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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世相漫议(5)

书籍名:《世相物语》    作者:林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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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土气

  前几天因为看了半天书,到傍晚的时候觉得疲倦,出来在街上闲步,那时天色正好,凉风徐来,越走越有趣,由是乎直走过东单牌楼,而东交民巷东口,而哈德门外,竟使我于此无意间得关于本国思想界的重大的发明,使我三数年来脑中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临时得一最正当完满的解决,如心上去了一个重负,其乐自非可言喻。固然,我这个发明之重要程度,一时甚难决定。凡一发明之重要非过多少时候,很不容易预先测料。譬如哥伦布之发见美洲(哥氏实未尝发见美洲,听说只发见卡立比〔?〕海之某某荒岛),他绝不想到他会与英国文学发生什么关系,然而倘非有哥伦布发见美洲,决不会有西班牙及英国的海贼在美洲劫掠之行为,亦将无所谓“以利沙伯时代”“以利沙伯文学”,那么莎士比亚之能否成莎士比亚尚属疑问。我很久要找一个字来代表中国混沌思想的精神及混沌思想的人的心理特征,来包括一切要以道德观念压死思想的人使他们归成一类,而百求千思苦不能得,终于没有法子想,只得暂将它搁在脑后。虽然有时也会骂人为“杀风景的非利士第恩”,而总觉得不明畅。“非利士第恩”一字为英文Philistine之译音,其实英文原亦未尝有恰恰相合之字以代表这种人。Philistine及Philistinism乃亚诺尔所特创的,因亚氏文字之势力及成为今日通行之字,然而英国人实不大常用这个字,因为自己是“非利士第恩”的人没有什么用这名目的必要。这或者也是在土气盛行的中国没人讲到土气的缘故。在亚氏所谓“非利士第恩”就是一种凡与开化维新势力相抵抗者,尤其是一些有家有产觉得这世上样样都是安全,社会是没有毛病,不必改革的人。大概他们的宗教是惟一的正教,含有天经地义,他们的种族是神明帝胄,他们的国家是惟一的礼义之邦。凡有人要改革此社会习惯,此传统制度,此道德观念,此腐败政治者,他们必是不解,非笑,恐慌,嗔怒。非利士第恩原系亚氏由德文Philister译来的,德国大学学生称城中平民为Philister;即乡顽之意。此外英文实无其字,如所用bourgeois亦系由法文借用。Bourgeois即原市民有小产业者之通称,因为平常社会之习惯及传统观念平常都是靠这些人维持(个人观察在作者本乡传统观念是靠无学问的妇人而尤其是寡妇维持,社会上之“非笑”都是由他们来的)。实在英文既可借用bourgeois,我们也可借用bourgeois,只是读音上很不便当。亚氏于论海呐论文又说,法文中有epicier这个字表示同样意思,实在也是好。Epicier意就是“开杂货铺的”,大概开杂货铺的人是很老实很守已,人家不解新的观念,他也跟人家不解,倘是有人要攻击他的宗教,他也一定可拼命为道而争,甚至于为道而死。我觉得在中文真是无法满意的表示此种人之心理与精神,前天在哈德门外想到的就是“土气”两字,虽然这两字也不十分的妥洽,然自有他的好处。

