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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1)

书籍名:《鲁迅全集》    作者: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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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解题

  《语丝》五七期上语堂语堂(1895—1976):即林语堂。福建龙溪人,作家。早年留学美国、德国,曾任北京大学、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授,厦门大学文科主任,《语丝》撰稿人之一。当时与鲁迅有交往,后因立场志趣日益歧异而断交。十九世纪三十年代,他在上海主编《论语》《人间世》《宇宙风》等杂志,以自由主义者的姿态,提倡“性灵”“幽默”。他在一九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语丝》第五十七期发表《插论语丝的文体——稳健、骂人、及费厄泼赖》一文,其中说“‘费厄泼赖’精神在中国最不易得,我们也只好努力鼓励,中国‘泼赖’的精神就很少,更谈不到‘费厄’,惟有时所谓不肯‘下井投石’即带有此义。骂人的人却不可没有这一样条件,能骂人,也须能挨骂。且对于失败者不应再施攻击,因为我们所攻击的在于思想非在人,以今日之段祺瑞、章士钊为例,我们便不应再攻击其个人。”先生曾经讲起“费厄泼赖”(fairplay)“费厄泼赖”:英语Fairplay的音译,原为体育比赛和其他竞技所用的术语,意思是光明正大的比赛。英国资产阶级曾有人提倡将这种精神用于社会生活和党派斗争中,认为这是每一个资产阶级绅士应有的涵养和品德,并自称英国是一个费厄泼赖的国度。但实际上,这不过是资产阶级用以掩盖自己的丑恶和麻痹人民群众的一个美丽的口号。,以为此种精神在中国最不易得,我们只好努力鼓励;又谓不“打落水狗”,即足以补充“费厄泼赖”的意义。我不懂英文,因此也不明这字的函义究竟怎样,如果不“打落水狗”也即这种精神之一体,则我却很想有所议论。但题目上不直书“打落水狗”者,乃为回避触目起见,即并不一定要在头上强装“义角”“义角”:即假角。陈西滢在《现代评论》第三卷五十三期(一九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闲话》中攻击鲁迅说:“花是人人爱好的,魔鬼是人人厌恶的。然而因为要取好于众人,不惜在花瓣上加上颜色,在鬼头上装上义角,我们非但觉得无聊,还有些嫌它肉麻。”意思是说:鲁迅的文章为读者所欢迎,是因为鲁迅为了讨好读者而作的缘故。之意。总而言之,不过说是“落水狗”未始不可打,或者简直应该打而已。

  林语堂

  二论“落水狗”有三种,大都在可打之列

  今之论者,常将“打死老虎”与“打落水狗”相提并论,以为都近于卑怯有关吴稚晖、周作人、林语堂等人。吴稚晖在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一日《京报副刊》发表的《官欤——共产党欤——吴稚晖欤》一文中说:现在批评章士钊,“似乎是打死老虎”。周作人在同月七日《语丝》五十六期的《失题》中则说:“打‘落水狗’(吾乡方言,即‘打死老虎’之意)也是不大好的事。……一旦树倒猢狲散,更从哪里去找这班散了的,况且在平地上追赶猢狲,也有点无聊卑劣。”林语堂在《插论语丝的文体——稳健、骂人、及费厄泼赖》一文中赞同周作人的意见,认为这正足以补充“‘费厄泼赖’的意义”。。

  我以为“打死老虎”者,装怯作勇,颇含滑稽,虽然不免有卑怯之嫌,却怯得令人可爱。至于“打落水狗”,则并不如此简单,当看狗之怎样,以及如何落水而定。

  考落水原因,大概可有三种:(1)狗自己失足落水者,(2)别人打落者,(3)亲自打落者。倘遇前二种,便即附和去打,自然过于无聊,或者竟近于卑怯;但若与狗奋战,亲手打其落水,则虽用竹竿又在水中从而痛打之,似乎也非已甚,不得与前二者同论。

