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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书籍名:《群蜂飞舞》    作者: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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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过后不久,新的停车场建好了。

  是儿子的主意把守夜人的小屋建成他不喜欢的样子。

  儿子显然一片好心,那样他躺在床上就可以看守这些车子。

  现在,在这个槐花初放、香气浓郁的夜半,谢拉班躺在床上,在漫射的灰蒙蒙的灯光中,在玻璃的包围里想起出猎时住过的岩洞、栅寮,它们的味道和月光下浓重的阴影,和它们相比,现在栖身的地方简直是不合情理。尽管他知道,在城里,使用玻璃和油漆最多的房子是最好的房子。

  ——他听见自己说:“我不喜欢。”他想:人老了,开始莫名其妙地自言自语了。他把厚实的毯子拉起来,盖住脸,想象自己巳经死了,并有意识地屏住自己的呼吸,心脏跳动的声音早就渐渐慢了。他睡着了,梦见了大片大片碧绿的青草,醒来,那些青草还在坡上摇曳起伏。梦见青草预兆见到久违的亲人。谁呢?小儿子不梦见青草也能见到,大儿子和妻子梦见青草也见不到了。

  “那就是他了。”他又听见自己自言自语了。

  他看到说家乡话的小家伙从他车上下来。看见小家伙下车时模仿那些最老成的司机的姿态。听见他喊:“老头,嗨!”

  谢拉班又听见自己说:“槐花开了。”

  这时,组成这个城市的建筑正从模糊的、似梦非梦的灯光下解脱出来。谢拉班从床上起来。那天他花了很长时间把一些废钢条绑成了一架梯子,把梯子扛到槐树下,采摘了许多芬芳洁白的槐花。

  老房子的三十根柱脚在短暂的夏天散发着甘甜的朽腐味,地板上满是过去日子的灰尘,墙角长满白伞黑褶的菌子。晚上,风穿行于宽大的带雕花木栏杆的走廊上,呜呜作响,听见的人说那是女人难产时的呻吟。不知由于什么缘故,老房子主人家到了四代前往下都是独子单传,每个媳妇非得难产三次方能顺产下一个聪颖过人的男孩。总之,在昔日村寨的一片废墟上,白玛土司家的老房子仍像一个骨质疏松的梦境一样静静耸立。井台的石板被太阳烤裂了,裂纹中蹿出大丛大丛叶片油黑肥厚的荨麻与牛蒡,院子空空荡荡,浮泛的泥土上满布夜露砸出的小圆点。

  莫多仁钦从院门旁的小木房子里出来,费劲地敞开院门。门前那空荡荡的驿道日渐宪,太阳已经晒干了露水。这是土司外出冶游或猎鹿归家的时候了。木门沉重地咿呀了一声。莫多仁钦想起梦中有人把一片浸透水的秦艽叶子覆盖在他眼皮上,果然就感到长年害着火眼的眼睛清凉了许多。他甚至看清了一只悬在丝上下垂的小蝴蛛,看清了一队黑甲虫般的卡车无声地穿过亚夏山口。他折回身,像是要感谢故主灵魂对他暗中的庇佑。他打算下跪但膝关节僵硬,更主要的是:他惊奇地发觉一夜之间已忘记了主人原先卧房的窗户。老房子每层九个窗户,四层三十六扇窗户。主人的窗子是顺墙角起数的第二个,但不知从左还是从右,也不知是从上数的两层还是从下数的两层。他垂头摸摸氆氇袍子上一层十分细腻的尘土。

  “一百零八岁了,你。”

  他一张口讲话,四十六年前主人付钱镶的那副假牙就掉下来,落在脚前的草地上。不能确切记忆的是好多天抑或是好多年以前,一个人推开沉重的木门。他想问:“谁?”但闭合太久的嘴不能立即开启,就连唆使看门狗那种声音也不能顺畅发出,一团灼热的东西上到喉头,又咕噜一声跌回到胸腔。

  “莫多仁钦,你还认识我吗?”那人嗓门很高,他一开口,爬满粉红色苔藓的院墙一角就倒塌了。

  “不认识了?”