  “土气”二字在吾乡本是表明乡顽之动作与神气,略与Philistine之义不同,未知在他方言之用法如何。但是大概在北京的人都能够感觉得此“土”字之亲切意味,古人以“土”与“金木水火”并列为五行,或者也是中国文化发源于黄河流域之故,没有到过黄河流域这些北省的人实不足与语“土”之为何物。他们绝不明白“土”与人生之重要,关系之密切,他们不知道我们是生于斯,长于斯,食于斯,寝于斯,呼吸于斯,思想感慨尽系焉,诚有不可与须臾离之情景。所以小时读书翻字典,“霾”字解为“风而雨土”,完全想象不起来如何“雨土”法子,直至北上才知道古人之言可信,然而因此我也觉得中国古代情形必略与今日北京相同,故有用此“霾”字之必要,又有五行哲学。记得西洋哲学史中,希腊哲学家谓此物质世界之原质或以为水,或以为火,然总没有以“土”包括在内(关于此点很希望哲学史家更正,我的哲学史智识不大靠得住)。希伯来思想就不同。希伯来教以为人是上帝由“土”搏造的,然希伯来之文化发源于米苏波大米平原,即由弗丽底河流域,所以不足怪的,你看今日亚拉伯沙漠的沙就明白。耶稣教信为人“土”造的并且是“死后归土”,这就是希伯来思想之影响,--北京人,尤其是住哈德门外的人,应该很容易相信这个道理。记得小时在礼拜堂听道,有一位教士给我们极妙的“人是土造的,死后返土”的凭据,他说你不信,到你家里你睡的凉席下翻开看看,是不是都是灰土(大概由人气变成的)?

  以上说“土气”这名词在北京之异常切当,复次说我那天在哈德门外的感想,及所以发明“土气”二字之原因。这是很小的故事,但是也是值得说的。我觉得凡留美留欧新回国的人,特别那些有高尚的理想者,不可不到哈德门外走一走,领略领略此土气之意味及其势力之雄大,使他对于他在外国时想到的一切理想计划稍有戒心,不要把在中国做事看得太容易。人家常说留美学生每每受北京恶空气之软化,为恶社会所渐次吸收,卒使一切原有的理想如朝雾见日之化归乌有,最后为“他们之一个”。然此所谓“旧社会之恶势力”所谓“老大帝国沈晦阴森之气象”是不大方便证明的,还不如讲北京的“土气”好。这个土气是很容易领略的。我那天未过哈德门之先还走过东交民巷之一段,也在法国面包房外头站了一些时候,一过了哈德门,觉得立刻退化一千年,甚么法国面包房的点心,东交民巷洁亮的街道,精致的楼房都如与我隔万里之遥。环顾左右,也有做煤球的人,也有卖大缸的,也有剃头担(这是今日南方不易见的东西,但是在堂堂的首善都邑,在民国十三年,竟还是一件常事,不禁使我感觉旧势力之雄厚可怕)。再往前路旁左右两个坡上摆摊的甚么都有,相命,占卦,卖曲本的,卖旧鞋,破烂古董,铁货,铁圈的(与天桥所卖的略同),也有卖牛筋的(两个子就买得一块很大的牛筋)。同时羊肉铺的羊肉味,烧饼的味,加以街中灰土所带之驴屎马尿之味,夹杂的扑我鼻孔使我感觉一种特别可爱的真正北京土味。在这个时候我已昏昏的觉得与此环境完全同化,若用玄学的名词,也可以说是与宇宙和谐,与目然合一。正在那个时候,忽来了一阵微风,将一切卖牛筋,破鞋,古董,曲本及路上行人卷在一团灰土中,其土中所夹带驴屎马尿之气味布满空中,猛烈的袭人鼻孔。于是乎我顿生一种的觉悟,所谓老大帝国阴森沈晦之气,实不过此土气而已。我想无论是何国的博士回来卷在这土气之中决不会再做什么理想,尤其是我们一些坐白晃晃亮晶晶包车的中等阶级以上的人遇见此种土气,决没有再想做什么革命事业的梦想。这一点觉悟就是从那阵微风及被卷在那香气袭人的灰土中得来。(因此我可证明凡人类之觉悟一种道理都是因为一种小事,由一种直接经验,非由学理得来的。保罗之归依耶稣教是由于他在大马色路上中暑got a sunstroke,卢骚对于社会起源之觉悟亦在某某路上一树阴底下,倘非中暑便是伤寒,阴阳失和,寒热不调所致。所谓保罗卢骚看见“异像”visions是骗人的话。但这与本题无关。)

  本篇并不是要讨论此土气与中国思想界之关系,不过要叙述我所感觉此土气在思想界之重要及其不可轻忽而已。一来因为本篇不是要讲道理的;而二来,这土气与思想界关系之范围太大,若是一定要讲他,恐怕是永远讲不完。故不如就此告个结束。

