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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学林漫步(4)

书籍名:《忆往述怀》    作者:季羡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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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六七十年来中国并世的散文作家,我也读了不少他们的作品。虽然笼统称之为“百花齐放”,其实有成就者何止百家。他们各有自己的特色,各有自己的风格,合在一起看,直如一个姹紫嫣红的大花园,给“五四”以后的中国文坛增添了无量光彩。留给我印象最深刻最鲜明的有鲁迅的沉郁雄浑,冰心的灵秀玲珑,朱自清的淳朴淡泊,沈从文的轻灵美妙,杨朔的镂金错彩,丰子恺的厚重平实,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至于其余诸家,各有千秋,我不敢赞一词矣。

  综观古今中外各名家的散文或随笔,既不见“散”,也不见“随”。它们多半是结构谨严之作,决不是愿意怎样写就怎样写的轻率产品。蒙田的《随笔》,确给人以率意而行的印象。我个人认为,在思想内容方面,蒙田是极其深刻的;但在艺术性方面,他却是不足法的。与其说蒙田是一个散文家,不如说他是一个哲学家或思想家。

  根据我个人多年的玩味和体会,我发现,中国古代优秀的散文家,没有哪一个是“散”的,是“随”的。正相反,他们大都是在“意匠惨淡经营中”,简练揣摩,煞费苦心,在文章的结构和语言的选用上,狠下工夫。文章写成后,读起来虽然如行云流水,自然天成,实际上其背后蕴藏着作者的一片匠心。空口无凭,有文为证。欧阳修的《醉翁亭记》是流传千古的名篇,脍炙人口,无人不晓。通篇用“也”字句,其苦心经营之迹,昭然可见。像这样的名篇还可以举出一些来,我现在不再列举,请读者自己去举一反三吧。

  在文章的结构方面,最重要的是开头和结尾。在这一点上,诗文皆然,细心的读者不难自己去体会。而且我相信,他们都已经有了足够的体会了。要举例子,那真是不胜枚举。我只举几个大家熟知的。欧阳修的《相州昼锦堂记》开头几句话是:“仕宦而至将相,富贵而归故乡,此人情之所荣,而今昔之所同也。”据一本古代笔记上的记载,原稿并没有。欧阳修经过了长时间的推敲考虑,把原稿派人送走。但他突然心血来潮,觉得还不够妥善,立即又派人快马加鞭,把原稿追了回来,加上了这几句话,然后再送走,心里才得到了安宁。由此可见,欧阳修是多么重视文章的开头。从这一件小事中,后之读者可以悟出很多写文章之法。这就决非一件小事了。这几句话的诀窍何在呢?我个人觉得,这样的开头有雷霆万钧的势头,有笼罩全篇的力量,读者一开始读就感受到它的威力,有如高屋建瓴,再读下去,就一泻千里了。文章开头之重要,焉能小视哉!这只不过是一个例子,不能篇篇如此。综观古人文章的开头,还能找出很多不同的类型。有的提纲挈领,如韩愈《原道》之“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有的平缓,如柳宗元的《小石城山记》之“自西山道口径北,逾黄茅岭而下,有二道”。有的陡峭,如杜牧《阿房宫赋》之“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类型还多得很,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一一列举。读者如能仔细观察,仔细玩味,必有所得,这是完全可以肯定的。

  谈到结尾,姑以诗为例,因为在诗歌中,结尾的重要性更明晰可辨。杜甫的《望岳》最后两句是:“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钱起的《赋得湘灵鼓瑟》的最终两句是:“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杜甫的《赠卫八处士》的最后两句是:“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杜甫的《缚鸡行》的最后两句是:“鸡虫得失无了时,注目寒江倚山阁。”这样的例子更是举不完的。诗文相通,散文的例子,读者可以自己去体会。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并不难理解。在中国古代,抒情的文或诗,都贵在含蓄,贵在言有尽而意无穷,如食橄榄,贵在留有余味,在文章结尾处,把读者的心带向悠远,带向缥缈,带向一个无法言传的意境。我不敢说,每一篇文章,每一首诗,都是这样。但是,文章之作,其道多端;运用之妙,在乎一心。我上面讲的情况,是广大作者所刻意追求的,我对这一点是深信不疑的。

  “你不是在宣扬八股吗?”我仿佛听到有人这样责难了。我敬谨答曰:“是的,亲爱的先生!我正是在讲八股,而且是有意这样做的。”同世上的万事万物一样,八股也要一分为二的。从内容上来看,它是“代圣人立言”,陈腐枯燥,在所难免。这是毫不足法的。但是,从布局结构上来看,却颇有可取之处。它讲究逻辑,要求均衡,避免重复,禁绝拖拉。这是它的优点。有人讲,清代桐城派的文章,曾经风靡一时,在结构布局方面,曾受到八股文的影响。这个意见极有见地。如果今天中国文坛上的某一些散文作家--其实并不限于散文作家--学一点八股文,会对他们有好处的。

