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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逛街

书籍名:《罂粟沉沦》    作者:丝弦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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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一处不大却很热闹的饭馆落了座。
  庄辰拍拍我,推过菜单,“这里的菜味道可好了。你不妨尝尝水煮鱼,哦,还有这个,干煸茄子烧肉。”
  我笑着把菜单推了回去,“我不熟,你点吧。”
  庄辰显然是常客,熟练地点了四五个菜。然后要了一瓶啤酒,然后他转身问我,“你要喝什么?”
  我盯着菜单最后的饮料半天,最后还是挤出两个字,“牛奶。”
  庄辰爽朗地笑了几声,“哈哈,小洛还没断奶哦。”
  我有些窘迫地瞪了庄辰一眼,庄辰笑着点头,“好好,不说不说。”
  菜上得倒不慢,没过多久便端了上来,一时间香气满溢。没有吃中饭的我一时间食欲都被勾起来了。
  我吃得狼吞虎咽,嘴里不停,便也没了机会和庄辰说话。两人努力地吃着,很是豪迈。不多一会儿,一桌子的菜一扫而光。
  我摸摸肚子,打个饱嗝。
  庄辰又哈哈地笑,道,“小猪吃饱了?瞧你那吃相,上辈子饿死的咯。”
  我毫不示弱地回敬,“你也差不多。”
  “好吧,我们难兄难弟。”
  
  我记得,那时街边的奶茶,我曾经想,如果再遇到Cell,定和他做朋友。之前,却因着Somnus的一句话而一直故意避开庄辰。
  “对不起。”我突然说。
  “什么?”
  “前几天,你打我电话的时候,我跟你说打错了。”
  庄辰笑了,“你说那次啊,我只是想找小洛出来吃饭而已。我当时想小洛你真有个性,拒绝人偏偏用个打错了的借口。”
  “恩,我当时心情不太好,所以……”
  想来,从头到尾,庄辰并未得罪我半分,倒是一直笑脸相迎,十分殷勤。可我对他的态度却一直非善。说来,我心内还是有一些小愧疚的。
  “没关系,没关系,我们今天不是吃了顿愉快的饭嘛。你要道歉的话,不如下次再陪我吃顿饭?”
  此时,我吃得饱饱的,把Somnus把我丢下的事儿抛之脑后,心情倒也不错。
  我随口应承,“有人免费请我吃饭我岂有不去之理?”
  “你说的,不许耍赖。我以后天天请你吃饭,好不好?”
  “不好。”
  “耍赖哦。”庄辰抬手作势要打我暴栗,我笑着躲开,吐吐舌头,做个鬼脸。
  
  出了饭店,庄辰硬拽着我陪他逛街,美其名曰饭后消化,于是两人在商业步行街缓缓而行,东看西看,却什么购买欲望都没有。
  路边的店里琳琅满目,来来往往的人群光鲜亮丽。
  街边围着一群人,庄辰几下便挤了进去。我笑笑,在人群外边等他。
  
  不多时,庄辰挤出来的时候,手掌里托着一只全黑的小狗,小狗很小,眼睛还闭着,孱弱可怜的模样。
  庄辰朝我咧咧牙,伸出有些粗糙的大手抚摸小狗。
  小狗有气无力地呜咽一声,发着抖。
  “80块钱买的,瞧,多可爱的狗。”
  我嘴角扯了几下,最终还是没忍住,笑了出来,噗,“你想当狗爸爸?”
  “送给你的。”不由分说,庄辰就把小狗塞进了我怀里。小狗被他有些粗暴的动作弄得又呜咽几声,不住地发着抖。
  我揉揉小狗的脑袋,以示安慰。小狗竟像认了主人似的往我怀里钻,我把小狗拎起来,举到庄辰面前,“我不养宠物,还是你带回去吧。”
  “可是,我也不养宠物。”庄辰无辜地瞪着我,“你看它跟你那么投缘,你就收了它吧。”
  谁有工夫照顾小家伙,我皱眉,“不要。”
  “可是,我觉得你肯定很有爱心,适合养宠物。再说,无聊了有个小东西陪你,不会孤单。”
  
  不会孤单,这句话轻轻触到了那根心弦,顿时有圈圈涟漪泛开。孤单么?其实我一直都是一个人,哪怕跟Somnus在一起的短暂幸福,美好得不真实,如镜花水月,一碰就碎……
  我以为,我可以执着地守着对他的爱,不求回报,无怨无悔,以为自己不要结果,却发现,爱需要有回应。
  这样的单恋太累,他忽远忽近,忽冷忽热,操控着一切。我被动地跟着他的脚步,却不知心里埋下了多少孤单和寂寞。
  可是,我始终放不下,数不清日子的爱恋。放不下他,心里最深的位置,早已被他占据……
  Somnus,就像是一株带毒的罂粟,扼住了我所有的爱情。
  
  说实话,其实并不讨厌狗,只是,不知道Somnus会不会愿意我养狗。
  
  庄辰见我沉默不语,有些气恼地一把拎过小狗,“你不要那便掐死得了。”小狗在他手掌中挣扎起来,短短的小腿拼命乱晃着。
  我终是不忍心看一条小生命这般消失,叹口气,我伸出手。
  庄辰把小狗递过来,“给它取个名字吧。”
  “贝贝。”我随口道。
  “恩恩,贝贝乖,好好陪主人哦。”庄辰对着小狗道,那眼神,简直就像在看他儿子一样。
  我有些郁闷,感情他只是知道我心软,才作势要掐死小狗的吧。是,我心软,一个连小狗都舍不得弄死的杀手,说出去岂非贻笑大方。
  