  听说刚勇的拳师,决不再打那已经倒地的敌手,这实足使我们奉为楷模。但我以为尚须附加一事,即敌手也须是刚勇的斗士,一败之后,或自愧自悔而不再来,或尚须堂皇地来相报复,那当然都无不可。而于狗,却不能引此为例,与对等的敌手齐观,因为无论它怎样狂嗥,其实并不解什么“道义”;况且狗是能浮水的,一定仍要爬到岸上,倘不注意,它先就耸身一摇,将水点洒得人们一身一脸,于是夹着尾巴逃走了。但后来性情还是如此。老实人将它的落水认作受洗,以为必已忏悔,不再出而咬人,实在是大错而特错的事。

  总之,倘是咬人之狗,我觉得都在可打之列,无论它在岸上或在水中。

  三论叭儿狗尤非打落水里,又从而打之不可

  叭儿狗一名哈巴狗,南方却称为西洋狗了,但是,听说倒是中国的特产,在万国赛狗会里常常得到金奖牌,《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的狗照相上,就很有几匹是咱们中国的叭儿狗。这也是一种国光。但是,狗和猫不是仇敌么?它却虽然是狗,又很像猫,折中,公允,调和,平正之状可掬,悠悠然摆出别个无不偏激,惟独自己得了“中庸之道”“中庸之道”:亦君子之道,儒家学说。《论语·雍也》载:“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宋代朱熹注:“中者,无过无不及之名;庸,平常也。……程子曰:‘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似的脸来。因此也就为阔人,太监,太太,小姐们所钟爱,种子绵绵不绝。它的事业,只是以伶俐的皮毛获得贵人豢养,或者中外的娘儿们上街的时候,脖子上拴了细链子跟在脚后跟。

  这些就应该先行打它落水,又从而打之;如果它自坠入水,其实也不妨又从而打之,但若是自己过于要好,自然不打亦可,然而也不必为之叹息。叭儿狗如可宽容,别的狗也大可不必打了,因为它们虽然非常势利,但究竟还有些像狼,带着野性,不至于如此骑墙。

  以上是顺便说及的话,似乎和本题没有大关系。

  四论不“打落水狗”是误人子弟的

  总之,落水狗的是否该打,第一是在看它爬上岸了之后的态度。

  狗性总不大会改变的,假使一万年之后,或者也许要和现在不同,但我现在要说的是现在。如果以为落水之后,十分可怜,则害人的动物,可怜者正多,便是霍乱病菌,虽然生殖得快,那性格却何等地老实。然而医生是决不肯放过它的。

  现在的官僚和土绅士或洋绅士,只要不合自意的,便说是赤化,是共产;民国元年以前稍不同,先是说康党,后是说革党康党:指曾经参加和赞成康有为等发动变法维新的人。革党:即革命党,指参加和赞成反清革命的人。,甚至于到官里去告密,一面固然在保全自己的尊荣,但也未始没有那时所谓“以人血染红顶子”“以人血染红顶子”:清朝用不同质料和颜色的帽顶子来区分官阶的高低,最高的一品官是用红宝石或红珊瑚珠作帽顶子。清末的官僚和绅士常用告密和捕杀革命党人作为升官的手段,所以当时有“以人血染红顶子”的说法。之意。可是革命终于起来了,一群臭架子的绅士们,便立刻皇皇然若丧家之狗,将小辫子盘在头顶上。

  革命党也一派新气,——绅士们先前所深恶痛绝的新气,“文明”得可以;说是“咸与维新”“咸与维新”:原意是对一切受恶习影响的人都给以弃旧从新的机会。语见《尚书·胤征》:“歼厥渠魁,胁从罔治,旧染污俗,咸与维新。”这里是指辛亥革命时革命派与反动势力妥协,地主官僚等乘此投机的现象。了,我们是不打落水狗的,听凭它们爬上来罢。于是它们爬上来了,伏到民国二年下半年,二次革命二次革命:指一九一三年七月孙中山发动的讨伐袁世凯的战争,又称“讨袁之役”。与辛亥革命相对而言,故称“二次革命”。在讨袁军发动之前和失败之后,袁世凯曾指使他的手下杀害了不少革命者。的时候,就突出来帮着袁世凯咬死了许多革命人,中国又一天一天沉入黑暗里,一直到现在,遗老不必说,连遗少也还是那么多。这就因为先烈的好心,对于鬼蜮的慈悲,使它们繁殖起来,而此后的明白青年,为反抗黑暗计,也就要花费更多更多的气力和生命。

  “鉴湖女侠”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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