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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快乐的烹饪课(2)

书籍名:《今天我是升旗手》    作者:黄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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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说:“我管你的水重不重!我只问你,鱼是不是你带来的?”

  金铃尽量压低脑袋,从眼皮子下面怯怯地望着老师。她这时的模样实在狼狈:头发全都湿了,水滴顺着刘海滚落,一颗颗地聚集在眉梢、睫毛、鼻尖和下巴上,痒得她直想笑。她不敢抬手擦,就拼命地挤鼻子弄眼,想要把水珠甩掉。挂在鼻尖上的那颗,她试图伸出舌头将它舔进嘴巴里,却是无论如何也够不着……

  “金铃!”老师又是一声大喝。

  金铃吓了一跳,身子不由得一抖,鼻尖上的那颗水珠被抖了下来,刚好掉在她舌面上。她慌忙咽了下去。

  “我问你话呢!”老师用指尖敲着前面同学的课桌。

  金铃避重就轻:“本子都湿了,我能不能……”

  老师说:“不能,你必须先回答我的问题。”

  金铃苍白着脸,偷眼往四下里看。金铃本来不是个十分怕事的人,但是今天不同,今天的错误犯得比较严重,破坏了整个课堂纪律,老师一定不会轻饶。金铃拖延着不说话,其实是在心里打着腹稿,如何在老师面前把罪过描述得轻一些。

  这时候巴顿出乎意料地站出来了。巴顿个子矮,为了越过乱哄哄的人头看到老师的脸,他干脆站到了方凳上。巴顿高高地站着,急得结结巴巴地说:“老师老师,那是我的鱼,你可不能把我的鱼没收了……”

  老师瞪他一眼:“坐下!”

  巴顿哧溜坐了下去。屁股一碰到凳子,马上又弹起来:“老师,求求你,不要没收我的鱼。”

  老师把身子转到巴顿那一边:“说说你的动机,为什么要带这么大的鱼?”

  巴顿做出很委屈的样子:“我没有动机。我想把鱼烧好了送到办公室,给几个老师都尝尝。鱼太小了会不够吃……”

  李志大声插嘴:“他烧鱼的水平一流!”

  教室里哄笑起来。老师歪了歪嘴巴,也有点想笑的样子。这时候鱼已经被朱文捉在手里,欢呼胜利似的高举在半空。鱼身子很滑,鱼尾巴的甩动又相当有劲,朱文为了不让鱼脱手,就死死抠住那鱼的腮帮子,弄得鱼直翻白眼,一副人被扼住脖子喘不过气来的那种惨样。

  巴顿的心紧缩起来,他不能容忍朱文对鱼的虐待。说时迟那时快,他弯腰从书包里抽出一只备用的塑料袋,子弹出膛一样飞出座位,经过朱文身边时双腿凌空一跳,劈手夺过那条正翻白眼的鱼,扔进塑料袋,冲出教室,奔进厕所接满一袋水,再奔回来。他做这一切的时候,心里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大不了被外语老师拎到办公室,站上一节课。那也没关系,烹饪课在上午第四节,丝毫不影响他的计划。

  却是时间帮了忙:巴顿拎着装满水的塑料袋飞奔回教室时,下课铃不慌不忙地响了,各班同学已经潮水一样涌出教室了。

  上帝保佑!老师没有理由再惩罚他,因为现在已经是下课时间。

  外语老师收拾了书本,气愤地出了教室,看样子是要向班主任告状去了。告状也不怕,带活鱼上学是劳技课老师的命令,水把塑料袋撑破了那是袋子不结实,怪不得人。老师如果硬要发火,那就是老师不讲道理。巴顿把装满水和鱼的袋子交到金铃手上的时候,金铃小声说了一句:“谢谢啊!”巴顿就很有气魄地回答:“小事,不算什么。”其实巴顿心里对自己是很满意的。

  此后的一上午时间,金铃就完全是为这条鱼活着了。先是怕袋子再一次被水撑破,满教室转悠着想另讨一只塑料袋套上去,用以加固。自己班里没讨到,不惜出征整个初一年级,甚至跑到了老师办公室去,最后死乞白赖地把地理老师装雨鞋用的塑料袋要了来。

  再次下课,金铃坐在座位上一步不动地守着她的大鱼。她是怕自己一出门,鱼会被别的同学悄悄换走。你想啊,她的鱼这么大,谁看着不眼馋?要真是被换走了,鱼身上又没标记号,她能跟谁去要?

