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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世相漫议(4)

书籍名:《世相物语》    作者:林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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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类):(西方教士)“中国每省每城家家户户都有臭虫。我亲眼看见的。所以你们应该捐款让我到中国用耶稣的道理替他们灭虱。”

  第六类:(中国外交官如朱兆莘之流)“什么?胡说!中国没有臭虫,我以我的名誉为誓告诉你。这些都是谣传,神经作用。”按朱兆莘会在日内瓦宣称中国鸦片绝种已经十年。我们不能怪他,因为他在奉行外交的职务。英法各国代表所为,也是如此。

  (第七类):(党部)“不要提起这件事。谁敢提起,我们便给他一个警告。他不爱国。”

  (第八类):(道士,和尚)“不要扰我的清眠,或是不要误我的禅机。如果我受臭虫咬而能仍然快乐,甚至悟禅证道。管他做甚?”罗素听了,倒也点头微笑。朱希真在樵歌早已坚决表示此态度了:

  穷后常如囚系,

  老来半似心风。

  饥蚊饿蚤不相容,

  一夜何曾做梦?

  被我不扇不捉,

  廓然才是虚空。

  寺钟宫角任西东,

  别弄些儿古董!

  第九类:(胡适之及自由主义者)“捉臭虫!再看有没有?”西方自由主义者也齐声附和唱道:“是的,有臭虫,就得捉,不论国籍,性别,宗教,信仰。”

  第十类:(论语派中人)“你看这里一只硕大肥美的臭虫,你看他养得多好!太太,昨夜他吮的是不是你的血?我们大家来捉臭虫,捉到大的,肥的,把他摄死,真好玩!”

  这时我的女主人,最多只能答道:“林先生,你长这么大了,也不害臊!”

  为蚊报辩

  我恨蚊子,而爱蚊报。常人每鄙蚊报,而常人未有不好看小报,是小报可鄙而终不可不看也明矣。不仅常人如此,要人亦如此也。要人要上台,必先办一两种小报。呜呼,怪矣。然则鄙乎,不鄙乎,是非无以明。人人诅咒小报,而小报并不因你之诅咒而灭,则小报之应存在乎,应消灭乎,亦是非无以明。故吾欲为蚊报辩。

  古人云:“礼失求野。”小报野人之言也。大报失言论之责,故小报应运而生。孔子好讥贬当世,故于讲学之余,作《春秋》。《春秋》,骂人之作也。故乱臣贼子惧。今之大报,能使乱臣贼子惧乎。肯说心坎里的话,而所说之话能搔着痒处乎?小报出面说心坎里的话,搔着痒处的话,由是而乱臣贼子惧,附耳相告曰:小报在骂我乎?小报在骂我乎?由是而读者弃大报而阅小报,原亦无非欲避令人昏昏欲睡之社论,而搔着痒处而已。即使小报之生有罪,罪在大报之放弃其责任。小报不怪,小报生而系应运,且有存在之必要乃怪。此亦畸形国中畸形现象之一也。

  呜呼,今日之言论界沉闷极矣。所谓民声者何在?小报之声如蚊然,至微且弱矣。然吾固欲闻大报黄钟大吕之音而不可得,欲闻民吁民呼市井人语之音亦不可得,吾其退而闻螽斯羽薨薨兮;至微且弱之音以终日乎。若谓并螽斯羽薨薨兮之音亦不许我闻,则吾将来不许儿女读书识字。

  吾犹有欲进言者。小报小矣,蚊音微矣。然若成群结队,其音亦可观,亦可使大人先生睡不成寐也,小报幸毋自弃。吾为此言,盖知小报亦有自弃者,而最大毛病即在记载不翔实,选稿不精细,以致或有以此而自坠其信用者。小报亦有好有坏,好造谣言者人不看,有色彩者人不看,将来自会天然淘汰。其未受淘汰而已取得相当信用或销路者,应因此而益自勉,勿造谣,勿拿钱,则其身分自高,明眼人自会辨别也。蚊子虽弱,亦须为自由战士,航空而来,所落皆系实弹,方有意义。

  灵犀君以文字缘令我为《社会日报》作文。吾祝螽斯羽之音万岁!