  论花和折枝花

  现在的人对于花和插花的爱好这件事,似乎都出之以不经意。其实呢,要享受花草也和享受树木一般,须先下一番选择功夫,分别品格的高低,而配以天然的季节和景物。就拿香味这一端讲起来,香味很烈的如茉莉,较文静的如紫丁香,最文静细致的如兰花。中国人认为花的香味越文静的,品格越高。再拿颜色来讲,深浅也种种不一。有许多浓艳如少妇,有许多淡雅如闺中的处女,有许多似乎是专供大众欣赏的,而另有些则幽香自怡,不媚凡俗。有许多以鲜艳见长,有许多则以淡雅显高。最重要是:凡是花木都和开花时的季节和景物有连带的特性。例如:我们提到玫瑰时,便自然想到风清日和的春天;提到荷花时便想到风凉夏早的池边;提到桂花时,便想到秋高气爽的中秋月圆时节;提到菊花时,便想到深秋对菊持螯吃蟹时的景物;提到梅花时,便想到冬日的瑞雪;又联想到水仙花,便会使我们想到新年的快乐景色。每一种花似乎都和开花时的环境完全融洽和谐,使人极易于记忆什么花代表什么季节的景物,如同冬青树代表圣诞节一般。

  兰花、菊花和莲花也如松竹一般,为了它们具着某种特别的品质,而特别为人重视,在中国的文学中视之为高人的象征。其中兰花更因为具着一种特式的美丽,而为人所敬爱。中国诗人于花中最爱梅花,这一点上文中已经有所说明,称之为“花魁”,因为梅花开于新年,正是一年之先,但是各人的意见当然也有不同的,所以有许多人则尊牡丹为“花王”,尤其是在唐代。另一方面说起来,牡丹以浓艳见长,所以象征富贵,而梅花则以清瘦见长,所以象征隐逸清苦。因此,前者是物质的,而后者则是精神的。中国有一位文人极推崇牡丹,原因是当唐朝武则天临朝的时代,她一时忽发狂兴,诏谕苑中百花必须冬月的某天一齐开放,百花都不敢不按时开放,当中惟有牡丹独违圣旨,比规定的时刻迟了数小时方始开花。因此触了武则天的怒,而下诏将苑中几百盆牡丹一起从京都(西安)贬到洛阳去。从此牡丹便失去了恩宠,但其种未绝,以后盛于洛阳。我以为中国人不很重视玫瑰花的理由,大概是因为玫瑰和牡丹同其浓艳,而不及牡丹的富丽堂皇,所以被抑在下的。据中国旧书的说法,牡丹共有九十种,各有一个诗意的特别名称。

  兰花和牡丹的品格截然不同,是幽雅的象征。因为兰花是常生于幽谷的。文人称它具有“孤芳独赏”的美德,它从不取媚于人,也不愿移居城市之中,而即使移植了,灌溉看顾也须特别当心,否则便立刻枯死。所以中国书中常称深闺的美女和隐居山僻不求名利的高人为“空谷幽兰”。兰花的香味是如此的文静,它不求取悦于人,但能领略的人就知道它的香味是何等高洁啊!这使它成为不求斗于世的高人和真正友谊的象征。有一本古书上说:“久居芝兰之室,则不闻其香。”就因为这人的鼻已充满了花香了。依李笠翁的说法,兰花不宜于遍置各处,而只宜限于一室,方能于进出之时欣赏其幽香。美国兰花形式较大,颜色较为富丽,但似乎没有这种文静的香味。我的家乡福建是中国有名的“建兰”之产地。建兰的花瓣较小,长只一寸,颜色淡绿,种在紫沙盆中,异常好看。最着名的一种名叫“郑孟良”,颜色和水差不多,浸在水中时,竟可花水不分。牡丹都以产地为名,而兰花则都以从前种它的高人为名,如美国花草之以种者的名字为名一般,例如李司马黄八哥之类。