  第三次下课,金铃感觉自己必须上一次厕所。为保险起见,她带着装鱼的双层塑料袋出了教室。结果她的鱼在厕所里被女孩子们热烈围观。她们争先恐后地为她提着鱼袋,用指头去逗那鱼,还试图跟它对话。鱼在袋子里忽悠忽悠地游着,一双鼓鼓的眼睛炯炯有神,神态格外地彬彬有礼。后来一个女孩子问金铃这是不是一条公鱼,金铃肯定地回答说:“是。你不觉得这鱼在我们面前很有绅士风度吗?”

  第四节烹饪课铃声打响的时候,金铃跟这条鱼已经相处得很有感情了。课是在学校食堂的一间小厨房里上的,上课之前金铃拎着鱼去找教烹饪的老师,恳求她能不能允许将这条鱼留下来不杀,老师就问金铃有没有第二条鱼备用,金铃回答说没有。老师说:“那你今天的作业就只能打零分。”金铃想来想去,还是不愿意在自己的学分册上看见这个可恶的分数。

  开始剖鱼了。老师在前面讲解了剖鱼的步骤:先剖肚、取出鱼内脏,再刮鳞,最后掏出鱼鳃。老师尤其指出了鱼胆的位置,强调千万不能把苦胆碰破,否则煮出来的鱼就苦得不能吃了。

  老师在前面讲,下面的同学已经在摩拳擦掌、磨刀霍霍。老师话音刚落,最胆大的一个男生炫耀技巧似的站了起来,把左手握着的鱼猛地向空中一抛,右手的剪刀同时向上迎去,“噗”的一声响,鱼落下来的时候肚子正好戳在剪刀头上,血花四溅。旁边的女同学发出一片惊叫。

  烹饪老师走过来,冷着脸站在那男生对面,简短地问他:“叫什么名字?”

  男生说:“任志勇。”

  “好,任志勇,你可以出去了。你今天的劳技课作业是零分。”

  任志勇大惊:“为什么?”

  “我不能够容忍我的学生如此残暴。”老师说,“你的行为不像学生,像法西斯。”老师又转向其他学生:“我之所以要求你们先剖鱼肚再刮鳞,是因为在鱼活着的时候刮鳞会使它们痛苦。鱼是有生命的东西,人类要善待生命。”

  金铃小声嘀咕:“既然善待生命,为什么还要杀鱼?”

  “人类生存的需要啊。”老师回答,“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自然界的进化规律。”

  金铃说:“虚伪。”

  老师没听见这两个字,因为这时候已经有同学被鱼肚里的硬刺戳破了手指,老师忙着给他找“创可贴”去了。

  巴顿趁着忙乱,悄悄走到金铃背后,扯扯她的衣袖:“喂,把你的鱼交给我吧,我先帮你弄死它。”

  金铃审时度势,知道非如此不可。她把装鱼的口袋举起来,最后用脸颊亲了一下,交给巴顿,马上背过身去。巴顿先把塑料袋里的水放尽,而后连同口袋一起,把那鱼高高举起,一咬牙一闭眼,狠狠地砸向地面。只听见“啪”的一声闷响,鱼儿顷刻间被摔昏过去。金铃虽然背着身子,眼睛还是止不住红了一红,差点儿没淌出两颗泪豆子。

  接下来的事情就比较顺利,金铃抓着鱼剖肚,取内脏,刮鳞,扒鳃……这期间那鱼还动了动,试图挣脱金铃的手,但是肚子已经被剖开,也就只能是垂死挣扎了。

  轮到煮鱼时,因为煤气灶不够用,只能分四人一组,四条鱼一锅煮。老师指定了几个人当组长,其中有巴顿。巴顿当即拉金铃入伙。四个人经过举手表决,同意将四条鱼红烧,因为红烧比煨汤更需要技术,比较容易获得高分。

  当巴顿胸有成竹、举重若轻地站在油烟弥漫的煤气灶前时,他是一个真正具有将军风度的人。他先将铁锅架在火上加热,而后倒油。油在锅中将滚未滚时,他把浸过了酱油的鱼轻轻擦着锅沿投入油中煎炸。油锅发出愉快的“吱吱”声,鱼身的一圈表皮很快开始膨胀,冒出一个个晶亮的油泡。巴顿举着锅铲,很有耐心地守在锅旁,等待鱼的一面被煎至金黄,煎出香味,然后再翻个儿。