  伦敦的乞丐

  英国的风俗民情,在读过英国文学的人,总有多少的认识,但是总不如亲临其境自己去体会出来。骂英国的英人也常可遇见,这种人在各国都可发见,其共同之特点,就是各以为自己同胞是世界最坏的民族,所以生于美国便唾弃美国而崇拜英人;假如同这一人生于英国,也唾弃英国而崇拜大陆了。所以他们虽然种族不同,其实都是人类中之另外一族,无以名之,暂时可谓之天名族人。但是这种对己国批评的态度,在相当范围内,也是人之常情,一方面可以说是大方,比鳃鳃过虑,讳疾忌医,或夜郎自大,盲目夸张者强一等,又一方面也是与“老婆人家的好”同一心理,不足深责。人有聪明,必有不满足于现状,不满足于现状,始有求进之心。英人也有许多有自知之明者,他们对于本国文物之弱点,英人脾气之古怪(此是一个绝好的小品文题目)也不回护,只是幽默的承认。大战以后,维多利亚时代之道风几乎一扫而空,所以更多这类的批评。然而自外人看来,盛世之风度,却仍然保存。所谓盛世之风度,是言社会秩序之整齐,礼俗之文雅,规矩之严肃,人民之自信等。如英国人之礼貌,尊长者,重规矩,扶老携幼,救弱济贫,给梦想揖让进退于三代盛世之韩退之看了,也可以满意。像伦敦有名的巡警,扶老妇过街,或是地道车中一般人对妇人小子之温存,司车者之雍容有礼,都能使人觉得是大国的风度,与侨沪英人之狂悖全然不同了。尤其可爱的就是伦敦的乞丐。我曾对一英人表示佩服他们的风度。这位幽默自知的英人,反而诧异,问我有何所见而云然。我说,比如英国女子健步的走法,独立的精神,及在影戏院中陶情的笑声是可爱的。伦敦告地状的乞丐尤可表见英人自重自信自强的精神。

  伦敦并无乞丐,因为这是法律所不许的。有老妇站在街旁卖自来火的,那便是乞丐。知者总是给点钱而不取自来火,或是给价特高,算为舍施。这不是我所要讲的,我所要讲的,是那些不卑不亢的水门汀告地状的朋友。原来讨饭有二种方法,一种是令人矜怜,一种是使点本事。也可说一法是使你作呕,一法是使你赞叹。上海城隍庙的乞丐,将臃肿溃烂的大腿,排在九曲桥路人眼前,故意使你触目,便是第一法。南京夫子庙,有大人立在十二岁女孩的肚子上,等着人家掷铜板,也是同类。我看那女孩脸上肌肉之紧张,及其不敢喊苦之沉寂,就可以使你启了慈悲之念。但是这用残忍以引起慈悲,根本就矛盾。那女子大概不是他亲生的,看来并不像慈悲菩萨之道场。也有吞剑者让口沫流出等人掷铜子,这比较上乘,因为一则到底有点本领,值得给钱,二则受苦的是他自己,不是小孩,总比较成个好汉。英国告地状者却属于另一种,他也是拿出本领,但不是求你矜怜,说些流离失所的话。他写的是格言,尤其是奋励人乐观上进一类的格言。在于他的意思,使人走过读这格言,觉得高兴,如果你慨然解囊掷几个铜板于他的帽子里,总觉得有相当的所得,不是白赏给他的。这些格言,我记不清了,大概是关于花,太阳,健康是至宝,早鸟食得虫,一类的话。也有的很聪明,能作时评,开英国政府之玩笑,或取笑国际联盟,或揶揄经济会议,随时用粉笔在水门汀上写给你看。我看见过一位文思实在快,一写写了好几段,都很精彩。也曾在Charing Cross看见一位尖酸客,他便满地愤慨的话,我想和他同情的人也比较少。又一类是画家。他们用的是彩色粉笔。画山水村宅夕阳,大船等,工夫虽不高,也都不错。合于俗人脾胃,如上海四马路所卖的洋画一样,在各图之旁,只写一字(Thanks多谢),别无吟呻苦调。路人走过,在阴森的伦敦街上,看见这图,想到野外春光的明媚,总算有种乐趣。即使给钱,也是有所得的。也有音乐家二三人结成一队,一吹Corner(喇叭类乐器)一拉提琴,弹Drigo’s Serenade给你听。这也是一种卖艺而已,所以他们不自认为乞丐,他们的态度也是不卑不亢的。也有一位在Greek street附近跪在地上弹琴。他的琴是自制的,一块木板,三条钢丝,用一个盒撑起,但是弹起来倒也怪好听。

