜欢收藏的朋友闻讯,赶过去淘换宝贝,高高地卷起裤腿,光着脚跳下河,从几尺厚的淤泥中,搜寻前人留下来的文物。忙了几天,把能搜集到的破青瓷碗,有裂纹的花瓶,断的笔架,还算完整的小鼻烟壶,喜气洋洋地都席卷回家。说起来都是有上百年的历史,喜欢古董的朋友就好这个,他们博古架上的供品,有很多好玩意儿其实就是埋在河底的垃圾。过去年代里走红的妓女,失意的文人,无所事事的贩夫走卒,得志的和不得意的官僚,未必比今天的人更有环保意识,有什么不要的东西往河里一扔,便完事。

  不妨想象一下,河水不流,又会怎么样。壤非壤不高,水非水不流。流水不腐,秦淮河要是不流动,早就不复存在。正是因为有了秦淮河,我们才可能在它的淤泥里,重温历史,抚摸过去。这些年来,人们都在抱怨秦淮河水太臭,污染是原因,水流得不畅更是原因。流水是江南繁华的根本,流水落花春去也,看似无情,却是有情。是流水成全了锦绣春色,江南众多的河道,犹如人躯体上的毛细血管,有了流水,江南也就有了生命,就有了无穷无尽的活力。

  之二

  “昨夜月明江上梦,逆随潮水到秦淮。”这是王安石诗中的佳句。如果说水乡纵横交错的河道,是毛细血管,长江就是大动脉。大江东去,奔腾到海不复还,古人把百川与大海汇合,比喻为诸侯朝见天子。长江厉害,更厉害的却是大海。

  江南水乡的人,对潮起潮落有特殊的感受。水往低处流,长江下游,受到潮汐的抵挡,水位迅速变化。以我外婆家后门口的石码头为例,潮来潮去,一天之内的落差,可以有一两米高。清晨起来,河水已泛滥到了后门口,站在门外稍稍弯腰,就可以舀到水。到了下午,滔滔的河水仿佛脸盆被凿了个洞,水差不多全漏光了,要洗碗洗菜,得一口气走下去许多级台阶才行。

  现在的江南,已很难看到潮起潮落。到处修了闸,水位完全由人工控制。人的日常生活,和潮汐几乎无关。要说这种变化,也不过是近二三十年的事情。我在农村上小学的时候,吃完饭,大人把锅碗瓢盆放在河边的码头上,慢慢地涨潮了,河水漫上来了,到退潮以后,容器里常会有小鱼留下来,慌慌忙忙地游着。那鱼是一种永远也长不大的品种,一寸左右,大头,看上去有些像蝌蚪。

  水乡的男孩子没有不会捉螃蟹的。秋风响,蟹脚痒。三十年前,江南水乡,到处可以见到螃蟹,河沟里,田埂旁,捉几只螃蟹来下酒,谈不上一点奢侈。流水是螃蟹的生命线,水流到哪里,哪里就有螃蟹的足迹。如今是在梦中,才能重温当年捉螃蟹的情景。要先找螃蟹洞,发现了可疑洞穴,便往里泼水。如果有一道细细的黑线涌出来,说明洞里一定有螃蟹,于是就用一种铁丝做的钩子,伸进去,将那螃蟹活生生的揪出来。

  这是一种野蛮操作,螃蟹会受伤,受了伤很快会死,死螃蟹绝对不能食用,所以不是吃饭前,一般不用这种下策。聪明的办法是用草和稀泥和成一团,将洞堵死,然后在旁边做上记号,隔三四个小时再来智取。取时手穿过堵塞物,沿着洞壁慢慢伸进去,抓住螃蟹的脚,另一只手拿开堵塞物,螃蟹也就手到擒来。螃蟹意识到氧气不足的时候,会不得不往洞口爬。如此捉蟹的方法,关键要掌握好时间,太短了,手刚伸进去,螃蟹还未进入昏迷状态,仍然要往后逃,太长,便会憋死。

  之三

  苏州人嘴里,河与湖发同样的音。这种巧合,反映了江南人对水的看法,在长江下游的人眼里,河与湖没什么太大区别。

  我有个亲戚阿文在江南水乡插队当知青,按辈分,比我小一辈,按年龄,却比我大了差不多十岁。他长得非常帅,而且聪明,一转眼,在乡下已经当了五年知青,中学里学过的教材仍然不肯丢,没事就看书,还偷偷自修英语。他中学学的是俄语,当时中国和苏联关系紧张,原来学的那点俄语根本没什么用。记得有一次说好了一起去赶集,他兴冲冲借了条船回来,笑着说:“明天我们一起坐船去,我正好要去接一个人。”

  在水乡,船是最重要的交通工具。知青下乡,首先要学的就是摇橹。我曾经尝试过许多次,划不了几下,橹就会掉下来。第二天一大早,阿文打扮得干干净净,扛着一个橹接我来了。那天走了很多路,去镇上的路并不遥远,可是船在镇边上停了一下,就马不停蹄继续赶路。去镇上只是一个幌子,我因此跟着他坐了整整一天的船,还饿得半死。后来才知道他要去接的人,是个女孩子,是阿文朋友的女朋友。春光明媚,正是菜花开放的季节,菜花金黄,麦苗青翠,天空中飘着大朵大朵的白云。阿文的朋友被推荐上了大学,在大学里学地质,他有个同学生病回乡,就托这位同学带封信给他的女朋友。

  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信要托人带,而不是直接寄,并且要绕个大弯子,由阿文带着她去取。很多事一直也没有弄明白。阿文和女孩子显然很熟,她生得极小巧,皮肤很白,戴个大草帽坐在船头。我至今仍然能记得草帽上的一行红字,“将革命进行到底”,日晒雨淋,字迹已斑驳脱落。一路上,大家都不说什么话,我觉得很闷,很无聊。终于到达要去的地方,见到了那位同学,在那吃了饭。女孩子看完信,似乎有些不太高兴,老是冷笑。

  后来就是回程,先送女孩子。女孩子也是知青,是上海人,回去同样没什么话,半路上,她突然开口,冷笑说:“我们真倒霉,来时逆水,回去,又是逆水。”船在航行,坐船上的人并不太在意水的流向,经她一提醒,我才注意到水流很急,难怪我们的船慢得够戗。

  阿文笑着说:“你倒什么霉,吃苦的是我,涨潮落潮全赶上了。”

  我们披星戴月,很晚才到家,阿文活生生地摇了一天的橹,没有一点儿疲劳的样子。整整一天,他都是很兴奋,我当时有种感觉,觉得阿文是有点喜欢那女孩子,因为喜欢,所以兴奋。当然只能是喜欢,没什么别的意思,毕竟是他朋友的女友。岁月如流水,将近许多年过去了,往事不再,女孩子据说后来和一个毫不相干的人结了婚,阿文对这事闭口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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