  而与此同时,其他几个小组的锅前却是吱哇乱叫声一片,原因是负责操作的同学经验不够,怕热油溅了手脸,身子离锅远远地站着,手里的鱼也是高高举着,投锅的时候活像投掷炸弹。想不被油溅着,偏偏那油花溅出一米多远,弄得四周围看热闹的组员无一例外身负轻伤,有人的脸上当场就起了泡,绿豆大小,油亮亮发红,疼得吱哇乱叫。

  又有人太性急,鱼皮还没有煎脆,马上抄铲子翻个儿,结果那皮就粘在了锅底和铲沿上,整条鱼活像被狗啃过了似的,很没有“看相”。组里的其他人难免埋怨,因此就发生了口角,甚至还互相生了气。

  总之,像巴顿这样在煤气灶前不慌不忙、指挥若定、具有大将风度的,全班中绝无仅有。这就难怪他为什么满怀信心要成为人民大会堂宴会厅的特级厨师了。

  放酒。放盐。放酱油。放葱、姜、醋。放四个蒜瓣、两只尖椒。大火煮十分钟。开锅撒上一撮糖。最后加入味精,起锅。

  起锅时,巴顿变戏法样地从怀里掏出一只雪白的瓷盘,把属于金铃的那条最大的鱼单独盛进盘中。盘壁青白,汤汁赤红,完整无缺的鱼身子上覆盖着绿的葱,黄的姜,白的蒜,红的椒,看一眼就知道好吃,真叫“色香味俱全”啊!

  巴顿对金铃挤着眼睛,示意她去请老师来品尝鉴定。老师过来用筷子蘸了一点汤放在口中稍稍一咂,称赞道:“没说的,够打100分。”

  金铃一刹那兴奋得满脸通红。虽然只是一节劳技课,毕竟100分难得在她的学分册上见到,回家多少也能在妈妈面前吹吹牛了,不是吗?

  最后的结局稍稍有一点遗憾,那就是由巴顿代买、代杀、代烧,名分上属于金铃的这条红烧鲫鱼,没等本班同学尝到一星半点,已经连汤带水无影无踪。全怪金铃盯住老师打分的时候顺手把鱼盘搁在了窗台上,而窗台外恰好有一班上体育课的同学。光明中学初一年级的烹饪课几乎是全年级共同的节日,一些嘴馋的男生时时都把一把小汤勺带在身边。只要有一个班在厨房里上课,起码有两个班的人闻香而来。这边下课铃一打,那边馋嘴猫们已经呼啦啦蜂拥而进,张三李四,呼朋唤友,你一筷子我一勺。眨眼间碗空盘尽,干净得都不用水洗。

  金铃自己没吃上鱼倒也罢了,得个100分已经令她心满意足。可怜李志、朱文这班馋鬼,眼巴巴盯了那条鱼半节课,一不留神还是被外班人从窗户外偷吃了,弄得他们懊恼不已,直埋怨金铃把鱼盘子放得不是地方,警惕性太低。

  下课之后,金铃找到巴顿,直截了当说:“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讲吧。”

  巴顿很不好意思,两手在胸前搓来搓去,结结巴巴问:“你你……怎么看出来了?”

  金铃说:“我也不是傻子啊!你本来又不是我的好朋友,帮了我的忙,我当然应该回报你。我们谁也别欠谁。”

  巴顿一咬牙:“好吧,那我就说了,我想抄你一篇作文。”

  金铃马上捂紧书包,瞪圆眼睛:“不至于吧?你不怕老师发现?”

  巴顿就说,不是他自己要,是为他的朋友要。他的朋友念小学,想抄篇好作文出黑板报用(巴顿隐瞒了事实,没敢说是参加作文比赛用)。巴顿讨好金铃说:“光明中学谁不知道你的作文好?街上卖的那些作文选,人家嫌次,还不高兴抄呢。再说,我们是中学,人家是小学,井水不犯河水,谁知道他借了你的作文?你等于白白得了一次发表作文的机会,多好的事!”

  金铃被巴顿几句好话说得笑眯眯的。想想也是,现成的作文,人家爱抄就抄呗,只要老师不发现,管他呢。金铃就答应第二天把她保存的作文本子统统带过来,让巴顿任意挑选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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