  从这种地方,也可以看出英人是自重的民族。

  论西装

  许多朋友问我为何不穿西装。这问题虽小,却已经可以看出一人的贤愚与雅俗了。倘是一人不是俗人,又能用点天赋的聪明,兼又不染季常癖,总没有肯穿西服的,我想。在一般青年,穿西装是可以原谅的,尤其是在追逐异性之时期,因为穿西装虽有种种不便,却能处处受女子之青睐,风俗所趋,佳人所好,才子自然也未能免俗。至于已成婚而子女成群的人,尚穿西装,那必定是他仍旧屈服于异性的徽记了。人非昏聩,又非惧内,决不肯整日价挂那条狗领而自豪。在要人中,惧内者好穿西装,这是很鲜明彰着的事实。也不是女子尽喜欢作弄男子,令其受苦。不过多半的女子似乎觉得西装的确较为摩登一等。况且即使有点不便,为伊受苦,也是爱之表记。古代英雄豪杰,为着女子赴汤蹈火,杀妖斩蛇,历尽苦辛以表示心迹者正复不少。这种女子的心理的遗留,多少还是存在于今日,所以也不必见怪。西装只可当为男子变理的献殷勤罢了。不过平心而论,西装之所以成为一时风气而为摩登士女所乐从者,唯一的理由是,一般人士震于西洋文物之名而好为效颦;在伦理上,美感上,卫生上是决无立足根据的。

  不知怎样,中装中服,暗中是与中国人之性格相合的,有时也从此可以看出一人中文之进步。满口英语,中文说得不通的人必西装,或在外国骗得洋博士,羽毛未干,念了三两本文学批评,到处横冲直撞,谈文学,钉女人者,亦必西装。然一人的年事渐长,素养渐深,事理渐达,心气渐平,也必断然弃其洋装,还我初服无疑。或是社会上已经取得相当身分,事业上已经有相当成就的人,不必再服洋装以掩饰其不通英语及其童骀之气时,也必断然卸了他的一身洋服。所有例外,除有季常癖者,也就容易数得出来。洋行职员,青年会服务员及西崽为一类,这本不足深责,因为他们不但中文不会好,并且名字就是取了约翰,保罗,彼得,Jimmy等,让西洋大班叫起来方便。再一类便是月薪百元的书记,未得差事的留学生,不得志之小政客等。华侨子弟,党部青年,寓公子侄,暴富商贾及剃头师父等又为一类,其穿西装心理虽各有不同,总不外趋俗两字而已,如乡下妇女好镶金齿一般见识,但决说不上什么理由。在这一种俗人中,我们可以举溥仪为最明显的例子。我猜疑着,像溥仪或其妻一辈人必有镶过金齿,虽然在照片上看不出。你看那一对蓝(黑?)眼镜,厚嘴唇及他的英文名字“亨利”,也就可想而知了。所以溥仪在日本天皇羽翼之下,尽可称皇称帝,到了中国关内想要复辟,就有点困难。单那一套洋服及那英文名字就叫人灰心。你想“亨利亨利”,还像个中国天子之称么?

  大约中西服装哲学上之不同,在于西装意在表现在人身形体,而中装意在遮盖身体。然而人身到底像猴狲,脱得精光,大半是不甚美感,所以与其表扬,毋宁遮盖。像甘地及印度罗汉之半露体,大半是不能引人生起什么美感的。只有没有美感的社会,才可以容得住西装。谁不相信这话,可以到纽约Coney Island的海岸,看看那些海浴者的身体是怎样一回事。裸体美多半是画家挑出几位身材得中的美女画出来的,然而在中国之画家,已经深深觉得身段匀美的模特儿之不易得了。所以二十至三十五岁以内的女子西装,我还赞成,因为西装确可极量表扬其身体美,身材轻盈,肥瘦停匀的女子服西装,的确占了便宜。然而我们不能不为大多数的人着想,像纽约终日无所事事髀肉复生的四十余岁贵妇,穿起衣服,露其胸背,才叫人触目惊心。这种妇人穿起中服便可以藏拙,占了不少便宜。因为中国服装是比较一视同仁,自由平等,美者固然不能尽量表扬其身体美于大庭广众之前,而丑者也较便于藏拙,不至于太露形迹了,所以中服很合于德谟克拉西的精神。