  贝贝被放入了一个小笼子,我拎着它,继续沿街而行。
  庄辰兴致很是好,冲进了路边的一个娃娃店。我皱着眉看着那粉色的招牌,终是没有跟进去。
  没过多久,庄辰抱着一只很大的娃娃狗出来。
  我瞥一眼,第一反应,“不要。”
  庄辰捏了软软的狗腿一把,“可是这个不是送给小洛的,是我自己买的。”
  娃娃狗是棕色的,几乎有一人高,庄辰抱着它,在大街上,那回头率不是一般的高。我其实很想和他拉开距离,然后说,我不认识他……
  但是庄辰跟在我身边,牛皮糖一样,岂是简单就能甩开的。
  
  突然,我瞥到街对面的一家精品服装店里,一个熟悉的身影。
  心顿时凉了下来,是Somnus。他身边的女子巧笑嫣然,不是昨日的顾雨溪是谁?
  这一刻,我突然十分讨厌起我那受过训练,十分良好的眼力。我清楚地看到了顾雨溪偎在他身边,仰着头跟Somnus说着什么。
  Somnus一笑,替顾雨溪拿过小包,顾雨溪去了一边试衣服。
  
  我有冲上去找Somnus理论的冲动,不过更多的是撒腿就跑的冲动。
  我怔怔地看着,直到两人提着购物袋,从店铺内走出,我才别开脸,深叹一口气。
  “小洛怎么了?”庄辰一手抱着大狗熊,一手伸过来搂我。
  糟糕,我竟忘了身边庄辰的存在。
  “呀,那不是大哥和准大嫂么?走,去打个招呼。”庄辰竟搂着我直直地向两人走去。
  我僵硬地后退,想躲得越远越好。Somnus的视线却往这边扫来,很显然是看到了我和庄辰。
  “大哥,大嫂,逛街呀。”庄辰很是热情地招呼。
  人已到面前,纵然我全身僵硬,总也不好丢了自己脸,让人看笑话吧。只得强笑着上前,跟着叫了声大哥,大嫂。
  顾雨溪微笑,“是二弟,三弟吧?幸会,别乱叫大嫂,还没定呢。”
  哼,都称呼二弟,三弟了,不是以大嫂自居那是什么?还没定呢,意思不过是,要择吉日订婚。
  我心里冷笑着。
  “都是一家人啦,不用这么生分。”庄辰说着,手却仍是搂着我的腰,怀里那个大大的娃娃狗跟Somnus和顾雨溪的优雅格格不入。
  一刹那,我似乎觉得Somnus的眼神如刀般,盯着庄辰搂着我的那只手。
  也许只是个错觉,再看,便只剩公式化的微笑了。
  
  “恩,不打扰大哥大嫂了。你们玩好哦,我们先走了。”说罢,庄辰搂着有些呆呆的我掉转方向,往街对面而去。
  走出几米,我回头,正对上Somnus的眼神,惊得我心内一颤,急忙移开视线。笼子里的小狗动了一下,我低头盯着它,扬唇苦笑。
  “小洛,你和大哥……有什么事别窝在心里,说出来好么?”
  我一愣,是啊,庄辰怎会看不出我和Somnus之间暗流汹涌。
  我摆头,“没什么。”
  庄辰瞥我一眼,有些吞吞吐吐,“有些事,我不知该说不该说。”
  “说。”
  “那女子是军火走私大鳄顾景的女儿,和庄家有很大的生意联系,父亲有意让大哥娶那女子……”
  “哦。”我头也不抬,淡淡地应声。
  也许受到刺激太大,心内反而平静了,死寂一般,没有波澜。
  “你不介意么?我是说大哥要结婚……”
  我猛然抬头,盯着庄辰,平静地道,“和我没关系。”然后转身便走。
  我不喜欢这个话题。
  
  庄辰喊着小洛小洛,追了上来。他很识相地没有再提和Somnus有关的话题。他只是傻兮兮地抱着娃娃狗,逗我。
  我不理会,径自往前走。
  周围的人,三三两两,面带喜色。可我却完全没了兴致,走到街的尽头,我道,“我累了,想回去了。”
  “我送你。”
  “不要。”
  庄辰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抱起那只大大的娃娃狗,“宝宝,贝贝要回去了,和贝贝说再见。”
  我把笼子举到面前,无奈地看一眼睡得正熟的贝贝。
  走出两步,我又停住脚步,低声道,“谢谢。”
  庄辰没有再说话,但我知道他听到了。因为他笑得眉眼弯弯,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
  
  我在夜色中漫无目的地走着,车还停在沉沦门前,我却没有丝毫要回去开车的意愿。我只想找个没有人的地方,一个人呆着。
  又到上次醉倒的那个小花园,没有再买酒,那种借着酒精的一夕沉沦,我不屑。
  买了包牛奶,倒在手心,喂给贝贝。贝贝倒是乖巧,摇晃着尾巴舔了起来。软软的小舌头在掌心划过,它抬起小脑袋,水汪汪的眼带了几分怜色。
  心一软,便把小狗搂入怀中。
  
  手机的震动起得突兀,吓得小狗直哆嗦,拼命往我怀里钻。
  我抽出手机,看着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心开始跳得不规律,手微微颤抖。我犹豫着,接不接……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贝贝素偶妹妹……
我妈养得快宠上天的一只小黑狗……
泪,它和我抢食吃,偶不给它吃,妈还说我欺负弱小……T_T
好吧,偶继续考试……还有一周偶才能解放啊,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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