  无疑的,兰花的难于种植,和它的香味的异常文静,使它得到高贵的身价。各种花木中以兰花最为娇嫩,稍不经心,便会枯死。所以爱艺兰者都是亲手灌溉整理,不肯假手于仆役。我曾看见过爱护兰花者之专心护视不亚于人之爱护其父母。奇异花卉也如稀有的金石古玩一般,在占有上很易引起同好者的妒忌。例如向人索取枝芽而被拒绝者,每会变成极端的仇恨。中国某种笔记中,曾载某人向他的朋友索取一种奇花的枝芽,未能如愿,即下手偷窃,因此被控获罪。对于这种情形,沈复在他所着的《浮生六记》中有一段极好的描写,他说:

  花以兰为最,取其幽香韵致也,而瓣品之稍堪入谱者不可多得。兰坡临终时,赠余荷瓣素心春兰一盆,皆肩平心阔,茎细瓣净,可以入谱者。余珍如拱璧。值余游幕于外,芸能亲为灌溉,花叶颇茂。不二年,一日忽萎死。起根视之,皆白如玉,且兰芽勃然。初不可解,以为无福消受,浩叹而已。事后始悉有人欲分不允,故用滚汤灌杀也。从此誓不植兰。

  正如梅花是诗人林和靖的爱物,莲花是儒家周莲溪的爱物一般,菊花是诗人陶渊明的爱物。菊花开于深秋,所以也具冷香色之誉。菊花之冷色和牡丹的浓艳,极容易分辨。菊花的种类甚多,据我所知,宋代名士范成大是赐以各种美名的始创者。种类的繁多,似乎是菊的特色。其花形和颜色的种类多到不胜数计。白和黄色的是花的正宗,紫和红色的为花的变体,所以品格即次。白色和黄色的菊花有银盏、银玲、金玲、玉盆、玉玲、玉绣球等等美称。也有用古代美人的名字如杨贵妃和西施之类的。花的形式有时如时髦女人的鬈发,有时如少女头上一绺一绺的长发。花的香味也各有不同,以含有麝香味或龙脑香味者为最上。

  湖莲自成一种,且据我看来,是花中之最美者。消夏而没有莲花,实不能称为美满。如若屋旁没有种荷的池子,则可以将它种在大缸中,不过这种方法缺少了一片连绵,花叶交映,露滴花开,芳香裹里的佳景(美国的水莲和中国的荷花不同)。宋代名士周莲溪着文解释他爱莲的理由,并说莲花是出于污泥而不染,所以可比之为贤人。这完全是儒家的口气。再从实用方面讲起来,这花从顶到根,没有一样是废物。莲根即藕,是绝佳的水果;荷叶可用以包扎食物;花可供人赏玩;子即莲子,尤其是食物中的仙品,可以新鲜时生吃,或晒干后煮了吃。

  海棠花的式样和苹果花很有些相像,也是诗人所爱的花中之一。这花虽盛产于杜甫的故乡四川,但他的诗中恰一字不曾提过。这件事很奇怪,猜测之说很多,其中以杜甫的母亲名海棠,所以他避讳的一说最为近情。我以为兰花之外,香味最佳者是桂花和水仙花。这水仙盛产于我的故乡漳州,从前曾大批的贩运至美国。但后来因美国国务院说这种过于芬芳的花或有滋生细菌的可能,因而突然禁止进口。水仙的茎和根部都很洁净如翠玉,况且种在盆中只用水和石子而不用泥,极为清洁,在这情形之下,何以能滋生细菌?所以这种禁令,实令人莫测高深。踯躅花虽极美丽,但人都称之为凄凉的花。因为据说从前一个人走遍天下去找寻他那被后母逐出的哥哥,但终久未能寻到,死后化为杜鹃终日泣血,而这踯蹋花则就是从杜鹃的血泪中所生出来的。

  折花插瓶一事,其郑重也和品第花的本身差不多。这种艺术远在十一世纪中即已有普遍的发展,十九世纪的《浮生六记》的作者在《闲情记趣》一记中,曾论到插花的艺术说,插花适当,可以使之美如图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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