  以上是关于美感方面。至于卫生通感方面,更无足为西装置辩之余地。狗不喜欢带狗领,人也不喜欢带上那西装的领子。凡是稍微明理的人都承认这中古时代Sir Walter Raleigh,Cardinal Richelieu等传下来的遗物的变相是不合卫生的。西方就常有人立会宣言,要取消这条狗领。西洋女装在三十年来的确已经解放不少,但是男子服装还是率由旧章,未能改进,男子的颈子,社会总还认为不美观不道德,非用领子扣带起来不可。带这领子,冬天妨碍御寒,夏天妨碍通气,而四季都是妨碍思想,令人自由不得。文士居家为文,总是先把这条领子脱下,居家而尚不敢脱领,那便是惧内之徒,另有苦衷了。

  自领以下,西装更是毫无是处。西人能发明无线电飞机,却不能了悟他们身体只有头面一部尚算自由。穿西装者,必穿紧封皮肉的贴身卫生里衣,叫人身皮肤之毛孔作用失其效能。中国衣服之好处,正在不但能通毛孔呼吸,并且无论冬夏皆宽适如意,四通八达,何部痒处,皆搔得着。西人则在冬天尤非穿刺身之羊毛里衣不可。卫生里衣之衣裤不能无褶,以致每堆积于腹部,起了反抗,由是不能不改为上下通身一片之union suit。里衣之外,必加以衬衫,衬衫之外,必束以紧硬的皮带,使之就范,然就范不就范就常成了问题。穿礼服硬衬衫之人就知道其中的苦处。衬衫之外,又必加以背心。这背心最无道理,宽又不是,紧又不是,须由背后活动钩带求得适宜之中点,否则不是宽时空悬肚下,便是紧时妨及呼吸。凡稍微用脑的人,都明白人身除非立正之时,胸部与背后之直线总有不同,俯前则胸屈而背伸,仰后则胸伸而背屈。然而西洋背心偏偏是假定胸背长短相称,不容人俯仰于其际。惟人既不能整日挺直,结果非于俯前时,背心不得自由而褶成数段,压迫呼吸,便是于仰后时,背心尽处露出,不能与裤带相衔接,其在体材胖重的人,腹部高起之曲线既无从隐藏,背心之底下尽处遂成为那弧形之最向外点,由此点起,才由裤腰收敛下去,长此暴露于人世,而裤带也时时刻刻岌岌可危了。人身这样的束缚法,难怪西人为卫生起见,要提倡裸体运动,摒弃一切束缚了。

  但是如果人类还是爬行动物,那裤带也不至于成为岌岌可危之势。只消像马鞍的腹带,绑上便不成问题,决不上下于其间。但人类虽然已经演化到竖行地步,西洋裤带却仍就假定我们是爬行动物。妇人堕胎常就是吃这竖行之亏,因为人类的行走虽然已取立势,而吾人腹部的肌肉还未演化改造过来,以致本为爬行载重横脊骨上之设置,遂发生时有堕胎之危险。现在立势既成,妇人腹部肌肉却仍是横纹,不是载重于肩旁。而男人之裤带也一样的有时时不得把握之势而受地心吸力所影响。唯一补救的办法,就是将裤带拼命扣紧,致使妨碍一切脏腑之循环运动,而间接影响于呼吸之自由。

  单这一层,我们就可以看出将一切重量载于肩上令衣服自然下垂的中服是唯一的合理的人类的服装。至于冬夏四时之变易,中服得以随时增减,西装却很少商量之余地,至少非一层里衣一层衬衫一层外衣不可。天炎既不可减,天凉也无从加。这种非人的衣服,非欲讨好女子的人是决不肯穿来受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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