  我在上面罗罗唆唆写了那么一大篇,其用意其实是颇为简单的。我只不过是根据自己六十来年的经验与体会,告诫大家:写散文虽然不能说是“难于上青天”,但也决非轻而易行,应当经过一番磨炼,下过一番苦功,才能有所成,决不可掉以轻心,率尔操觚。

  综观中国古代和现代的优秀散文,以及外国的优秀散文,篇篇风格不同。散文读者的爱好也会人人不同,我决不敢要求人人都一样,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仅就我个人而论,我理想的散文是淳朴而不乏味,流利而不油滑,庄重而不板滞,典雅而不雕琢。我还认为,散文最忌平板。现在有一些作家的文章,写得规规矩矩,没有任何语法错误,选入中小学语文课本中是毫无问题的。但是读起来总觉得平淡无味,是好的教材资料,却决非好的文学作品。我个人觉得,文学最忌单调平板,必须有波涛起伏,曲折幽隐,才能有味。有时可以采用点文言辞藻,外国句法;也可以适当地加入一些俚语俗话,增添那么一点苦涩之味,以避免平淡无味。我甚至于想用谱乐谱的手法来写散文,围绕着一个主旋律,添上一些次要的旋律;主旋律可以多次出现,形式稍加改变,目的只想在复杂中见统一,在跌宕中见均衡,从而调动起读者的趣味,得到更深更高的美感享受。有这样有节奏有韵律的文字,再充之以真情实感,必能感人至深,这是我坚定的信念。

  我知道,我这种意见决不是每个作家都同意的。风格如人,各人有各人的风格,决不能强求统一。因此,我才说:这是我的偏见。说“偏见”,是代他人立言。代他人立言,比代圣人立言还要困难。我自己则认为这是正见,否则我决不会这样刺刺不休地来论证。我相信,大千世界,文章林林总总,争鸣何止百家!如蒙海涵,容我这个偏见也占一席之地,则我必将感激涕零之至矣。

  论新体旧诗

  五四运动以来的白话诗运动,我不认为是成功的。问题不在于白话与否,而在于迄今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形式。既然叫诗,必然要有诗的形式,这是一个常识问题。那些反对这些常识的理论,以我愚鲁,听起来介于明白与不明白之间。

  我的所谓形式,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数和字数,一是韵律。前者在中国文学史上发展的规律大体上是由少到多,单拿字数来讲,总的趋向是由四言发展到五言,由五言发展到七言。其他字数不同的诗,也是有的,但只是偶一见之而已。为什么没有向九言发展?原因说简就简,说繁就繁,这里暂且不谈。

  我个人觉得,形式中韵律更为重要,其目的在给人们的听觉以美感享受。原始民族的歌唱,以及给摇篮中婴儿唱的催眠曲,可以为证。这种听觉享受是人类(还有动物?)的良能。世界所有的民族没有没有音乐的。诗当然不是音乐,但是部分可以具有音乐的功能,这就是诗歌的韵律是熔意义和乐声于一炉的。

  现在,我们的白话诗,缺乏的正是这种诉之于目的比较整齐的字数和诉之于耳的音乐性。作者虽然苦心孤诣制作一些迷离模糊的意象,可是至少对我来说是“只堪自怡悦”的,不能使我感动,更谈不到什么美感享受。

  我不是什么诗人,但喜欢读诗,中外诗都读过不少,至今虽已至垂暮之年,积习依然难除,快乐仍旧未减。因此才敢斗胆提出我对新诗的看法。简短截说,我认为,白话诗这样下去,前途是渺茫的。现在有人提倡新体旧诗,我看诗人们不妨试上一试。

  诗韵是很重要的问题。近读澳门林佐榆教授的《无悔集》,在“自序”中,林教授引程祥徽教授的一首七律:

  诗家最忌十三元

  戒律无端锁艺魂

  未死挺斋录鬼语

  狂生季立论人言

  地分南北调常异

  时隔古今音不浑

  濠畔群贤修禊后

  中原音韵出笼樊

  总的意思是说,十三元这一类中包含着许多古代能叶韵而后来不能叶的字。诗中的“季立”是明代的陈第,他论音韵时说过:“时有古今,地有南北,字有更革,音有转移,亦势所必至。”这是非常正确的意见。这种例子,还不限于十三元,“台”和“回”,古代叶韵,现在就不叶。叶韵的目的是为了读起来铿锵悦耳,韵不叶,则达不到这个目的。所以,我们今天写新体旧诗,千万不要再胶柱鼓瑟,死死抱住旧韵不放,一定要用今天的新韵,也就是通行全国甚至世界的普通话的韵。字数和行数,则五绝、五律、七绝、七律均可,甚至还可以自创新形式,目的只在诉诸耳目,使读者能得美感享受。

  语言与文字

  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其道多端。人类先有了语言,后又有了文字,而禽兽则没有,这是重要区别之一。现在国外有个别的语言学家在研究禽兽的语言,响应者不多。这个问题我在这里先不讨论。