  “咕噜。”

  “到底认不认识?”

  “咕噜

  他记得那个人穿一双鹿皮靴子,身上背的肯定是一支闪着烤蓝的崭新的猎枪。他还记得那人一只脚巳经跨出门框,突然回身说:“你看,你看,几年前你的主人寄了一封信给他女人,我从区里邮局取了就忘记了,给你。”

  莫多仁钦接过那牛皮纸信封,顺手塞进毡帽翻边的夹缝里。他想起谢世许久的女主人,那人跨出门后,他想叫泪水流出来,但泪泉已经干了,眼病也就从那时害上了。也是那天他想起许久没给太太换上新的窗纸了。想起这事,他才进入老房子,手边找不到新的窗纸,莫多仁钦只是呆呆站在窗前,看到破烂窗纸的缝隙后飘荡一朵云,就扬扬眉毛走过尘土飘浮的走廊。人们把什么都搬空了。当初寨子里的人们循着新有的嗡嗡的汽车声迁往公路边上,他们搬空了自己的房子又搬土司家的房子。太太说让他们搬吧,不然他们会打死你。太太坐在他小屋的门槛上,脸色惨白目光却异常的明亮。太太第一次攥住他握成拳头的手,他兴奋得一身变热又变凉,白玛土司家也只有他一个门房被太太攥着手,何况太太厚呢的百褶长裙就笼在他小屋那光可鉴人的门槛上。这事发生前好几年,老土司莺珍就死了。新土司在内地念过汉文中学,听到解放军将要进山的消息,就带上若干金条和银元宝接着上内地念书去了。

  以后的事情要说简单也非常简单。

  土司太太后来被先解放军进山的胡宗南溃军轮奸。她来到这里不到两年土司就走了。她是草原上一个土千户的女儿,她来自一个有三十六户人、百牛三百羊的游牧部落。那天,莫多仁钦听到二楼左手尽头的房子里传出似哭似笑的尖厉的叫声,那声音撕裂了雪白漂亮的窗户纸,莫多仁钦看着楼梯的踏板在脚下像风车叶字一样飞速翻动,看到扑在太太身上用劲的军官紧绷的背部软下去,并慢慢流出鲜血,他一生只三次嗔到过人血的臭味,血浸过掉在地上的长刀,受到门槛的阻滞才渐渐盈积。他看到门口出现那只黑洞洞的枪管,把他引向一种难测的恐怖之中,太太从容自如地站到那笨重的没有挡头的床上,脱去坎肩、暗红色的灯芯绒夹袄、白府绸小衣,最后是那已被撕裂的长裙滑过宽大的髋骨。风洞穿窗纸新绽的裂缝,发出苍蝇振翅那种声响。血腥气和阳光在这个女人身体上涂抹的金光充满了这个房间。太太对他笑笑。士兵指指地下的尸体,动动枪尖,他把那具死尸拖出房间。这时,莫多仁钦想是看见了一堆土灰色的布片掩去那女人光洁的肉体。在一声声粗重的喘息中,居然传来女人纵情的呻吟。他拖着那死尸穿过走廊,把死尸掀进楼梯后的黑暗里。脑袋越胀越大,越胀越大,终于在他一声大叫中炸开了,是太太用一根浸透了冰水的带子使他的头烦恢复了形状。

  想是那声大叫把头颅震裂的缘故吧,夜里太太把他放到那张床上,他并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太太在那事后并没有穿好衣裳,她一抖身上的毛毯就赤条条地和他躺在一起,然后同一张氇子盖在了土司太太和门房身上。那夜,他半睡半醒,恍惚中老是听到一种红色或无色的液体像女人的哭声一样淅淅沥沥。

  太太俯身对他说:“有了的娃娃是你的娃娃。”她的奶子垂到他下巴上。莫多仁钦永远弄不清楚是不是梦境。

  “我娃娃和他妈妈早死了,在我到这老房子看门以前。”