  我们每个人,除了哑巴以外,总要经常说话。认字的人还要经常使用文字,这和阳光和空气一样,和吃饭与睡觉一样,是离不开的。

  但是,有一个现象却往往为非语言学家所忽略,这就是:语言和文字,只要还活着,也就是说还被人使用,就存在不停地变化。中国文字从甲骨文到钟鼎文,到大篆,到小篆,到隶书,到楷书、行书、草书,就是最有力的证明。语言亦然,不必细说。为了更轻易地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促进经济的发展,在某一个时期内,由官方采用行政命令的办法,使文字统一和规范化,这是无可非议的,合情合理的。中外历史上都不乏先例,秦始皇的“书同文”是一个最有名的例子。我们今天汉字规范化,是经过完备的法律程序通过的,我们全国人民责无旁贷,遵守是我们的义务,是奉公守法的表现。

  但是,从长期来看,比如说二三百年,或者更长的时间,语言和文字都必须变化,这是完全可以肯定的。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除非你把语言和文字都搞成化石。

  世界上最关心自己语言“纯洁化”的是法国。几百年来,法兰西学院不断地作出努力,保持法语的“纯洁”,然而法语,同其他语言一样,不断受到“污染”,变得不“纯洁”起来。这件事是不以人的主观愿望为转移的。

  最近我收到一位X(我不知道他是老中青,姑以X代之)学者的来信。他是个有心人,一个有志之士,想努力保持汉语的规范化,是一位值得尊敬的人。

  但是,他有点“食今不化”,不了解语言和文字都不会停滞不变的道理,想使我们今天的规范化字永垂不朽,变成化石。比如在今天的汉语词典上,“朦胧”和“朦胧”确实分列为两个词儿,前者的解释是“快要睡着或刚醒时,两眼半开半闭,看东西模糊的样子”。对后者的解释是“月光不明,不清楚,模糊”。其实基本的含义就是“模糊”。如果说“朦胧”与眼有关,而“朦胧”与月色有关,那么,对一个瞎子来说,他既无“朦胧”,又无“朦胧”。如果他写文章(当然是用盲文),他应该用哪一个词儿呢?鲁迅先生的《三闲集》中有一篇文章《醉眼中的朦胧》,这确与眼睛有关,然而他却写作“朦胧”,而非“朦胧”。根据我的印象,“朦胧”这两个字,现在很少有人用,它几乎成为汉语词汇中的盲肠。这位学者硬要勉强区分,“可怜无补费精神”。

  这位学者还举出了一些别的例子,限于篇幅,我就不举了。他为了勘误,“写了几百封信,连作者面也不得到(羡林按:此句措辞有问题,也应该‘勘一勘’的)……而大量的书一印再印,几万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册,流向社会传之后代,真是贻害无穷,简直是践踏我们五千年的璀璨文化,使大家都当上不孝之(羡林按:应作子)孙败类。这大概不是各位弄学问的大家所心甘情愿的吧?”这真是石破天惊之论,令我浑身震撼。然而“五千年”中,我们的语言文字变了多少次了?我们全体汉族人民,加上我们的老祖宗,岂不都成了不肖子孙败类了吗?

  文章的题目

  文章是广义的提法,细分起来,至少应该包括这样几项:论文、专著、专题报告等等。所有的这几项都必须有一个题目,有了题目,才能下笔作文章,否则文章是无从写起的。

  题目是从哪里来的呢?这不出两端,一个是别人出,一个是自己选。

  过去一千多年的考试,我们现在从小学到大学的作文,都是老师或其他什么人出题目,应试者或者学生来写文章。封建社会的考试是代圣人立言,万万不能离题的,否则不但中不了秀才、举人或进士,严重的还有杀头的危险。至于学术研究,有的题目由国家领导部门出题目,你根据题目写成研究报告。也有的部门制订科研规划,规划上列出一些题目,供选者参考。一般说来,选择的自由不大。50年代,我也曾参加过制订社会科学规划的工作,开了不知多少会,用了不知多少纸张,费了不知多少人力,规划终于制订出来了。但是,后来就没有多少人过问,仿佛是“为规划而规划”。

  以上都属于“别人出”的范畴。

  至于“自己选”,表面上看起来是比较自由的。然而实际上也不尽然,有时候也要“代圣人立言”。就是你自己选定的题目,话却不一定都是自己的,自己的话也不一定能尽情吐露。于是产生了一种特殊的“八股”,只准说一定的话,话只准说到一定的程度。中外历史都证明,只有在真正“百家争鸣”的时代,学术才真能发展。

  特别是有一种倾向危害最大。年纪大一点的学术研究者都不会忘记,过去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有某一些人大刀阔斧地批判“从杂志缝里找文章”的做法。这些人大概从来不看学术杂志,从来也写不出有新见解的文章,只能奉命唯谨,代圣人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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