  惚恍中他果然看到很久以前已经模糊一团的时间中有一张娃娃的面孔,感到汗水使后背变得冰凉。他说:“水。”是太太脸上渐渐浮起的嫌恶神情使他警醒过来,直到下楼梯时他才回想起他和太太所经历事情的全部过程。他顶上院门,在自己的小屋里把冰凉的铜壶里的水慢慢烧开。从此直到太太分娩他才又一次走进了那房间,是暮春时节,楼梯后那具腐烂了大半就上了冻的死尸又重新散发出臭味。太太的尖叫声使全楼所有空房间的门啤僻啪啪关上又自动开启。

  轮到她说:“水。”

  第三天黎明时分,太太突然抬起头来说:“拖娃娃的腿。”一只沾着黑色血块的腿从妇人两腿中间伸出。他伸出手,恶狠狠地像抓住了残酷捉弄人的命运一样,太太一声尖叫划破了黎明那张灰色玻璃上的时间。阳光水一样飞快流淌,不觉间就流来了黑暗,死去的妇人的眼睛在黑暗中亮了起来。

  “掌灯。”

  门房点燃一小截牛油蜡烛,还把一片松明插在墙上。

  “把我窗纸熏黄了,奴才。”

  “我把娃娃埋了。”

  “深点才好。”

  “深。”

  “怕狗。”

  “怕人家的狗我们没有狗了。”

  太太不断从牙缝里咝咝地倒抽冷气,连喝下三碗滚烫的油茶,

  “人哪!”他说。

  太太迅疾高傲地强撑起身子:“奴才!记住是别人抢走了你的老婆孩子,还弄断了你的腿!”她强撑起身子不让奴才叹息主人的命运,就如眼前这耸立在一片被世人遗忘的废墟上的空空如也的房子一样。

  她还说奴才用松明熏黑了她白净的窗纸。她还说:“等主人回来,我告诉他你们待我十分周到。”

  莫多仁钦喉咙里又咕噜一声。他那副老假牙摔成了大小七块,一整天他都努力在口腔中把它们拼复还原。白天就这样消磨掉了。他吐掉嵌牙时带到口里的泥沙,又起身咿呀呀推上沉重的院门。他看见映着残阳的山尖那血红哗啦一声流淌下来变成液体。早晨,那血红色重又染上山尖时,隐约传来几声狗吠,老房子一扇扇黑洞洞的窗户从一片铁灰的曙色中显露出来。大门自己咿呀了一声,院外流淌的雾气无阻滞地流了进来。

  一个声音说:“老房子。”

  又一个声音:“明朝诰封的一个宣慰司的老房子。”

  “末代土司进城念了大学扔了一个年轻太太在这里没有回来。”

  “听说文化大革命自杀了。”

  那两人根本没有注意到他的小房子和他本人。他听到余制很好的靴帮上的皮子咕咕作响。

  “但愿今天运气好。”

  “阿门。”

  不久他就听到一声沉闷的枪声,在早晨清新甜美的空气中来回激荡。他挪到门口坐下,再次努力用唾液黏合碎裂的假牙,直到两个猎手把一头牡鹿扔在他脚前。

  “你是谁?”他们看到这个老头时吃了一惊。

  “莫多仁钦,白玛土司家的门房。”

  “你别唬我们。那个门房害着相思病,土司太太生第二个野娃娃死了,他也死了。我们听说过这件事情。你是要饭的还是害了麻风病逃到山里的,我们不会为难你。”

  “我死了?”

  ——“是那个看门的瘸子死了,不是你。”

  他想告诉他们每年他都想替太太的卧室换上干净洁白的窗纸。太太来的部落有三十六户八百牛三百羊。太太新来下马时他亲手铺了一长溜毡子,直穿过院子,连接院门和上楼的梯口。

  他说:“主人和太太都嘱咐我看好房子。”莫多仁钦脑子中闪电般一亮,想起一件当时做过就忘记了的事情。他像当初一样举起手来,就像这个动作与好多年前那个同样的动作中间从未有过时间的间隔一样,从毡帽的翻边中拿出一个尚未开启的牛皮纸信封。

  “主人来的。”

  从城里出来过假日的猎手在夹克上揩揩剖鹿弄湿的双手,打开来看了。这时一阵陡起的阴风从汉子手中夺走了那页信纸,那纸片轻飘着,像一片羽毛,最后和蓝空中的一片白云融为一体。白云转过山头消失了,蓝空边缘的山脉碧绿如洗。

  “太太读到主人的信了。”

  “你主人做了政府的官。”

  “土司不是什么都管的官吗?”他问。

  “做了政府干部就不要你太太了。”那人怕他人老耳聋,俯身在他耳边说,“这封信写了二十三年了,他要跟你女主人离婚!”这一声使当初女主人用湿布带捆拢的他的头颅又轰然一声重新炸裂,太阳随那一声响变成一个绿焰熊熊冷气幽幽的大火球。

  剩下的时间,他一边熬炼两个猎手扔给他的鹿油一边想他忘了问信里主人提没提门房几句。莫多仁钦曾在八十六岁上梦见自己和太太交合,她的身体仍和在两个溃兵枪口下脱光了时一模一样。醒来,发现使肚腹温暖而做了那个梦的是漏进门缝的一抹金色阳光。第二次难产太太至死也没说“是你的娃娃”。他把熬炼好的鹿油倾进两只锈绿的铜盏,搭上灯草。这时他重又听到楼上传来女人的尖叫,那叫声刀子一样划破黄昏的沉寂,一切都水一样动荡起来。许多年时光的皱纹交叠在一起,再也无法分清原来的顺序。

  他说:“就来,太太。”

  上楼梯时,一碰扶手扶手就倒下了。

  把灯尽放在窗台上,点燃,他低低叫一声:“太太。”

  太太十分清晰地呻吟了一声,说的还是许多年前那个字:“水。”

  ——莫多仁钦想返身到院里取水。刚到楼梯口,楼梯就塌了,楼梯倒向墙角,现出了那多少年前他力图忘掉而终于就忘掉了的楼梯后的黑暗空间。那具军官的骷髅向他切齿微笑。他的眼窝中飘起绿火,这使他记起点什么却什么都未能记起。他折身回去。每走一步,楼道的地板就从他刚抬起的脚下塌陷了。整个老房子都在回响,然后又被回响弄得摇晃起来。他指头一触及房门,广门就轰一声倒下了。宽大的木门板倒下时一股风扇着了窗台上燃烧着鹿油的灯盏,那火焰一歪身子便爬上了焦干枯黄的窗纸。

  “是我的娃娃吗?”

  他俯下身柔声问道。

  “不。”

  “是我的娃娃。”他看到自己的老脸悬挂在明亮的火光中间,浮出了楼梯下那死人脸上曾经活生生的凶恶神情。

  “是我的娃娃。”

  最后,他挥舞着已经爬到他手臂上的鲜艳的火苗说道。

  群蜂飞舞

  今天是一九九二年六月的一天,我在这个故事发生的地方写这篇东西,就在寺院的客房中间。四周静寂无声,抬眼就可以看见大殿的屋脊上站着永不疲倦的铜鹿,它们站在那里守护法轮。在我和这些闪闪发光的东西之间,是一片开满黄色小花的草地。这里还是中国一条有名的大江发源的地方,清澈的空气中有净水的芬芳。我不由得面带微笑,写下了这几个字:群蜂飞舞。刚写完,我立即就感到了光芒和颤动,听到了曼妙的音乐,虽然我不知它来自何方。

  于是,我往下写:

  彩虹或佛光

  我住的是桑木旦先生的房间。桑木旦先生去了美国后,寺院管理委员会与活佛共同决定把这里辟为接待来访学者的客房。

  都说桑木旦先生是个奇妙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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